自建房危房整治方案

          時間:2025-04-25 11:00:03 晶敏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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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建房危房整治方案范文(精選23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科學有序進行,預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闡明行動的時間,地點,目的,預期效果,預算及方法等的書面計劃。那么方案應該怎么制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自建房危房整治方案范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自建房危房整治方案范文(精選23篇)

            自建房危房整治方案 1

            按照《XX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XX省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X政辦發電〔20XX〕64號)、《XX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XX市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忻政辦發電〔20XX〕265號)、《XX市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開展全市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的緊急通知》(X房排查整治辦〔2022〕2號)要求,深刻汲取xx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訓,加強全縣自建房安全管理,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開展全縣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用3個月的時間,排查自建房安全隱患,同時開展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回頭看”,完善城鄉房屋建設常態化管理制度,實現城鄉房屋數據化管理,堅決守住房屋安全底線紅線,為全縣轉型跨越發展創造良好的安全環境。

            二、工作目標

            對全縣自建房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消除房屋建筑安全隱患;同步建立和完善全縣房屋建筑基本信息數據庫;建立健全和完善相關配套性規章制度。

            到2022年5月底,在全縣完成對用作經營的自建房和人員密集場所以及城中村、城邊村、學校周邊的經營性自建房、擅自改擴建的經營性自建房、易發生群死群傷事故的自建房、危舊直管公等重點房屋的安全隱患排查。建立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臺賬,確保不留死角。

            到2022年7月底,完成重點房屋的安全隱患整治,完成對重點房屋之外的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全面摸清全縣城鄉房屋基本情況,完善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信息平臺和城市數字房產數據庫。

            三、組織機構

            為進一步加快工作進度,經研究決定成立XX縣自建房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領導小組下設綜合辦公室和督查督辦組,職責如下:

            (一)綜合辦公室綜合辦公室設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主要負責自建房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工作的日常協調工作;負責制定全縣城鄉自建房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負責專項排查整治工作的資料收集匯總、總結上報工作。辦公室主任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盧帽擔任。

            (二)督查督辦組督查督辦組設在縣應急管理局,主要負責對全縣城鄉自建房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工作的督查督辦。組長由縣應急管理局局長徐樹人擔任。

            四、責任落實

            為保障專項整治行動的扎實開展,持續推進,取得實效,各鄉鎮、各有關部門都要組建工作專班,全面實行領辦、督辦、認辦責任制。

            (一)各鄉鎮履行主體責任和實施責任,負責制定工作方案,對轄區內所有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組織實施、進度安排、技術服務、督促指導、工作保障、制度建設負總責。黨政主要領導要親自掛帥,成立政府、行政負責人任組長的領導組,實行領導包片負責制,定期分析研判,及時研究解決重點難點問題;負責對轄區內所有自建房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建立隱患清單、整治清單和工作臺賬,督促整治,對賬銷號,閉環管理,對發現的重點難點問題及時做出報告。

            (二)住建局、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市場管理局、交通運輸局、應急局、財政局、司法局、工信局等各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履行監督、指導責任,對主管領域范圍內的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進行全面排查整治。

            (三)房屋產權人(使用人)要履行首要責任,自覺接受鄉(鎮)人民政府和黨群服務中心的監督檢查,提供真實的房屋建設資料,對照整治清單,按要求完成整治。

            五、具體任務

            (一)全面開展排查。各部門要統籌各方力量,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聘用、抽調專業技術人員全程參與;各鄉(鎮)人民政府和黨群服務中心要組織專人,會同技術人員按照網格化排查、清單化管理的要求,全面開展自建房拉網式、地毯式排查,重點加大對擅自加層、改擴建、改變承重結構的房屋排查力度,做到不留盲區、不留死角。

            1.排查內容

            (1)房屋基本情況。全面排查房屋建造年代、結構類型、建設地點、產權人(使用人)、建造方式、建筑層數及面積、土地性質、房屋用途、農村房屋用能方式等。

            (2)違法違規建筑情況。以擅自加層和違法加建、改建、擴建,特別是違法違規改造用于經營的房屋為重點,全面排查私搭亂建、違規改變房屋用途等情況。

            (3)房屋結構安全,主要排查地基基礎、上部結構和農村預制板房是否存在安全隱患;房屋使用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年久失修、改變承重結構裝修,各類外裝修及保溫層、裝飾線條、廣告牌匾、貼面是否有脫落危險,電梯等特種設備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消防用電燃氣安全,主要排查消防設施是否按要求配置并且能正常使用,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暢通,電氣、燃氣設備安裝使用及線路管路敷設維護是否符合要求,餐飲場所是否違規使用瓶裝液化氣等;房屋選址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位于地質災害易發區、場地周邊是否存在安全隱患、邊坡是否穩定等;建筑材料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使用有毒易燃建筑裝飾材料,是否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等;施工工地安全,主要排查建設工程施工工地各類臨時用房的場地、消防、用電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隱患,是否違規使用低于A級要求的彩鋼板和保溫材料等。

            2.完善系統數據

            排查人員逐戶對照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信息平臺和城市數字房產數據庫系統,如有漏報漏項,及時進行補錄并完善系統數據。

            (二)實施精準整治。加強對房屋安全隱患研判、鑒定、整治、驗收工作的組織領導;鄉(鎮)人民政府和黨群服務中心要按照“兩清單、一臺賬”,立查立改、壓茬推進、分類實施。

            1.集中研判

            鄉(鎮)人民政府和黨群服務中心組織排查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對自建房安全狀況進行集中研判,對研判結果為一般安全隱患的經營場所、人員密集場所,應及時進行安全鑒定。對研判結果為嚴重安全隱患的`經營性自建房,應當立即依法清人、停用、封房。

            2.安全鑒定

            對存在安全隱患的經營場所、人員密集場所,以及無法確定隱患等級的自建房,加建、改建、擴建的自建房,委托專業機構進行鑒定。

            3.分類整治

            對存在一般安全隱患的房屋,按照鑒定報告提出的整治要求,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無法加固修繕的采取停用停業、拆除等方式進行整治。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違法建筑,以及違法違規加建、改建、擴建造成安全隱患的違建部分,堅決依法予以拆除,并報市場管理局停止其經營資格。

            4.整治驗收

            要建立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完成一戶、銷號一戶。

            六、時間安排

            (一)重點排查(2022年5月)。對重點房屋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建立、健全排查臺賬,完善農村房屋建設相關規定、制度。

            (二)重點整治(2022年6月)。對重點房屋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全部完成整治。

            (三)邊排查邊整治(2022年7月)。全面排查重點房屋之外的城鄉房屋安全隱患,完善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信息平臺和城市數字房產數據庫。

            七、保障措施

            (一)明確部門職責縣級各成員單位要認真貫徹國家方案要求,嚴格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將自建房安全納入行業安全監管范疇,強化監管和指導。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自建房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工作的日常協調工作;負責專項排查整治工作的資料收集匯總、總結上報工作;縣教育科技局負責全縣學校及附屬房屋;縣工信局(商務局)負責建成區所屬企業的房屋及附屬用房;負責建成區商貿領域商貿企業、住餐業(含賓館、飯店、旅館、招待所、客棧、會所、度假村、休閑園、農家樂、洗浴場所等)的房屋;縣農業農村局負責指導農村人居環境和村莊整治,按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縣自然資源局負責指導依法依規用地和房屋選址安全,做好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災害風險排查整治;縣衛健體局負責全縣醫療機構及附屬房屋;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建成區辦理營業許可證的房屋;縣應急管理局負責對全縣城鄉自建房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工作的督查督辦;縣文旅局負責全縣文化旅游用房及附屬房屋;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負責建城區全縣機關單位用房;縣黨群服務中心負責建成區六個社區的房屋;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對各部門和各鄉鎮排查自建房消防安全隱患進行技術指導;其他職能部門按照2020年12月制定印發《XX縣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行動方案》(定政辦發〔2020〕81號)文件相關要求,對所屬領域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進行后頭看,查漏補缺,完善信息。

            (二)強化督查指導縣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對全縣排查整治工作進行督促和指導。縣應急管理局要把全縣城鄉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納入縣政府安全生產督查組督查內容,同步進行督查督辦。建立信息報送制度,要于5月20日前,將本地工作方案、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報送縣領導小組辦公室;自2022年5月起,于每周星期三上午12:00前,將工作進展情況報送縣領導小組辦公室,郵箱:XXXX。(聯系人:XXXX)

            (三)落實人員和資金保障縣領導小組抽調專人,成立工作專班,負責排查整治日常工作。縣級各成員單位要確定專人對接住建局。縣級財政將城鄉房屋安全管理相關經費納入本級政府預算,保障排查人員培訓、必要的房屋鑒定、技術服務、日常辦公等工作。

            (四)加強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報紙、電視、網絡等媒體,多渠道廣泛宣傳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引導群眾增強安全意識,針對性做好解釋工作,贏得群眾理解和支持,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

            自建房危房整治方案 2

            認真落實上級決策部署,全面消除農村房屋安全隱患,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實現安全穩定形勢持續向好,根據關于在全市開展房屋使用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求,特制定《鎮居民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方案》。

            一、總體要求

            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全面落實安全發展理念,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深刻汲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落實屬地主體責任和部門監管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邊查邊改、疏堵結合、遠近結合、標本兼治。以用作經營的居民自建房為重點,依法依規有序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時消除農村房屋重大安全風險隱患,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同時,建立常態化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制度。

            二、基本原則

            (一)屬地負責,部門指導。各村是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責任主體,負責具體組織實施。鎮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技術指導、政策支持。

            (二)突出重點,先查先治。區分輕重緩急,重點排查用作經營的居民自建房,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按照“一房一策”的要求,逐一明確房屋處置類型、整改措施、時限要求和整改責任人,督促限期整改,逐一銷號清零,實現閉環管理。

            (三)全面排查,集中整治。按照村不漏組、組不漏戶、戶不漏房的要求,對轄區內農村房屋安全情況進行拉網式全面排查,不留盲區、死角,建立“一房一檔”,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集中整治,做到有患必治、有患必除,干凈徹底地消除隱患。

            (四)完善機制,長效管理。針對排查整治中發現的問題、暴露的短板,有針對性地完善規章制度,堵塞監管漏洞,補齊工作短板,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從根本、長遠上消除農村房屋安全隱患,實現標本兼治。

            三、工作任務

            按照全面摸底、分類排查、重點整治、全面推進的原則,有序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立即采取措施,防止發生安全事故。

            (一)摸底排查。對本村范圍內的所有房屋進行摸底排查。摸底排查區分居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兩種類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況,包括建造年代、結構類型、建造方式等,有關信息錄入農村住房檔案和房屋綜合信息管理平臺。

            1.重點排查。對用作餐飲飯店、民宿、批發零售、休閑娛樂、學校、養老、醫療、倉儲等經營性(含生產性、公益性)的居民自建房開展摸底排查,排點包括使用預制板建設的房屋、經過改建擴建的房屋、人員聚集使用的房屋等,并對各類房屋安全隱患作出初步判斷。

            2.全面排查。在重點排查的同時,結合實際對農村房屋開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內容主要包括房屋結構安全、使用安全、地質和周邊環境安全等,并對各類房屋安全隱患作出初步判斷。力爭2022年6月底前完成。

            (二)重點整治。要以排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用作經營的居民自建房為重點開展整治,力爭2022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治到位前必須采取切實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1.制定重點整治方案。根據重點排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情況制定重點整治方案,明確整治內容、工作措施、技術路線、力量組織、工作經費、時限要求等。

            2.組織安全性評估或鑒定。對初步判斷存在安全隱患的用作經營的居民自建房由房屋產權人(使用人)聘請專業機構進行房屋安全性評估或房屋安全性鑒定,確有安全隱患的`,由村兩委在規定時限內完成整治工作。

            3.落實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對經排查確定存在安全隱患的居民自建房,尤其是用作經營的,由產權人(使用人)自主聘請專業人員或機構在限期內進行整治方案設計并整治。

            4.實行銷號管理。鎮、村二級要建立重點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整治一戶、驗收一戶、銷戶一戶。

            (三)全面整治。各村在摸底排查和重點整治的基礎上,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未用作經營居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制定全面整治計劃。全面整治要堅持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鎮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各村要將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提上重要議事日程,健全完善工作機制,村支部書記、村委主任是第一責任人,要狠抓落實,確保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取得實效。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村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負責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具體組織實施,做好進度安排、任務落地工作,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建立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并以行政村為基本單位上報排查整治結果,報告需由村支部書記、村委主任簽字,落實“誰排查誰簽字、誰管理誰負責”要求。重點整治臺賬于2021年6月底前報送鎮規劃辦。鎮相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做好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監管指導、協調配合,特別將應當納入行業安全監管范圍的農村房屋全部納入,補齊監管短板,避免監管空白。規劃辦負責指導農村住房建設,牽頭組織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組織填報農村住房檔案和房屋綜合信息管理平臺,推進部門信息共享,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負責指導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按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

            (三)強化應急保障。制定鎮農村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各村要加強日常安全巡查和應急處置能力,確保第一時間有效處置各類農村房屋安全突發事件。對排查整治中因工作不實、統計不準、弄虛作假、虛報亂報導致嚴重后果的責任人員,嚴肅追究相關責任。

            (四)強化督促指導。加強對各村的督促指導,強化工作調度和現場督查,對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職失責、不作為、亂作為的村干部嚴肅問責。從2021年3月起,堅持每月調度各村工作進展情況,必要時組織相關人員按規定開展實地督導。

            (五)強化宣傳發動。要利用多種媒體、多渠道廣泛宣傳,使廣大干部群眾充分認識農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時了解農村干部群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積極回應社會關切,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要全面深入開展農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農民群眾的房屋安全使用意識,提高支持參與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隱患的積極性、主動性。

            (六)強化標本兼治。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相結合,對排查整治中發現問題,有針對性地完善制度,加快研究建立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推動建立農村房屋建設用地、規劃、設計、施工、經營、改擴建和變更用途等全過程管理制度。建立排查巡查和監控預警機制。加強農村房屋施工和建設隊伍管理,提高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水平。

            自建房危房整治方案 3

            2022年4月29日,湖南長沙居民自建房發生倒塌事故,造成重大人員傷亡。事故發生后,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為扎實推進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遠近結合、標本兼治。嚴格落實地方黨委和政府屬地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徹查自建房安全隱患。組織開展“百日行動”,對危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風險,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推進分類整治,消化存量,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完善相關制度,嚴控增量,逐步建立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二、主要任務

            (一)全面排查摸底。

            1.排查范圍。各地要對本行政區域內城鄉所有自建房進行排查摸底,在繼續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礎上,重點排查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安置區、學校醫院周邊、工業園區等區域,突出人員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省級人民政府可根據實際確定具體范圍,確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區。

            2.排查內容。各地要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況,重點排查結構安全性(設計、施工、使用等情況)、經營安全性(相關經營許可、場所安全要求等落實情況)、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土地、規劃、建設等手續辦理情況)等內容。

            3.排查方式。各地要組織產權人自查、部門和街道(鄉鎮)核查,專業技術力量參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屋安全隱患排查相關技術要求,完成安全隱患初步判定。建立城鎮房屋、農村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臺,逐一歸集排查信息。力爭2023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

            (二)開展“百日行動”。各地要對經營性自建房集中開展“百日行動”,重點排查3層及以上、人員密集、違規改擴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經營性自建房風險隱患,確保管控到位。要制定“百日行動”實施計劃,明確行動目標,確定時間表、路線圖,逐級壓實責任,盡快取得明顯進展,堅決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要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對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據風險程度實施分類整治。加強部門聯動,發現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不具備經營和使用條件的,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隱患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使用。

            (三)徹底整治隱患。

            1.建立整治臺賬。各地要組織專業力量對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開展安全鑒定,建立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整治完成一戶、銷號一戶。

            2.實施分類整治。要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堅持產權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嚴格落實產權人和使用人安全責任。堅持先急后緩,先大后小,分類處置。對存在結構倒塌風險、危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內和周邊群眾,封閉處置、現場排險,該拆除的依法拆除;對存在設計施工缺陷的,通過除險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處理;對一般性隱患要立查立改,落實整改責任和措施。對因建房切坡造成地質災害隱患的,采取地質災害工程治理、避讓搬遷等措施。

            (四)加強安全管理。

            1.嚴控增量風險。3層及以上城鄉新建房屋,以及經營性自建房必須依法依規經過專業設計和專業施工,嚴格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嚴格自建房用于經營的審批監管,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應依法依規取得房屋安全鑒定合格證明。

            2.加強日常檢查。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要定期開展安全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組織人員撤離。落實街道、鄉鎮等屬地責任,發揮城管、村(社區)“兩委”、物業的前哨和探頭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制度和網格化動態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常態化巡查發現機制,發現問題要督促產權人或使用人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3.清查整治違法行為。加強部門聯動,加大對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房屋的清查力度,依法嚴厲查處未取得土地、規劃和建設等手續,以及擅自改建加層、非法開挖地下空間等行為,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存在違法建設、違法違規審批問題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經營活動。建立群眾舉報獎勵機制,舉報一經查實,予以獎勵。對故意隱瞞房屋安全狀況、使用危房作為經營場所導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建立長效機制。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進一步明確和強化市、縣有關部門房屋安全管理職責,充實基層監管力量。依托鄉鎮自然資源、農業綜合服務、村鎮建設等機構,統籌加強自建房質量安全監管。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落實用地、規劃、建設、經營等審批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加強審批后監管,督促產權人和使用人落實房屋安全責任,通過部門聯動實現房屋安全閉環管理。加強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和從業人員管理,鑒定機構應對報告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完善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研究建立房屋定期體檢、房屋養老金和房屋質量保險等制度。加快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和城鎮房屋安全管理相關法規,加強地方性法規建設,完善城鄉房屋安全管理制度體系。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實施。成立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部際協調機制(以下簡稱協調機制),負責組織實施專項整治工作,統籌協調各有關部門、地方黨委和政府落實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組織開展督導評估,協調解決專項整治中的重大問題,重要事項按程序請示報告。住房城鄉建設部為牽頭單位,成員由中央統戰部、中央編辦、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文化和旅游部、國家衛生健康委、應急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電影局等部門組成,辦公室設在住房城鄉建設部。要堅持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嚴格落實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屬地責任,黨政主要負責人親自部署、狠抓落實,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責任人,省級負責人名單報國務院安委會,抄送協調機制辦公室。各地要加快制定本地區實施方案,建立工作機制,安排專門資金,確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員配置到位、工作落實到位。

            (二)明確部門分工。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三管三必須”和“誰審批誰負責”的要求,落實行業監管范圍內自建房的安全監管責任,共同推進專項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全面加強經營性自建房監管,牽頭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排查自建房結構安全問題,建設城鎮房屋、農村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臺,推進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全鏈條監管機制;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按職責指導用作工貿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依法加強用作人員密集場所的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負責指導用作民爆企業及職責范圍內工貿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統戰部門負責指導宗教活動場所安全管理;發展改革部門負責指導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化建設等的相關工作;教育部門負責指導用作學校、幼兒園及職責范圍內教育機構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公安部門負責指導用作旅館的自建房特種行業許可證復核工作;民政部門負責指導用作養老機構和設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司法行政部門負責配合有關方面完善城鄉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強化法治保障;財政部門負責對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予以經費支持;自然資源部門負責指導依法依規用地,做好地質災害風險排查;農業農村部門按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商務部門負責指導用作商貿企業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文化和旅游部門負責指導用作文化和旅游設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衛生健康部門負責指導用作醫療衛生機構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指導自建房涉及的市場主體登記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復查工作,推動將房屋安全鑒定作為自建房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的前提條件;電影主管部門負責指導用作影院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三)加強支撐保障。各地要組織動員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鑒定等專業機構、行業企業技術人員和鄉村建設工匠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強化技術保障。有條件的地方可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托專業機構開展排查、鑒定工作,同時加強規范管理,對于出具虛假報告的要依法嚴肅追責。各地要將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設統籌納入各級政務信息化工程給予經費保障,在專項整治工作中組織做好法律咨詢、司法調解、維護穩定等工作。

            (四)強化督促指導。地方黨委和政府要加強對下級黨委和政府的督促指導,對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要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要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職失責的領導干部,要嚴肅問責。發現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調查處置。各級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要指導督促專項整治工作,推動納入同級黨委和政府督查督辦范圍。協調機制辦公室適時組織相關部門對各地“百日行動”等專項整治工作開展督導評估。

            (五)做好宣傳引導。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廣泛宣傳,使社會各方面充分認識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深入開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居民房屋安全意識。及時了解群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使廣大群眾積極支持專項整治工作。

            各省級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于2022年5月31日前將本地區實施方案報送協調機制辦公室,自2022年6月起每月報送工作進展情況。

            自建房危房整治方案 4

            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根據《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福建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廈門市自建房及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結合我區實際,扎實推進全區自建房及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隱患,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全面落實安全發展理念,深刻汲取長沙居民自建房倒塌等事故教訓,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遠近結合、標本兼治。嚴格落實屬地責任和監管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徹查房屋安全隱患。組織開展“百日行動”,對危害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風險,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實施分類整治,消化存量,用3年左右時間完成全部房屋安全隱患整治。完善相關制度,嚴控增量,建立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二、全面排查隱患

            (一)排(復)查范圍

            對全區域城鄉所有自建房進行全覆蓋排(復)查摸底,確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區。堅持全面摸查和重點排查相結合,重點排(復)查城鄉結合部、城中村、拆遷安置區、學校醫院周邊、工業園區、景區和非景區景點、集鎮區等區域,突出人員密集、違規改建擴建加層、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

            繼續推進房屋結構安全專項治理三年行動和7大類房屋結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回頭看”,對新增房屋、歷年已整治房屋、存在安全隱患未整治房屋等進行全面排(復)查。

