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工作制度

          時間:2025-01-23 13:18:20 工作制度 我要投稿

          [熱門]食品安全工作制度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fā)展,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guī)程或行動準則。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熱門]食品安全工作制度

          食品安全工作制度1

            為了充分發(fā)揮食品安全協管員的作用,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監(jiān)管機制,加強全縣食品安全監(jiān)管,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確保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社區(qū))聘任的'食品安全協管員履行以下職責和義務:

            (一)在各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社區(qū))的指導下,學習并貫徹落實、宣傳食品安全法律、法規(guī)。負責本轄區(qū)內食品安全宣傳工作,利用多種形式向街道群眾宣傳食品安全常識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

            (二)掌握本轄區(qū)初級食用農產品種養(yǎng)殖、食品生產流通、消費環(huán)節(jié)基本情況以及動態(tài)變化情況,并做好相關記錄。

            (三)鄉(xiāng)鎮(zhèn)食品安全協管員每季度開展一次食品安全檢查和宣教活動。

            二、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社區(qū))食品安全協管員協助監(jiān)管部門開展食品安全監(jiān)督檢查和案件查處工作,積極參加食品安全相關會議、培訓和其他活動。

            三、發(fā)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立即上報鄉(xiāng)鎮(zhèn)黨政辦或縣食安委辦公室,并保護好現場,協助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食品安全工作制度2

            段家巷社區(qū)食品安全工作制度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政策,宣傳有關食品安全的制度。

            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組織協調機構,保障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工作站人員配備、辦公設施裝備等基本工作條件。

            3、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目標管理責任制,落實街道和本社區(qū)的食品安全工作責任,并開展經常性的監(jiān)督檢查,及時研究解決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防止和減少食品安全事故,防范和杜絕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發(fā)生;充分發(fā)揮社區(qū)在食品管理工作中的積極作用。

            4、及時報告食品安全事故,積極協同相關部門對食品安全事故開展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維護社會穩(wěn)定。

            5、主動做好本轄區(qū)內有關食品安全工作,協同或配合有關食品安全監(jiān)管職能部門做好各項食品安全工作。

            6、將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議事日程。

            7、及時舉報,發(fā)現本社區(qū)范圍內有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和無證無照生產經營食品(藥品)行為的',馬上制止,并及時上報辦事處食品安全工作站或市相關食品安全監(jiān)管部門。

            8、加強對“連鎖超市”“放心店”的動態(tài)監(jiān)管。

            9、定期開展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定期召開食品安全工作例會,互相交流信息,促進提高管理水平。

            10、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食品安全工作責任。

          食品安全工作制度3

            為加強對轄區(qū)內食品安全管理的綜合監(jiān)督和組織協調,建立統(tǒng)一、協調、權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協調工作機制,實現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特制訂沂城街道食品安全協調委員會工作制度。

            一、工作制度

            (一)沂城街道食品安全協調委員會職責

            統(tǒng)一領導、統(tǒng)籌協調食品安全監(jiān)管工作;研究審議食品安全監(jiān)管政策和發(fā)展規(guī)劃;審議食品安全監(jiān)管工作計劃和措施;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重要活動和專項整治;協調解決食品安全中的重大問題;督促檢查轄區(qū)以及有關職能部門履行食品安全監(jiān)管職責、落實食品安全監(jiān)管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等情況。

            (二)沂城街道食品安全協調委員會辦公室職責

            負責食品安全協調委員會日常工作,承辦、督辦食品安全協調委員會決定事項;指導各食品安全協調委員會成員單位工作;組織有關部門開展食品安全重大問題的專項督查;協調有關跨地區(qū)、跨部門食品安全重要事項;籌備組織食品安全協調委員會各類會議;組織協調有關部門依法對食品安全重大事故進行查處。

            二、會議制度

            (一)協調委員會會議制度

            1、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協調委員會全體成員會議,其他參加會議的人員根據會議內容和工作需要確定,特殊情況可由主任或副主任決定隨時召開。

            2、會議內容:貫徹落實上級有關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guī)和方針政策;統(tǒng)籌協調食品安全監(jiān)管工作,討論審議有關食品安全監(jiān)管政策和工作計劃,協調解決食品安全監(jiān)管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部署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督查工作;各成員單位匯報食品安全監(jiān)管情況,提出存在問題及建議;檢查會議確定事項的落實情況。

            3、根據食品安全工作的需要,不定期召開部分成員單位工作協調會,研究協調專項工作。

            (二)協調委員會聯絡員會議制度

            1、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協調委員會聯絡員會議(聯絡員為協調委員會成員單位食品安全監(jiān)管有關科室負責人),由協調委員會辦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召集。特殊情況可由辦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決定隨時召開。

            2、會議內容:研究落實協調委員會交辦的工作任務和日常監(jiān)管中的協調工作,討論決定需要上報委員會會議審議的有關事項。

            上述兩種會議均須有專人做好記錄,形成會議紀要。會議紀要由會議主持人簽發(fā),會議紀要發(fā)送范圍根據會議內容和工作需要確定。

            三、案件舉報受理與查處制度

            各成員單位要按照各自工作職責,加強食品安全案件舉報受理工作,設立舉報電話,確定專人認真記錄,按照首接負責的原則,及時處理投訴舉報的案件。對涉及其他部門或多個部門職責的案件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成員單位接報后要及時報告協調委員會辦公室,由協調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協調處理。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協調委員會辦公室接報后應立即報告協調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并及時做好組織和查處工作。

