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勞動合同模板匯編十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那么相關的合同到底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勞動合同10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勞動合同 篇1
編號: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
北京市勞動局制用人單位(以下簡稱甲方)與(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其中試用期日。本合同終止。
第二條
乙方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完成的工作數量,達到質量標準。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時間應符合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乙方執行的工時制度為工作制。
第五條
甲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保護規定的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及其標準。甲方負責對乙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的教育和培訓。
第六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甲方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
甲方對乙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實行同工同酬,遵守北京市最低工資規定。乙方執行工資制,工資支付時間,工資支付按執行;其中試用期工資為元。
第八條
乙方的保險待遇按執行。
第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一條
乙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本合同附件中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條
乙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北京市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的實施細則》及其他有關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不得終止、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
乙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它問題正在被審查期間,乙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一款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五條
乙方有權依據北京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規定(京勞關發〈1995〉45號),獲得經濟補償。
第十六條
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的規定,給歡欣鼓舞方造成損害或經濟損失的,按照北京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京勞關發〈1995〉163號)執行。
第十七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八條
當事人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九條
本合同附件包括:。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頒布的有關規定相抵觸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員(簽章)
鑒證日期: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 工):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等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的期限類型為固定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其中試用期 月,本合同到 年 月 日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第二條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 崗位工作。
第三條 乙方的工作任務和職責是
第四條 甲方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的正常工作時間(詳見工作安排表)。因工作需要,甲方可以安排乙方加班工作。
三、勞動報酬
第五條 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試用期滿工資為 元/月。甲方每月 日如期支付 (當月/上月)貨幣工資。
第六條 因工作需要加班加點,甲方按 元/小時發放加班費用。甲方因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時,乙方不得推諉,無故不參加加班者,視曠工處理。
四、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七條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某項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新簽勞動合同的手續。甲乙雙方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6條、38條、39條、40條、41條、44條的相關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
五、 違反合同責任
第八條 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乙方辭職未提前30天書面告知甲方放棄,乙方同意視為已給甲方帶來損失,賠償以1500元起計。
第九條 乙方未在甲方處工作滿一年提出辭職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培訓費用。
六、調解與仲裁
第十條 雙方按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七、其他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3
1、如果求職者進入到單位是通過熟人牽線的,礙于情面關系,求職者或者用人單位只是簡單地達成了口頭用工協議合同,但這種口頭合同對求職者是相當不利的,因為一旦日后求職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利益糾紛后,用人單位可以隨意對待求職者,而求職者本人因無字據為證,只能承受可能發生的一切損失。為了保障個人的利益,求職者在正式進入到用人單位工作時,一定要與用人單位簽定正式的用工合同,以便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系。
2、在求職者要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許多個人單位常常事先起草了一份勞動合同文本,在文本中約定的責、權、利明顯對單位,正式簽定合同時用人單位只需要求職者簡單地簽個字或者蓋個章就可以了。但求職者仔細推敲合同后,發現條款表述不清、概念模糊,而切合同內容只約定求職者有哪些義務、要何遵守單位的各項制度,若有違反要承擔怎樣的責任等等,而關于求職者的權利,除了報酬外幾乎一無所有。為穩妥起見,筆者建議求職者在正式簽定勞動合同時,最好要求用人單位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勞動事務咨詢事務所進行勞動合同文本鑒定為好。