            (二)排(復)查內容

            要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況,重點排查結構安全性(設計、施工、使用等情況)、經營安全性(相關經營許可、場所安全要求等落實情況)、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土地、規劃、建設等手續辦理情況)等內容。

            (三)排(復)查方式

            堅持屬地管理原則,采取“業主自查、部門鎮街排查、區級指導復核”的方式,組織技術人員開展拉網式排(復)查工作,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況,完成安全隱患初步判定。按照“一棟一表”記錄排查信息,逐一歸集市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統和相關信息系統,匯總結構安全性、經營安全性、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三類隱患清單。其中,業主自查由村(居)負責組織,嚴格落實業主確認、技術人員簽字、村(居)蓋章等程序。對排(復)查過程中發現可能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房屋,要及時督促業主委托房屋安全鑒定機構進行鑒定。

            (四)排(復)查時限

            2022年8月底前完成經營性自建房排(復)查工作,2023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排(復)查工作。

            三、開展“百日行動”

            (一)行動目標

            按照國家和省、市政府部署要求,自2022年6月1日起至2022年8月底,對全區經營性自建房集中開展“百日行動”,重點排查3層及以上、人員密集、違規改擴建加層、非法開挖地下空間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經營性自建房風險隱患,開展分類整治,確保管控到位。

            (二)行動任務

            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對經營性自建房結構安全性、經營安全性、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三方面進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據風險程度實施分類整治。要加強部門聯動,發現房屋存在嚴重安全隱患、違法建設行為、不具備經營和使用條件的,要迅速采取清人封房、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依法依規推進“兩違”處置和經營安全復核,在隱患徹底消除、違法建設處置完成前不得恢復使用。

            (三)督導評估

            2022年8月下旬,逐鎮(街)、逐村(居)開展“百日行動”督導評估,確保行動取得實實在在成效。

            四、徹底整治隱患

            (一)建立整治臺賬

            依托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統,從結構安全性、經營安全性、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三方面梳理建立隱患清單,組織相關部門依職責推進分類整治。堅持先急后緩、先大后小、分類處置,建立整治臺賬,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責任措施,整治情況錄入房屋安全管理信息系統,實行銷號閉環管理,力爭2024年底前完成全區自建房整治任務。

            (二)實施分類整治

            按照“三管三必須”和“誰審批誰負責”的要求,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部門協同,形成合力,有序推進分類整治。

            1.對排查發現自建房結構安全隱患的,由區建設與交通局牽頭各鎮(街)推進專項整治。對存在結構倒塌風險、危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內和周邊群眾,封閉處置、現場排險,該拆除的依法拆除;對存在設計施工缺陷的,通過除險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處理;對一般安全隱患要立查立改,落實整治責任和措施。嚴厲查處未依法取得施工許可手續危害房屋安全行為。

            2.對排查發現的經營性自建房,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組織相關經營行業主管部門(包含公安、教育、工信、民族宗教、民政、資源規劃、商務、文旅、衛健、應急等部門),開展經營證照復查,實地核查經營場所安全,尤其是對違規加層至3層及以上、人員密集的.食宿、培訓、教育、娛樂、醫療、宗教活動場所等房屋,依法推進整治。對無法提供房屋安全鑒定合格證明、存在重大結構安全隱患或鑒定為C、D級的房屋,應當在消除安全隱患后方可使用。

            3.對排查發現存在“兩違”的自建房,由區城市管理局牽頭組織相關職能部門或鎮(街),加大對“兩違”行為的整治力度,依法嚴肅查處未取得土地、規劃等手續,以及違規改建加層、擅自改變功能結構布局危害房屋安全、非法開挖地下空間等行為,特別是對多次違建、擅自加層的經營性自建房,要建立重大隱患清單,依法推進處置,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4.對排查發現存在地質災害隱患的自建房,由資源規劃分局牽頭各鎮(街),組織采取地質災害工程治理、避讓搬遷等措施。

            五、加強安全管理

            (一)嚴控增量風險

            3層及以上城鄉新建房屋,必須經過專業設計和專業施工,嚴格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辦理規劃許可手續,并依法依規辦理施工許可等手續,經竣工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申請加層(總層數不超過3層)、裝修改造(涉及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用作經營的自建房,應委托有資質的鑒定單位進行安全鑒定后,嚴格履行上述基本建設程序,房屋未經竣工驗收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經營行業主管部門不得批準有關經營許可等手續。資源規劃部門要完善自建房改擴建加層和改變用途等規劃許可制度。經營行業主管部門要嚴格自建房用于經營的審批監管,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應取得房屋安全鑒定合格證明,未取得房屋安全鑒定合格證明的不予審批。存在違法建設、違法違規審批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經營活動。

            (二)健全網格化管理體系

            各鎮(街)按照我區網格化管理各項制度要求,落實鎮(街)屬地責任,發揮城管、村(社區)“兩委”、物業服務企業的前哨和探頭作用,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常態化巡查發現機制,發現問題要督促產權人或使用人及時整改。經營行業主管部門要依據法定職責加強經營性自建房經營安全的日常巡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有效除險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三)完善信息化管理平臺

            各鎮(街)要依托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統上的公安系統“一標三實”標準地址庫和資源規劃部門“天地圖·廈門”底圖,做好數據采集更新,完善房屋現狀信息、排查表、治理信息等“一樓一檔”數據庫,形成閉環管理,保證房屋安全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現勢性,建立房屋安全“健康綠碼”,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推進數據共享共用。

            (四)建立長效機制

            要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進一步明確和強化各有關部門房屋安全管理職責,充實基層監管力量。依托鎮(街)農業綜合服務、村鎮建設等機構,統籌加強自建房質量安全監管。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落實用地、規劃、建設、經營等審批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加強審批后監管,督促產權人和使用人落實房屋安全責任,通過部門聯動實現房屋安全閉環管理。探索推進房屋安全保險監測社會化治理機制。推行房屋強制鑒定制度,實施房屋安全定期體檢,實現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全面提升房屋使用安全治理體系、治理能力。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依托翔安區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在區建設與交通局,以下簡稱“區房屋整治辦”。原領導小組及各工作組成員職務如有變動,由繼任者自然接任。),區房屋整治辦統籌領導本次自建房及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組織開展督導評估,協調解決專項整治中的重大問題。各鎮(街)要加快制定工作實施方案,建立工作機制,安排專項資金,確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員配置到位,工作落實到位。

            (二)明確部門分工

            各部門要齊抓共管形成合力,按照“三管三必須”和“誰審批誰負責”的要求,落實行業監管范圍內房屋安全監管責任,共同推進專項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區建設與交通局負責牽頭制定方案、研究政策,協調排(復)查、房屋安全鑒定等有關工作,依托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統,推進信息共享,根據相關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危房住戶協調安排解危住房,提供房屋安全排(復)查的技術指導,組織各鎮(街)開展農村建筑工匠培訓,指導港口、碼頭的房屋安全管理。區應急局負責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按職責指導用作工貿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的房屋安全管理。資源規劃分局負責指導依法依規用地,做好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災害風險排查,牽頭完善自建房改擴建和改變用途等規劃許可、規劃條件核實和確權登記管理制度,配合區農業農村局做好宅基地管理工作。區農業農村局按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配合執法部門開展自建房“兩違”整治工作。公安分局負責指導用作旅館的自建房特種行業許可證復核工作,配合建立房屋安全“健康綠碼”。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指導經營性自建房涉及的市場主體登記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復查工作,按照國家、省市部署,推動將房屋安全鑒定作為自建房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的前提條件。區工信局負責配合指導工業廠房安全管理。區商務局負責配合指導用作商貿企業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消防救援大隊負責自建房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監督、指導、協調,指導推動用作人員密集場所自建房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區城市管理局負責職責范圍內牽頭推進自建房“兩違”整治工作,處置存量,遏制增量。統戰部負責指導宗教活動場所房屋安全管理。區教育局負責指導中小學校、幼兒園和職責范圍內教育機構等房屋安全管理和相關審批復查處理工作。區民政局負責指導養老機構場所安全管理。國資辦負責督促指導區屬國有企業按要求做好房屋安全管理。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本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安全管理。區文旅局負責指導文化和旅游場所房屋安全管理和相關審批復查處理工作,并做好文物類建筑保護和管理。區衛健局負責指導職責范圍內衛生健康機構、醫療場所房屋安全管理。電影主管部門負責指導用作影院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區財政局會同相關部門對自建房及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予以經費支持。司法行政部門負責配合完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強化法治保障。宣傳、網信部門負責宣傳和輿論引導,及時處置相關輿情。區信訪局負責排查整治信訪事項受理及協調。

            (三)加強綜合保障

            區建設與交通局組織動員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鑒定等專業機構和技術人員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鼓勵各鎮(街)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托有資質的專業機構開展排(復)查、鑒定工作,同時加強規范管理,嚴厲打擊虛假鑒定行為。在專項整治工作中要組織做好法律咨詢、司法調解、維護穩定等工作。

            (四)強化督導檢查

            自建房及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實行包片督導制。區公安分局負責大嶝街道,資源與規劃分局負責鳳翔街道,區應急局負責新店街道、香山街道,區建設與交通局負責金海街道、民安街道,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馬巷街道,區城市管理局負責內厝鎮,區農業農林局負責新圩鎮。包片督導單位聯系各鎮(街),組織專業人員,加大專項督導檢查力度,每季度開展不少于10天的指導檢查,對問題突出的重點區域和進度緩慢的鎮(街)要重點督查。

            對自建房及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要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要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走過場、失職失責的領導干部,要嚴肅問責。發現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調查處置。

            (五)做好宣傳引導

            充分利用報紙、電視、網絡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房屋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的重要性,提高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的安全使用主體責任意識和全社會公共安全意識;要發動群眾積極參與,提供線索,發現潛在的安全風險隱患,早發現早處置,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及時了解群眾思想動態,要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

            各鎮(街)要相應制定實施方案和“百日行動”計劃。“百日行動”期間,各鎮(街)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區城市管理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每周二上午向區房屋整治辦報送工作進展情況;8月25日前,報送“百日行動”評估報告。2022年9月起,各鎮(街)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區城市管理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每月24日前向區房屋整治辦報送工作進展情況。

            自建房危房整治方案 5

            為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深入貫徹全國、全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深刻汲取湖南長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訓,金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邊排查、邊整治,遠近結合、標本兼治,嚴格落實地方黨委、政府屬地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嚴控增量、消化存量,依法依規徹查整治自建房安全隱患。組織開展“百日行動”,對危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風險,堅決遏制安全事故發生,切實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

            二、重點任務

            (一)開展排查摸底。對全鎮所有自建房進行排查摸底,在繼續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礎上,重點排查集鎮、學校醫院周邊、建筑工地等區域,突出人員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餐飲飯店、民宿賓館、農家樂、商超、幼托、養老、醫療、出租屋等經營性自建房、確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區。依法依規實施排查,重點排查房屋基本情況:建造年代、結構類型、建造方式、使用形式等;房屋安全目測情況:房屋整體有無傾斜、有無沉降,房屋承重結構(梁、板、柱、墻)有無變形、有無裂縫以及存在風險的部位(地基基礎、墻體、梁柱、屋面、樓板等);房屋相關手續情況:是否有審批手續(土地、規劃、建設等),竣工驗收手續,房屋登記手續;房屋結構安全情況:是否有設計圖紙、是否按圖施工、是否依圖驗收,是否有增加樓層、改變承重結構、層內加層、改擴建等情形;房屋經營安全情況:主要用途及場所安全要求,有無相關經營許可手續,是否存在消防隱患。

            (二)實施分類整治。邀請行業主管部門組織專業力量對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開展安全鑒定,建立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整治完成一戶、銷號一戶。要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堅持產權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嚴格落實產權人和使用人安全責任。堅持先急后緩,先大后小,分類處置。對存在結構倒塌風險、危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內和周邊群眾,封閉處置、現場排險,該拆除的`依法拆除;對存在設計施工缺陷的,通過除險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處理;對一般性隱患要立查立改,落實整改責任和措施。對因建房切坡造成地質災害隱患的,采取地質災害工程治理、避讓搬遷等措施。

            (三)加強安全管理。全鎮各村、鎮屬單位等相關單位要嚴控增量風險,3層及以上城鄉新建房屋,以及經營性自建房必須依法依規經過專業設計和專業施工,嚴格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要嚴格自建房用于經營的審批監管,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應依法依規取得房屋安全鑒定合格證明。要加強日常檢查,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要定期開展安全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組織人員撤離。落實村、鎮屬單位等屬地責任,發揮綜合執法、村“兩委”的前哨和探頭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和網格化動態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常態化巡查發現機制,發現問題要督促產權人或使用人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要清查整治違法行為,加強部門聯動,加大對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房屋的清查力度,依法嚴厲查處未取得土地、規劃和建設等手續,以及擅自改建加層、非法開挖地下空間等行為,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存在違法建設、違法違規審批問題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經營活動。對故意隱瞞房屋安全狀況、使用危房作為經營場所導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建立長效機制。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進一步明確和強化有關部門房屋安全管理職責,充實基層監管力量。依托鎮自然資源、農業綜合服務、村規建設等機構,統籌加強自建房質量安全監管。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落實用地、規劃、建設、經營等審批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加強審批后監管,督促產權人和使用人落實房屋安全責任,通過部門聯動實現房屋安全閉環管理。加強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和從業人員管理,鑒定機構應對報告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建立健全城鄉房屋安全管理制度體系,探索建立新建、改擴建農房帶圖審批、按圖施工、依圖驗收制度。

            三、組織領導

            成立雙塘鎮開展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各村和鎮屬各單位等單位負責人組成,統籌協調推進排查整治各項工作。

            鎮政府同步成立工作專班,成員戴智、余日升、徐青龍、張恒芳、汪立強、唐鵬,建立相應工作機制,做好排查指導、復核認定、抽查整治等工作。

            四、實施方式

            按照“屬地管理、條塊結合、社會技術力量參與”原則,采取“產權人(使用人)自查、各村委會排查、鎮工作專班核查整治”方式,全面開展“三級”排查整治,迎接市、縣督導抽查,省級暗訪督導。

            (一)排查方式。1、產權人(使用人)自查。村委會要組織自建房產權人(使用人)進行自查,將自查情況報村委會。

            對自建房產權人(使用人)自查初判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村委會要及時向鎮報告。

            2、各村委會排查。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村委會要組織村組干部和相關專業技術力量參與,開展拉網式、地毯式、起底式全面排查,逐戶逐棟采集信息,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屋安全隱患排查相關技術要求,完成安全隱患初步判定。

            3、鎮工作專班核查整治。鎮工作專班組織專業力量,對各村委會排查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進行復核評估鑒定。要將存在擅自加層、改變房屋結構和布局、開挖地下空間,以及無正式審批、無資質設計、無資質施工、無竣工驗收等危及公共安全情形的經營性自建房,作為重點整治對象,組織開展安全鑒定,根據安全鑒定結果提出整治方案,督促指導房屋產權人(使用人)進行整治,該加固的立即加固,該拆除的堅決依法拆除,確保所有風險點全面徹底清除到位。對拒不采取整治措施擅自繼續經營的,依法處置。

            (二)整治方式。鎮工作專班對排查發現的房屋建筑安全隱患,依據整改方案逐一督促整治到位,該加固的立即加固,該停用的堅決停用,該停業的堅決停業,該關閉的堅決關閉,該拆除的堅決拆除,該處罰的堅決處罰,徹底整治消除隱患。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要首先清人、停用、封房,第一時間消除安全隱患,確保人員安全。鎮工作專班將排查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匯總后報縣級工作專班。

            (三)抽查方式。鎮工作專班將對全鎮房屋建筑安全隱患排查專項行動進行指導,并下沉一線,對各村排查整治落實情況進行抽查,對各類違法違規行為查處情況組織開展復查和“回頭看”,確保排查整治質量。

            五、責任分工

            (一)鎮紀委負責專項行動的督察。

            (二)全鎮各村委會、相關單位承擔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主體責任,負責組織部署、督促落實本行政村內專項行動各項工作。

            (三)鎮村規建設部門負責督導指導全鎮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牽頭建立長效管理機制,統籌協調推進各協同部門排查整治工作。

            (四)鎮派出所負責全鎮自建房用作旅館業等特種行業許可,依法查處干擾排查整治工作的違法犯罪行為。

            (五)鎮應急口負責履行安全生產綜合監管職能,依法依規指導協調和監督負有自建房管理職責的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六)鎮綜合執法隊負責裝修改建工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負責“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專項整治工作,負責農貿市場場所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七)鎮教辦負責幼兒園、學校等教育機構場所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八)鎮民政所負責養老機構、福利機構、救助機構、殯葬服務機構等場所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九)鎮自然資源所協調執法城管部門及鎮政府做好自建房規劃建設,并督促指導做好地質災害易發區內自建房地質災害風險排查。負責查處違法占地建設及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擅自建設等問題。

            (十)鎮農業農村口按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

            (十一)鎮綜合執法隊和市監部門負責餐飲、住宿、商超等商貿服務業場所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十二)鎮衛生院負責醫院、村衛生室等醫療衛生場所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十三)市場監管部門依法查處利用自建房從事未依法辦理營業執照的經營活動。

            (十四)消防救援部門對自建房的消防工作實施監督管理,負責督促指導依法查處自建房用作經營性場所消防安全違法行為。

            (十五)糧管所負責原糧食系統倉庫、經營場所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十六)財政部門負責統籌資金支持房屋建筑排查工作順利開展,落實資金保障。

            (十七)鎮民宗口負責督促指導用作宗教活動場所的自建房開展排查整治。

            (十八)其他部門按職責分工做好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六、工作步驟

            (一)百日行動。全鎮各村、相關單位要集中力量組織開展百日行動,2022年6月底前,完成對學校醫院周邊、集鎮等經營性自建房的.排查任務;2022年8月底前,完成全部經營性自建房的排查任務,確保風險隱患管控到位。重點排查3層及以上、人員密集、違規改擴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經營性自建房風險隱患,確保管控到位。要制定“百日行動”實施計劃,明確行動目標,確定時間表、路線圖,逐級壓實責任,盡快取得明顯進展,堅決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要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對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據風險程度實施分類整治。加強部門聯動,發現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不具備經營和使用條件的,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隱患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使用。

            (二)全面排查。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其他自建房的排查任務。建立城鎮房屋、農村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臺,逐一歸集排查信息。農村自建房已鑒定的危房力爭完成工程性整治措施。農村自建房專項排查整治,要與穩慎推進農村宅改結合起來;要對已鑒定的農村危房進行復核,對農村地區新增自建房特別是經營性自建房進行全面排查;對已錄入系統有變化的經營性自建房,要將變化情況及時錄入系統。

            (三)徹底整治。2023年4月底前,基本完成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整治工作完成后,再利用1年左右時間組織開展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回頭看”,建立完善自建房安全監管制度,實現長效常治。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村、鎮屬各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做好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不等不靠、主動作為,嚴格落實《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屬地責任和部門監管責任,認真抓好全鎮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組織實施、指導推進、技術鑒定、臺帳統計等工作,并將有關落實情況每日匯總報鎮工作專班辦,鎮工作專班辦要切實發揮牽頭協調、監督查辦的職能作用,加強監督檢查,確保排查實效。

            (二)壓實整治責任。各村、鎮屬各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強化責任落實,加強督促指導,落實時限進度,定期對表銷賬。要指導房屋所有人按照專家鑒定提出的處理建議及時加固或修鱔治理。要加強動態檢查和過程檢查,強化責任考核,確保責任落實到位、任務完成到位。鎮紀委要嚴肅問責問效,對責任落實不到位、工作開展走形式、不能按期完成任務的單位,要強化約談警示、通報曝光、考核問責等措施。鎮工作專班將適時對重點區域開展隨機抽查,凡是發現在排查整治過程中存在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的單位和個人,提請鎮紀委嚴肅追責。

            (三)強化技術保障。各村、鎮屬各單位要結合本鎮排查整治任務量,適時邀請縣房屋安全鑒定、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領域有資質的專業機構和土建專業師,參與排查整治工作;要建立完善排查整治標準,分析研判技術難題,制作易學易懂的房屋排查宣傳資料、培訓課件,對排查人員進行全面的專業技術培訓,為排查整治工作提供技術支撐。

            (四)落實資金保障。通過排查,農村房屋經技術鑒定為C、D級危房的(傳統建筑除外),C級危房必須維修加固、D級危房立即進行拆除,2022年12月31日前整改到位且符合“一戶一宅”政策的前提下,C級危房維修加固補助資金和D級危房拆除補助資金按上級下達的資金和要求鎮財政給予補助到位,其他費用個人自籌,逾期未整改到位的由各村委會、鎮屬相關單位自行解決。

            (五)廣泛宣傳發動。做好宣傳引導。各地要充分利用小喇叭、微信群、進村入戶等形式,廣泛宣傳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的安全使用主體責任意識和全社會公共安全意識。要積極宣傳各地在排查整治工作過程中的好經驗、好做法。要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

            自建房危房整治方案 6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關于開展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百日攻堅”行動工作要求,結合昆明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統籌抓好疫情防控、經濟社會發展和安全生產。把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作為當前重大政治任務,作為安全生產工作的重中之重,以最堅決的態度、最嚴格的標準、最迅速的行動,壓緊壓實責任,全力開展好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及時徹查消除風險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

            (二)基本原則

            1.明確主體,壓實責任。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規定,各級黨委政府嚴格落實管理責任;按照“三個必須”和“誰審批誰負責”的要求,部門嚴格落實監管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要求,產權人、使用人嚴格落實房屋安全主體責任。

            2.全面動員,群防群治。縣(市)區、街道(鄉鎮)、社區(村組)縱向要全面動員部署到位,自建房所有人、使用人橫向要全面宣傳動員到位。廣泛發動專業技術人員、居民群眾等社會力量主動參與排查整治。