            四、信息收集、發(fā)布及報告制度

            (一)協調委員會辦公室負責收集、匯總和分析整理食品安全信息及時向成員單位傳遞。

            (二)協調委員會成員單位都要確定一名專職食品安全信息員(信息員由本單位指定),負責本系統(tǒng)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匯總、整理和報送工作。信息實行審核報送制,由成員單位領導審核簽字、單位蓋章后報送協調委員會辦公室。

            (三)食品安全信息報送的.內容包括:各成員單位食品安全監(jiān)管工作規(guī)劃、工作計劃,制訂出臺的食品安全監(jiān)管政策和重要監(jiān)管措施,專項整治方案和實施情況,工作總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處情況和質量抽驗計劃及結果等。上述有關內容各成員單位要按規(guī)定及時報送,各成員單位每季度末必須單獨報送一條綜合性的食品安全工作動態(tài)信息。

            (四)協調委員會辦公室不定期發(fā)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發(fā)布內容主要包括:全街道食品安全監(jiān)管政策、監(jiān)管措施、專項整治方案的實施情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處情況,重大節(jié)日和活動期間的食品安全狀況、全轄區(qū)范圍內食品安全檢測結果和預警信息,各成員單位食品安全工作情況、經驗做法和抽驗結果等,信息報送街道黨工委、辦事處領導成員、協調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及有關單位。

            五、宣傳培訓制度

            (一)協調委員會統(tǒng)一協調開展食品安全宣傳活動。各成員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責分工,相互配合,采取多種形式,動員社會參與,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二)在協調委員會統(tǒng)一領導下,各成員單位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開展食品安全工作培訓,不斷提高食品安全監(jiān)管人員業(yè)務素質和工作水平。

          食品安全工作制度4

            一、總職責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食品安全工作被列為鄉(xiāng)鎮(zhèn)(街道)的重要職責之一,切實做好食品安全隱患排查、信息報告、協助執(zhí)法、宣傳教育和統(tǒng)籌協調等工作。

            二、具體職責

            1.負責本轄區(qū)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貫徹落實上級決策部署,分析形勢,研究部署本轄區(qū)食品安全工作。

            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機制,組織力量協助監(jiān)管部門開展食品生產經營各環(huán)節(jié)安全巡查和隱患排查。

            3.制訂本轄區(qū)食品安全網格化管理方案并組織實施。

            4.建立責任網格內食品生產經營者數據庫,并上報相關信息。

            5.統(tǒng)籌規(guī)劃本地食品攤販經營場所,協助開展日常管理。

            6.針對存在問題和上級部署,及時開展專項整治,組織或配合食品安全監(jiān)管部門查處轄區(qū)內無證生產經營、制假售假食品違法行為,建立健全各項長效監(jiān)管機制。

            7.負責推薦、管理、培訓轄區(qū)內各村(社區(qū))協管員,明確其工作職責、考核辦法等事項。

            8.做好農村廚師登記備案、農村家宴申報備案和管理工作,落實農村家宴放心廚房建設與運行,發(fā)揮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在農村集體聚餐中的作用,預防群體性食品安全事件發(fā)生,及時上報并協助處理食品安全事故。

            9.協助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jiān)測樣品采集和食源性疾病調查。

            10.受理群眾食品安全舉報投訴,并按照職責權限及時處理。

            11.開展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12.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鄉(xiāng)鎮(zhèn)(街道)食品安全工作制度

            (一)鄉(xiāng)鎮(zhèn)(街道)食安委、食安辦會議制度。

            鄉(xiāng)鎮(zhèn)(街道)食安委建立會議制度,會議分為食安委全體會議、食安辦主任辦公會議、黨政聯席會議、部門會商會議。

            1.食安委全體會議

            全體會議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如遇重大事項或特殊情況,可由委員會主任或副主任決定臨時召開。

            會議議題由鄉(xiāng)鎮(zhèn)(街道)食安辦根據工作情況和成員單位的相關意見,提出初步意見,報鄉(xiāng)鎮(zhèn)(街道)食安委主任審定,內容主要包括:

            (1)傳達貫徹上級食品安全方面的重要精神、重大決策、工作部署等;

            (2)分析研判鄉(xiāng)鎮(zhèn)(街道)食品安全形勢,研究部署鄉(xiāng)鎮(zhèn)(街道)一個時期(如年度、半年度)的工作;

            (3)制定并組織實施鄉(xiāng)鎮(zhèn)(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規(guī)劃;

            (4)聽取鄉(xiāng)鎮(zhèn)(街道)食安辦和各成員單位食品安全監(jiān)管工作匯報,檢查督促食安委確定的重大事項落實情況;

            (5)統(tǒng)籌協調食品安全重點、難點工作,并明確相關責任、制定有針對性的工作措施;

            (6)根據上級要求和職責分工,研究食品安全事件處置等工作;

            (7)審議鄉(xiāng)鎮(zhèn)(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等有關情況;

            (8)其他事項。

            2.食安辦主任辦公會議

            主任辦公會議原則上每年不少于2次。根據需要或遇有重要情況,可由鄉(xiāng)鎮(zhèn)(街道)食安辦主任或受委托的副主任決定臨時召開。

            (1)研究鄉(xiāng)鎮(zhèn)(街道)食安委確定的年度工作計劃落實等工作;

            (2)研究提出擬遞交鄉(xiāng)鎮(zhèn)(街道)食安委全體會議審議的工作事項;