3、求職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本意就是想通過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利益,但是如果簽定的合同本身就是違法的,那么求職者的權益照樣得不到法律保護。為此,求職者一定要先確認自己簽定的勞動合同是否具有法律約束力,包括:用人單位必須具有法人資格,私營企業必須符合法定條件。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內容(權利與義務)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和勞動政策,不得從事非法工作;此外簽訂勞動合同的程序、形式必須合法。
4、為了更好地用法律武器保障和維護自己的個人利益,求職者在簽定合同之前,最好應該認真學習和了解一些勞動法律和法規方面的知識,例如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終止和解除,勞動保護和保險,法律責任等,這樣求職者在與用人單位起草勞動合同文本時,就能爭取一些對自己有利的權利和義務,或者一旦日后用人單位違反合同規定,求職者就可以利用法律武器來捍衛自己的權益。
5、一份正式的合同應該條款齊全,日后雙方一旦發生利益沖突,可以便于查證核實。為此,求職者在簽訂前一定要讓單位負責人拿出合同原文,仔細審看合同條款是否齊全,如名稱、地點、時間、勞動規則、具體工作內容和標準、勞動報酬、合同期限、違約責任、解決爭議方式、簽名蓋章等。如無異議,再當面同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以防某些單位負責人利用簽字時間不同而在合同上動手腳。
6、如果求職者所進的單位主要從事一些對人身安全有較大威脅的行業時,求職者一定要向用人單位確認,遇到工傷應該按照法律的規定來處理。現在不少單位只知道要求職者為他們賣命,一旦求職者傷殘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后,他們就毫不留情地一腳把求職者踢開,因此用人單位在起草合同時,為逃避承擔的責任,要求職工工傷自理,或只是約定一些無關痛癢的條款,與國家法定的償付標相關很遠。
7、許多私營單位為了達到要挾、控制求職者的目的,常常在簽定合同之前要求求職者先交納一定的上崗抵押金,這樣求職者一旦違反約定,其上崗抵押金就會被沒收,而用人單位因此有了有恃無恐的把柄,求職者只好惟命是從。為此,求職者應該首先弄清單位收取抵押金的用意,另外可以私下向內部員工打聽一下該單位的聲譽,以權衡一下到底是否應該交納抵押金。
8、最后求職者還應該了解一下其他的細節問題,例如當合同涉及數字時,一定要用大寫漢字,以使單位無隙可乘;另外要注意合同生效的必要條件和附加條件(如簽證、登記);合同至少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妥善保管;雙方在簽訂時如有糾紛,應通過合法方式解決。
勞動合同關系到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的權利義務,尤其對勞動者來說意義重大。要是勞動者在簽訂合同的時候不謹慎小心,一旦發生效力,后悔可就來不及了。
勞動合同 篇4
一、勞動者合同到期后被辭退有補償么
《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終止勞動合同有三種情況應支付經濟補償: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依法宣告破產的;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決定提前解散的。
二、相關法律規定
按照現行《勞動法》規定,只有解除勞動合同時才支付補償金。而勞動合同到期自然終止則不用支付補償金。而新法中規定,勞動合同期滿不再續簽單位要補償員工,除非是單位以不低于原待遇水平續約員工、但是員工不愿意續簽的。
《勞動合同法》規定了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的工齡經濟補償金問題,新法與現行法規相比,在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標準上有了突破。高薪勞動者補償標準按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而對一般勞動者則按實際工資補償,且無十二年的限制。這體現了對一般勞動者的傾斜保護,避免在經濟補償金標準上出現過分懸殊。
依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在用人單位存在違法行為的情況下,勞動者依法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以及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不必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同時《勞動合同法》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以上所稱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以上便是小編對勞動者合同到期后被辭退有補償么?如果因為無故被公司辭退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公司是需要進行相應的補償的,具體的金額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確定。
勞動合同 篇5
勞動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必須是勞動者。學徒和實習不屬于勞動,不適用勞動合同法。
學徒工、實習工和試用工不同。
1、試用工需要有上崗資格證書,學徒、實習人員不需要資格證書,通過學徒、實習才能取得上崗證書。
2、試用工需要獨立完成單位的生產任務,學徒、實習人員不能獨立操作,只能在師傅指導下操作,所完成的工作質量由師傅負責,完成的數量屬于師傅的工作量。
3、勞動者的試用期為一個月到六個月,學徒期、實習期為一年到三年。
4、試用工有勞動報酬,工資標準為同工種工資的80%,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學徒、實習沒有工資或者只發適量的生活費。
5、試用工屬于勞動合同法調整的范圍,學徒和實習屬于職業教育法調整的范圍。
學徒工、實習工的法律特征:
1、學徒、實習不屬于勞動關系,屬于職業培訓關系。只有學徒、實習期滿,符合用人單位錄用條件,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下,簽訂勞動合同,才能確立勞動關系。
2、建立學徒、實習關系的目的,旨在建立正式的勞動關系。受訓者是否能夠達到預期的培訓要求,是決定能否建立勞動關系的主要依據。
學徒,是一種傳統職業培訓方法。過去的各種專業技術人員都是通過學徒學到的知識和技能。不僅木工、瓦工、電工、車工、鉗工、銑工、焊工需要學徒,就是許多著名的老中醫、戲劇表演藝術家、畫家、設計師也都沒有學歷只有學徒經歷。現在在戲劇屆、曲藝界、武術屆還是必須舉行拜師儀式,師徒關系非常重要,說不上是誰的徒弟,本行業就不承認他的地位。
新中國成立后,學徒仍然是職業培訓的主要途徑。1996年出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教育法》確定了六種職業教育方式。1、學徒培訓。2、學校培訓(包括技工學校、職業中學和成人教育)。3、就業訓練中心培訓(對象是失業人員)。4、民辦學校。5、勞動預備制度。6、職工教育。包括上崗前的上崗培訓和、在崗職工的業余培訓和脫產培訓。可見,學徒屬于職業教育的一種方式。
實習,是一種特殊的學徒關系。有一些特殊工種,不僅需要專業知識,還需要實踐技能。從事相關職業,即要求學校培訓,又要求學徒培訓,兩種培訓都完成后才能取得上崗證書。
勞動合同 篇6
勞動合同
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員工(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定本合同,并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同類型與期限