            3.全面排查,立查立改。通過產權人、使用人自查,部門街道鄉鎮核查和第三方機構專業評估鑒定相結合的方式,逐一入戶,全面摸清自建房情況,從快從嚴處置隱患,加強監管,督導檢查,立查立改,確保隱患整改到位。

            4.分類處置,依法整改。按照先急后緩、先大后小進行分類處置,依法依規開展整改。對存在結構坍塌風險、威脅公共安全的自建房,要立即停業停用,并疏散建筑內和周邊的群眾,封閉處置現場排險;無法進行加固整改的,該拆除的要依法拆除。

            二、工作目標

            (一)目標任務。針對昆明市自建房粗放發展,特別是經營性自建房隱患較多、存在系統性安全風險的實際,全市全面開展排查整治,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隱患,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二)排查整治范圍。基于農村房屋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專項清查、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等前期工作,充分利用有關信息平臺和數據成果,以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為重點對象,對農村自建房、城鎮自建房開展排查整治。

            1.突出重點區域,聚焦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安置區、學校醫院周邊、綜合交通樞紐周邊、旅游景區、工業園區、集貿市場、鐵路國省道兩側、勞動密集型企業、在建大項目周邊、地勢低洼、靠山臨河等區域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

            2.突出重點場所,聚焦農家樂、賓館、飯店、民宿、教育培訓、廠房倉儲、養老和兒童福利、交通場站、電影院、酒吧、網吧、洗浴、棋牌室、醫療衛生、體育健身、宗教活動、疫病集中隔離、社區辦公、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以及住宿與生產、倉儲、經營一種或多種混合設置等人員聚集、多種風險交織疊加的自建房。

            3.突出重點房屋,聚焦昆明主城區城中村90年代前后建成的3層以上、涉及10人以上,用于出租、經營、生產加工的自建房,以及違法違規改擴建和存在突出火災風險的'自建房。

            (三)排查整治內容。重點圍繞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土地、規劃、建設等)、結構安全性(設計、施工、使用等)、經營安全性(各類經營許可、場所安全要求等)3個方面,全面摸清全市現有自建房基本情況。

            1.審批程序方面。房屋建設無正式審批手續、無資質設計、無資質施工、無竣工驗收;建筑使用年限超過設計壽命;擅自改動房屋主體、承重結構和主要使用功能;房屋用途改變后,不滿足新使用功能的質量安全、消防安全等要求;各類經營性自建房未經安全性審查、未經經營許可、證照不全,房屋安全鑒定報告虛假等情況。

            2.實體安全方面。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建筑面積,違法改建加層、非法開挖地下空間、野蠻裝修,失養失修嚴重、主體承重結構受損等存在質量和使用安全隱患;房屋主體結構及附屬構件(設施)有傾斜,承重墻體、梁柱等部位存在影響結構安全的裂縫;地基有沉降、塌陷,房屋周邊場地出現明顯沉降、開裂等現象;房屋建在受地質災害威脅的區域等情況。

            3.消防安全方面。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材料搭建、裝修,消防通道不符合規范要求;餐飲企業等未安裝燃氣泄漏截斷報警裝置;燃氣管網老化、建(構)筑物占壓燃氣管道;存在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在室內(樓道、門廳)停放充電;液氨制冷劑的冷庫或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與居住場所合用;居住區域與生產經營區域未實行防火分隔;未按規定配置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失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未健全、未落實等情況。

            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依據專業評估鑒定結論,按照特別重大安全隱患(紅牌警示)、重大安全隱患(黃牌警示)、一般安全隱患(藍牌警示)進行分級分類、劃定安全區域、設立警示標識。在確保人員安全的前提下,及時采取拆除、局部拆除、修繕加固等整治措施,消除自建房存量安全隱患。

            昆明主城區不得再新建自建房,農村自建房建設納入規范管理,加大對違法建設、違規經營及監管缺位、執法失嚴等行為的整治力度,堅決打擊隨意加層、違法違規改擴建、擅自改變房屋功能結構布局等違法行為;對頂風作案、屢教不改,嚴重危及公共安全的行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堅決遏制自建房安全隱患增量。

            三、工作安排

            昆明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分為百日攻堅和鞏固提升兩個階段:2022年5月4日—8月15日為百日攻堅階段,8月16日—12月31日為鞏固提升階段。

            (一)全面動員(2022年5月4日—10日)。各級黨委政府深刻汲取湖南長沙“4·29”自建房倒塌事故慘痛教訓,以及全國、全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全面動員部署,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方案,建立領導小組,組建工作專班,成立專業技術專家組,細化目標任務、責任分工和工作要求,開展業務培訓,全面啟動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

            (二)全面排查(2022年5月4日—6月20日)。按照產權人、使用人自查—村鎮排查—縣級復核的流程,街道(鄉鎮)倒排自建房排查計劃,動員產權人、使用人自查,同步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工作人員及志愿者依據《云南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技術手冊》逐一入戶調查,逐戶逐棟建檔造冊,建立自建房排查數據庫,形成自建房初步判定安全隱患清單。市、縣(市)區、街道(鄉鎮)有關部門聯動,充分利用網格化管理等機制手段,同步加大對自建房安全隱患線索的收集,加大違法建設和違法審批房屋清查力度,依法嚴肅查處各類違法建設行為,正在實施改擴建的自建房要立即停止建設,堅決打擊隨意加層、違法違規改擴建、擅自改變功能結構布局等違法違規行為。縣(市)區組織相關部門對自建房排查數據和安全隱患清單進行復核;對基層排查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組織專家同步進行現場評估分類,掛牌標識警示,提出處理措施建議,明確整治內容、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評估結論和處理意見報縣(市)區領導小組研判。

            所有經營性自建房和經專家組現場評估認定為特別重大安全隱患(紅牌警示)、重大安全隱患(黃牌警示)的自建房,街道(鄉鎮)督促產權人、使用人及時委托有資質的專業機構進行安全鑒定,依據鑒定結論和處置意見進一步完善檔案信息,并按鑒定機構處理建議立即進行分類處置,確保危房不住人、不營業。各縣(市)區、開發(度假)區6月20日前全覆蓋完成自建房排查,做到應查盡查、應評估全評估、應鑒定全鑒定;依據排查評估鑒定結論,及時采取措施進行分類處置,做到隱患實時監控,確保重點房屋安全風險處于重點監管之中。

            (三)全面整治(2022年6月20日—8月15日)。針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按照“誰主管誰牽頭、誰為主誰牽頭、誰靠近誰牽頭”的原則,通過屬地管理、部門監管綜合施策,做好群眾工作,動員引導產權人、使用人落實房屋安全主體責任,限時主動進行整治;危及公共安全時,立即停業停用并開展整治,如產權人、使用人拒不配合整治,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并進行強制整治。對特別重大安全隱患(紅牌警示)的自建房,立即撤離人員、拆除危房;對重大安全隱患(黃牌警示)的自建房,立即撤離人員,采取加固等措施;對一般安全隱患(藍牌警示)的自建房,采取修繕等措施。對存在安全隱患并鑒定為危房的經營性自建房,要立即采取停止營業等管控措施,嚴防發生安全事故,引導產權人、使用人通過拆除、重建、加固等工程措施,切實消除安全隱患,在安全隱患未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經營活動。整治工作要落實責任人、整治期限和整治措施,實施掛牌督辦、限期整改,整改一項,銷號一項,確保排查出的安全隱患整治全覆蓋,形成閉環管理。

            針對居民現居住的自建房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且沒有其他居所的情況,各縣(市)區、開發(度假)區可統籌利用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等房源,作為過渡性周轉住房。針對屬于特別重大安全隱患(紅牌警示)、重大安全隱患(黃牌警示)且短期不能全面啟動拆遷改造的城中村自建房,要立即動員居民搬離,做好房屋調查和資料保全,拆除相應房屋,消除安全隱患,并按照城中村改造政策統一做好后續安置補償工作。

            (四)鞏固提升(2022年8月16日—12月31日)。在全面鞏固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百日攻堅成效的基礎上,建立健全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實現存量安全隱患全面清零,同時嚴控增量。規范自建房的管理,將3層以上、建筑面積300平方米以上、總投資30萬元以上的自建房,以及拆遷安置區房屋全面納入基本建設程序管理,嚴格實施規劃審批管理,將規劃管控和安全監管有效銜接起來。全面加強經營性自建房監管,嚴格特種行業許可證審批,將房屋安全鑒定作為經營性自建房辦理相關經營許可的前置條件,對經營性自建房定期開展安全鑒定。加快建立完善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臺,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網格化動態管理機制,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巡查發現機制,發揮街道、城鎮、村、社區、物業企業作用,開展常態化隱患排查。加大違法建設和違法審批房屋清查力度,依法嚴肅查處各類違法建設行為。

            加強基層監管隊伍建設,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強化施工隊伍監管,依法打擊無資質或借用資質違法違規承攬工程的行為。嚴格按照設計標準施工,加強對勞務派遣人員、鄉村建設工匠的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制定昆明市農村住宅宅基地的相關管理辦法,市自然資源規劃局牽頭制定昆明市自建房規劃建設審批管理相關規定,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制定昆明市自建房質量安全管理的流程和措施,于2022年10月1日前出臺有關政策。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將自建房安全列入各級黨委政府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考核的內容。按照“市級統籌推動、縣級組織實施、鎮街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市、縣(市)區、街道(鄉鎮)三級建立專項整治領導機制,嚴格落實屬地責任,嚴格落實各級黨委政府第一責任人責任,確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員配置到位,工作保障到位,工作落實到位。市級成立市長任組長的昆明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根據需要組建工作專班和聯合督導組。

            (二)強化部門聯動。銜接國家、省級工作機制,市、縣兩級由住房城鄉建設、城市管理、應急管理三個部門牽頭,會同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教育體育、民族宗教、公安、民政、自然資源規劃、農業農村、文化和旅游、衛生健康、市場監管、網格化管理、消防等相關部門,建立自建房專項整治工作會商會辦機制,每周開展工作調度,指導下級部門開展工作,落實行業監管范圍內自建房的安全管理責任,以及自建房用地規劃建設經營等各個環節的監管責任。

            (三)強化技術保障。根據《云南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技術手冊》等技術標準,市級層面統一全市技術標準,成立市級技術指導專家組,統籌全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技術服務。各縣(市)區、開發(度假)區動員組織相關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單位技術人員和鄉村建設工匠全過程參與排查工作,組織有資質的機構參與安全鑒定。

            (四)強化要素保障。各級黨委政府統籌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各項要素保障。發揮府院聯動機制作用,有效化解自建房安全整治中涉法涉訴問題。市、縣兩級財政部門對自建房專項整治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發展改革、自然資源規劃、住房城鄉建設等有關部門從立項、用地、規劃、設計、施工、檢測、竣工驗收以及經營許可等方面,建立完善自建房全鏈條監管體系,研究出臺支持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和規范自建房建設管理有關政策措施,主動服務、優化審批、疏堵結合,提升行業管理水平。

            (五)強化宣傳引導。新聞宣傳部門牽頭,充分利用新聞媒體等渠道,廣泛宣傳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的重要性,普及自建房規劃、建設、安全、法律等方面有關常識,公開曝光典型案例,提高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的主體責任意識和全社會公共安全意識。縣(市)區、開發(度假)區組織志愿者進社區(村組),向廣大居民群眾宣傳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安排和有關要求,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發動群眾開展房屋安全自查,積極舉報違規裝修改造、違法搭建等影響房屋安全使用的行為線索。

            (六)強化跟蹤問效。市、縣(市)區、街道(鄉鎮)、社區(村組)四級實行“掛圖”作戰,確定數據統計專員,每日匯總自建房排查整治統計數據,逐級上報至市領導小組辦公室。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建立全市自建房安全隱患數據庫,按照安全隱患等級實行“色卡”管理和“銷號”管理。市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周通報各縣(市)區、開發(度假)區排查整治工作進度及排名情況,由市級聯合督導組及時提醒調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并根據需要深入一線督導檢查。針對工作推進不力、排查整改不到位、隱患消除不及時的情況,視問題嚴重程度,按規定及時約談提醒有關責任人。

            自建房危房整治方案 7

            為扎實推進全縣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徹底消除自建房安全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根據國務院和省、市政府、縣政府相關文件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嚴格落實各村(社)委員會屬地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徹查自建房及其他房屋安全隱患。組織開展“百日行動”,對危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風險,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推進分類整治,著力鞏固提升,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完成全部自建房及其他房屋安全隱患整治。以房屋安全數字化改革為牽引,完善相關制度,嚴控增量,逐步建立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二、主要任務

            (一)全面排查摸底

            1、排查范圍。各村(社)要對轄區范圍內所有城鄉房屋進行排查摸底,在繼續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第三次城鎮房屋安全隱患排查登記等工作的基礎上,重點排查城鄉接合部、城中村、安置區、學校醫院周邊、工業園區等區域,突出人員密集、擅自改擴建、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依托統一部署的全國房屋建筑和市政設施調查系統(以下簡稱調查系統),不論土地性質,不分城市農村,不漏一幢一戶,不留死角盲區,全面摸清自建房底數,及時歸集錄入系統。

            2、排查內容。各村(社)要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況,重點排查摸清三類清單,即自建房房屋結構安全性清單(設計、施工、使用等情況)、自建房經營使用安全性清單(相關經營許可、場所安全要求等落實情況)、自建房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清單(土地、規劃、建設等手續辦理情況)。

            3、排查方式。要組織產權人、使用人自查,部門和各村(社)核查,專業技術力量參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屋安全隱患排查相關技術要求,完成安全隱患初步判定。通過調查系統數據采集錄入,逐一歸集自建房及其他房屋信息。

            (二)徹底整治隱患

            1、建立整治臺賬。各村(社)要組織專業力量對初步判定存在房屋結構安全性、經營使用安全性、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等三類問題的自建房及其他房屋開展安全鑒定,建立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整治完成一幢(戶)、銷號一幢(戶)。

            2、實施分類整治。各村(社)要分別落實監管責任和屬地責任,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及其他房屋,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堅持產權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嚴格落實產權人和使用人安全責任。堅持先急后緩、先大后小、分類處置。對存在結構倒塌風險、危及公共安全的農村房屋,要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內和周邊群眾,封閉處置、現場排險,該拆除的依法拆除;對存在比較嚴重的結構安全問題、影響安全使用的城鎮自建房,要第一時間“安全圍護”,并根據鑒定結論,及時開展解危工作;對存在經營使用安全性問題的自建房,要對其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復查,開展消防、燃氣等相關行業安全隱患專項整治,加強出租人員登記監管;對存在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問題的自建房,要及時對違規建設行為進行認定,并依法做好查處工作。

            (三)加強安全管理

            1、嚴控增量風險。三層及以上城鄉新建房屋,以及經營性自建房必須依法依規經過專業設計和專業施工,嚴格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各相關站辦、各村(社)要嚴格自建房及其他房屋用于經營的審批監管,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應依法依規取得房屋安全鑒定合格證明。須依法取得施工許可證的新建、改擴建房屋建筑項目要全部納入浙里工程建設現場管控系統(以下簡稱“浙里建”),其他新建、改擴建的房屋建筑項目要全面納入農房“浙建事”全生命周期綜合管理系統(以下簡稱農房“浙建事”),實現對新建、改擴建房屋建筑項目質量安全的全過程管控。

            2、加強日常檢查。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要定期開展安全檢查,多渠道暢通自查自報機制,發現異常情況立即組織人員撤離并上報村(社區)。各村(社)要落實屬地責任,發揮綜合執法、村(社區)“兩委”、物業的前哨和探頭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制度和網格化動態管理制度,利用省城鎮房屋安全管理系統、省農村房屋信息管理系統,建立健全房屋安全隱患常態化巡查發現、整治及處置閉環管理機制,發現問題要督促產權人或使用人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3、整治違法行為。加強部門聯動,加大對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房屋的清查力度,依法嚴厲查處未取得土地、規劃和建設等手續,以及擅自改建加層、擅自改變結構和布局、非法開挖地下空間等行為,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存在違法建設、違法違規審批問題的房屋,不得用于經營活動。建立舉報、核查、處置、反饋的閉環管理機制,充分發動群眾提供隱患線索,逐一核查、銷號管理。建立健全群眾舉報獎勵機制,舉報一經查實,可予以獎勵。對故意隱瞞房屋安全狀況、使用危房作為經營場所導致重大事故或嚴重社會事件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強化數字賦能。以房屋安全數字化改革為牽引,積極參與做好全省房屋安全數字化管理系統迭代升級,建立一戶(幢)一碼、多跨協同及數據共享機制,實現房屋建筑從審批到建設到使用管理的全生命周期閉環管理。加快推進“浙里建”和農房“浙建事”的貫通運行,充分利用數字化手段守牢我縣房屋安全底線。

            5、建立長效機制。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進一步明確和強化鎮級有關部門和村(社)的房屋安全管理職責,充實基層監管力量。依托鎮(街道)自然資源、農業綜合服務、村鎮建設等機構,統籌加強房屋質量安全監管。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落實用地、規劃、建設、經營等審批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加強審批后監管,督促產權人和使用人落實房屋安全責任,通過部門聯動實現房屋安全閉環管理。加強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和從業人員管理,鑒定機構應對報告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完善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研究建立房屋定期體檢、房屋“保險+服務”等制度。

            三、進度安排

            (一)開展“百日行動”。至2022年9月底,我鎮集中開展城鄉自建房“百日行動”,制定實施計劃,明確行動目標,確定時間表、路線圖,壓實責任,盡快取得明顯進展。充分利用調查系統,重點排查三層及以上、人員密集、違規改擴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經營性自建房風險隱患,全面摸清經營性自建房基本情況。7月底前完成城鄉接合部、城中村、安置區、學校醫院周邊、工業園區等重點區域排查,8月底前完成全部經營性自建房排查,9月底前對存在安全隱患的經營性自建房全面管控,確保全面徹底消除安全隱患。根據風險程度實施分類整治,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不具備經營和使用條件的,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隱患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使用。

            (二)全面排查整治。一是集中排查(至2022年12月底)。按照“突出重點、統籌兼顧、邊查邊治”原則,對全鎮范圍內所有自建房及其他房屋分步進行重點排查和全面排查,2022年11月底前完成三層及以上、人員密集、違規改擴建等三類重點自建房排查及數據錄入工作,力爭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城鄉自建房和其他房屋的排查及數據錄入工作。各村(社)對排查過程中發現的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自建房及其他房屋,應立即采取切實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嚴防發生安全事故,做到即查即治。二是集中整治(至2023年6月底)。各村(社)要根據排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情況,制定整治方案。2023年5月底前完成三層及以上、人員密集、違規改擴建的三類重點自建房整治及數據錄入工作;2023年6月底前完成自建房及其他房屋安全隱患全面整治及數據錄入工作,并同步建立全鎮房屋安全常態化長效管理機制。

            (三)鞏固提升階段。以數字化改革為牽引,進一步建立健全房屋建設用地、規劃、設計、施工、經營、改擴建和用途變更等全過程管理制度,完善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下沉監管力量,及時發現和有效整治新增危房,利用數字化手段,提高房屋建設管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實施。成立全鎮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鎮整治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專項整治工作,落實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組織開展督導評估,協調解決專項整治中的重大問題,重要事項按程序請示報告。堅持鎮統籌、各村(社)抓落實,嚴格落實屬地責任,鎮黨政主要負責人要親自部署、狠抓落實,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責任人。加快制定行動方案,建立工作機制,安排專門資金,組織專業技術人員開展排查,確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員配置到位、工作落實到位。明確承擔自建房全周期管理職能的村鎮建設管理辦公室,進一步壓實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職責。

            (二)明確部門分工。各主管部門要按照“三管三必須”和“誰審批、誰負責”的要求,落實行業監管范圍內自建房及其他房屋的安全監管責任,共同推進專項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強支撐保障。要組建鎮級專家組,推進“千名專家、萬名工匠”行動,各村(社)要建立社會力量參與排查機制,組織動員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鑒定等專業機構、行業企業技術人員和建筑工匠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強化技術保障;建立大學生志愿者隊伍,充分動員暑期返鹽的高校專業技術力量參與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充實排查力量。有條件的可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托專業機構開展排查、鑒定工作,同時加強規范管理,委托第三方對排查工作準確度、全面性進行評估,對出具虛假報告的要依法嚴肅追責。要將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設統籌納入政務信息化工程,并給予經費保障。各村(社)在專項整治工作中組織做好法律咨詢、司法調解、維護穩定等工作。

            (四)強化督促指導。加強對排查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導,鎮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適時組織相關部門對各村(社)專項整治工作開展督導評估,對存在的問題加強督查整改,推動納入鎮委、鎮政府督查督辦范圍。

            (五)做好宣傳引導。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宣傳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深入開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和相關普法教育,不斷增強群眾房屋安全和主體責任意識。及時了解群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使廣大群眾積極支持專項整治工作。

            自建房危房整治方案 8

            為堅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工作要求,深入貫徹全國、全省、全市和全縣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及相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深刻汲取“4·29”湖南長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訓,全面消除自建房房屋安全隱患,切實報賬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邊排查、邊整治,遠近結合、標本兼治。嚴格落實地方黨委和政府屬地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嚴控增量、消化存量,依法依規全面排查整治自建房安全隱患,對危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風險,堅決遏制安全事故發生,建立健全自建房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