            (3)研究確定鄉(xiāng)鎮(zhèn)(街道)食安辦階段性重點工作;

            (4)組織協調食品安全綜合檢查、聯合執(zhí)法和案件查處等工作;

            (5)其他事項。

            3.黨政聯席(專題)會議

            專題工作會議根據需要不定期召開,每年不少于1次。出席人員的范圍根據食品安全工作需要確定。

            會議內容主要包括:

            (1)研究部署上級部門安排的階段性工作任務;

            (2)謀劃研究食品安全重大為民辦實事項目;

            (3)研究食品安全工作表彰獎勵事項;

            (4)研究重大督查督辦方案;

            (5)研究食品安全行政責任追究和行政責任約談事項;

            (6)協調決定涉及部門成員單位的專項整治工作;

            (7)研究其他突發(fā)、偶發(fā)事件的應對處置工作等;

            (8)其他事項。

            4.部門定期會商會議

            會議根據需要每2月召開1次,由鄉(xiāng)鎮(zhèn)(街道)食安委主任召集和主持,或委托鄉(xiāng)鎮(zhèn)(街道)食安辦主任、副主任召集和主持,出席的范圍為各食安委成員單位負責人。

            會議內容主要包括:

            (1)研究部署上級安排的階段性工作任務。

            (2)研究決定涉及部分成員單位的專項整治等工作事項。

            (3)研究突發(fā)、偶發(fā)事件的應對處置工作等。

            (4)協調食品安全難點問題,明確監(jiān)管責任,落實工作措施。

            (5)其他事項。

            (二)信息報告制度

            1.信息報告流程

            鄉(xiāng)鎮(zhèn)(街道)食安辦負責收集、匯總、分析整理本鄉(xiāng)鎮(zhèn)(街道)食品安全信息并報上級食安辦。

            鄉(xiāng)鎮(zhèn)(街道)食品安全信息報送流程圖

            2.信息報送內容及要求

            (1)對屬地的食品安全工作總結定期上報,上級部門部署的階段性重要工作小結、統(tǒng)計報表按時間要求上報。

            (2)監(jiān)督檢查中發(fā)現的重大違法違規(guī)案件查處情況定期上報。

            (3)對食物中毒、突發(fā)食品污染事件及人畜共患病等涉及食品安全的信息,除按相關規(guī)定和程序處置外,要立即向鄉(xiāng)鎮(zhèn)(街道)主要領導及上級有關部門匯報。

            (5)投訴舉報渠道獲取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或隱患線索,及時上報。

            (6)重要媒體輿情或其他可能引發(fā)事態(tài)擴大,影響社會穩(wěn)定的食品安全案情信息,及時上報。

            涉及應急處置工作的,鄉(xiāng)鎮(zhèn)(街道)食安辦應及時將處置情況進展掌握并匯總,以信息專報等形式及時向鄉(xiāng)鎮(zhèn)(街道)食安委領導及縣食安辦報告,并根據工作需要向鄉(xiāng)鎮(zhèn)(街道)食安委各成員單位以及村(社區(qū))通報有關情況。

            食品安全信息的報告要遵循實事求是和科學合理的原則,保證信息準確、及時、客觀、公正。因瞞報、漏報、遲報、緩報信息,造成嚴重影響的,應追究直接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3.信息發(fā)布

            鄉(xiāng)鎮(zhèn)(街道)食安辦負責收集、匯總、分析和綜合發(fā)布本鄉(xiāng)鎮(zhèn)(街道)食品安全監(jiān)管信息,并報送縣食安辦;轄區(qū)各食品安全監(jiān)管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授權,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向社會發(fā)布本部門的'食品安全監(jiān)管信息,并報鄉(xiāng)鎮(zhèn)(街道)食安辦備案。信息發(fā)布單位在信息發(fā)布前應與相關部門提前溝通,確保信息發(fā)布準確、及時、客觀、公正。信息發(fā)布單位對發(fā)布的信息承擔相應的責任。

            (三)投訴舉報制度

            1.責任分工:

            (1)鄉(xiāng)鎮(zhèn)(街道)食安辦負責受理、登記、交辦和轉辦投訴舉報;

            負責受理有關食品安全知識的咨詢;負責跟蹤、督辦重要投訴舉報辦理情況;負責協調重要投訴舉報辦理工作并反饋辦理結果;開展投訴舉報信息的匯總、處理、分析、通報和回訪。

            (2)各食品安全監(jiān)管部門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依法受理相關投訴舉報。

            (3)市場監(jiān)管所負責受理并處理食品生產、流通和餐飲服務環(huán)節(jié)的投訴舉報。

            (4)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管機構負責受理并處理涉及農產品種植、畜禽養(yǎng)殖環(huán)節(jié),以及私屠濫宰生豬等的投訴舉報。

            (5)公安派出所負責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投訴舉報及查處。

            (6)綜合行政執(zhí)法部門負責涉及食品流動攤販的油煙污染、餐廚廢棄物管理等方面的投訴舉報。

            2.處理流程:

            (1)交辦:鄉(xiāng)鎮(zhèn)(街道)食安辦受理、登記投訴舉報后,一般應在3個工作日內書面移交有關食品安全監(jiān)管部門辦理。

            (2)辦理:各食品安全監(jiān)管部門接到交辦的投訴舉報件后,應及時進行核查,調查屬實的應及時立案查處,并反饋工作進展,待有最終處理結果后再進行二次報告。(一般情況下,食品安全監(jiān)管部門應自收到舉報件之日起60日內辦結;