1、甲、乙雙方選擇以固定期限形式簽定本合同。
合同期限:年,即自 年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甲方安排乙方在 部門從事 工作,具體的崗位職責、工作要求按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甲方可以根據本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對乙方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2、乙方工作地點為: ,甲方可以根據本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變更乙方工作地點。
3、乙方同意并承諾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維護甲方的正當權益,服從甲方的管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44小時的工作制度。
2、甲方可以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節日、公休假日以及年休假,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女職工勞動保護等假期的待遇。如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臨時加班的,乙方應當理解和服從。甲方安排乙方加班,但每個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6小時。并給予相應的報酬或安排補。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按月及時以貨幣形式(人民幣)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作期間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基本薪酬為: 元/月,甲方可按企業工資制度調整乙方工資。
2、甲方支付乙方的勞動報酬為稅前收入,個人所得稅由乙方承擔,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3、乙方在合同期內,由于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情形所涉及的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均按國家規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4、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平時和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的,按不低于國家(含省、市)規定的標準發給加班工資。
5、甲方按照企業薪酬福利制度為乙方提供福利待遇。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工作規范,制定操作規程和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危害防護制度;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工作場所和完成工作任務所必須的條件,并不斷改善。
2、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勞動紀律、業務技能、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危害防護等方面基本知識教育和培訓。
3、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規定取得相應的上崗資格證書,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并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六、勞動紀律
1、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及當地政府的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有權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本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乙方獎勵或懲處。
2、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可以依法根據國家和甲方管理的需要制定新的規章制度,也可以對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依法進行修改。
七、保密及競業限制責任
1、乙方承諾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保守企業秘密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保守甲方各類經營、交易、管理、技術等秘密;在合同期內及終止或解除合同后,未經甲方同意,均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甲方商業技術秘密,亦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以及協助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行業及產品的各項業務。
競業限制的期限為解除合同或者合同終止后兩年,自解除或者終止合同之日起。
2、乙方所在崗位涉及甲方商業秘密的,需簽訂涉密人員保守公司商業秘密協議書,并作為本合同附件。
八、雙方約定的事項
1、乙方同意在合同期內,在其他單位從事、參與、兼職工作的,應事先書面告知甲方,并遵守甲方規章制度關于在其他單位從事、參與、兼職工作的有關規定。
2、乙方參加甲方出資的專業技能培訓,應與甲方簽訂培訓協議,并作為本合同附件。乙方應遵守有關服務期的規定,如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甲、乙雙方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有關規定辦理工作交接手續;按照法律規定,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甲方在乙方辦清工作交接手續后依法支付。
九、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1、本合同固定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行。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如甲方因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經營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合同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并由雙方簽字(蓋章)。如甲方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乙方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乙方死亡;乙方被批準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境定居的;甲方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關閉,宣告破產;本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事件)已經出現。
