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車輛租賃合同4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車輛租賃合同4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車輛租賃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在雙方自愿協商的基礎上,根據《合同法》、《侵權責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就車輛使用權達成如下協議:
內容
甲方將品牌、型號為 的汽車,贈予乙方使用;汽車使用期限 年,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以下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車輛的使用權,如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應當賠償:
(1)乙方用該車從事違法犯罪行為的;
(2)乙方將該車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的;
(3)乙方使用該車輛從事有損甲方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
2、不承擔該車輛在乙方使用期間所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協助乙方辦理車輛上牌手續。
4、甲方有權監督該車輛使用情況及享有知情權,如發生交通事故時應在12小時內通知甲方。
5、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甲方應享有的其他權利。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在合同規定的時段擁有該車輛的使用權。
2、承擔車輛上牌所繳納的各種費用以及該車使用期內的燃油費、路橋費、維修費、檢測費等。
3、使用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違章、違法肇事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4、乙方必須承擔由于乙方行為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5、使用期滿后三天內,乙方必須歸還本協議車輛。歸還此車時,保證能夠良好、安全的行駛。
四、保險
1、乙方就該車輛購買保險,險種包括:車輛責任強制險、第三者責任險、全車盜搶險等。
2、乙方在該車輛使用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他形式的滅失,應當承擔的責任從車輛滅失之日至甲方獲得保險公司賠償時止;如果保險公司拒賠,乙方須賠償甲方的損失。
4、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5、車輛發生保險事故,如乙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乙方負擔全部維修費用,并承擔保險文件不能賠付的責任。
五、保證
1、乙方需提供保證人,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乙方履行義務。保證期限:合同期限及期滿后一年。
2、乙方需繳納保證金 元。保證金在乙方歸還該車輛、處理完相關費用并符合合同約定的時候,甲方返還該保證金(不計利息)。
六、違約責任
乙方不及時歸還使用權期滿的汽車,乙方應向甲方每天支付1000元的違約金。
七、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為五年。
八、爭端解決
本合同有關的一起爭議,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
本協議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在雙方簽字蓋章時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車輛租賃合同 篇2
原告訴稱,20xx年1月6日,被告將其所有的豫R****號出租車租賃給原告經營,同時收取原告20000元租車押金,并約定到期返還原告。但合同到期后,被告并未返還原告押金。因原告欠被告6000元,請求被告返還14000元。
被告辯稱:原告所訴不實,原告不是從被告手中接的車,原告欠被告的是8000元,返還原告14000元沒有依據,且包車日期未到,原告即將車放到被告處,是原告違約在先。
經審理查明:20xx年3月6日,原告經人介紹,認識被告,并與被告簽訂了一份出租車租包協議,落款日期為20xx年1月6日,協議約定:原告租賃被告所有的豫RT7104號出租車。第四條約定:“1、租賃期限自20xx年1月6日至20xx年1月6止,費用的繳納,乙方每月6日前交租費貳仟元(20xx元)先交后行。2、乙方在簽訂合同時交納押金貳萬元(20000元)現金,合同到期后押金憑押金條退還。4、甲、乙雙方若單方違約,違約方現金叁萬元(30000元)。”合同簽訂后,原告即從20xx年3月6日起開始租車,并交納租金,至20xx年6月6日,20xx年8月份原告行車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后被告向原告要回出租車,原告于20xx年9月2日,向被告出具了欠條6-9月份租金的欠條,計8000元。
上述事實,由原被告簽訂出租車租包協議、收條、押金、欠條、證人證言及原、被告雙方當庭陳述予以證實。
本院認為:原、被告雙方簽訂的出租車租包協議,系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因原告實際租車是從20xx年3月6日開始,故原告應從20xx年3月6日起繳納租金。實際履行過程中,原告分別在20xx年4月、5月、6月三個月內繳納20xx年3月、4月、5月的租金,被告未提異議,予以接受,應視為對原告行為的認可。原告在被告同意的情況下,延遲繳納了6—9月共8000元的租金,且出具了欠條,應視為被告對原告延期繳納租金行為的認可,放棄了向原告追究違約責任的權利。被告向原告收取的20000元押金,依法應當退還原告。原告欠繳的8000元租金,應當依法補繳。故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條、第四十四條、第六十一條、第七十七條、第二百一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被告胡某于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返還原告租金12000元,逾期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雙倍計付遲延履行期的債務利息。
訴訟費150元,由被告胡某承擔。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河南省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車輛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
承租方:
一、租賃車輛狀況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租賃車輛檢驗報告》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的交納,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自駕租賃登記表》和《汽車租賃結算單》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后多退少補。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賃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4)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在車輛租賃期限結束后拖欠還車。在以上情況下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2、不承擔租賃車輛于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按合同約定提供技術狀況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齊全的車輛。
5、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及客戶信譽實施監控。
四、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于租賃合同規定的租賃時段擁有所租賃車輛的使用權。
2、對租賃車輛承租前已有的損傷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3、在租賃合同書簽署之日足額交納抵押金并以現金方式全額繳納租金;如使用銀行信用卡消費,則需自行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應支付給銀行的手續費。
4、自行承擔租賃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費用。
5、遵守《汽車承租人須知》的義務。
6、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7、承租方必須承擔由于承租方行為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8、協助出租方在租賃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定損、理賠。
五、抵押條款
1、承租方應于租賃合同書簽署之日根據出租方關于押金的規定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抵押金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于租賃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余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4、如由出租方提供駕駛人員,承租方不用交納押金。