            情況復雜的,經單位負責人批準,可以適當延長辦理期限,并告知交辦機構和舉辦人延期理由,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30日)舉報件實行一事一查、一案一結,對已辦結的舉報件,食品安全監(jiān)管部門形成卷宗資料裝訂成冊,按檔案管理規(guī)定存檔,不得丟失、隱匿或者擅自銷毀。

            (3)反饋:投訴舉報件辦結后,辦理部門應將辦理結果或進展及時反饋投訴舉報人,并抄報鄉(xiāng)鎮(zhèn)(街道)食安辦。

            (4)督辦:鄉(xiāng)鎮(zhèn)(街道)食安辦對投訴舉報事項進行督察督辦,發(fā)現問題,及時督促投訴舉報件承辦單位,并提出督辦意見或改進建議。投訴舉報件承辦單位收到督辦或改進建議后,應在7個工作日內書面反饋情況;

            未采納改進建議的,說明理由。

            3.舉報獎勵:

            獎勵設置:縣財政統(tǒng)一設立舉報獎勵專項資金,鄉(xiāng)鎮(zhèn)(街道)協助落實舉報獎勵資金的報送和發(fā)放。

            獎勵方法:對縣食安辦交辦的舉報,根據《食品領域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要求,由各食品安全相關監(jiān)管部門依職責負責立案查處結案后,報縣食安辦審查,也可定期由鄉(xiāng)鎮(zhèn)(街道)食安辦統(tǒng)一報縣食安辦審查,報財政部門審核后發(fā)放。

            (四)宣傳教育制度

            1.研究制定本轄區(qū)年度食品安全宣傳教育計劃和重大食品安全宣傳活動實施方案;

            2.每年組織本轄區(qū)食品安全網格員開展宣傳培訓2次以上,提高工作人員的監(jiān)管水平;

            3.定期對食品企業(yè)法人及經營業(yè)主開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食品安全相關知識的宣傳與培訓,引導食品從業(yè)者牢固樹立法律、道德、誠信意識,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4.通過宣傳櫥窗、現場服務、發(fā)放資料等形式,廣泛開展多種形式的食品安全宣傳教育服務活動,提高防范意識;

            5.及時按照上級部署開展相關的食品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五)聯合執(zhí)法制度

            鄉(xiāng)鎮(zhèn)(街道)食安委是食品安全聯合執(zhí)法工作的領導機構,食安辦是食品安全聯合執(zhí)法的綜合協調機構。各食品安全監(jiān)管部門負責具體實施食品安全聯合執(zhí)法工作。聯合執(zhí)法行動結束后,參加行動的各有關部門對本次執(zhí)法活動的處理情況作書面整理,報告鄉(xiāng)鎮(zhèn)(街道)食安辦備案。

            1.聯合執(zhí)法主要內容

            (1)圍繞食品安全監(jiān)管的重點、難點、熱點問題,以及重大活動和節(jié)假日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等開展聯合執(zhí)法行動;

            (2)上級政府及有關部門交辦的,涉及食品安全需要聯合執(zhí)法的工作任務;

            (3)各食品安全監(jiān)管部門根據工作需要,申請開展聯合執(zhí)法的事項。

            2.聯合執(zhí)法啟動機制

            (1)常規(guī)啟動機制。根據工作實際情況,需要開展鄉(xiāng)鎮(zhèn)(街道)重大聯合執(zhí)法以及上級要求開展聯合執(zhí)法行動時,由鄉(xiāng)鎮(zhèn)(街道)食安辦牽頭,擬定聯合執(zhí)法行動方案,經鄉(xiāng)鎮(zhèn)(街道)食安委同意后組織實施。

            (2)專項啟動機制。涉及食品安全監(jiān)管部門專業(yè)執(zhí)法力量難以糾正、制止的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時,相關部門可將聯合執(zhí)法行動方案(草案)提交鄉(xiāng)鎮(zhèn)(街道)食安辦,鄉(xiāng)鎮(zhèn)(街道)食安辦經與相關部門協商,并報食安委領導同意后組織實施。

            (3)突發(fā)啟動機制。遇到突發(fā)事件或其他緊急事項,需要開展食品安全聯合執(zhí)法行動時,鄉(xiāng)鎮(zhèn)(街道)食安辦應立即向食安委領導和縣食安辦報告,盡快組織實施。

            (4)分類處理機制。在聯合執(zhí)法過程中,對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堅持依法履行法定職責的原則,各相關食品安全監(jiān)管部門根據職責和程序分別進行立案、調查,并依法進行處理。

            3.協作辦案

            鄉(xiāng)鎮(zhèn)(街道)食安辦、各食品安全相關監(jiān)管部門、公安派出所組成工作小組,負責食品安全行政執(zhí)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

            (1)信息共享。鄉(xiāng)鎮(zhèn)(街道)食安辦、各食品安全相關監(jiān)管部門、公安派出所確定專人,負責日常的信息交流、線索移交以及案件查處工作的協調配合工作。

            (2)案件咨詢和會商。對案件重點、復雜、性質難以認定的案件,各方應積極配合,集體進行案情咨詢探討,根據實際情況互相派員協助偵查,參加案件討論,審查相關案件材料,提出取證建議。