3、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①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②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③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④乙方的行為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⑤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勝任工作的;
⑥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屆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
⑦勞動合同期雖未滿,但甲方因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以及破產或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確需按有關規定裁減人員的;其他符合國家、省、市規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①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
②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③甲方故意不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權益的。
6、乙方非依據本合同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不免除乙方應依約承擔的責任。
7、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①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期內,或醫療終結后經市、縣級醫務勞動鑒定委員確認屬大部份喪失勞動能力的;
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醫療期雖滿但仍住院治療的;
③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職工在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內的;方經批準享受法定假期,在規定期限內的;
④符合國家、省、市有關規定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
其他約定:
⑴乙方如要解除勞動合同而未提前30天通知甲方的,或者自動離職的,以乙方日工資為標準,以合同到期日計算,每提前1天應支付甲方1天的工資作為損失賠償。若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乙方還應當承擔其他賠償責任;
⑵乙方保證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時,已與其他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系,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于乙方的過錯,導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單位追訴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
⑶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交給乙方無償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術資料等,如數交還給甲方,如有遺失應予賠償。
十、其他事項
1、甲、乙雙方經協商簽訂的有關協議書,可以約定為本合同的附件,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樣具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協議;競業限制協議、技術培訓協議、服務志愿書等。
4、本勞動合同不得代簽或涂改,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日
勞動合同 篇7
職位: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
甲乙雙方就勞動關系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集體合同,遵循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條款,并確認合同為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通訊地址
第二條乙方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年月日
家庭住址郵政編碼
戶籍地址郵政編碼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緊急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二、勞動合同期限及試用期
第三條甲、乙雙方選擇合同類型為(_______________)。
(1)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共_____個月,合同期滿后,雙方同意繼續履行的,合同自動順延_____年;達到無固定期限合同條件的,自動轉為無固定期限合同;雙方如需重新約定勞動合同期限的,在合同到期前的三十天內訂定。
(2)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合同第三十七條約定的終止情形出現時即行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第四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合同訂立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系。
第五條甲乙雙方約定試用期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共_____個月。若到崗之日與試用期約定上崗之日不符的,試用期同時提前或順延。
錄用條件為:
1.學歷文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身體狀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作技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團隊精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其 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錄用條件詳見甲方所規定的崗位“職位說明書”相關要求。)
三、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第六條 甲方聘用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工作,具體職責詳見甲方所規定的崗位“職位說明書”;
第七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地點太多的,可以寫詳見附件)。
第八條 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第九條 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需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工作報酬的,原則上應協商一致,但以下情況除外:
(1)甲方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產業、產品結構調整及工藝規程、組織機構設置等情況發生變化需調動乙方工作崗位時,乙方應予接受;
(2)甲方確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可以臨時安排乙方從事其他崗位工作,工作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