            二、主要任務

            (一)排查范圍。對全鎮范圍內所有自建房進行排查摸底,

            重點排查大塘社區、東港社區以及學校周邊的自建房,特別是經營性自建房(含出租房)和學校(含村小、私立幼兒園)、醫院、敬老院、宗教場所的自建房。

            (二)排查內容。一是房屋基本情況。查建造年代、結構類型、建造方式、使用形式等。二是房屋安全目測情況。看房屋整體有無傾斜、有無沉降,房屋承重結構(梁、板、柱、墻)有無變形、有無大裂縫以及存在風險的部位(地基基礎、墻體、梁柱、屋面、樓板等)。三是房屋審批手續情況。查是否有審批手續(土地、規劃、建設等),竣工驗收手續,房屋登記手續。四是房屋結構安全情況。看是否有設計圖紙、是否按圖施工、是否依圖驗收,是否有增加樓層、改變承重結構、層內加層、改擴建等情形。五是房屋經營安全情況。看主要用途及場所安全要求,有無相關經營許可手續,是否存在消防隱患。 主要用途及場所安全要求,有無相關經營許可手續,是否存在消防隱患(采取易燃可燃材料搭建或隔斷,居住區域與生產、經營區域未安全分隔,安全出口數量不足,外窗安裝防盜窗(網)、煙花爆竹儲存不規范等情況)

            (三)分類整治。鎮工作專班和各村要組織專業人員對初判存安全隱患的自建房開展安全鑒定,建立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整治完成一戶、銷號一戶。要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堅持產權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嚴格落實產權人(使用人)的安全責任。堅持先急后緩、先大后小、分類處置。

            1、對存在安全隱患并鑒定為危房的經營性自建房,立即采取停止營業等管控措施,嚴防發生安全事故,通過拆除、重建、加固等工程措施,切實消除安全隱患,在安全隱患未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經營活動。

            2、對存在設計施工缺陷有一般質量問題,但尚無坍塌風險的自建房,通過維修加固、降級使用等方法妥善處理。

            3、對存在非結構性安全隱患的自建房及擅自改變房屋使用功能、違規裝修,未造成結構性安全隱患的自建房,督促房屋所有權人(使用人)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4、對存在結構坍塌風險等嚴重安全隱患、威脅社會公共安全的自建房,立即停止使用,及時疏散建筑物內和周邊人員,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封閉處置,進行房屋危險等級鑒定后,組織專業隊伍進行加固維修;對無法通過加固維修等工程措施消除安全隱患的,依法予以拆除。

            5、對存在使用易燃可燃夾芯彩鋼板或易燃料搭建的自建房,立即停止使用,嚴防發生安全事故,督促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拆除或重建;居住區域與其他區域未完全分隔的,必須砌墻或安裝防火門進行分隔;安全出口、疏散樓梯不足的,必須按要求增設。

            6、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必須取得前置許可,在區域內設置居住場所,或租住場所內設置不符合要求的冷庫,必須搬離;電動車及蓄電池在室內停放、充電的,必須搬移至室外;使用不合格電器產品、室內電氣線路私拉亂接、消防設施器材不完好有效等其他問題隱患,必須限期改正。

            三、排查整治方式

            堅持“屬地管理、條塊結合、社會技術力量參與”原則,采取“產權人(使用人)自查、鎮村排查”的方式,全面開展排查整治。

            (一)產權人(使用人)自查。村(社區)要組織自建房產權人(使用人)全面自查,將自查情況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對自建房產權人(使用人)自查初判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村(社區)要及時向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對房屋存在安全隱患嚴重明顯的,要立即采取樹警示牌、拉警戒線、貼封條等安全防范措施。

            (二)鎮村排查。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村(社區)要組織建筑工匠等專業技術人員參與,對轄區內所有自建房開展拉網式、地毯式、起底式全面排查,逐戶逐棟采集信息,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屋安全隱患排查相關技術要求,完成安全隱患初步判定。對經營性自建房,鎮工作專班要組織技術力量進行排查復核,對存在安全隱患嚴重的,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安全隱患未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使用。

            1、重點整治。對存在擅自加層、改變房屋結構和布局、開挖地下空間,以及無正式審批、無資質設計、無資質施工、無竣工驗收等危及公共安全情形的經營性自建房,列為重點整治對象,立即采取停止營業、撤離人員、封閉處置等管控措施,責令限期鑒定并盡快整治。對復核評估存在安全隱患的,立即組織開展安全鑒定,根據安全鑒定結果提出整治方案,督促指導房屋產權人(使用人)進行整治,該加固的立即加固,該拆除的.堅決拆除,確保所有風險點全面徹底清除到位。對拒不采取整治措施擅自繼續經營的,依法處置。

            2、全面整治。各地在全面排查和重點整治的基礎上,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制定全面整治計劃。要堅持房屋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按時完成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工作任務。

            四、工作安排

            (一)百日行動。各村(社區)要集中力量組織開展“百日行動”,2022 年6月底前,完成對學校醫院周邊等經營性自建房的排查任務;2022年8月底前,完成全部經營性自建房的排查任務,確保風險隱患管控到位。重點排查 3 層及以上、人員密集、違規改擴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經營性自建房風險隱患,確保管控到位。要制定“百日行動”實施計劃,明確行動目標,確定時間表、路線圖,逐級壓實責任,盡快取得明顯進展,堅決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要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對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據風險程度實施分類整治。加強部門聯動,發現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不具備經營和使用條件的,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隱患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使用。

            (二)全面排查。2023年6月底前,完成其他自建房的排查任務。積極配合住建部、省住建廳建立城鎮房屋、農村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臺,逐一歸集排查信息。農村自建房已鑒定的危房力爭完成工程性整治措施。農村自建房專項排查整治,要與穩慎推進農村宅改結合起來;要對已鑒定的農村危房進行復核,對農村地區新增自建房特別是經營性自建房進行排查;對已錄入系統有變化的經營性自建房,要將變化情況及時錄入系統。

            (三)徹底整治。2024年4月底前,基本完成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整治工作完成后,再利用 1 年左右時間組織開展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回頭看”,建立完善自建房安全監管制度,實現長效常治。

            五、加強安全管理

            (一)嚴控增量風險。農村新建自建房原則上不得超過3層。3層及以上城鄉新建房屋,以及經營性自建房必須經過專業設計和施工,嚴格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

            (二)加強日常檢查。自建房產權人(使用人)要定期開展安全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組織人員撤離。對故意隱瞞房屋安全狀況、使用危房作為經營性場所導致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落實屬地責任,發揮村(社區)兩委的前哨和探頭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和網格化動態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常態化巡查發現機制,發現問題要及時通知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督促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三)清查違法行為。全面清查自建房審批、建設及運營相關的行政許可手續辦理情況,開展違章建筑清查行動,嚴格落實自建房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

            1、全面清查屬地自建房立項、用地、規劃、施工許可、消防、

            竣工驗收備案等建設及運營相關的行政許可手續辦理情況,逐一建立清查工作信息臺賬。

            2、開展自建房違章建筑清查行動,嚴厲打擊違法建設、違規改造、擅自改變建筑用途等行為,及時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對拒不整改或已造成房屋損壞的,組織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3、嚴禁自建房產權人(使用人)擅自改變房屋使用功能、房屋主體結構,擅自加蓋加層,擅自拆除和破壞房屋承重結構,擅自開挖增建地下室等行為;對造成房屋安全隱患違法違規行為的,嚴肅追究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等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對發現房屋安全隱患故意隱瞞不報,使用危房作為經營場所導致事故的,依法嚴肅追究刑事責任。

            4、建立舉報獎勵機制,公布舉報電話0792-6491015,廣泛發動群眾參與,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經營性自建房的舉報,一旦經過核實予以重獎。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將涉事各方主體納入誠信體系管理。

            (四)建立長效機制。進一步明確鎮農業農村、自然資源、集鎮建設等各口職責,確定一個綜合管理機構統一負責農房建設管理,充實基層監管力量。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落實用地、規劃、建設、經營等審批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加強審批后監管,督促產權人(使用人)落實房屋安全主體責任,通過部門聯動實現房屋安全閉環管理。研究建立房屋定期體檢、房屋養老金和房屋質量保險等制度,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城鄉房屋安全管理制度體系。依據《江西省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和規范管理行動方案》《九江市農村住房建設管理規定》,探索建立新建、改擴建農房帶圖審批、按圖施工、依圖驗收制度。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成立以政府主要領導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的城山鎮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由王建民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鎮工作專班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組織成立。各村(社區)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要明確責任分工,健全工作機制,做好宣傳發動、日常排查、數據統計等工作,確保責任落實到位、工作落實到位。

            (二)營造宣傳氛圍。各單位各村(社區)要精心部署、廣泛宣傳發動,充分發揮媒體作用,對制定的政策、出臺的辦法舉措和取得的經驗成效開展多形式廣泛宣傳,讓人民群眾充分了解相關政策措施,增進與社會公眾的溝通聯系,為開展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營造濃厚氛圍。做好輿論引導,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切實維護社會大局安全穩定。

            (三)加強部門聯動。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根據各自職責和排查整治工作要求,督促本行業領域內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依法依規查處自建房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其中: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牽頭抓好全市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組織實施、協調推進、技術指導、臺賬統計等工作,牽頭建立長效管理機制;應急口負責履行安全生產綜合監管職能,依法依規指導協調和監督負有自建房管理職責的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自然資源局口負責自建房土地、規劃的審批和認定管理,指導農村建房規劃許可,農村建房的審批,負責農村宅基地涉及農用地轉用的審批,并依法辦理宅基地及其地上房屋的不動產確權登記;行政執法大隊負責督促指導自建房違法建設的依法查處工作;教育口負責督促指導自建房用作學校、幼兒園等教育機構場所開展排查整治;衛健口負責督促指導自建房用作醫療等場所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統戰口負責督促指導宗教活動場所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民政口負責督促指導養老和福利機構等所管行業領域的自建房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四)落實資金保障。鎮政府將設立專項整治資金,主要用于委托有資質的專業機構開展安全評估鑒定,以及聘請專業技術人員、農村建筑工匠參與專項整治工作,為專項整治過程中保障民生、安置群眾和各級工作專班開展工作等提供經費保障。強化專業技能培訓,制作易學易懂的自建房排查整治宣傳咨詢材料、培訓課件。

            (五)嚴格督查考核。建立督查機制,切實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確保各項重點工作落到實處。充分發揮考核“指揮棒”作用,對工作突出的地方、部門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對排查整治中責任不實、執法不嚴的,對排查整治不重視、走馬觀花、搞形式主義、虛假整治、整治不到位的,對排查整治中推諉扯皮、不擔當不作為的,按照規定嚴肅追責問責。

            自建房危房整治方案 9

            為深刻汲取湖南長沙等地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訓,從根本上消除我鎮轄區自建房安全隱患,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青島市、平度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制定如下方案。

            一、總體要求

            聚力抓好徹底整改,對排查發現的安全隱患逐項清零、閉環管理,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房屋建筑采取果斷措施整治,對違法違規行為堅持“零容忍”。聚力抓好標本兼治,完善監管制度機制,強化鎮村房屋用地、規劃、建設、使用、經營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房屋安全管理信息系統。

            二、清查范圍及重點

            明村鎮行政區域內所有自建房,分鎮建成區和農村自建房兩部分同步進行。百日行動要做到對全鎮經營性自建房全覆蓋排查、全方位整治,突出以下重點:

            (一)重點場所:用于賓館飯店、農家樂、教育培訓、 學校、廠房倉儲、養老和兒童福利、酒吧、網吧、洗浴、棋牌室、文旅、醫療衛生、體育健身、宗教活動等人員密集場所的自建房。

            (二)重點房屋:三層及以上或涉及十人以上,用于出租、經營、生產加工的自建房,以及擅自改變使用功能(含違規用于經營等情形),擅自改變結構和布局(含內部破壞承重墻等情形)、擅自加高加層以及對地下空間進行開挖等違規改擴建的自建房。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判定為危險房屋:

            1、擅自加層、加高以及對地下空間進行開挖等違規改擴建的;

            2、擅自改變結構和布局(含因裝飾裝修而變動、損壞或拆除承重結構、加裝電梯等)的;

            3、擅自改變使用功能(含違規用于經營、樓屋面增加荷載等)的;

            4、三層及以上且無正式審批、無專業設計、無資質施工、無竣工驗收等危及公共安全的;

            5、超過設計年限或使用年限超過三十年的;

            6、結構形式明顯混亂、傳力體系不明確的。

            三、責任分工

            各管區全面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具體負責本轄區內既有房屋建筑以及在建房屋工程專項清查整治工作。對清查中發現的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問題,建立整治問題臺賬,明確整改時限、措施和責任人,并及時移交相關職能部門,實施閉環管理,直至整改完成。對發現的安全隱患,督促房屋產權人和使用人實施隱患整改;存在重大結構安全隱患的,特別是酒店、飯店、學校、超市等人員密集場所,應立即采取清人、停用、封房等安全防范措施。

            規劃建設監督管理辦公室、自然資源局所、經濟發展中心、市場監管所、綜合執法中隊、應急辦、中、小學、幼兒園、衛生院、公安派出所、社會事務辦、宣傳辦、財政所等有關部門。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立足職能,做好本行業領域內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行為的清查、整治查處工作。對存在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行為,且屬于本部門職責范圍的,要建立問題整改臺賬,制定整改措施,確保整改到位;屬于其他部門職責范圍的,要及時移交有關部門實施整改。

            經濟發展中心:負責做好工業廠房既有房屋建筑的清查整治工作,負責商貿服務業場所既有房屋建筑的清查整治工作。

            自然資源局所:負責房屋建筑違法占地,負責指導農村依法依規用地,做好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災害風險排查;負責違反規劃許可(含未按規劃許可建設)、是否改建擴建、擅自變更使用功能方面的清查;做好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

            規劃建設監督管理辦公室:負責鎮房屋建筑未取得施工許可、無資質單位設計施工、無竣工驗收投入使用、存在重大結構安全隱患可能發生坍塌方面、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布局的清查、整治查處工作,負責指導農村住房建設,牽頭組織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

            市場監管所:負責存在違法建設或存在安全隱患的建筑物違規取得商事登記以及其他生產經營許可,未依法取得商事登記以及其他生產經營許可但用作生產經營或公共事業方面(特別是用作酒店、飯店、學校、超市等人員密集場所)的`清查、整治查處工作,負責指導農村經營場所涉及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復查工作。

            綜合執法中隊:負責房屋建筑違法占地、違反規劃許可(含未按規劃許可建設)、是否改建擴建、擅自變更使用功能方面的整治查處;負責房屋建筑違法違規審批行為的清查、整治工作,負責協助提供有關審批材料。

            公安派出所:負責對九小場所履行消防安全職責的情況實施消防監督檢查、處罰;依據職責負責未依法取得消防安全手續但用作生產經營或公共事業方面(特別是用作酒店、飯店、學校、超市等人員密集場所)的清查、整治查處工作,負責指導農村人員密集場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負責指導農村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證復核工作。

            社會事務辦:負責做好養老和兒童福利機構既有房屋建筑的清查整治工作,負責指導養老院、幸福院等農村養老服務設施安全管理。

            特色小鎮辦公室:負責做好文旅場所既有房屋建筑的清查整治工作,負責指導農村文化和旅游場所安全管理;指導宗教活動場所安全管理。

            衛生院:負責做好醫療衛生機構既有房屋建筑的清查整治工作;負責指導農村醫療場所安全管理。

            財政所:負責做好直管公房的清查整治工作;負責按照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統籌保障清查工作經費,負責將房屋安全管理相關經費納入本級政府預算。

            中學、小學、幼兒園:負責做好學習教育機構既有房屋建筑的清查整治工作,做好房屋安全管理。

            四、工作安排

            按照“先急后緩、先大后小”的原則,自2022年5月2日起至2022年8月,堅持邊排查、邊整治,分步分類壓茬推進。

            (一)經營性自建房排查(2022年5月底前)。各管區指導督促居民自建房屋,尤其是經營性自建房的產權人或使用人對基本情況進行全面自查,形成排查臺賬。

            各管區及相關責任部門對照整治重點,逐街逐棟逐戶梳理居民自建房屋,尤其是經營性自建房各類隱患問題,建立問題隱患整治臺賬,明確整改時限、措施和責任人。各管區于5月底前完成轄區內所有經營性自建房的排查初判工作。

            (二)依法整治(2022年8月底前)。各管區、村莊及相關部門落實居民自建房屋,尤其是經營性自建房的產權人或使用人問題整改主體責任。根據問題隱患整治臺賬,督促責任主體落實整改措施,跟蹤落實整改,形成整治問題完成臺賬,建立健全長效管理的體制機制,建立房屋安全管理信息系統。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全面推進自建房屋安全專項整治違工作,成立由鎮長付強任組長、副鎮長代升濤為副組長,各管區主任、規劃建設監督管理辦公室、財政所、經濟發展中心、社會事務辦、特色小鎮辦公室、衛計辦、綜合執法中隊、市場監管所、應急管理辦公室、派出所自然資源局所、中學、小學、幼兒園等相關責任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明村鎮自建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全鎮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鎮自建房屋安全專項整治的組織、領導和協調。領導小組下設工作專班,由副鎮長代升濤同志任指揮長,張增輝為副指揮,各責任單位安排一名專班人員為成員,辦公室在規劃建設監督管理辦公室,各責任單位專班人員,負責工作信息收集、日常溝通協調工作。

            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站在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的高度,把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作為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重點工作來抓。全鎮各行業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建立工作協調機制,逐級壓實責任,管區充分調動行政村、經濟合作社迅速動員部署和組織推進。

            (二)全面落實責任。各管區是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嚴格落實屬地責任,加強統籌協調,全面動員部署,落實資金保障,配齊配強人員,明確責任,確保全面排查到位,問題隱患整治到位。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切實擔負起行業監管責任,積極配合、分頭推進,組織落實好本行業領域的安全整治工作,依法依規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要壓實房屋產權人的房屋使用安全主體責任,提高產權人和使用人的安全責任意識,嚴禁擅自改變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有效履行房屋維修保養義務。建立經營性自建房底數臺賬,經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簽字核實,做到“一樓一冊、一戶一檔”。同時,鎮聘請專業技術人員參與全方位排查,對房屋安全狀況進行初判,對初判存在隱患的,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復核評估,建立隱患房屋臺賬。

            對于隱患房屋臺賬,實行銷號管理,整治完成一戶、銷號一戶。初判和復核評估中發現存在擅自加層、改變房屋結構和布局、開挖地下空間,以及無正式審批、無資質設計、無資質施工、無竣工驗收等危及公共安全情形的經營性自建房,列為急需重點整治對象,立即采取停止營業、撤離人員、封閉處置等管控措施,責令限期鑒定并盡快整治。對復核評估存在安全隱患的,責令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立即委托技術服務機構進行鑒定,對拒不委托或15日內仍未委托鑒定的,責成停業;對不采取整治措施擅自繼續經營的,依法處置。

            (三)強化督促指導。加強對自建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導,對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職失責、不作為、亂作為的領導干部,要依法依規問責。鎮自建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聯合相關單位適時對全鎮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實地督導。

            (四)統籌推進實施。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要與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全省校園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城市建設安全專項整治、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等工作有效銜接,確保實現全覆蓋。積極發揮城建檔案、不動產登記、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平臺數據信息作用,鼓勵借助百度、高德地圖等地理信息服務平臺,提高清查工作效率。廣泛動員建筑工程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鑒定、物業服務等專業力量參與,加強人員培訓,強化技術保障。

            (五)嚴格信息報送。加強信息溝通,建立實施上報信息通報制度。各管區及各相關責任部門要在按時間節點完成排查臺賬和整治問題臺賬。所有報送的材料,需經本部門負責人簽字。鎮專項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定期研判情勢,適時開展督導,對工作推進落后懈怠消極的,及時進行通報、約談,并抄報鎮委、鎮政府。

            自建房危房整治方案 10

            為深刻汲取湖南長沙“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訓,根據《全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金華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的要求,現就開展全鄉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關于安全生產的部署要求,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全面落實安全發展理念,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以自建房為重點全面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及時發現和消除自建房屋安全風險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目標任務

            常態化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等工作,以三層及以上、用作生產經營(含出租,下同)、人員集聚、改擴建(含裝飾裝修,下同)等“四類房屋”為重點,對全鄉所有城鄉自建房屋安全隱患開展全面排查和整治,不論土地性質、不漏一樓一戶,不留死角盲區。對排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采取堅決措施,徹底消除安全隱患。建立健全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常態化長效治理機制。

            第一階段。開展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堅”專項行動,以“四類房屋”為重點對象,6月20日前全面完成上述自建房的排查,7月底前完成所有疑似危房的安全鑒定工作。9月底前,全面完成“四類房屋”安全隱患整治,確保消除重大安全隱患風險。

            第二階段。自建房在7月20日前完成安全隱患排查,8月底前完成所有疑似危房的安全鑒定工作。12月底前,所有危房要整治到位、全部銷號。

            集體土地上的自建房由鄉政府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開展排查。房屋鑒定工作委托有資

            質的房屋安全鑒定機構承擔。

            三、工作步驟

            按照“業主自查、鄉村排查、市級復核”的排查要求,壓實房屋所有權人主體責任、房屋使用人使用安全責任、相關部門監管責任、屬地管理責任。

            (一)業主自查。業主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各村要組織業主對照排查標準進行自查,填報《自建房安全隱患自(排)查記錄表》(附件2),并將自查表由行政村報送鄉政府。

            (二)鄉村排查。鄉村排查與業主自查自糾工作同步開展,以村為單位逐棟對自建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地毯式推進。按照輕重緩急,百分百全覆蓋,無盲區,不漏一棟。對初判安全風險自建房,要立即委托第三方安全鑒定。并按房屋所屬土地性質匯總形成《自建房安全隱患自(排)查匯總表》。同時要在建設部門提供的第一次自然災害普查成果的'地形圖上編號標記,以備比對核查。排查中要逐棟摸清房屋情況和安全現狀,做到“排查一棟建檔一棟”,并按照土地性質分別錄入相應省級信息系統。在排查過程中,要邊排查、邊建檔、邊騰空、邊整治,嚴防發生安全事故發生。

            (三)市級抽查。接受市專班開展的抽查復核工作,對發現的問題,要對照問題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按市專班的再次復核要求,確保整改落實到位。