            (3)案件移送。聯合執(zhí)法中發(fā)現的有關違法、犯罪線索及案件,應按照規(guī)定及時移送和反饋。該移送不移送、該接收不接收,造成案件證據滅失及嚴重社會影響的,應追究相關部門和責任人的責任。

            (4)提前介入。各食品安全相關監(jiān)管部門在行政執(zhí)法過程中認為案件復雜、已涉嫌構成犯罪的,可提請公安派出所提前介入,共同擬定行動方案。

            (六)突發(fā)事件應對處置制度

            1.重大事故應急處置

            鄉(xiāng)鎮(zhèn)(街道)食安辦牽頭制定完善《鄉(xiāng)鎮(zhèn)(街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及其操作手冊,明確職責分工,建立統(tǒng)籌協調機制,并適時組織應急處置演練,提升實際應對能力。

            2.輿情處置和媒體應對

            按照《浙江省食品安全輿情處置管理辦法(試行)》(浙食安辦應[20xx]13號)規(guī)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統(tǒng)一領導本轄區(qū)食品安全輿情處置工作。鄉(xiāng)鎮(zhèn)(街道)配合縣政府做好屬地食品安全輿情處置工作。

            (七)隱患排查制度

            1.鄉(xiāng)鎮(zhèn)(街道)食安辦根據轄區(qū)實際情況,制定年度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排查計劃,明確排查內容和方法。

            2.定期組織有關人員對本轄區(qū)內的食品安全隱患進行集中排查,對排查出的風險隱患逐一進行分析和評估,確定隱患性質、產生原因、影響范圍等情況,屬于區(qū)域性、行業(yè)性的風險隱患信息,填寫《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分析研判表》,并將《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分析研判表》報上級食安辦和主管部門。

            3.在隱患排查工作中,發(fā)現本轄區(qū)存在的食品安全隱患,超出其管轄權的,應當立即向上級食安辦報告。

            4.對轄區(qū)內排查出的風險隱患,如能在短期完成治理整改的,應立即采取措施進行治理排除;對情況復雜、短期內難以治理排除的,要制訂整改方案和應對預案,落實治理整改措施、整改效果、責任人和期限等,防范突發(fā)事件的發(fā)生。

            5.轄區(qū)各食品安全監(jiān)管部門根據食品安全監(jiān)管職責分工,對食品安全隱患所在單位實施重點監(jiān)管,加大巡回檢查的頻次和力度,督促其盡快整改到位。隱患所在單位整改措施長期落實不到位的,要采取進一步的監(jiān)督、查處措施。

            6.積極會同有關食品安全監(jiān)管部門對隱患整改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督查督辦。

            (八)檔案管理機制

            1.鄉(xiāng)鎮(zhèn)(街道)食安辦應在相關監(jiān)管部門的指導下,建立轄區(qū)網格分布、網格人員、網格內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基本信息檔案等。

            2.收集并完善日常巡查、排查記錄和圖片等資料,建立日常檢查巡查管理的連續(xù)性檔案。

            3.及時收集食品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的相關文件、參加或召開各種會議文件、會議記錄以及相關照片等,建立網格化管理工作開展推進情況檔案。

            4.建立開展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學習培訓等工作檔案。

            5.檔案資料要存放于辦公室妥善管理,管理相對人及單位提供的要求保密的材料要嚴格保密。

            (九)資金保障制度

            1.資金來源與項目

            為確保轄區(qū)食品安全落實到位,鄉(xiāng)鎮(zhèn)(街道)應設立食品安全專項資金,用于食品安全監(jiān)管工作、能力建設等支出,具體根據食品安全監(jiān)管工作實際需要進行安排。在安排常規(guī)項目資金的同時,應適當考慮食品安全應急事件處置、臨時性專項整治等方面的支出需求。

            2.資金使用范圍

            (1)用于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的支出,包括組織聯合檢查、宣傳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2)用于食品安全考核的獎勵,包括鄉(xiāng)鎮(zhèn)(街道)對村(社區(qū))的食品安全網格員考核獎勵等支出。

            (3)用于食品安全監(jiān)管能力建設,包括應急培訓和模擬演練、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置、監(jiān)管信息化等方面支出。

            (4)用于鄉(xiāng)鎮(zhèn)(街道)確定的其他食品安全工作支出。

            (5)用于食品安全網格員報酬補助等方面的支出。

            3.資金使用情況檢查

            結合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鄉(xiāng)鎮(zhèn)(街道)每年對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績效評價檢查。

            (十)教育培訓制度

            鄉(xiāng)鎮(zhèn)(街道)食安辦負責統(tǒng)一制定食品安全培訓教育計劃,定期組織開展相關業(yè)務培訓。主要對象有:

            1.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干部、食品安全監(jiān)管人員、村(社區(qū))負責人;

            2.食品安全網格員;

            3.轄區(qū)內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或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4.其他人員,如食品安全義工、志愿者等。

            對食品安全監(jiān)管人員的培訓一般每年不少于2次(按星級食安辦建設要求隨機調整)。對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的培訓可在縣食安辦或食品安全監(jiān)管部門的統(tǒng)籌安排下,分級協作,共同舉辦。