(3)乙方因技能、身體等因素達不到生產服務、工作質量、產量等指標,不能勝任工作的。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十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下述工時制度(_______________)。
(1)標準工時制。
(2)不定時工時制。
(3)綜合計算工時制。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十一條 甲方在下列節日安排職工休假: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及婚假、喪假、產假等。
第十二條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統一安排;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的報酬,以保證乙方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乙方加班須征得甲方確認同意,否則不視為加班。
五、勞動報酬
第十四條遵守按勞取酬的原則,按甲方現行薪酬制度確定乙方的勞動報酬,月收入不低于國家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或實行計件工資。乙方所在崗位執行下述工資計發形式(__________)。
(1)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基本工資為:______元,崗位工資為_____元,效益工資部分隨甲方效益情況及薪酬計發標準進行調整。其中加班加點計發工資基數為_____元/小時,事假扣除標準為_____元/小時,病假扣除標準為_____元/小時。
(或者:按照甲方《薪酬管理制度》工資標準執行)
(2)計件形式: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______,計件單價為__________。
(3)其他工資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元。
第十六條甲方于每月____日前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
第十七條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為稅前工資,乙方的個人所得稅依法繳納。
第十八條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制度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十九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勞動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二十條甲方按國家規定為乙方交納養老和醫療保險金,乙方應繳納的養老和醫療保險金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按月代為扣繳。或:
應乙方的要求,乙方的檔案可以不按甲方的要求進行轉移;并同意將為乙方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按標準支付乙方,由乙方負責在其檔案所在地繳納,此后的一切結果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第二十一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二十二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交通補助、差旅補助、餐費補助、通訊補助、節日紅包利是等,具體標準參照公司薪酬福利相關管理制度與標準。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二十三條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對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流程與安全制度。
第二十四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并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防用品。
第二十五條 甲方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術、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八、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六條乙方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第二十七條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及乙方工作守則,遵守甲方規定的工作程序。乙方如違反企業的規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
第二十八條乙方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沖突的第二職業或活動,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
第二十九條下列規章制度與本合同同時生效:
(1)崗位責任制度/崗位責任書/職位說明書;
(2)績效考核管理制度;
(3)勞動人事制度(含考勤制度、行政后勤制度、辦公室管理制度等);
(4)財務管理制度;
(5)安全生產制度;
(6)質量管理制度;
(7)營銷管理制度
(8)甲方保密制度;
(9)其它。
上述規章制度是本合同的附件。
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第三十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三十二條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標準或錄用條件的,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三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辭退乙方:
(1)如無特別約定的,合同簽約后15天內員工未能上崗的`。
(2)因乙方未能在30天內提供其被錄用的相關資料,至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及社會保險繳納手續的。
(3)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其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于: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虛假或偽造的;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留廠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等。
(4)嚴重違反甲方的勞動紀律、規章制度以及本合同相關規定。
(5)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6)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且損失達元以上的,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7)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教養、公安機關收容教育的。