            四、工作措施

            (一)把握標準,分類鑒定。按照《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浙江省城鎮既有住宅房屋結構安全技術導則》、《浙江省農村房屋結構安全排查技術導則》、《浙江省城鎮既有住宅房屋排查技術導則(試行)》等要求,認真開展專項排查治理,對疑似危房和所有生產經營性自建房屋要同步組織相關主體開展房屋安全分類鑒定。

            (1)存在安全隱患的疑似危房,要立即委托鑒定,8月底前完成鑒定。

            (2)屬于淺基礎、空斗墻、多孔板、無立柱、無圈梁等特征的磚混結構的生產經營性自建房應在10月底前完成鑒定;

            (3)其他經營性自建房且屬《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規定的對象,應在12月底前完成鑒定。其中,已鑒定屬于A、B級且鑒定后無改擴建行為的經營性自建房可無需再鑒定。

            (二)分類整治,清單銷號。對經鑒定確認的C、D級危房,要實行清單化管理,制定“一房一策”,解危一個、銷號一個。要迅速推進危房整治工作,該騰空的立即騰空,該拆除的堅決拆除,該維修的及時維修。治理改造完成前,一律不得用于經營、出租。D級危房和涉及公共安全的C級危房一經鑒定確認,必須立即騰空,確保不住人,原則上要做拆除處理,拆除之前要落實防控措施,設置硬隔離(砌磚封堵門窗)、警戒線、警示標志;對維修加固的C級危房,要盡快制定維修方案并限期落實到位;對涉及文物建筑、歷史建筑和傳統風貌建筑的危房,要抓緊騰空并組織開展搶修加固,防范倒塌等事故發生。

            (三)加大違法行為查處力度。加強自建房建設行為監管,嚴厲打擊未經規劃批準的改擴建、搭建等違法行為;加強裝飾裝修行為,嚴禁擅自拆除、變動房屋基礎、梁、柱、樓板、承重墻、外墻等建筑主體或承重結構;加強鑒定機構的監管,嚴禁資質條件不合規、鑒定程序不合法、鑒定結果弄虛作假等行為,確保鑒定工作依法依規,鑒定結果科學可靠、真實準確。對涉及用地、立項、規劃、消防、經營等領域的違法違規行為,要及時移交相關職能部門,依法嚴肅查處。

            (四)加快信息化系統應用。集體土地房屋要充分應用農房“浙建事”全生命綜合管理服務系統,在排查整治中及時準確錄入和更新相關房屋的摸底信息、安全鑒定及解危治理情況,及時掌握自建房底數分布、土地轉性、用途變更以及改擴建等關鍵信息,鞏固和提升本次專項整治工作成果,5月底前,農房“浙建事”系統建房審批和危房管理應用實現鄉鎮(街道)全覆蓋。國有土地上的房屋要充分應用浙江省城鎮房屋安全信息系統,健全完善城鎮房屋基礎信息庫,統籌抓好隱患排查和問題整改,形成城鎮房屋安全隱患從發現到銷號的工作閉環,并做好房屋安全鑒定報告和解危檔案的歸集和管理。

            (五)完善常態化長效治理機制。嚴格實施規劃審批管理,將規劃管控和安全監管有效銜接起來。將房屋安全鑒定作為經營性自建房辦理相關經營許可的前置條件。全面落實日常巡查制度和網格化管理制度,加強房屋日常監測、房屋安全預警等風險管理工作。通過對房屋常態化、網格化、全覆蓋巡查以及部門間數據共享,多渠道獲取危房信息,強化落實行業監管責任、鄉村屬地責任、農戶及業主主體責任,做到“發現一棟(戶)、改造一棟(戶),實現動態清零”。

            (六)強化結果信息報送。要及時統計匯總排查整治結果和工作信息,及時向市專班反饋排查整治中發現的重要情況。按照“誰排查誰簽字、誰管理誰負責”的要求,逐級報送。排查整治匯總表(附表3)以村為單位,經村書記、聯村(社)干部簽字后報送鄉政府;鄉政府形成排查報告和匯總表(附表4),經鄉政府黨政主要負責人審核簽字蓋章后,每周五17:00前上報市專班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由鄉建站、資規所、農辦、派出所、應急管理站、市場監管所、行政執法中隊、聯村干部等部門及人員組成的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專班(簡稱“鄉專班”),負責統籌協調查危排危除危各項工作。各行政村要立即行動起來,建立由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的工作專班,確保責任落實到位。健全工作協調機制,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全力推進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二)強化技術支持。鄉政府邀請建設部門專業人員開展培訓和指導服務。各村建立由聯村干部+村書記+其他部門及專業技術人員,開展排查整治。

            (三)強化要素保障。進一步優化村莊用地空間布局,合理保障農民建房規劃空間,統籌利用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結余指標,優先為危房改造提供土地要素保障。結合市域村莊布局規劃、全域土地綜合整治、“一戶多宅”整治等,積極推進村莊、特別是無歷史文化和傳統村落保護價值的老舊房屋連片改造,徹底消除農房安全隱患。排查專業技術人員及房屋鑒定經費由鄉政府籌集,房屋修繕經費家戶自籌,危房拆除經費村集體統籌。

            (四)加強輿論宣傳。充分利用報紙、電視、網絡等新聞媒體,深入宣傳、廣泛發動,加強政策解讀和安全教育,做細做實群眾工作,爭取群眾理解和支持;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對外公布舉報電話,對核實的舉報線索堅決予以查處;要堅持典型示范,組織對隱患特別集中的片區、特別典型的案例進行集中整治,打好百日攻堅戰役,做好宣傳報道,形成強大聲勢,營造全社會支持參與攻堅整治的良好氛圍。

            自建房危房整治方案 11

            為全面消除農村房屋安全隱患,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實現安全穩定形勢持續向好,決定在全鎮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全面落實安全發展理念,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深刻汲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落實屬地主體責任和部門監管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邊查邊改、疏堵結合、遠近結合、標本兼治。以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為重點,依法依規有序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時消除農村房屋重大安全風險隱患,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同時,建立常態化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制度。

            二、基本原則

            (一)屬地負責,部門指導。各村是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責任主體,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各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技術指導、政策支持。

            (二)突出重點,先查先治。區分輕重緩急,重點排查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按照“一房一策”的要求,逐一明確房屋處置類型、整改措施、時限要求和整改責任人,督促限期整改,逐一銷號清零,實現閉環管理。

            (三)全面排查,集中整治。按照村不漏組、組不漏房的要求,對轄區內農村房屋安全情況進行拉網式全面排查,不留盲區、死角,建立“一房一檔”,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集中整治,做到有患必治、有患必除,干凈徹底地消除隱患。

            (四)完善機制,長效管理。針對排查整治中發現的問題、暴露的短板,有針對性地完善規章制度,堵塞監管漏洞,補齊工作短板,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從根本、長遠上消除農村房屋安全隱患,實現標本兼治。

            三、工作任務

            按照全面摸底、分類排查、重點整治、全面推進的原則,有序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立即采取措施,防止發生安全事故。

            (一)摸底排查。對本村范圍內的所有房屋進行摸底排查。摸底排查區分農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兩種類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況,包括建造年代、結構類型、建造方式等,有關信息錄入農村住房檔案和房屋綜合信息管理平臺。

            1.重點排查。對用作餐飲飯店、民宿、批發零售、休閑娛樂、學校、養老、醫療、倉儲等經營性(含生產性、公益性)的農村自建房開展摸底排查,排查重點包括使用預制板建設的'房屋、經過改建擴建的房屋、人員聚集使用的房屋等,并對各類房屋安全隱患作出初步判斷。力爭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

            2.全面排查。在重點排查的同時,結合實際對農村房屋開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內容主要包括房屋結構安全、使用安全、地質和周邊環境安全等,并對各類房屋安全隱患作出初步判斷。力爭2021年6月底前完成。

            (二)重點整治。要以排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為重點開展整治,力爭2021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治到位前必須采取切實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1.制定重點整治方案。根據重點排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情況制定重點整治方案,明確整治內容、工作措施、技術路線、力量組織、工作經費、時限要求等。

            2.組織安全性評估或鑒定。對初步判斷存在安全隱患的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及時組織聘請專業機構進行房屋安全性評估或房屋安全性鑒定(依據《農村住房安全性鑒定技術導則》)。確有安全隱患的,要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

            3.落實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對經排查確定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自建房,尤其是用作經營的,由產權人(使用人)自主聘請專業人員或機構進行整治方案設計并整治。

            4.實行銷號管理。鎮、村二級要建立重點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整治一戶、驗收一戶、銷戶一戶。

            (三)全面整治。各村在摸底排查和重點整治的基礎上,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未用作經營農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制定全面整治計劃。全面整治要堅持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安全隱患整治。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鎮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名單見附件1)。各村要將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提上重要議事日程,健全完善工作機制,村書記是第一責任人,要狠抓落實,確保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取得實效。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村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負責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具體組織實施,做好進度安排、任務落地工作,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建立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并以行政村為基本單位上報排查整治結果,報告由村書記簽字背書,落實“誰排查誰簽字、誰管理誰負責”要求。重點整治臺賬于20xx年1月底前報送鎮排查辦。各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做好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監管指導、協調配合,特別將應當納入行業安全監管范圍的農村房屋全部納入,補齊監管短板,避免監管空白。農業農村辦負責指導農村住房建設,牽頭組織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組織填報農村住房檔案和房屋綜合信息管理平臺,推進部門信息共享,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負責指導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按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應急辦、派出所負責指導農村人員密集場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自然資源所負責指導農村依法依規用地和規劃建設,做好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災害風險排查;農村事務辦負責指導農村經營場所涉及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復查工作;農村養老機構、文化和旅游等場所的安全管理;統戰部門負責指導農村宗教活動場所安全管理;澡下學校負責指導農村學校、幼兒園房屋安全管理;衛生院負責指導農村醫療場所的安全管理。各成員單位要樹立“一盤棋”的思想,密切協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督促指導工作,共享并及時提供農村住房檔案和房屋綜合信息。房屋所有權人(使用人)是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整治的主體責任人,負責隱患房屋的整修、加固及各類安全隱患排除工作。

            (三)強化綜合保障。一是強化技術保障。要組織動員技術人員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加強人員培訓,有條件的地方可采取單位購買服務等方式,委托有資質的專業機構開展排查、評估鑒定工作。二是強化資金保障。落實排查整治人員和物資。三是強化應急保障。制定鎮農村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各村要加強日常安全巡查和應急處置能力,確保第一時間有效處置各類農村房屋安全突發事件。四是強化紀律保障。要嚴肅責任追究,對排查整治中因工作不實、統計不準、弄虛作假、虛報亂報導致嚴重后果的責任人員,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五是強化法治保障,綜治部門要加強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中的法律咨詢、司法調解等工作。

            (四)強化督促指導。加強對各村的督促指導,強化工作調度和現場督查,對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職失責、不作為、亂作為的領導干部嚴肅問責。從20xx年11月起,堅持每半月調度各村工作進展情況,必要時組織成員單位按規定開展聯合實地督導。

            (五)強化宣傳發動。要利用多種媒體、多渠道廣泛宣傳,使廣大干部群眾充分認識農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時了解農村干部群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積極回應社會關切,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要全面深入開展農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農民群眾的房屋安全使用意識,提高支持參與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隱患的積極性、主動性。

            (六)強化標本兼治。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相結合,對排查整治中發現問題,有針對性地完善制度,加快研究建立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推動建立農村房屋建設用地、規劃、設計、施工、經營、改擴建和變更用途等全過程管理制度。建立排查巡查和監控預警機制。加強農村房屋施工和建設隊伍管理,提高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水平。

            自建房危房整治方案 12

            為貫徹落實國、省、市關于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工作部署,切實消除農村房屋安全隱患,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南充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南府辦發〔20xx〕44號)精神,以及儀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儀隴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深刻汲取一些地方近期發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訓,舉一反三,落實屬地管理和行業監管職責,嚴格執行《四川省農村住房建設管理辦法》,以用作經營的農村房屋為重點,堅持邊排查邊整治,依法依規有序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實加強老舊農村住房安全長效管理,及時消除重大安全風險隱患,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目標任務。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對用作經營性農村房屋的重點排查。2021年5月底前,在重點排查的基礎上,基本完成對農村房屋的全面排查;同時,完成對存在安全隱患用作經營的農村房屋的重點整治。2021年至2023年底,基本完成全鎮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整治目標任務;同時,健全相關法規制度和規范標準,建立常態化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制度,不斷提升農村房屋設計建造和質量監管水平。

            (三)工作原則。

            1.堅持屬地管理原則。加強對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推動整治工作有力有序開展;堅決落實各村(居)農村房屋安全屬地管理責任,切實抓好整治工作的具體實施。

            2.堅持“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原則。全面落實房屋產權人(使用人)房屋安全主體責任,特別是要認真落實用作經營的農村房屋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切實把好房屋安全“第一道關口”。

            3.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全面落實各行業主管部門指導監管責任,形成農村房屋安全管理合力,共同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工作任務

            按照房屋產權人(使用人)自查、村兩委排查、安全隱患評估或鑒定、建立重點整治臺賬、分類集中整治的程序,壓茬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認真摸底調查。各村(居)委員會要對本轄區范圍內的所有房屋進行全面摸底,并按照農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自住和經營、公共建筑和非公共建筑等類型分別建立農村住房檔案和房屋綜合信息管理平臺,做到排查一處、登記一處。同時,堅持重點排查和全面排查相結合,細化排查內容、明確排查標準、科學組織排查。

            (二)安全評估鑒定。對初步判斷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各村(居)可因地制宜采取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專家組或質量安全聯合工作組等多種方式,依據《農村住房安全性鑒定技術導則》,扎實開展房屋安全性評估或鑒定。鎮國土城建負責指導房屋結構安全評估或鑒定;對于房屋使用安全,地質、洪水和周邊環境安全,根據行業管理需要,由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指導安全評估或鑒定。

            (三)分類集中整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產權人(使用人)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進行整治的主體責任,行業主管部門給予技術指導。要根據整治重點和房屋評估鑒定情況,分鎮、村兩級建立整治工作臺賬,分類制定整治措施:對整體危險和局部危險房屋,綜合采用拆、改、停等方式,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房屋,特別是擅自加層、未經許可改擴建、采用彩鋼板等易可燃材料搭建、經評估或鑒定不能繼續使用的,要及時責成房屋產權人(使用人)停止使用、限期整治;對存在一般安全隱患且經常性使用的房屋,要指導房屋產權人(使用人)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隱患;對存在一般安全隱患但長期空置不用的房屋,要采取劃定危險區域、設立警示標識等安全防范措施;對于有保護價值且存在安全隱患的傳統建筑和民居,要經縣級以上文物保護和住建部門會商評估,暫時無法完成整治的,可先進行安全警示和掛牌保護,條件允許后再進行維修加固或修繕,不能搞“一刀切”式簡單拆除;對于存在消防安全隱患、地質災害隱患和洪水災害隱患的房屋,由相關部門負責指導隱患防范治理工作。

            (四)建立長效機制。要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相結合,集中整治和建章立制相結合,加快建立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推動完善相關法規制度,健全農村房屋建設標準規范,建立農村房屋建設用地、規劃、設計、施工、改擴建和變更用途等全過程管理制度。加強農村房屋設計、建筑工匠培訓、施工隊伍管理,提升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水平。積極對接使用省住建廳“數字農房”信息管理平臺,逐步實現農房建設全過程信息化管理。

            三、工作步驟

            (一)重點排查階段(20xx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對利用農村房屋開設農家樂、民宿、飯店、茶樓、商鋪、倉儲作坊等涉及人員聚集使用的經營性農房重點排查任務。重點排查以下幾種類型:一是建設年限長、標準低、質量差,且明顯年久失修的房屋;二是經加層、改建擴建的房屋;三是生產、經營、居住功能混雜的房屋;四是使用預制板的房屋;五是存在采用易燃材料彩鋼板搭建、消防設施配備不足、消防通道堵塞等消防安全隱患的'用作經營的房屋;六是位于滑坡、泥石流、礦區采空區等地質災害隱患點的房屋;七是河道、泄洪通道等洪水災害隱患點的房屋。

            (二)全面排查和重點整治階段(2021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農村房屋的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內容主要包括:房屋結構安全、使用安全、地質和周邊環境安全等。完成對存在安全隱患用作經營的農村房屋的重點整治,明確整治重點、技術路線、力量組織、工作經費、時限要求等,確保完成一戶、銷號一戶。

            (三)全面整治階段(2023年11月底前)。基本完成全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整治目標任務。在摸底排查和重點整治基礎上,堅持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和行業監管指導責任,結合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統籌相關政策、項目和資金,分類分步,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制定整治計劃,建立整治臺賬,有序推動整治工作。同時,要建立完善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保障群眾合理建房需求。

            各村(居)委員會要第一時間向同級黨委匯報,在黨委統一領導下扎實做好排查整治工作,于20xx年12月7日前,根據各村(居)實際情況制定好工作實施方案。自20xx年12月起,每月10號和24號分別報送一次排查整治工作進展情況。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由鎮經濟發展辦公室負責統一指導,各村(居)委員會具體負責排查工作,各村(居)支部書記要親自部署、狠抓落實,建立工作機制,制定實施方案,確保責任落實到位。鎮屬各部門落實好具體責任人員,做好進度安排、任務落地、資源調配等工作。

            (二)細化責任分工。堅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緊壓實責任,將應當納入行業安全監管范圍的農村房屋全部納入安全監管范圍,進一步強化監管。鎮經濟發展辦負責指導農村住房建設,牽頭組織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提升農村房屋設計建造和質量監管水平,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鎮應急辦和綜執辦負責指導農村范圍內的工礦企業房屋安全管理及隱患排查整治,指導農村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及隱患排查整治;鎮國土所負責指導農村依法依規用地,做好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災害風險排查;鎮農業服務中心負責指導農業生產設施用房安全排查,按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鎮綜執辦負責指導農村經營場所涉及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復查工作;鎮社事服務中心負責指導農村學校、幼兒園房屋安全管理及隱患排查整治;鎮綜執辦負責指導農村宗教活動場所安全管理,負責指導農村旅館業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鎮民政所負責指導農村養老機構場所安全管理;鎮國土城建負責配合有關方面完善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制度;鎮財政所負責將農村房屋安全管理相關經費納入政府預算;鎮人社所負責指導農村建筑工匠培訓工作;鎮水利辦負責對房屋選址是否位于洪水災害隱患點及周邊防汛安全情況進行排查;鎮社事服務中心負責指導農村文化和旅游場所安全管理,指導農村醫療場所安全管理;其他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能職責做好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有關工作。

            (三)嚴肅督導問責。由鎮經濟發展辦牽頭,組建工作督導專班,分行業加強工作督促指導,進一步傳導工作壓力、推進工作落實;鎮紀委定期或不定期對農村住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開展督查檢查。對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要予以通報;對責任落實不到位、工作推進不力的,要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職失責、不作為、亂作為的,要依法依紀嚴肅問責。

            (四)強化宣傳引導。各村(居)要廣泛宣傳,使廣大干部群眾充分認識農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時了解農村群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要全面深入開展農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農民群眾的`房屋安全意識,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隱患的積極性、主動性。充分利用村廣播、微信、QQ群等各種宣傳手段,定期宣傳通報整治情況,及時曝光違法違規典型案例,形成全社會參與的輿論氛圍。

            自建房危房整治方案 13

            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住房城鄉建設廳四川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川辦發〔20xx〕68號)和四川省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視頻會議有關精神以及《巴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巴中市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巴府辦發〔20xx〕27號)《巴中市巴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巴州區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巴州府辦〔20xx〕44號)文件要求,為切實加強我鎮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我鎮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刻汲取一些地方近期發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訓,舉一反三,落實屬地管理和行業監管職責,按照邊排查邊整改,遠近結合、標本兼治、注重長效原則,以用作經營的農村房屋為重點,加強老舊農村住房安全長效管理,以“不住危房、不用危房”為標準,實現農村房屋安全有保障。

            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對用作經營農村房屋的重點排查;2021年6月底前,在重點排查的基礎上,基本完成對農村房屋的全面排查和對存在安全隱患用作經營的農村房屋的重點整治;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對全鎮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整治目標任務。同時建立“數字農房”信息管理平臺,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安全長效管理機制,不斷提升農村房屋設計建造和質量監管水平,及時排查,消除安全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工作任務

            按照房屋產權人(使用人)自查、各村兩委排查、安全隱患評估(鑒定)建立排查整治臺賬、分類集中整治的程序,扎實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開展排查摸底。注重區分農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自住和經營兩種使用方式,充分運用排查整治APP,全面摸清本村內的所有房屋基本情況(見附件2和附件3),建立農村住房檔案和房屋綜合信息管理平臺。對排查過程中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發生安全事故。

            1.分類登記統計。各村兩委干部、駐村工作隊、包村干部,要摸清區域內房屋底數及房屋責任主體、類別(自建房、非自建房及是否用作經營等)。在20xx年11月底前基本完成。

            2.集中重點排查。鎮建管部門組織專業技術人員或聘請專業機構參與,重點對轄區內農村房屋開設的住宿、飯店、茶館、商鋪、倉庫等人員聚集使用的經營性房屋進行排查,重點排查內容:一是建設年限長、標準低、質量差且明顯年久失修的房屋;二是經加層、改建、擴建的房屋;三是生產、經營、居住功能混亂的房屋;四是使用預制板的房屋;五是采用易燃材料彩鋼棚搭建、消防設備不足、消防通道堵塞等存在消防安全隱患的用作經營的`房屋;六是位于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隱患點的房屋;七是位于河道、泄洪通道等洪水災害隱患點的房屋。20xx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