            (十一)督查考核制度

            1.督查督辦

            鄉(xiāng)鎮(zhèn)(街道)食安辦負責對食品安全相關監(jiān)管部門和村(社區(qū))開展食品安全工作的情況進行督查督辦。

            (1)督查督辦分專項督查和日常相關工作的催辦督辦,可以采用實地督查的方式,也可采用限期報送工作情況或相關資料的形式。

            (2)主要內容

            ①食品安全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貫徹執(zhí)行情況。

            ②年度計劃確定的工作任務的推進落實情況。

            ③上級政府和部門部署的專項整治工作推進落實情況。

            ④鄉(xiāng)鎮(zhèn)(街道)食安委部署的重要工作落實情況。

            ⑤各食品安全相關監(jiān)管部門和村(社區(qū))履行食品安全監(jiān)管職責情況。

            ⑥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處置、整改落實情況。

            ⑦食品安全案件查辦情況。

            ⑧領導批示、交辦事項的落實情況等。

            (3)結果通報

            鄉(xiāng)鎮(zhèn)(街道)食安辦在一定范圍內及時通報督查督辦結果,并將工作落實情況與食品安全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及責任追究的有關規(guī)定相銜接。

            2.績效考核

            根據縣食品安全工作要求,鄉(xiāng)鎮(zhèn)(街道)應對村(社區(qū))食品安全工作進行績效考核。

            (1)主要內容

            ①鄉(xiāng)鎮(zhèn)(街道)規(guī)定職責的履行情況。

            ②鄉(xiāng)鎮(zhèn)(街道)交辦工作任務的完成情況。

            ③村(社區(qū))涉及的食品安全日常工作完成情況。

            (2)考核安排

            由鄉(xiāng)鎮(zhèn)(街道)食安辦擬訂具體考核評價細則,報鄉(xiāng)鎮(zhèn)(街道)食安委領導審定。由食安辦領導帶隊,各食品安全監(jiān)管部門參加。

            (3)結果和獎懲

            績效考核結果由鄉(xiāng)鎮(zhèn)(街道)食安辦匯總整理,形成書面報告報鄉(xiāng)鎮(zhèn)(街道)食安委,由鄉(xiāng)鎮(zhèn)(街道)食安委審定。考核結果向各村(社區(qū))反饋。轄區(qū)內發(fā)生嚴重區(qū)域性、系統(tǒng)性食品安全事件或發(fā)生食品安全事件造成嚴重社會影響以及發(fā)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依法依規(guī)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并責成向鄉(xiāng)鎮(zhèn)(街道)食安委作出書面檢查。

          食品安全工作制度5

            為進一步發(fā)揮食品安全監(jiān)管部門在食品安全監(jiān)管工作中的各自優(yōu)勢,做到資源共享,力量互助,作用互補,形成更好的執(zhí)法效果,提高行政執(zhí)法效率,特制定食品安全監(jiān)管工作制度。

            一、組織機構與職責

            街道安委會為聯合執(zhí)法的組織協調機構,主要職責是負責制定街道綜合性食品安全聯合執(zhí)法行動方案,牽頭組織聯合執(zhí)法行動并做好部門間協調。工商所、派出所、行政執(zhí)法所等部門為聯合執(zhí)法的成員單位。

            二、聯合執(zhí)法的重點內容

            1.由街道安委會統(tǒng)一布置、組織的轄區(qū)專項整治活動;

            2.產生或將會產生較大社會不良影響的食品安全案件、事件,需聯合執(zhí)法的'整治活動;

            3.突發(fā)性食品安全事件,需聯合執(zhí)法的整治活動;

            4.職責界限交叉,暫時難以界定,單個部門難以處理的違法行為的整治活動;

            三、街道啟動、實施機制

            1.由街道組織的聯合執(zhí)法,需要相關職能部門配合的,各職能部門必須服從街道食品安全辦公室的統(tǒng)一安排,派出執(zhí)法隊伍,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履行執(zhí)法職責;

            2.由街道安委會統(tǒng)一部署,并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參加聯合執(zhí)法的職能部門,在有聯合執(zhí)法活動任務時,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形成綜合執(zhí)法隊伍,開展聯合執(zhí)法;

            四、工作要求

            1.組織保障。各聯合執(zhí)法單位要從大局出發(fā),依法行政、文明執(zhí)法、遵守聯合執(zhí)法制度,確保執(zhí)法力量及時到位。

            2.經費保障。各執(zhí)法部門要重視聯合執(zhí)法工作,把聯合執(zhí)法經費納入本部門的年度預算,確保聯合執(zhí)法的正常開展。

            3.交流制度。街道安委會可組織各食品安全執(zhí)法部門考察學習兄弟部門執(zhí)法經驗,以進一步提高執(zhí)法隊伍素質。

          食品安全工作制度6

            加強街道及社區(qū)食品安全工作,進一步明確職責和要求,健全和規(guī)范工作程序,努力形成各盡其職,協調配合,信息通暢,資源共享的運行格局,全面提升街道及社區(qū)的食品安全工作綜合監(jiān)管的能力和水平,特制定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如下:

            一、成立、調整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1.由街道辦事處主要領導擔任街道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各社區(qū)書記、派出所、工商所、衛(wèi)生院負責人為成員,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食品安全工作。

            2.確定分管領導,明確責任,分工。主要領導親自抓,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層層落實責任,一級抓一級,各工作片對本轄區(qū)內的食品安全負總責,工作片主要負責人為本區(qū)域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

            3.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半年召開一次會議,研究處理食品安全重大事項,部署食品安全有關專項整治及其他統(tǒng)一行動;協調解決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協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指導、檢查食品安全監(jiān)管工作等。

            二、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發(fā)生食品安全事故應及時向食品安全協調機構上報發(fā)生事故的單位、地址并組織協調和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并報告事故現場采取的措施和調查處理的工作進度。對食品安全事故隱報、遲報、漏報、不報的有關人員,

            將視情節(jié)輕重予以處理.