(8)乙方向甲方辭職或者經協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9)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的。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辭退乙方,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并拒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勞動管理的。
(3)甲方因兼并、分立、合資、轉(改)制、企業轉產、技術革新、經營方式調整、防治污染搬遷等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乙方的生產、工作崗位消失,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甲方的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三十五條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辭職。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足額及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
(4)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提供相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5)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6)甲方強令冒險作業、違章指揮強迫乙方勞動的。
(7)乙方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辭職。
第三十六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相同勞動條件的續簽達成一致的。
(2)當事人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如已確認乙方完成了某一項工作任務的。
(3)甲方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的。
(4)乙方享受基本養老待遇、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蹤、死亡的。
(5)乙方暫時無法履行合同的義務,但仍有繼續履行條件和可能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涉嫌違法犯罪,被公安、國家安全或者司法機關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脫產學習與進修、執行有關部門的公益性任務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過15天的。
(6)乙方應征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八條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將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后支付乙方的當月工資。
第三十九條除按本合同第三十三條規定解除合同之外的,凡屬勞動合同法規定應給予經濟補償金的,甲方應按法律規定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乙方。
第四十條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或者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合同約定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獎金及津貼、補貼等(包括并不限于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但該扣除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償。
十一、培訓服務期與競業限制
第四十一條乙方在合同期間接受甲方提供的出資專項技術、技能或者管理培訓,約定為甲方的服務期自_____年_月__日起至_____年月__日。乙方若違反本條約定,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償付甲方培訓費用__________元人民幣,對已履行部份服務期的,按照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償付。
第四十二條雙方可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約定具體服務期、賠償標準并執行。
第四十三條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商業秘密系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秘密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內容:
(1)技術信息。技術信息的范圍一般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涉及商業秘密的業務函電等等。
(2)經營信息。經營信息的范圍一般包括客戶名單、營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源、勞動報酬、進貨渠道、產銷政策、招投標中的標的及標書內容等。
(3)公司依照法律規定和有關協議約定對外應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等。
第四十四條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競業限制的范圍為________________,地域為____________。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為__________,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若乙方違反第三十二條規定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元人民幣。如果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所受的實際損失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償實際損失的權利。
十二、離職及后合同義務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向甲方指定的人交接工作;
(2)完好歸還其占有的甲方的辦公用品、文件、設備等有形或無形資產;
(3)向甲方完整移交載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載體;
(4)協助甲方清理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
(5)完成甲方規定的離職流轉程序,辦理有關離職手續;
(6)其他:處理其他應了而未了的事務。
第四十六條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甲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為乙方辦理終止勞動關系手續;
(2)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15日內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3)應乙方要求,及時、如實出具乙方的工作履歷或績效證明。