            3.開展全面排查。在重點排查的同時,各村(社區)要加強組織領導,根據初步登記統計情況,結合實際,按屬地行業、按類別確定各類房屋排查牽頭責任人,對轄區內未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和農村非自建房開展全面排查。重點排查房屋結構安全、房屋使用安全、地質情況及周邊環境安全等。各部門、單位根據職能分工各負其責,加強排查組織、信息共享、溝通協調、指導培訓,確保排查全覆蓋。2021年6月中旬完成。

            (二)安全評估鑒定。對初步判斷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鎮建管部門要及時組織相關人員立即開展對該房屋安全性等級評定(見附件4)。可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技術專家等專業性較強的部門開展住房評(鑒)定。重點對初步判斷存在安全隱患用作經營的.農村房屋、非經營性且人員密集使用的農村房屋進行安全性評估(鑒定),形成排查結果。

            (三)分類集中整治。房屋產權人(使用人)是房屋安全的責任主體,鎮建管部門、應急辦負責本轄區內房屋安全管理,各行業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監督指導行業安全生產,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扎實有序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整治工作。

            1.分類制定處置措施。對整體危險和局部危險房屋要果斷采取措施,徹底消除安全隱患,該停用的堅決停用,該拆除的予以拆除,該加固的及時加固;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房屋,特別是擅自改變房屋主體結構或者使用功能的,如:擅自加層、未經許可改擴建、采用彩鋼板等易燃材料搭建、經評估或鑒定不能繼續使用的,要及時責成房屋產權人(使用人)停止使用,限期整治,消除安全隱患;對存在一般安全隱患的且經常使用的房屋,要及時指導房屋產權人(使用人)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隱患;對存在一般安全隱患但長期無人管護或空置不用的房屋,要采取劃定危險區域、設立警示標志等安全防范措施;對有保護價值且存在安全隱患的傳統建筑和民居,要經文物部門和住建部門會商評估,暫時無法完成整治的,可先進行安全警示和掛牌保護,條件允許后再進行維修加固或修繕。不能搞“一刀切”式簡單拆除;對于存在消防安全隱患、地質災害隱患和洪水災害隱患的房屋,報區級相關主管部門。同時要認真分析原因,按照先急后緩、遠近結合的原則,逐個進行排查整治。

            2.抓好重點整治。要將排查的安全隱患作為用作經營的農村房屋的重點開展整治,制定整治方案、整改措施、整改時限、力量組織、工作經費等。同時落實房屋產權人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進行整治的主體責任,鎮建管部門、村兩委、行業部門要建立重點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完成一戶、銷號一戶。2021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3.實行全面管理。在摸底排查和重點整治基礎上,堅持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和行業部門監管指導責任,結合鄉村振興戰略、統籌相關政策、項目和資金,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制定整治計劃,建立整治臺賬,有序推動整治工作,力爭用3年時間基本完成所有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整治工作。鎮建管部門從20xx年11月起,每半月將排查整治情況書面報送農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建立長效機制。要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相結合,集中整治和建章立制相結合,同時要結合實際情況,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機構,充實技術力量。健全農村房屋建設規范標準,建立農村房屋建設用地、規劃、設計、施工、經營、改擴建和變更用途、拆除等全過程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機構,加快建立“數字農房”信息管理平臺,切實提高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水平和全過程信息化管理。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為確保此項工作有序開展,決定成立大羅鎮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領導小組(見附件1),由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鎮建管部門、應急管理辦、國土所、財政所、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農民工服務中心、公共事務服務中心、市場監管部門、水利部門、文廣部門、司法所負責人及各村支部書記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鎮建管部門,羅成文同志負責統籌本次排查日常工作。同時落實“鎮級統籌,各村(社區)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各村(社區)兩委是本次排查整治工作第一責任人,要迅速啟動排查整治工作。

            (二)強化部門指導。堅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原則,壓實壓緊各部門責任,形成農村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合力。鎮級各行業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責,將應當納入行業安全監管范圍的農村房屋全部納入安全監管范圍,進一步強化監管,與各村(社區)形成聯動機制。

            1.鎮建管部門牽頭組織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配合上級部門搭建農村房屋綜合信息管理平臺,推進部門信息共享,提升農村房屋設計建造和質量監管水平,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

            2.鎮應急管理辦負責督促指導農村范圍的工貿企業房屋安全管理及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指導農村房屋和人員聚集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及隱患排查工作。

            3.鎮國土所負責督促指導農村依法依規用地,指導做好地質災害易發區農房安全的災害風險排查整治工作。

            4.鎮水管部門負責對房屋選址是否位于洪水災害隱患點及周邊防汛安全情況進行排查。

            5.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負責督促指導農業生產設施用房安全排查整治,按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

            6.鎮市場監督部門負責督促指導農村經營場所涉及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復查。

            7.鎮文廣部門督促指導農村學校、幼兒園房屋安全管理及隱患排查整治,農村文化和旅游場所安全管理。

            8.鎮民政部門負責督促指導農村養老機構場所安全管理。

            9.鎮司法所負責配合有關方面完善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制度,強化法治保障。

            10.鎮財政所負責將農村房屋安全管理相關經費納入本級政府預算。

            11.鎮農民工服務中心負責農村建筑工匠培訓工作。

            12.鎮衛計部門負責督促指導農村醫療場所安全管理。

            其他部門按照各自職能職責做好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同時所有涉及部門要加強對村(社區)業務工作人員的技術培訓指導工作,強化技術保障。

            (三)強化政策宣傳。各村(社區)要加強政策宣傳,營造濃厚輿論氛圍,通過召開村民小組會議、農村移動廣播、發放宣傳資料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農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相關要求及方案,增強廣大農戶對農村房屋安全重要性的認識,提升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隱患的積極性、主動性,提高農戶自我防范意識,切實筑牢農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群眾基礎。

            (四)強化督查檢查。鎮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領導小組將加強對各村(社區)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排查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約談相關負責人;對工作中失職失責、不作為、亂作為的領導干部,移交紀委監委嚴肅問責。

            自建房危房整治方案 14

            一、檢查范圍

            凡我縣行政區域內已建成使用的各種房屋及其附屬建筑物,均屬本次安全大檢查的范圍,重點對下列涉及公共安全的危舊房屋建筑進行安全檢查:

            (一)居民住宅樓;

            (二)學生宿舍、幼兒園、教學樓、學校、試驗室、科研等建筑;

            (三)歌舞廳、影劇院、健身房、浴室、體育館、商場等公共建筑;

            (四)車間、倉庫等生產建筑;

            其中居民住宅為本次檢查的重點。

            二、檢查內容

            (一)根據建設部《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建設部令〔2004〕第129號)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危險房屋鑒定標準》,對房屋實施安全檢查,必要時可進行安全鑒定。重點檢查整體危險的房屋是否已被拆除或停止使用;有隱患的房屋是否已經采取加固等措施,解除隱患。

            (二)短期內不能解除隱患的房屋是否落實監管措施和應急事故處理預案。

            (三)危舊房屋檔案是否規范、詳實。

            (四)排查是否存在集中成片的'危陋住宅區。

            三、檢查方法

            (一)各鄉鎮、縣直各有關部門房屋安全管理部門組織本轄區范圍內有關單位、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按上述檢查范圍和內容進行自查自報。要做到不留死角。檢查匯總后,于2012年6月25日前將檢查情況總結、匯總表報縣房屋安全管理辦公室(設在縣住建局)。

            (二)對需要進行房屋安全鑒定的,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及時進行房屋安全鑒定,以準確掌握房屋安全等級,提出治理建議。

            (三)縣房屋安全管理辦公室將組織有關人員對這次房屋安全大檢查的情況進行抽查。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跟蹤監管,督促產權單位及時采取技術措施,消除不安全隱患。

            四、工作要求

            (一)各單位要認真組織房屋的安全大檢查工作,迅速成立組織機構,明確責任,對轄區房屋進行全面徹底檢查,要做到橫查到邊、豎查到底、全面無漏、詳實可靠,通過檢查,徹底掌握轄區內房屋安全狀況及危險房屋形成、變遷等情況,建立和完善危舊房屋檔案,實現房屋安全檔案的動態化管理。

            (二)檢查中對發現有危險隱患的房屋,要落實整改方案和責任,督促房屋產權人或房屋管理人在規定的時間內治理。要貫徹以檢查促整改,邊檢查邊整改的原則,該修的修,該加固的加固,該拆除的拆除。對有較大隱患,暫時難以治理的,要堅決騰空予以停用,從根本上杜絕因各類房屋倒塌傷人、毀物的事故發生,保證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

            (三)加大日常巡查和督促治理的力度。各部門房屋安全管理辦公室既要組織好大規模的房屋安全檢查,也要加強平時對危險房屋的巡查和督促治理。要根據本次檢查的情況,安排部署治理隱患工作。對存在倒塌危險的房屋,要組織產權單位召開專門工作會議,采取切實措施,重點防范、重點監控、重點治理,明確責任,限定期限,堅決消除隱患,杜絕惡性事故的發生。

            自建房危房整治方案 15

            為切實開展好xxxx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質量安全提升三年行動,不斷提高我市工程質量安全水平,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全市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根據住建部、住建廳、市住建局相關工作部署要求,結合我xxxx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xx〕19號)精神和市住建局印發《xxxx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方案》的通知,鞏固質量治理兩年行動成果,圍繞“落實主體責任”和“強化政府監管”兩個重點,堅持企業管理與項目管理并重、企業責任與個人責任并重、質量安全行為與工程實體質量安全并重、深化建筑業改革與完善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并重,嚴格監督管理,嚴格責任落實,嚴格責任追究,著力構建質量安全提升長效機制,全面提升我xxxx工程質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標

            在中央、省、市上級部門的領導和指示下,通過開展工程質量安全提升行動(以下簡稱提升行動),用3年左右時間,進一步自上而下的理順完善xxxx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法規體系、保證體系、監管體系,嚴格貫徹落實省廳印發的《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及人員管理和考核辦法》等5個規范性文件,落實工程質量安全主題責任,強化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提高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工程技術創新能力,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得到有效控制,xxxx工程質量安全總體水平得到明顯提升。

            三、組織領導

            為切實開展好全市工程質量安全三年提升行動各項工作,xxxx成立工作領導小組,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和“三個必須”的要求,嚴格落實分工負責制。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規劃建設局辦公室,辦公室主任同志兼任,負責協調和匯總專項整治工作。切實做好職責范圍內質量安全管理工作,切實提升xxxx工程質量安全水平。

            四、工作任務

            (一)嚴格落實工程質量安全主體責任

            1.嚴格履職盡責,督促落實建設各方主體的質量安全責任。xxxx各相關部門要切實抓好《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及人員管理和考核辦法》《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監督機構及人員管理和考核辦法》等工程質量安全規范性文件的貫徹執行,綜合運用法律、經濟和行政手段,督促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等五方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特別強化建設單位的首要責任,建立自我規范、自我約束、持續改進的工作機制,推動質量安全管理標準化建設。

            2.嚴格項目監管,強化項目負責人的質量安全責任。工程建設過程中,嚴格執行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五方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安全責任規定,強化項目負責人的質量安全責任。要嚴格按照《建筑施工項目經理質量安全責任十項規定》的要求,督促施工企業切實落實好項目經理的質量安全責任。

            3.嚴格教育培訓,加大從業人員責任追究力度。嚴格落實施工現場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等關鍵崗位、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逐步建立探索全市建筑工人培訓信息公開機制、職業技能鑒定制度和工人技能分級管理制度,切實提高建筑工人參加培訓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尤其是督促各方強化個人執業能力管理,落實注冊執業人員的質量安全責任,強化工程建設質量安全相關知識的教育培訓,規范從業行為,推動建立個人執業保險制度,加大執業責任追究力度。

            4.嚴格執法檢查,落實工程質量終身責任。進一步完善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嚴格實行五方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承諾書簽訂、新竣工項目永久標牌設立、質量終身責任信息檔案等制度。加大工程質量監督執法力度,對違反有關規定、造成工程質量事故的`,依法給予處罰。

            (二)提升項目管理水平

            1.推進工程質量管理標準化。開展工程質量管理標準化示范活動,推廣質量精細化管理,全面推進施工現場樣板引路、質量行為標準化管理、工程實體質量標準化控制。推廣應用簡潔、適用、易執行的崗位標準化手冊,細化質量關鍵崗位職責,將質量責任落實到人。持續推進住宅分戶驗收,提高住宅工程施工質量水平。加大市政工程質量監管力度,發揮優質工程的示范引領作用,引導企業積極開展優質工程創建工作。

            2.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水平。要嚴格貫徹落實《云南省建筑施工企業及監理企業安全生產動態管理辦法》,深入開展建筑施工企業和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推動建筑施工企業實現安全行為規范化和安全管理標準化,提升施工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技能,督促建筑施工企業積極開展施工現場應急演練活動,不斷強化施工人員安全生產紅線意識,提高事故應急避險及自救能力。

            (三)健全監督管理機制

            1.落實主管部門質量安全監管責任。xxxx規劃建設局要強化對工程建設全過程的質量安全監管,重點加強對涉及公共安全的工程地基基礎、主體結構等部位和竣工驗收等環節的監督檢查。進一步工程質量檢測制度,加強對檢測過程和檢測行為的監管,堅決依法嚴厲打擊出具虛假報告的行為。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從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設計質量和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治理入手,規范設計變更后的圖紙審查。推進質量安全誠信體系建設,監理健全信用評價和懲戒機制,強化信用約束。狠抓工程實體質量突出問題治理,嚴格執行標準規范,積極推進質量行為標準化和實體質量管控標準化活動,落實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制度,全面提升工程質量安全水平。

            2、創新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模式。積極推行“雙隨機,一公開”檢查方式,創新和改革現有的監管方式,改變事前通知、打招呼的檢查方式,采取隨機、飛行檢查的方式對工程項目實施有效監督。加大抽查抽測力度,加強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執法檢查,深入開展以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機械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為重點的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及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檢查。加大對市政工程項目的監督檢查力度,組織開展新建工程抗震設防專項檢查,確保工程實體質量,保障生產安全。

            3、加強隊伍建設。xxxx規劃建設局要認真貫徹落實《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及人員管理和考核辦法》《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監督機構及人員管理和考核辦法》文件要求,加強監督隊伍建設,統籌市場準入、招標投標、合同備案、施工許可、質量安全、行政執法等各個環節的監管力量,建立綜合執法機制,在人員、經費、設備等方面提供充足保障,保持監管隊伍的穩定,強化監管人員的業務技能培訓,全面提高建筑市場和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執法水平。鼓勵爭取地方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委托具備條件的社會力量進行監督檢查。

            五、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20xx年5月1日前)

            xxxx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提高思想認識,積極部署動員開展提升行動。

            (二)組織實施(20xx年5月至2019年12月)

            xxxx各相關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強化責任落實。要在加強日常監督檢查、抽查抽測的基礎上,每季度對本轄區在建工程項目全面排查一次。

            (三)總結分析(每年度的12月)

            xxxx規劃建設局要對開展工程質量安全提升行動工作情況進行階段性總結,分析不足,按上級部門領導和指示開展下一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

            xxxx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此次建筑工程質量安全提升活動,堅持以人為本、以民為本,站在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高度,進一步提高對工程質量安全提升行動的認識。

            (二)加強檢查,力求實效

            xxxx各相關部門要加強對工程質量安全提升行動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督促檢查,檢查要結合日常監管和專項行動等要求,對提升行動期間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重從快,按上限處罰。

            (三)統籌協調,有序推進

            xxxx規劃建設局要統籌協調好各相關部門的工作開展,安排好提升行動各項工作,使之與質量安全日常監督、建筑市場監管、招投標管理、抗震設防審查等工作有機結合起來,相互促進、有序推進。按照本方案重點任務和時間安排,有序推進,確保提升行動如期高質量完成,達到提升效果。

            (四)注重宣傳,營造氛圍

            大力開展建筑工程質量安全提升活動的宣傳工作,充分利用地方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多種媒體,對提升行動的重要意義、進展情況以及取得的成效,進行多層面、多渠道、全方位廣泛宣傳。

            自建房危房整治方案 16

            為切實改善我鎮農村低收入農戶的居住條件,保護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省、市、縣相關要求,結合我鎮農村草、危房現狀,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目標任務:通過一年時間,完成全鎮304戶農村草危房的征收、建設和安置工作。

            (二)建設標準:依據各村草危房的實際情況,將在規劃范圍內集中建設一批安置房供草危房戶選擇,建設面積以40-60平方米為宜。

            (三)時間要求:列入危房改造戶農戶的草危房在2014年5月1日前完成征收,10月底前完成安置房建設。

            二、征收補償標準及獎懲辦法

            (一)征收補償標準:凡列入草危房征收范圍的住房,主房按210元∕平方米標準給予補償,偏房按150元∕平方米標準給予補償;臨時搭建用房不予補償。凡宅基地復墾的,均按增減掛鉤政策補償。

            (二)安置補助:全家只有一個草房作為住房的,或者老人住草房且子女住房條件差、確實不方便與子女共同居住的.,經縣新農辦審核認定,給予適當安置補助。對集中安置的給予每戶1.2萬元補助,對原地翻建的給予每戶0.6萬元補助。

            三、組織保障

            (一)成立上塘鎮“農村草危房改造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各村(居)支部書記為此次行動的第一責任人,村(居)主任為具體負責人,會計負責具體業務。

            (二)明確分工

            1、村建辦負責對草危房改造設計規劃進行指導、審核。

            2、國土所負責用地保障。

            3、財政所負責資金調配。

            4、扶貧辦、民政辦協助危房改造組進行房屋征收,并將安置工作納入幫扶范圍。

            5、黨政辦、監察室負責對全鎮草危房改造工作進行監督。

            自建房危房整治方案 17

            為扎實推進農村危房改造工作,幫助農村困難群眾提高生活質量,改善農村居住條件,解決基本居住安全問題,結合我鄉農村農民居住狀況和新農村建設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通過政府補助、農戶自籌、政策扶持、等措施,推進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逐步解決農村困難群眾的基本居住安全問題,努力改善全鄉農村困難群眾生活條件和人居環境。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政府主導、分級管理的原則。危房改造工程由縣政府安排,鄉政府負責,相關部門配合,村具體組織實施,確保危房改造工程順利推進。

            (二)堅持科學規劃、因地制宜的原則。各村要抓緊制定農村危房改造戶登記、上報。

            (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要公開農村危房改造的.政策、程序、對象,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對危房改造全程實施陽光操作,堅持把好事做實,實事做好,確保農村社會穩定。

            三、實施對象與目標任務

            (一)實施對象

            農村低保戶、低保邊緣戶、農村五保戶和其他貧困戶。

            (二)目標任務

            全年完成上級分配給我鄉共210戶農村貧困戶危房改造任務。

            四、實施步驟

            6月15日前進行各村危房改造登記審查工作;7月15日前進行進村入戶調查階段,并逐月上報危房改造進度;7月低各村上報危房戶開工率必須達到100%,10月20日各村開展自檢,待鄉政府檢查后,做好迎接縣有關部門驗收。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鄉政府成立以鄉長李亞紅為組長,分管領導常亞江為副組長,相關部門和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鄉城建所。各村要明確專人負責,一般由村委會主任負責。

            (二)強化工作責任。完善鄉村兩級分級負責,專人分工合作的工作機制。鄉政府和村簽訂農村危房改造工作責任書,并將此項工作納入民生工程進行考核。各村明確保證危房改造工作的進度和質量。

            (三)規范資金發放程序。按照縣住建局統一安排,農戶申請→村委會評議→報鄉人民政府審核→報市住建局備案審批。

            (1)農戶申請。符合危房改造條件的家庭向村委會提出書面申請,同時提供優撫證、低保證、殘疾證、身份證明、戶口簿等相關材料。

            (2)村委會評議。村委會接到申請后,進行現場勘察、拍照,召開村民代表會議評議。公示7天后,對符合條件無異議的,上報鄉人民政府;對不符合條件或公示有異議的,村委會及時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3)鄉人民政府進行審核,并報縣住建局撥款。

            (四)嚴格工程質量。要切實加強農村危房改造工程質量監管。各村書記、主任負總責確保工程質量,合格一處,驗收一處。

            (五)完善檔案管理。村上報的農村危房改造資料由鄉城建所按照各村紙質文檔要求進行統一分類保管。

            自建房危房整治方案 18

            為推進全區農村困難群眾危房改造工作,改善廣大農民危房戶居住條件,按照國家、自治區和市里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為民解困,通過群眾自籌、政府補助、政策扶持和社會扶助等措施,建立農村困難群眾住房救助長效管理機制,改善農村困難群眾的住房條件,使全區農村困難群眾充分享受到改革發展的成果,進一步促進新農村建設,加大村莊整治力度,全面推進建設小康社會進程。

            (二)基本原則

            1、堅持科學規劃,統籌協調安排的原則。開展危房改造要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小城鎮建設和人居環境治理相結合,與推進扶貧開發、改善群眾生活相統一,與我區縣域村鎮體系規劃、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公共基礎設施布局相銜接。

            2、堅持政府引導,尊重群眾意愿的原則。在政府支持和適當補助的同時,要整合資源,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農村危房改造工作,形成整體合力。充分調動農民群眾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充分尊重群眾意愿,引導其自立更生建設美好家園。

            3、堅持經濟實用,保證質量的原則。立足當前,著眼長遠,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根據各地自然地理條件和經濟發展水平,在充分考慮群眾承受能力的基礎上引導幫助群眾建設減災抗災能力強、造價適中的房屋,切實改善居住條件。

            4、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危房改造對象必須符合救助條件。對擬定的危改對象要以行政村為單位,按照程序進行個人申請、群眾評議、張榜公布、公開公示、政府審批。

            二、救助對象

            本次危房改造救助對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養的五保戶、低保戶和其他農村牧區貧困戶。危房是指依據《農村危險房屋鑒定技術導則(試行)》鑒定屬于整棟危房(D級)或局部危險(C級)的房屋。