            三、建立信息聯絡報告制度

            為第一時間掌控全街道的`食品安全信息,確保信息反應靈敏、準確、及時、有效,特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報告聯絡制度。

            1.食品安全信息網絡組織:確定一名聯絡員,負責食品安全信息聯絡工作。

            2.食品安全信息報告內容:主要包括食品安全的監(jiān)管執(zhí)法情況、存在問題及擬采取的措施;專項整治進展情況;食品安全動態(tài);重大事故查處信息等。各部門報送的信息要經過加工、整理、匯總,并簡要評析分析本系統(tǒng)和本部門工作情況。

            3.安全信息報告時間:工作信息、技術信息每季度報告一次;食品安全動態(tài)信息隨時報告。

            四、投訴舉報處理制度

            1.街道向社會公開食品安全案件舉報電話,安排專人負責受理投訴舉報工作。

            2.按照首接負責的原則,對每起投訴舉報要認真記錄、及時處理或報告。

            五、監(jiān)督制度

            成立街道及社區(qū)食品安全監(jiān)督員,明確職責分工,加強協調配合。定期對所部署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重點對食品放心工程進行監(jiān)督檢查。對措能不力,達不到規(guī)定要求的進行督查督辦。

          食品安全工作制度7

            為加強全鎮(zhèn)食品安全的綜合監(jiān)督和組織協調,建立統(tǒng)一、協調、權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監(jiān)管工作機制,實現決策的科學化,特制定磻溪鎮(zhèn)食品安全工作制度,

            一、會議制度

            (一)食品安全領導小組成員會議

            1、會議組織:會議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由組長召集并主持,全體成員參加。特殊情況,可由組長委托副組長決定臨時召開。

            2、會議內容:貫徹落實國家和福建省、寧德市、福鼎市市有關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方針和政策;研究全街道食品安全監(jiān)管工作,討論決定有關食品安全監(jiān)管的規(guī)章制度和工作計劃,部署食品放心工作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聯合督查工作,協調解決食品安全監(jiān)管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各職能單位匯報食品安全監(jiān)管工作情況,提出存在問題及建議;督促檢查會議確定事項的`落實情況。

            (二)食品安全聯絡員會議

            會議原則上每個季度召開一次,由街道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副組長召集,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各協管員參加,特殊情況,可由辦公室主任決定臨時召開。

            會議內容是研究落實食品安全領導小組交辦的工作任務和日常協調工作,討論決定需上報的有關事項。會議須做好記錄并形成會議紀要,報食品安全領導小組組長閱知。

            二、案件舉報受理與事故查處制度

            (一)領導小組設立食品安全案件舉報中心(設在黨政辦),負責受理食品安全案件的投訴舉報工作,舉報中心應與各職能單位所接舉報協調統(tǒng)一后,方可匯總向社會公布。

            (二)各職能單位按照屬地負責的原則,及時處理投訴舉報的案件。對涉及多個部門職責的案件和食品安全突發(fā)事故,職能單位接報后要及時報告舉報中心,由舉報中心統(tǒng)一協調處理。對食品安全突發(fā)事故,舉報中心接報后應立即報告食品安全領導小組組長和副組長。

            (三)鎮(zhèn)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制定《磻溪鎮(zhèn)食品安全突發(fā)事故報告制度》和《磻溪鎮(zhèn)食品安全突發(fā)事故應急預案》。各職能單位按照各自的工作職責,制定相應的報告制度和應急預案。

            三、信息收集、發(fā)布及報告制度

            (一)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收集、匯總、分析整理和傳遞食品安全信息;統(tǒng)一向社會發(fā)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負責食品安全信息網絡互聯互通建設的協調。

            (二)各村、鎮(zhèn)直相關單位應指定一名人員擔任信息聯絡員,負責本系統(tǒng)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報送工作。各部門信息聯絡員的確定和變動,須及時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信息報送的內容包括本部門的食品安全監(jiān)管工作規(guī)劃、年度和階段性工作計劃(總結)、專項整治方案及實施情況、食品安全突發(fā)事故查處情況和質量抽檢結果等。上述有關內容按規(guī)定及時報送,并于年底報送一次綜合性的食品安全工作動態(tài)信息。

            (四)統(tǒng)一發(fā)布的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發(fā)生情況和調查(結論)、重大節(jié)目和活動期間的食品安全狀況、食品安全質量抽檢結果、全鎮(zhèn)范圍內食品安全警示信息等。

            四、宣傳培訓制度

            (一)領導小組辦公室統(tǒng)一協調,定期不定期開展食品安全宣傳活動,各職能單位按照各自職能分工,相互配合,通過各種形式,動員社會參與,進行科普教育,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二)領導小組辦公室統(tǒng)一協調,結合各村、鎮(zhèn)直相關單位聯絡員的工作實際需要,開展食品安全監(jiān)管工作培訓,不斷提高業(yè)務素質和工作水平。

            五、綜合協調機制

            鎮(zhèn)食品安全辦公室牽頭,食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參與,貫徹落實上級部門有關食品安全監(jiān)管方面的方針、政策和工作部署;定期分析鎮(zhèn)食品安全形勢,評估可能發(fā)生的食品安全風險;協調處理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對于涉及監(jiān)管責職界定不清、處于監(jiān)督盲區(qū)的有關領域,由食品安全辦的負責聯系相關部門進行協調處置。