第四十七條乙方不辭而別,或者下落不明,或者未履行第四十五條、第四十條、第四十四條規定的義務,致使甲方無法辦理或遲延辦理與乙方離職相關的手續的,乙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承認其負有過錯,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十三、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四十八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四、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四十九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五十條甲方的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保密協議、安全準則等)均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與合同條款等同。
第五十一條合同如與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的變更而不一致的,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為準。
第五十二條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從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第五十三條附件中所列制度規定乙方已知悉并認可。
第五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并詳細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合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聘乙方為甲方門衛,共同遵守本合同條款:
一、 勞動合同期限:
聘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 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門衛崗位工作,一切聽從甲方工長指揮。
2、具體工作如下:
(1)看管好工地一切物品,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2)工地內嚴禁煙火,乙方負責監督。
(3)負責門衛房、大門口的衛生
(4)負責工地自行車、力車清點。
(5)出入人員、物品嚴格檢查登記。
(6)晚九點半必須鎖大門,外出人員晚歸者,必須要求其出示上崗證,并作記錄,次日交工長處理。
(7)衣著必須整潔。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勞動保護由甲方提供,費用從乙方工資中扣除,根據工程施工連續性的特點,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提供必要的住所,水電及檢查登記表。
四、 勞動報酬:
執行月工資,月工資為 元(含各種勞動保護用品、勞動保險等費用)
五、 勞動紀律:
1、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
2、嚴禁乙方變賣甲方工地任何物品。
3、禁止乙方親戚、朋友常來工地,更不允許留住,自工程開工日起,無特殊情況項目部不準批假。
4、甲方工地發生失盜、火災等重大情況,及時報案和通知甲方。
5、除甲方工地用料正常進出外,其余任何工地物品帶出工地,須有項目經理簽字,方可支取。
六、 罰則:
1、防火。
(1)由于外在因素引起火災,責任不在乙方,但需有關部門認證。
(2)由于乙方自身工作失誤,發生火災,賠償甲方一切損失。
2、防搶、防盜。
(1)由于搶匪強行搶劫,乙方又不具備反抗條件的,被搶貨物乙方不負主要責任,但需有關部門認證。
(2)由于乙方工作失誤,工地內物品被盜或丟失,點清被盜、丟失物品,乙方按原價的貳倍賠償。
(3)監守自盜,乙方賠償甲方失盜物品總價伍倍的金額,嚴重者追究乙方刑事責任。
3、甲方隨時檢查乙方的工作,對于本合同所規定的乙方工作內容,發現有未完成情況(如衛生不合格),或違反勞動紀律,甲方罰乙方20.00~500.00元。
4、上班期間酗酒、鬧事罰款200元。
5、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乙方患病或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
七、勞動爭議處理:
本合同發生爭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自發生勞動爭議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八、其他:
甲方相關的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9
甲方: 深圳市美合源實業有限公司
乙方姓名:
性別:
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年月 日
本人聯系電話:
緊急聯系人姓名:
緊急聯系人電話:
戶口所在地:
鑒于
1、甲方聘用乙方擔任智牌家具區域專賣店導購工作,甲方已經如實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勞動報酬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
2、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加以雙方自愿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約期限:
自年年月從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如有一方需要合同到期日終止合同,須于合同到期前的三十天提前書面通知對方。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經營市商場智牌. 專賣店(地點:)店內從事商場導購工作,工作崗位為導購員,甲方保留根據需要修改乙方工作職責和職位說明的權利。乙方服從甲方安排的在 區域內各智牌專賣店之間的工作調動和臨時替班,服從節假日正常上班和工作時間的安排以及調整。
2、乙方同意:甲方有權在以下情形之一出現時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勞動報酬、工作地點、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安排:
1)、乙方不勝任本職工作;
2)、客觀情況發生變化導致乙方工作崗位或職務不存在;
3)、甲方根據業務經營需要或認為有更適合乙方的工作崗位。
三、日正常工作時間:
1、按商場營業時間上下班,每周工作六天休息一天,(如分冬令、夏令時或商場調整營業時間,則按商場調整后的營業時間為每日正常上下班時間);其中中餐和晚餐時間分別為:1 小時,用餐時間段按商場規定,為非工作時間。
2、各員工上班按附件《排班工作時間表》中的時間上班。
3、在《排班工作時間表》內遇節假日上班的視為正常上班時間。逢節假日和周六周日非特殊原因均不可以請假,凡缺勤者視為曠工處理。如遇本人急病或家屬、親人(指雙親、子女)生病需陪護,需提供醫院出具的病歷證明,此種情況下不作曠工處理。
4、節假日必須全部到崗上班,如遇《排班工作時間表》中排到為休息,則公司給予調休,調休時間段規定在周一至周五非節假日之間。
5、員工應服從公司安排的工作時間,如有事需事前請假,且需要書面提交申請,經上級管理者批準后方可請假;如遇急事,必須事前電話向上級管理者請假。未事前請假缺勤者一律作為曠工處理,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和紀律,有曠工行為者,公司可以無條件解雇。公司人事部和上級管理者將不定時抽查出勤情況。
四、薪資
月薪rmb /月,月薪中已包含每月26天(大月27天)的工資,其中分為:基本工資rmb 元/月、固定加班費rmb元/月。
員工全部個人收入所得應交納的個人所得稅金由員工個人自行承擔,并由個人自行按期交納。 公司為員工在公司所在地深圳市購買社保。社保中規定由個人承擔的部分,公司直接在員工的薪資中扣減。
月薪計算方法:]
月實際發放月薪(包括基本工資、加班費)=(本月排班表中實際出勤小時/本月排班表中應出勤小時)×元
本月基本工資發放時間為次月15日,遇節假日順延;
由于商場不營業導致員工不上班,則員工未上班日工資不予發放。乙方同意:甲方有權在以下情形之一出現時對乙方的工資進行調整:1、根據乙方工作表現和能力調整乙方工作崗位或者職務的;
2、根據甲方規章制度調整乙方工作崗位或職務的;
3、甲方整體薪資結構調整;
4、乙方不勝任工作或者未完成工作任務;
5、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因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