            三、建設標準、改造方式和資助標準

            (一)建設標準

            危房改造要在滿足最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積和總造價。改造資金大部分由政府補貼的特困戶,翻建、新建住房建筑面積原則上控制在40平方米以下,其他貧困戶建房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建房面積可根據家庭人口規模適當調整。危改房屋設計建設要符合農村生產生活習慣、體現民族和地方建筑風格、傳承和改進傳統建造工法,推進住房建設技術進步。

            (二)改造方式

            擬改造農村危房屬整棟危房(D級)的應拆除重建,屬局部危險(C級)的應修繕加固。重建房屋原則上以農戶自建為主,農戶確有困難且有統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發揮組織、協調作用,幫助農戶選擇有資質的施工隊伍統建。以分散分戶改造為主,危房改造比較集中并具備一定條件的村莊,可實施村莊規劃、危房改造、基礎設施配套一體化推進,整村整治。

            (三)補助標準

            中央補助標準為每戶平均5000元,對試點范圍內農村危房改造建筑節能示范戶每戶再增加2000元,自治區財政每戶補助3888元,市、區財政按照國家和自治區的規定,每戶分別補助2916元,具備條件的鄉鎮、村組也要劃拔相應資金,用于貧困農戶危房改造補助。對農村特困危房戶、重點優撫對象危房戶要先行改造并給予補貼資金的傾斜和支持。

            四、資金籌集、發放和使用管理

            (一)資金籌集

            1、個人自籌為主。

            2、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為農村貧困戶危房改造提供捐助和支持。

            3、制定貼息、擔保等政策措施,促進金融機構為農戶提供危房改造貸款。

            4、整合建設、民政、農牧業、扶貧、殘聯、水利、發改和交通等部門的新農村建設和房屋改造建設資金,實行項目捆綁使用。

            (二)發放管理

            危房改造資金由區對農村危房改造實行財政專戶管理,區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供資金使用計劃,經區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由財政部門按資金使用計劃直接撥付到農戶一卡通。

            (三)資金使用管理

            農村危房改造資金要專款專用,分賬核算,并按有關資金管理制度的規定嚴格監管,健全內控制度,執行規定標準,嚴禁截留、擠占和挪用。改造資金大部分由政府補貼的危房建設需執行工程預決算制度,并依法進行審計監督。要定期對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嚴肅處理。

            五、危房改造工作進度

            2010年3月31日前全面啟動2009年度全區農村牧區危房改造工作,2010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2009年度改造任務。各鄉鎮應結合本地實際,進一步明確各階段的工作任務和責任部門。

            六、項目申報與審批

            (一)集中連片建房的項目申報與審批

            1、程序

            集中連片建房按照建房對象申請,村組民主評議申報,鄉鎮審核、區審批,市備案的程序進行。

            2、村組報鄉鎮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申報材料

            (1)建房對象申請;

            (2)《內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集中建房項目審批表》(附表二);

            (3)《內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戶審批表》(附表一);

            (4)房屋平面圖、立面圖;

            (5)鄉鎮危改辦所需其他村料。

            3、鄉鎮危改辦報區危改辦申報材料

            (1)鄉鎮《危房改造試點建設規劃方案》;

            (2)《內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集中建房項目審批表》(附表二);

            (3)《內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戶審批表》(附表一);

            (4)《內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戶臺帳》(附表三);

            (5)區危改辦所需其他村料。

            (二)分散建房與修繕加固的申報與審批

            1、程序

            分散建房和修繕加固按照建房對象申請,村組民主評議,鄉鎮審核,區審批,市備案的程序進行。

            2、村組報鄉鎮危改辦申報材料

            (1)建房對象申請;

            (2)試點村組建房方案;

            (3)《內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戶審批表》(附表一);

            (4)鄉鎮危改辦所需其他資料。

            3、鄉鎮危改辦報區危改辦申報材料

            (1)鄉鎮《危房改造試點建設規劃方案》;

            (2)《內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戶審批表》(附表一);

            (3)《內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戶臺帳》(附表三)。

            (4)區危改辦所需其他資料。

            (三)確定對象、編制規劃

            1、確定對象

            危房改造對象要嚴格按照“三級審核、三榜公示”的工作程序由區危改辦從各鄉鎮調查上報的危房戶中確定。

            (1)申請。符合危房改造條件的家庭,由戶主自愿向所在村委會提出書面申請,填寫《內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戶審批表》(附表一),按規定填寫并加蓋私章或手印。

            (2)評議。村委會在接到貧困戶的危房改造申請后,通過召開村民代表會議評議,初定救助對象,在村務公開欄公示7天,廣泛聽取和征求意見。公示無異議的,由評議會簽署意見,由村委會在《內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戶審批表》(附表一)相應欄目中填寫意見,加蓋公章后上報鄉鎮政府;對公示有異議的,進行再評議、再公示,對不符合危房改造條件的,應向申請人說明情況和理由。

            (3)審查。鄉鎮危改辦接到村委會上報的《內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戶審批表》(附表一)后,及時組織人員上門對申請人的.住房和家庭經濟狀況逐戶進行審核。鄉鎮危改辦對擬改造的危房進行數碼正面全景及局部拍照,全景照片中須有戶主影像并作必要的標注說明,如戶主姓名、身份證號、困難類型等。核查中若村委會上報危房改造對象與前期調查摸底對象不符,必須由村委會說明原因,并留檔備查。鄉鎮政府審查結果要在鄉鎮政務公開欄內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在《內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戶審批表》(附表一)相應欄目中填寫審核意見。符合條件的,加蓋公章后上報區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不符合條件的,將材料退回所在村委會,并說明原因。為加快工作進度,也可參照各鄉鎮農村低保工作中“一審核、兩公示”的方法,將村評議和鄉鎮審查合并一次進行。

            (4)審批。區危改辦接到鄉鎮上報的《內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戶審批表》(附表一)后,組織專人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危房改造對象的30%。核查結果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在《內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戶審批表》(附表一)相應欄目中填寫審批意見,加蓋公章,連同統計匯總資料、影像資料及內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戶臺帳(附表三)整理歸檔。

            危房改造對象申報、核查、審批實行主辦人負責制。在申報、核查、審批過程中若有弄虛作假,導致改造對象不準確,造成不良影響的要追究主辦人的責任。

            2、編制規劃

            區建設局負責制定農村牧區危房改造專項規劃、建房標準和圖紙設計,經區危改辦審查,報市危改辦備案后實施。規劃要貫徹危房改造基本原則,要具有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各鄉鎮要根據下達的改造任務和前期調查結果進行改造區域、數量布局、建房用地等的統一規劃,規劃到村、到戶。原則上在同一個鄉鎮范圍內整村推進異地重建的危房改造房屋應統一設計、統一標準、統一樣式,要充分體現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與尊重群眾生活習慣相結合,與保護傳統風貌和生態環境相結合,與開發農村旅游景點相結合。危改房屋要與自然環境相和諧,體現農村獨特風貌和地域特色。要積極推廣采用節能暖墻、節能炕、太陽能等新材料、新技術和新型節能系統。

            (四)檢查驗收

            區危改辦定期不定期對改造工程進行檢查和抽查。改造工程項目竣工后,鄉鎮危改辦寫出報告書,報區危改辦,對危房改造工程進行初驗。初驗合格后報市危改辦,市危改辦驗收合格后,接受自治區檢查。

            七、保障措施和相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政府及相關部門要把農村困難群眾危房改造工程列為今年工作的重要任務,組織協調各方力量,認真研究,全面部署,保質保量完成危房改造任務。為加強對危房改造工作的組織領導,區和鄉鎮分別成立以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建設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副組長,發改、財政、民政、環保、交通、水利、農業、衛生、國土、扶貧、殘聯、審計、規劃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農村危房改造日常工作,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困難和問題。

            在農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各部門具體工作職責為:

            1、區建設局:負責組織編制安全、經濟、適用的農房設計圖集和施工方案;指導、督查農村危房改造項目工程質量及進度,組織和指導各鄉鎮對危房改造施工現場開展質量安全巡查與指導監督、提供危房改造技術服務和工程糾紛調解服務;指導各鄉鎮開展危房改造試點工程項目建設、管理工作。

            2、區發改委:負責配合相關部門共同爭取國家補助資金、自治區和市里配套資金,統籌項目建設資金投入危房改造工程,協調農村危房改造項目申報審批辦理。

            3、區財政局:負責與相關部門共同爭取國家補助資金和自治區及市里配套資金,對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的安排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區監察局:對實施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有關單位和個人的違規違紀進行嚴肅查處,對未完成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責任單位和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

            5、區審計局:負責對農村危房改造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專項審計。

            6、區民政局:負責做好農村危房改造工程項目中農村五保戶、低保戶和農村困難戶的核查、統計工作,協助建設部門做好農村危房改造項目建設的管理和實施工作。

            7、區交通局:負責協調農村危房改造村莊道路建設的技術指導、檢查和資金、政策的傾斜。

            8、區水利局:負責協調農村危房改造村莊水利、人畜飲水基礎設施建設的技術指導、檢查和資金、政策的傾斜。

            9、區國土局:負責指導開展農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涉及舊宅基地恢復農田和新址占地等有關土地審批工作。

            10、區規劃局:負責指導開展農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涉及選址定點、村莊規劃等有關規劃方面的工作,對于具備集中建設條件的村莊,負責組織編制和指導實施村莊規劃。

            11、區扶貧辦:負責與相關部門共同爭取國家對口危房改造補助資金投入農村危房改造項目,對貧困村中實施集中建設的未通路的村莊的通村道路建設給予扶持,并按扶貧資金、項目管理規定進行資金安排和項目管理,配合做好農村危房改造項目實施工作。

            12、區農牧業局、衛生局、民委、環保局、殘聯等其他相關部門按部門職責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做好項目實施工作。

            各鄉鎮政府要列支專項經費,抽調技術力量,采取措施,對危房改造項目依法進行工程質量和安全嚴格監管,消除質量和安全隱患,杜絕質量和安全事故發生。

            (二)明確工作職責。農村危房改造工作在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進行。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按照“渠道不變、用處不亂、捆綁使用、各記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則,充分發揮政府資源整體效應,形成工作合力。鄉鎮人民政府是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具體實施單位,負責危房改造對象的確定、村級項目規劃、實施方案的制定,指導村委會具體抓好危房改造項目建設工作。

            (三)落實責任制度。各鄉鎮政府要把危房改造工作納入年度目標管理,區、鄉鎮、村逐級簽訂目標責任狀,分級負責、抓好落實。區危改辦組織鄉鎮政府與施工企業或建筑工匠、危房改造戶分別簽訂建房協議,明確任務、質量、進度、安全責任和竣工時限。嚴格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督查驗收,重點把握好建材供應關、施工質量關、安全生產關、檢查驗收關,切實做到完工一處、合格一處,驗收一處。凡驗收不合格的工程一律不準交付使用,并責令限期整改。實行危房改造工程質量終身負責制,對發生的工程質量事故要嚴肅處理,堅決追究行政和法律責任。

            (四)嚴肅工作紀律。各鄉鎮政府要把危房改造工作列為政府廉政建設的主要內容,加強監督管理。在工作中要堅持“五嚴格、五不能”,即嚴格制度、嚴格標準、嚴格程序、嚴格管理、嚴格紀律,不能優親厚友,不能瞞報虛報,不能擠占挪用,不能推諉拖拉,不能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要實施行政問責制,由于工作責任不到位而嚴重影響工程進度和質量的,嚴肅追究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對違規違紀或造成重大事故的要嚴肅處理。

            (五)健全檔案管理。建立農村危房改造農戶檔案管理制度,實行一戶一檔,確保批準一戶、建檔一戶。危房改造農戶檔案必須包括檔案表、農戶申請、身份證明、改造前后房屋和農戶主圖片、公示、審批、協議等相關資料。

            (六)獎懲措施。對完成任務好的鄉鎮和在組織實施工程中成績突出的先進集體、先進個人給予表彰獎勵(方案另定);對工作不力、引發矛盾的給予相應處罰。

            自建房危房整治方案 19

            一、指導思想

            按照新型城鎮化協調發展的要求,把農村危房改造和全縣四項重點工作相結合,以改善農村居住環境、提高農民生活質量、加快城鄉統籌發展為目標,以農村危房改造為抓手,著力打造規劃有序、居住安全、村容整潔、環境優美的美麗鄉村。

            二、目標任務

            2017年全縣農村危房改造預安排計劃3954戶(見附件1)。

            三、補助對象、建設及補助標準

            (一)補助對象。農村危房改造補助對象重點是貧困家庭無房戶以及居住在危房中的農村分散供養五保戶、低保戶、貧困殘疾人家庭、建檔立卡貧困戶和其他貧困戶。全縣71個貧困村的農村危房改造戶全部納入今年計劃 。

            (二)建設標準。危房改造分拆除重建、修繕加固兩種方式。貧困家庭無房戶實行新建,因地質災害倒房戶以及整棟房屋屬D級危房的拆除重建,屬于C級的危房實行修繕加固。翻建、新建住房面積,原則上控制在每戶60平方米以內。

            (三)補助標準。農村危房改造資金以農戶自籌為主,政府補助為輔,多渠道籌集改造資金。政府分類補助標準為:(1)五保戶、農村低保戶、貧困殘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戶均2萬元;修繕加固戶均0.6萬元。(2)其他貧困家庭重建房屋戶均1萬元,修繕加固戶均0.4萬元。上述政府補助部分,中央每戶綜合補助7500元,省級每戶綜合補助3000元,合計政府每戶補助10500元。各鄉鎮要合理確定重建戶、修繕加固戶,按補助標準進行補助,嚴禁平均補助。

            四、基本原則

            (一)群眾自愿。農村危房改造申報、改造方式的選擇均由群眾自主決定,鄉鎮、村要加強宣傳引導,不得包辦替代。

            (二)滿足抗震要求。拆除重建和維修加固,均應滿足抗震要求。

            (三)體現特色。注重保護傳統的建筑風格,突出地方特色,主要利用傳統工藝、傳統風格和地方建材推廣新民居建設。

            (四)公開公正。堅持陽光操作,實行“五公開”,即:政策公開、補助對象公開、補助標準公開、民主評議公開、審批結果公開,接受社會監督,確保農村危房改造公正透明。

            五、建設管理

            (一)申報程序。符合補助條件的戶主向村委會提出申請,經村民或村民代表會議評議,公示無異議后報鄉鎮政府審核,審核通過后報縣農村危房改造領導組審批,審批結果報市農村危房改造領導組辦公室備案。

            1、戶主申請。符合危房改造條件的家庭,由戶主自愿向所在村委會提出書面申請,填寫《安徽省農村危房改造戶審核、審批表》(附件7),并提供戶籍、低收入情況證明(低保金領取證、農村五保供養證、貧困殘疾人家庭殘疾人證書、一卡通或其它低收入證明)、身份證復印件、危房照片等材料。

            2、村民或村民代表會議評議并公示。村委會接到危房改造戶的'申請后,應及時召集村民或村民代表會議進行評議,并將評議結果予以公示(公示材料包括戶主姓名、家庭類型、新建房或修繕加固、補助金額等,并將公示情況拍成照片放入申報材料中),公示時間為7天。經評議認為符合救助條件且公示無異議的,上報鄉鎮政府。對不符合救助條件或公示有異議的,應及時退回并向申請人說明原因。

            3、鄉鎮審核。鄉鎮政府接到村委會的申報材料后,組織現場核查。經核查認為符合條件的,由鄉鎮與農戶簽訂農村危房改造協議,報縣農村危房改造領導組審批。

            4、縣領導組審批。縣農村危房改造領導組接鄉鎮上報材料后,由領導組辦公室(住建局)牽頭,會同發改、民政、財政等部門共同研究確定。對符合危房改造條件的,及時審批并在網上公示。

            (二)鄉鎮上報材料

            1、鄉鎮農村危房改造實施方案、鄉鎮危房改造農戶基礎資料表(花名冊)打卡花名冊;

            2、相關公示材料(包括戶主姓名、家庭類型、新建房或修繕加固、補助資金等,并將公示材料拍成照片);

            3、農戶家庭建房申請書;

            4、危房鑒定表(附件6);

            5、村民代表會議評議資料(會議記錄和村民代表簽字);

            6、村公示欄內照片及公示復印件;

            7、安徽省農村危房改造戶審核、審批表(附件7);

            8、鄉鎮公示復印件;

            9、農村危房改造竣工驗收表(附件8);

            10、鄉鎮公示復印件;

            11、農戶相關證件復印件(身份證、戶口薄所有人員、五保證、低保證、殘疾證、一卡通等);

            12、低收入證明材料(低保戶需提供低保證復印件,五保戶需提供五保證復印件,殘疾人需提供殘疾人證書復印件,其它貧困戶應提供相關證明);

            13、網上信息錄入登記表(含照片);

            14、集中連片建房項目,鄉鎮政府應制定農村危房改造建設規劃方案,連同房屋平面圖、立面圖、相關資料和圖紙等材料報縣農村危房改造領導組辦公室備案。

            (三)檔案資料編制與管理。鄉鎮負責編制農村困難群眾危房改造檔案,做到一戶一檔(批準一戶建檔一戶),做到材料齊全、管理規范。檔案內容應包括上述鄉鎮上報材料的全部內容并按順序用A4版面裝訂成冊,封面統一采用“金寨縣××鄉(鎮)2017年度農村危房改造檔案資料”字樣。紙質檔案一式2份,鄉鎮初審后報縣農村危房改造領導組辦公室審批,檔案全部完善后,由縣、鄉鎮各存一份。此外,鄉鎮要安排專門人員負責本鄉鎮農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統的錄入與管理工作,確保網上信息系統農戶信息的錄入及時、全面、真實、準確。

            (四)工程驗收管理。危房改造完成后,由鄉鎮政府先行組織驗收,初驗合格后填寫《金寨縣農村危房改造農戶驗收表》,向縣農村危房改造領導組辦公室申請驗收。縣級驗收由縣住建部門牽頭,會同發改、財政等部門共同進行。改造后的房屋產權屬農戶所有。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農村危房改造是一項民生工程,直接關系住房困難農戶的切身利益。各鄉鎮、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要明確一名班子成員專抓,明確一名工作人員具體經辦,黨政主要負責人要親自過問,做好摸底排查,認真編制年度農村危房改造實施方案。

            (二)嚴格審核審批。各鄉鎮在確定改造對象時,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規范補助對象的審核、審批程序。監察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嚴禁弄虛作假,對于虛報、重報、一戶多報以及騙取危房改造資金等行為,一經查實,取消該戶危房改造補助資格,并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三)搞好統籌結合。農村危房改造要與縣四項重點工作統籌結合。要積極推廣《金寨縣農民建房圖集》的使用,推進農房建設技術進步,引導農戶建設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安全經濟、節能環保、滿足抗震要求的住房。

            (四)嚴格質量安全管理。縣住建部門要會同項目鄉鎮加強對危房改造施工現場的施工安全與質量把關,抓好質量安全檢查,確保不出現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問題。

            (五)嚴格工期要求。各鄉鎮在4月25日前要將農村危房改造農戶基礎信息表報送至縣危房改造領導組辦公室審批,4月底要全面開工,9月底前要完成危房改造,報送檔案資料及補助資金打卡發放工作。

            自建房危房整治方案 20

            為切實做好20XX年農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據《耒陽市2011年農村危房改造實施方案》文件精神,結合我處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以人為本、改善民生、構建和諧社會、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要求,以解決農村困難群眾的基本居住安全問題和實現住有所居為目標,以農民自籌為主,通過政府適當補助、政策扶持和社會參與等措施,有序地開展農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因地制宜、經濟實用的原則。農村危房改造要從農村實際出發,實事求是,量力而行,確保改造的住房符合農村困難群眾的基本居住要求。

            2、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規范操作程序,公開扶助政策、公開申請條件、公開審批程序和審批結果,陽光操作,接受群眾監督。

            3、堅持自愿自主的原則。農村困難群眾是農村危房改造的主體,要充分尊重他們的意愿,充分聽取他們的意見,充分調動他們的積極性。

            4、堅持集約節約用地的原則。要把安全、經濟、適用、節能、節地、環保要求貫穿農村危房改造全過程。新建的住房要符合規劃要求,先行安排利用村內空閑地、空置宅基地和老宅基地進行建設。

            三、改造任務

            12月份前完成13戶農村危房改造任務。

            四、補助對象、補助標準和資金管理

            (一)補助對象。2011年農村危房改造試點補助對象重點是農村無房居住戶、因災倒房戶或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養五保戶、低保戶、貧困殘疾人、重點優撫對象及其他農村貧困戶。

            (二)補助標準。原則上新建房屋每戶補助1萬元。修繕加固住房的由市人民保險公司賠付保險金自行維修,不列入改造范圍。

            (三)資金管理。農村危房改造資金嚴格按有關資金管理制度和國家、省規定標準實行專款專用,分賬核算,嚴禁截留、擠占和挪用。所有資金實行銀行打卡發放。并按進度分期分批撥付,打好地基撥付2000元,主體竣工撥付4000元,墻面粉刷及配套設施到位撥付4000元。

            五、改造要求

            (一)改造方式

            擬改造農村危房屬整棟危房(D級)的應拆除重建,屬局部危險(C級)的應修繕加固。重建房屋原則上以農民自建為主。選址盡量避開洪水、泥石流、干旱、雷擊、冰雹等氣象地質災害多發的地點。要以分散分戶改造為主,危房改造比較集中并且備一定條件的村莊,可實施村莊規劃、危房改造、基礎設施配套一體化推進,整村整治。

            (二)改造標準

            1、建筑面積:在滿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積和總造價。納入政府補助危房改造建筑面積原則上控制為1人戶30平方米左右,2人戶40平方米左右,3人戶60平方米左右。房型可按戶單獨建設或聯體建設。建筑面積可根據家庭人口規模適當調整。改造資金全部由政府補貼的',翻修、新建住房建筑面積原則上控制在40平米以下。各村要積極引導,防止出現群眾盲目攀比超標準建房的問題。