六、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賃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詳見《汽車租賃登記表》。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且承租車輛符合《汽車租賃登記表》中規定的由出租方進行保險理賠的車輛時,停止計算租賃費用。承租人在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最長不超過四個月)的車輛租金的40%及保險免賠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4、車輛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交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及保險公司免賠額。加速折舊費相當于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的30%,
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承租方負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并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
七、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賃金額總20%的違約金。承租方應按雙方簽定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交還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每提前交還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后退還該日租金。
本合同所指經濟損失,均包括租金損失,租金損失賠償標準按《汽車租賃登記表》所列租金標準計算。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賃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九、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委員會
貨車租賃合同范本合同范本
申請仲裁或由海口市美蘭區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合同及附件
《汽車承租人須知》、《汽車自駕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檢驗報告》、《汽車租賃結算單》及《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附件,
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租賃雙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蓋 章: 蓋 章: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日 期:
車輛租賃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旅游車輛租賃事宜達成以下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內容
1.甲方租賃乙方臺旅游客車。
2.甲方所組團隊編號,游客____人,工作人員____人。
3.行程為: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安全運送行程共天。
6.接團時間____________,地點_________________,甲方聯系人_________,乙方聯系人__________。
第二條 費用
1.租車費用:
(1)每臺單價_____元(全包價),此價格含路橋費及停車費等;
(2)每臺單價_____元,此價格不含路橋費及停車費等;
(3)費用合計_____元。
2.選擇以下第種結算方式:
(1)甲方出車前付清全部款項;
(2)甲方于合同簽訂后日內付_____元,合同履行完畢日付清余款______元;
(3)甲方以(現付、周結、月結、季結、半年結)的方式結算。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必須提前____日以傳真等書面形式向乙方預定用車計劃,包括所需車型、座位數、行駛路線、租車時間、接團時間、聯系人、聯系電話、服務要求等,以雙方書面形式確認為準。
2.合同履行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變更行駛路線及目的地(除特殊情況外),如遇甲方行程應游客要求需發生變化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并協商確定變化后的租車費用。
3.在車輛使用過程中,甲方有義務和責任向游客宣傳愛護車輛設施設備,如有人為因素損壞應照價賠償。
4.在車輛行駛過程中,應尊重乙方駕駛員的工作,不能要求駕駛員作不利安全的舉動,不能影響駕駛員的安全行駛,不能強迫駕駛員改變行程等,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負責。
5.未經乙方授權簽訂租車協議,甲方向乙方單位的司機個人訂車的,乙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6.駕駛員在執行甲方團隊任務時,所產生的住宿、用餐或其他費用由雙方協議規定(除特殊情況外)。
7.甲方應按約定及時向乙方支付租車款。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為甲方提供的車輛須符合國家車輛安全行駛技術標準并按期審驗合格,是擁有交通運管部門核準發放的道路運輸經營資格和交通部門認定的旅游目的地經營范圍的旅游客車。該車應依法足額投全各類保險。
2.乙方必須安排擁有合法從業資格,經驗豐富的駕駛員擔任旅游接待任務,執行長途旅游用車時,應按國家公安部、交通部的有關規定執行。
3.車輛運行過程中,乙方駕駛員應自覺守法遵規,不開違章車;駕駛時做到無不良嗜好,并嚴禁在駕駛過程中吸煙;要求每日保持車輛內外清潔,并根據游客的合理要求提前使用空調;在旅游過程中配合導游的工作。
4.乙方應確保車輛及隨車設施完好。
5.乙方不得私自改變行駛線路(除特殊情況外),不得搭載無關人員,不得索要“小費”或提出無理要求,不得有違反行業規范和職業道德的行為。
6.未經甲方授權簽訂租車協議,乙方將車租給甲方單位職工的,甲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7.租車費用由乙方派人員持有效結算單及正規發票到甲方結算。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合同約定時間內,乙方未能按計劃派車,或未按合同約定時間到達甲方指定地點接團的,須承擔給甲方造成的團隊經濟損失,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款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車輛中途甩團或中途發生故障小時內無法修復,造成旅游行程無法執行,乙方應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并依照甲方與旅游者所簽的合同及游客的合理要求,賠償甲方因此所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
3.因乙方車輛或駕駛員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致旅游者和甲方人員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應按現行法律法規由乙方承擔賠付責任,甲方應協助乙方處理相關事宜。
4.因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致旅游者和雙方人員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甲乙雙方應積極采取救治措施,依事故責任認定書由責任人承擔賠償責任,乙方負責向肇事者追索賠償。
5.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誤行程,超出約定租車期限的,甲方應當支付超時部分的租車費用,費用標準由雙方協商確定;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負責賠償。
6.游客中途離開車輛時,甲方導游應當告知游客隨身攜帶貴重物品。因駕駛員過錯造成車內物品丟失損壞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7.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或租賃車輛確認單后,若一方無正當理由臨時取消租車的,屬違約行為,應向對方支付合同款____%的違約金。
8.合同一方違約的,對方應積極采取適當措施阻止損失擴大,否則不得就擴大部分的損失要求賠償;違約方應當承擔對方為阻止損失擴大而支付的合理費用。
第六條 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合同,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生效條件
1.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2.本合同—式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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