6、按照甲方和國家的相關規定,應調整乙方工資的其它情形出現;
7、甲方經營情況發生變化。當甲方發生經營困難時,在不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下,方有權按照最低工資標準發放工資。
五、員工應遵守的工作紀律和具體要求:
1、 員工必須準確、真實地在公司考勤機上記錄上下班時間(如考勤機突發故障無法記錄上下班時間,需向公司上級管理者及時報告同時在考勤表上登記);
員工之間如需相互調班,必須經過店長同意,并由店長負責安排好時間和工作對接,書面報上級管理者備案,每月每位員工僅允許相互調班壹次,否則,原安排應出勤日未出勤者視為曠工處理。
2、每日需在迎賓前完成店面的清潔衛生工作,迎賓后即進入正常營業;
3、做好當日工作記錄和交接簿。各導購員完成當日各自開出銷售定單的整理
工作,必須在下班前將各自開出的定單傳真到深圳公司業務部,并在次日上午與公司業務部電話復核和確認是否收到且收件清晰,完成公司要求填寫的其他銷售統計報表;
4、負責店內所有物品的保管,交接班做好交接清點工作,如有遺失由當班員工按零售價的50%承擔賠償;如遇責任不清,則賠償金額各人分攤;
5、每月末由店長帶領員工對店內所有物品進行實物盤點,參與盤點的員工須在盤點表上簽名,并在次月1號前傳真到公司跟單部(遇節假日順延),列出盤盈盤虧明細表;
6、 遵守公司和商場的各項管理規定,由于工作疏忽或失職或違反紀律給公司和商場造成的損失和罰款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
7、 所有銷售必須開具商場統一提供的銷售定單,所有銷售款(含床墊、飾品、貼膜等)包括定金和余款全部交商場統一收銀,員工嚴禁代收代繳現金、代替客戶刷卡支付;
8、 工作時間內,員工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任何事項,不得在公司提供的辦公設備(如電話、傳真機、電腦)上從事任何與工作無關的事項。私用公司電話、傳真機、電腦,對于所產生的費用,公司按費用的雙倍收取;
9、員工在職期間不得任職或兼職其他任何個人或經濟組織;
10、員工在本專賣店內不得銷售除公司指定床墊及貼膜品牌以外的任何非本公司提供的產品,如有違反,取消所有未發放的銷售提成款,并罰款 1000 元/次;
11、如遇顧客在本店內遺忘物品,導購人員一經發現立即電話通知樓面管理人員,并妥善為顧客保管好物品,如顧客返回店內要求領回遺忘的物品,導購必須通知商場樓面管理人員到場共同確認后退還給顧客。任何員工不可以私藏或留用他人物品,如有違反,承擔因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后果;
12、嚴禁不按公司規定的零售折扣銷售貨品,或擅自贈送物品。
六、乙方服從和遵守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如有違反同意按管理制度執行。
七、乙方違反工作合同中第三條中第五項和第五條中1、7、8、9、10、11、12項以及第六條的行為視為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和紀律。對于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和紀律者公司可以無條件即時予以解雇,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并視情節的嚴重性給予rmb300~3000元的罰款處理,公司可以在乙方工資或提成中直接扣減;必要時公司可以起訴乙方,追究其法律責任。
八、勞動合同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甲方有權與乙方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3、甲方有權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與乙方解除本合同;
4、乙方辭職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應完成與甲方的工作交接,歸還甲方的財務,履行與甲方約定的其他義務,否則,甲方可不予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5、乙方有權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立即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6、乙方出現法定不得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時,甲方應按照法律規定執行;
7、試用期內如乙方提出辭職,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其使用的服裝費用,服裝歸乙方所有;乙方承擔甲方為乙方向商場支付的其他所有費用,以上費用甲方可以在乙方提成中直接扣除;
8、以下情形乙方不得依據本條第(四)項提出解除合同:
(1)、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未處理或賠償尚未完畢的;
(2)、乙方與甲方簽有的培訓、保密、住房、貸款擔保等協議中約定了服務期,而服務期未滿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解除的情形。
九、乙方的保證
1、乙方保證與其原用人單位已經合法解除勞動關系。
2、乙方保證其將及時向甲方提供的本人所有信息,證明,資料等文件均屬真實,有效,并承擔相應責任。乙方違反上述保證,甲方可隨時與其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補償。
3、乙方保證:在本合同期內,乙方不得再受聘于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并對在甲方工作期間所接觸到的一切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不得自行或通過他人泄露。本合同所說的商業秘密是指與甲方及專賣店經營、管理、產品、文件、價格資料、售后服務等有關的一切信息。
十、勞動爭議處理
勞動爭議發生后,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本合同一式貳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乙雙方已充分閱讀和理解本工作合同的所有條款,并同意自覺遵守和執行.
甲方: 深圳市美合源實業有限公司乙方:
簽名: 簽名:
日期: 日期:
勞動合同 篇10
1.不簽勞動合同代價高昂
用人單位必須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2.休息休假納入勞動合同
促使用工時間的合法化。
3.未盡告知義務可能屬“欺詐”
避免用人單位在招工中,提供虛假信息,刻意隱瞞職業危害。
4.合同自然終止也要支付補償
除勞動者原因不能續約的外,勞動合同終止,用人單位必須給勞動者的補償標準與解除長期勞動合同的標準完全一樣。
5.用人越久經濟補償越多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社會平均工資3倍的,以3倍封頂,補償年限最高不超過12年。
6.用代通知金可更快“炒人”
方便用人單位在合法解除勞動合同時對解約時間作靈活選擇。
7.試用期最多不得超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個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試用期是以勞動合同的成立為前提。
8.使用勞務派遣工難避責
一些用人單位熱衷于使用勞動派遣工,除了在用人策略上的考慮外,還希望能規避責任。
9.大規模“炒人”程序要合法
用人單位只有在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才可以裁減人員。
10.對特殊員工不得隨意解雇
勞動者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即使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也不得與勞動者終止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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