            2、墻體結構:住房主體為磚(混)結構,室內地面硬化、平整、防滑,墻面粉飾。

            3、配套設施:有獨立的廚房、衛生間;有獨立的進出道路;照明用電入戶;飲用水方便;家具及其他生活設施基本齊全,能滿足居住對象生活需要。

            4、設立標識:納入農村危房改造的住房,要做到統一規劃、統一設計、統一在醒目位置鑲嵌耒陽市人民政府援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標識。

            (三)檔案管理

            各村要按照市民政局的要求,完善危房改造農戶資料檔案,實行一戶一檔,批準一戶、建檔一戶,規范有關信息管理。檔案必須包括檔案表、農戶申請、審核審批、公示、協調等材料,在此基礎上,辦事處將建立健全農戶紙質檔案表信息錄入制度,確保農戶檔案及時、全面、真實、完整、準確錄入系統。

            (四)督促檢查

            各村要加強對建房進度、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情況等的監督檢查。實行項目半月進度報告制度,于每月1日、15日前分別上報改造進度給處民政辦。處民政辦將及時組織對工程實施情況進行檢查驗收。

            六、實施步驟

            (一)調查摸底,登記造冊階段(4月29日前)。各村要組織人員深入組,對農村分散供養五保戶、低保戶和其他貧困戶的住房情況進行調查摸底,并登記造冊,建立臺賬。

            (二)申報評議,審核審批階段(5月10日前)。1、個人申請。符合農村危房改造條件的家庭,由農戶自愿向所在村委會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戶籍、農村五保供養證、低保金領取證、貧困戶證明、危房照片等材料。2、集體評議。村委會接到農戶申請后,召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進行民主評議,并予以公示;經評議認為符合條件,且公示無異議的。填寫《湖南省農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設項目申請表》,一并上報辦事處。3、入戶審核。辦事處接到村委會的申報材料后,要組織人員進行入戶審核。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由辦事處簽署意見,報市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不符合條件的,辦事處將材料退回村委會并說明理由。4、審批公示。辦事處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公室接到各村上報材料后,進行實地復核,對符合條件的,予以上報,并簽訂合同或協議;對不符合條件的,不予上報,并說明原因。審批結果在村委會張榜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戶主姓名、家庭人口、住房情況。

            (三)組織實施、檢查驗收階段(5月10日-11月30日)。各村農村危房改造任務完成后,要認真進行自查和總結,并向辦將改造任務合理細化分解到各組,并落實到戶到人。千方百計幫助困難群眾解決在建房過程中遇到的困難。農村危房改造要于2011年11月底全面完成,確保建房戶春節前入住新居。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辦事處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由辦事處黨工委書記任政委、主任任組長,相關副職任副組長,民政、紀委、財政、殘聯、國土、規劃等部門單位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處民政辦,負責全處農村危房改造的日常工作。

            (二)拓寬籌資渠道。農村危房改造資金以農民自籌為主,各級政府補助為輔,通過銀行信貸、社會捐助、政策減免、鄰里互助等方式,多渠道等籌措建設資金。自然災害倒損農戶恢復重建、重點優撫對象危房改造,要與農村危房改造工作有機結合,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已經補助并實施完成的,要避免重復補助。同時,要全面落實各項優惠政策,幫助農村困難戶解決在建房過程中所遇到的困難。

            (三)落實責任主體。按照辦事處下達的工作計劃負責具體實施。辦事處將農村危房改造列入為民辦實事的內容之一,納入辦事處對各村(居)的目標管理考核內容。辦事處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與各村責任人簽訂農村危房改造責任狀、采取分片包干、責任到人的辦法,落實責任制。辦事處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定期組織檢查考核,對任務完成好的村給予表彰獎勵。任務不能按時、按質完成或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四)加強宣傳引導。利用宣傳欄和標語等,廣泛深入開展宣傳動員,使農村危房改造的各項政策深入人心,引導社會各界積極參與、大力支持農村危房改造工作,形成良好的社會氛圍。

            自建房危房整治方案 21

            一、主要任務

            年各縣區的農村任務以省建設廳、財政廳下達計劃為準。按照以人為本、改善民生、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要求,結合“聯村聯戶、為民富民”行動,立足農村實際,突出重點、整體推進、分片分期實施整村集中連片改造,帶動村莊村容村貌明顯改觀,促進農村生產生活條件和人居環境的改善。

            二、主要目標

            年,是國家制定和實施連片特困地區區域經濟發展與扶貧開發規劃的第一年,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面臨著新的機遇和挑戰,要找準新一輪扶貧開發與市情的結合點,按照“擴大規模、規范管理、保證質量、突出效果”的總體思路,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力求實現“三個新的突破”。

            (一)突出規劃引領作用,在提升農村危房改造效果方面實現新的突破。

            農村危房改造要以整村集中連片改造為著力點,結合旅游鄉村、特色景觀旅游名鎮村建設,按照“確定一個點、實施一個點、驗收一個點”的思路,積極推行《農村危房改造特色風格設計方案匯編》方案,對結構安全但需要整修立面的房屋,按照“立面色調一致、鄉村特色濃郁、環境協調統一”的要求,積極推進重點區位地段的村莊危房改造,最大限度提升農村人居環境,提升改造效果。

            (二)優先安排特困家庭,在解決特殊群體住房困難方面實現新的突破。

            一是嚴格實施程序,確保選戶準確。農村危房改造要堅持“經濟最貧困、住房最危險、功能最基本”這一基本原則,突出“選戶準確”這一基本要求,嚴格按“一申二評三核四批”的程序進行,并對評議結果、復核結果、批準對象在村公開欄進行公示,接受村民監督,做到公平、公正、公開操作。

            二是嚴格實施對象,優先弱勢群體。農村危房改造的對象為長期居住在存在安全隱患的窯洞、土坯房等危房,且無能力自行改造的農戶。要在用足用活中央和省上補助資金的同時,按照“先危房后舊房”、“先困難戶后一般戶”的原則,對符合條件的獨生子女領證戶和二女結扎戶、單親特困母親戶、農村貧困殘疾人家庭、農村貧困復員退伍軍人家庭、分散供養的`五保戶、低保戶和其他貧困戶中住房安全隱患嚴重的農戶優先安排。

            三是實行差異化補助,建設“交鑰匙”工程。將省級農村危房改造與中央擴大農村危房改造試點項目重疊實施,各級政府補助資金打捆使用,實施差異化補助,拉大補助標準差距,各鄉鎮政府組織村民委員會負責建設一定數量的“交鑰匙”工程,建筑面積控制在40平方米以內,補助資金控制在30000元以內,由村民委員會分配給無任何籌資能力的特殊困難家庭居住。

            (三)突出結構安全和節能示范,在農村危房改造工程執行國家規范方面實現新的突破。

            一是提供設計圖集,提升建房效果。各縣區都要編制符合當地民族特色、地方特點,適合當地農民生活水平,讓農民“看得懂、學得會、用得上”的危房改造建房設計圖集,并對整村建設的農房進行統一規劃,由具備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承建或由農戶按設計圖紙自建,新建農房一律為磚混或磚木結構,落實農村危房改造“上下圈梁構造柱”的抗震結構安全基本要求,結構安全達不到要求的一律不予驗收,不得享受國家補助。

            二是強化監督檢查,確保結構安全。建設部門要加強對農民自建房屋的技術服務和指導,建立健全安全質量巡查制度,定期、不定期地開展檢查活動,確保建筑質量和施工安全;鄉鎮政府要采取領導包片、干部包村的辦法,認真排查房屋建設中的質量和施工安全問題,確保把農村危房改造工程建成優質工程、安居工程。檢查工作要有記錄,對工作程序、工程進度、工程質量、節能保溫、整改措施等準確記載。整改不到位的不予驗收,不得享受國家補助。

            三是嚴格執行規范,強化建筑節能。建筑節能要嚴格執行《嚴寒和寒冷地區農村住房節能技術導則》和《嚴寒和寒冷地區農村住房節能技術指南》,從戶型設計、圍護結構、采暖系統等各個方面強化措施,認真抓好落實,確保達到一定的節能效果,不按有關規定執行建筑節能標準的不得享受建筑節能補助。

            三、實施原則

            (一)規劃先行,相對集中建設原則。整村建設的村莊,要盡可能打破區劃進行統一規劃,就近相對集中建設。原則上按照“三靠三進”及“三線”組織實施。“三靠三進”即靠近縣城的城郊改造戶進入縣城規劃區建房,靠近鄉鎮規劃區的農戶進入規劃區,靠近自然村的分散戶進入自然村。“三線”即公路、鐵路和風景名勝區沿線。要通過農村危房改造,調整農村居民點布局,完善村莊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依據《村莊技術規范》搞好村莊整治,使農村危房改造和村莊整治互促互進,達到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的目的。在優先解決好特困群眾家庭居住安全的前提下,整村、整流域推進,沿公路、鐵路和風景名勝區周邊以及小城鎮周邊的村莊實施集中連片改造。

            (二)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的原則。依據《農村危險房屋鑒定技術導則》對整村農房進行鑒定,根據鑒定結果分別采取拆除重建、維修加固等方式進行改造。對分散供養五保戶、低保戶等特殊困難家庭危房改造要采取政府主導、鎮村組織協調、黨員干部幫扶、群眾投工投勞、實施差異補助等多種方式,確保特殊困難家庭危房得以改造,保障居住安全。對其它改造戶,要通過政府補助資金的引導,充分調動其投身農村危房改造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全面顯現農危房改造的效果。

            (三)統籌兼顧,整合資金的原則。要以農村危房改造為切入點,統籌農村給水、道路、污水等基礎設施以及村委會、文化站等公共服務設施建設,與村莊整治、扶貧整村推進、農村污染治理、新農村建設等項目有效銜接,整合使用相關涉農資金,使資金使用效益最大化、危房改造整體效果最大化。

            (四)試點示范,規范建設原則。隴西縣被省上確定為省級整鄉整村推進示范縣,通渭縣被確定為省級規范化建設示范縣,其它縣區都要選擇一定數量的鄉鎮,進行整鄉整村推進和規范化試點。試點縣區、鄉鎮都要及早制定實施,統一節能標準,突出示范作用,確保農村危房改造工程的建設質量,使其成為特色鮮明、功能齊全、居住安全、節能保溫的具有代表性和說服力的典型示范新農村。

            (五)創造地域優勢,繼承發揚特色文化的原則。以農村危房改造為載體,以推進“百鎮千村建設示范工程”為契機,建設融合民居文化、體現地域特色、充滿現代生活氣息的新型民居。要充分認識鄉土建筑文化對弘揚中華民族傳統文化的重要性,深入挖掘各地民俗文化資源,切實處理好功能與品位、現代與傳統、人文與自然的關系,突出地域特色、民族特色和歷史文化特色,突出農村住宅的人文化、改造一批有鮮明地域特色的農村住宅。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工作責任。各縣區建設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整村集中連片危房改造工作,層層落實工作責任,做到安排計劃到點、過程指導到位、檢查驗收到場,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將整村集中連片危房改造作為年終農村危房改造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

            (二)明確職責分工。建設部門負責農村危房改造工程的統一組織和協調,并做好規劃制定、組織實施(建房規劃設計、質量監督檢查)工作;財政部門負責配套資金落實、資金撥付和監督管理工作;國土資源部門負責建房用宅基地的規劃和審批工作;審計部門負責資金使用的審計監督工作;監察部門負責農村危舊房改造工作中違紀行為的防范和查處工作;宣傳部門要大力宣傳農村危房改造的先進典型,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三)強化部門配合。整村集中連片實施危房改造作為一項綜合性系統工程,建設部門要積極主動與有關部門協調配合,發揮規劃在村莊建設和農村危房改造中的龍頭作用,按照“渠道不亂、項目不變、整合使用、各計其功”的原則,將涉及村莊建設的項目整合,發揮資金的使用效益。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積極落實相關扶持政策,減免相關收費,為農村危房改造提供便捷服務。

            (四)注重典型示范。要注重發揮典型的示范帶動作用,積極與宣傳、新聞媒體聯系加大對整村集中連片危房改造做法、效果的宣傳,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進一中步提高廣大群眾的認知和參與程度。各縣區建設部門要及時總結實施過程中的好做法、好經驗,推動整村集中連片向面上拓展、向深度推進。

            (五)加大監督檢查。要形成對集中連片地區農村危房改造技術服務和監督檢查的長效機制,結合“聯村聯戶、為民富民”活動,采取“領導包村、干部包戶”的方式,加強對改造農房和村莊整治全過程的技術服務和質量監督,及時研究解決危房改造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制定監督檢查和考核驗收辦法,加強驗收和考核工作。

            (六)嚴肅工作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套取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的現象。對實施對象不合理,或者組織不力,致使建房質量達不到規定標準,完不成當年改造建設任務,或優親厚友、瞞報虛報,特別是貪污、擠占、挪用、截留危房改造資金的單位和個人,要嚴肅查處,并停止當地農村危房改造資金發放。對施工企業在使用建房材料時以次充好、施工中偷工減料、不嚴格按照規劃設計進行施工的,要嚴肅處罰。同時,對年、年、年實施的農村危房改造工程要進行“回頭看”,總結經驗,及時糾正錯誤。

            (七)做好檔案管理工作。農村危房改造檔案實行一戶一檔,要將改造申請、政府補助資金審批表、改造前后住房資料及時整理歸檔,做到資料完備、真實、準確。按照農村危房改造信息軟件系統要求,認真做好檔案信息錄入工作,紙質檔案內容應與信息軟件內容相一致。

            自建房危房整治方案 22

            為確保農村危房改造質量是事關中央脫貧攻堅“兩不愁、三保障”總體目標中住房安全有保障的全局工作,必須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有效開展農村危房改造質量“回頭看”工作,勢在必行,根據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組織開展農村危房改造質量“回頭看”排查的通知》(建村函〔20xx〕221號)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組織開展農村危房改造質量“回頭看”排查的通知》(村函〔20xx〕143號)及縣脫貧攻堅危房改造指揮部《關于組織開展農村危房改造質量“回頭看”排查的通知》(舒危指辦〔20xx〕2號)文件要求,并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方案如下:

            一、排查范圍

            對已實施危房改造的建檔立卡貧困戶、低保戶、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和貧困殘疾人家庭等4類重點對象住房全面開展質量“回頭看”排查。

            二、工作內容

            對已實施危房改造的“四類重點對象”逐戶開展質量“回頭看”排查,重點包括房屋是否存在通風漏雨、墻體裂縫、門窗破損及其他質量缺陷;居住環境是否干凈整潔。認真梳理問題、建立問題臺賬,限期落實整改。

            三、組織形式

            農村危房改造質量“回頭看”排查由鎮危房改造領導小組安排專門人員會同村兩委有關人員入戶排查,縣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組織技術人員特別是省住建廳委托的第三方聘請技術人員深入鄉村巡回指導。

            四、時間安排

            (一)排查階段

            20xx年4月16日前,全面完成已實施農村危房改造的建檔立卡貧困戶等4類重點對象房屋質量“回頭看”排查工作。做到不落一戶、不落一項,誰排查、誰簽字、誰負責。

            (二)上報階段

            4月18日前,將鎮農村危房改造質量“回頭看”排查及問題整改情況匯總表和鎮農村危房改造質量“回頭看”問題臺賬表報送至鎮危改辦。

            (三)整改落實階段

            4月19日-5月20日全面落實整改工作,實行清單銷號制,實行誰驗收、誰簽字、誰負責。

            五、工作要求

            (一)明確指導思想。深入學習貫徹關于扶貧工作特別是聽取脫貧攻堅專項巡視“回頭看”和成效考核匯報時的重要講話、在決戰決勝脫貧攻堅座談會上重要講話精神。切實解決“一些農村危房改造質量不高”及中央脫貧攻堅專項巡視“回頭看”、20xx年國家脫貧攻堅成效考核反饋的問題,切實做好整改工作,全面實現農村貧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

            (二)健全監測機制。強化村級工作落實責任,村書記親自部署、帶頭落實,協調相關方面共同推進工作。確保貧困戶住房安全,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要立即著手幫其消除隱患。符合危房改造條件的,按照“發現一戶、改造一戶”的'要求,納入20xx年危房改造,并將具體情況匯總上報。

            (三)強化推進力度。建立通報制度,各村要定期向鎮危房改造領導小組匯報工作開展情況。對工作進展緩慢的村,及時提醒、督促并通報,鼓勵先進、約談后進,確保各項目標任務完成。

            (四)深入問題整改。對排查發現的問題,分類逐條建立臺賬,深入剖析原因,研究分析舉措,落實整改責任,確保5月中旬前所有困難農戶住房安全有保障,通過質量“回頭看”排查和問題整改,解決農村危房改造。堅持治標與治本相結合,嚴格對照各項工作標準,切實將查擺的問題改到位、改徹底。堅持一手抓問題整改、一手抓制度建設,建立健全長效機制,有效防止問題反彈。

            自建房危房整治方案 23

            為切實解決低保、低邊困難家庭住房危、漏問題,保證困難群眾居住的存在危險房屋能夠及時得到維修排險,結合我街道實際,特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目標任務

            利用三年時間對低保、低保邊緣困難家庭危房進行修繕。各社區危房修繕任務由街道社會事務辦、社區居委會根據排查摸底情況從實際出發綜合考慮確定,要將最需要、最困難的家庭作為此次農村危房修繕對象。

            基本要求

            各社區要深入調查,摸清底數,全面掌握社區困難對象的困難程度和住房情況,要本著群眾自愿的原則,按照危房修繕申報程序,組織符合危房修繕對象進行申報;社會事務辦要堅持經濟實用,保證質量安全,在充分考慮困難群眾經濟承受能力的基礎上,引導幫助群眾建造減災抗災能力強、造價適中的房屋。

            補助對象、標準及修繕方式

            1、補助對象及建設標準。危房修繕對象為居住在危房中的低保、低保邊緣家庭。優先解決經濟最困難、住房最危險家庭的居住安全問題。危房修繕后要達到防雨、堅固、明亮的標準。

            2、補助標準。危房修繕資金以修繕戶自籌為主,政府補助為輔,多渠道籌集修繕資金。具體補助標準:按照房屋實際需要修繕狀況評估建設費用,政府平均每戶補貼2萬元,修繕超過2萬元部分,由戶自行負擔,不足2萬的,不退補。

            3、修繕方式。由街道招標工程隊進行集中修繕,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一次性將修繕資金補貼給工程隊。

            基本原則

            1、群眾自愿。危房修繕申報、修繕方式由群眾自主決定。在充分考慮困難群眾經濟承受能力的基礎上,引導和扶持困難群眾建造經濟適用、質量安全的房屋。

            2、公開公正。要陽光操作,實行“五公開”,即政策公開、補助對象公開、補助標準公開、民主評議公開、審批結果公開,接受社會監督,確保危房修繕工作公正透明。

            實施步驟

            1、調查摸底階段(3月1日—3月20日)。各社區要組織人員對無房戶、因災倒房戶、農村分散供養五保戶、低保戶、低保邊緣戶住房情況進行摸底,并建立臺帳。

            2、確定對象階段(3月25日—4月10日)。各社區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組織符合修繕對象填報審批表,召開社區居民代表會進行評議,并對評議結果進行公示,無異議的于5日內上報到社會事務辦。社會事務辦對各社區提報的危房修繕戶進行材料審核,入戶調查落實情況,確定修繕對象。

            3、組織實施階段(4月20日—6月20日)。社會事務辦牽頭組織工程隊與經批準的危房修繕戶簽訂修繕合同或協議,建立修繕戶一戶一檔資料,指導、幫助、督促農村危房修繕工程全面開工建設,確保按時完成建設任務。

            4、檢查驗收階段(6月20日—7月10日)。由街道農村危房修繕領導小組對危房修繕戶進行逐戶驗收,對驗收合格的`房屋拍照存檔后,并及時將補助資金撥付到位。

            申報程序

            由符合修繕條件的戶主向社區居委會提出申請,經社區兩委會研究、社區居民代表會通過,報街道社會事務辦備案,由社會事務辦逐戶進行評估、核實,并上報街道危房修繕領導小組審核、確定最終修繕對象。

            1、戶主申請。符合危房修繕條件的家庭,由戶主自愿向所在社區居委會提出申請,填寫《棘洪灘街道危房修繕申請暨審批表》,并提供戶口薄(戶主門牌登記卡、索引表)、戶主身份證、低保證、家庭收入評估表、公示,危房照片等證明材料。

            2、社區居委會評議。社區接到危房修繕戶的申請后,召開社區兩委會議進行初步研究,召開社區居民代表會進行評議,并對評議結果予以公示(公示材料應放入申報材料中),經評議認為符合救助條件且公示無異議的,上報街道社會事務辦,對不符合救助條件或公示有異議的,應及時向申請人說明原因。

            3、街道領導小組審核。街道社會事務辦接到社區的申報材料后,組織人員逐戶上門進行評估、核實。經核查認為符合修繕條件的,報街道危房修繕領導小組審批。不符合條件的,將材料退回所社區并說明原因。

            項目管理

            1、房屋質量。街道社會事務辦和各社區要建立巡查制度,對危房修繕加強質量管理。房屋修繕完成后,由街道社會事務、社區組織驗收。經驗收合格后,方可入住。

            2、檔案管理。街道社會事務辦和各社區要分別建立健全農村困難群眾危房修繕檔案,實行一戶一檔,批準一戶、建檔一戶,規范有關信息管理。

            3、監督檢查。在工程實施中,街道社會事務辦要會同各社區加強檢查和指導,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全部任務完成后,要及時牽頭組織對工程實施情況進行檢查、驗收。

            資金來源

            街道財政撥款,設置專項資金100萬元。

            本辦法自2013年1月1日起實施,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有效期三年。

            本辦法由街道社會事務辦具體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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