          食品安全工作制度8

            為進一步加強街道轄區(qū)食品安全監(jiān)管力量,建立專管員日常管理機制。

            一、統(tǒng)籌協調機制

            街道食安辦要加強對片區(qū)的業(yè)務指導,定期組織專管員開展轄區(qū)食品安全集中排查和整治,實時掌握片區(qū)內食品安全動態(tài)信息及風險隱患。

            專管員要及時將發(fā)現的片區(qū)內食品安全風險點和潛在隱患報告給食安辦及相關食品安全監(jiān)管站所,從而建立起上下聯動、運轉高效的食品安全機制。

            二、隱患排查機制

            專管員負責本片區(qū)內網格員食品安全日常工作情況進行檢查督查。檢查對象是本片區(qū)內從事種植、養(yǎng)殖、食品生產、加工、銷售的種植養(yǎng)殖單位(戶)、食品生產加工單位、超市(副食品店)、食品批發(fā)企業(yè)、食品配送中心和集貿市場、餐飲經營單位、食品攤販等。定期檢查每月應不少于4次,每次檢查商家不少于6家,重點要把好"證、人、物、票、潔"五個方面。

            1、”證“就是檢查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證照;

            2、"人"就是檢查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從業(yè)人員的康證明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合格證:

            3、"物"就是檢查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內的食品是否在保質期或有效期內,并查看食品顏色是否正常,標簽標識是否齊全:

            4、"票"就是檢查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采購的食品及原輔料的票證,要留存供貨方蓋有公章的營業(yè)執(zhí)照、食品生產(流通)許可證等復印件及每筆購物憑證或送貨單,確保可溯源:

            5、"潔"就是檢查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環(huán)境衛(wèi)生,內外環(huán)境要整潔,食品放置要隔墻離地,分類有序擺放,食品和非食品要分架分區(qū)擺放。

            在檢查過程中,認真做好現場巡查檢查工作記錄,對違法、違規(guī)生產經營等危害食品安全的行為應立即制止,隱患輕微發(fā)給網格員,由網格員處置。隱患嚴重上報基層四個平臺及上報街道食安辦及相關食品安全監(jiān)管站所.并積極協助相關食品安全監(jiān)管站所依法進行查處。

            三、信息報告機制

            1、在日常檢查中,發(fā)現轄區(qū)內有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食品、"三無"食品的違法行為和無證無照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線索,要立即報告街道食安辦和食品安全監(jiān)管站所。

            2、為迅速及時地報告食品安全有關信息,可采取電話、微信、電子郵件或其他有效方式。

            四、協助執(zhí)法機制

            街道食安辦要加強與食品安全監(jiān)管部門及派出機構的溝通協調,建立定期聯合研究食品安全工作機制,齊心協力抓好轄區(qū)內的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監(jiān)管單位要在當地政府的統(tǒng)一領導下,在街道食安辦協調指導下,依法履行各自職責,密切工作配合,加大對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切實加強日常監(jiān)管工作,不斷提升食品安全監(jiān)管科學化、規(guī)范化、長效化水平。

            五、宣傳教育機制

            街道食安辦要有計劃、有重點地加強食品專管員關于食品安全法律法規(guī)、業(yè)務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訓,切實提高履職能力。食品專管員要指導人民群眾提高消費者食品安全風險意識、維權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大力宣傳和推行食品安全有獎舉報制度,宣傳食品安全投訴舉報電話"12345",引導激發(fā)公眾參與食品安全監(jiān)督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形成食品安全群防群控的社會合力。

            六、食品專管員具體工作職責

            1、專管員在街道食安辦的'領導下開展品安全相關工作,完成街道食安辦安排的有關工作,接受市場監(jiān)管所等派駐機構的業(yè)務指導。

            2、認真執(zhí)行食品安全定期巡查檢查制度,協助各派駐機構做好責任片區(qū)內企業(yè)和市場經營主體的管理。

            3、積極參加街道及各派駐機構組織的食品安全方面知識和業(yè)務培訓,為群眾和企業(yè)提供快速精準、及時有效的政策指導、辦理服務。同時積極做好食品安全領域法律、法規(guī)及科普知識宣傳工作。

            4、協助做好食品安全等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片區(qū)內發(fā)生安全事故或突發(fā)事件,要按照規(guī)定程序和時限及時上報,不得擅自對外發(fā)布信息。

            5、督促企業(yè)和市場經營主體及時進行隱患整改、規(guī)范經營;積極協助街道、派駐機構查處食品安全領域舉報投訴、聯合執(zhí)法案件。

            6、做好上級布置的其他相關工作。

            7、對工作不負責任,造成重大事故的,將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食品安全工作制度9

            一、大洼鎮(zhèn)食品安全工作會議制度

            (一)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由組長或委托副組長組織召開,由領導小組成員參加,每半年一次,特殊情況可隨時召開。

            (二)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內容是落實國家、省、市、縣有關食品安全方面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方針;研究轄區(qū)食品安全檢查工作計劃,協調解決食品檢查發(fā)現的問題,指導檢查村和社區(qū)食品安全工作。

            (三)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議由辦公室主任組織召開,由檢查員和助理檢查員參加,每兩月召開一次,特殊情況可隨時召開。

            (四)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議內容是研究落實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會議決策和工作部署,討論決定食品安全信息上報工作。

            二、大洼鎮(zhèn)食品安全工作檢查制度

            (一)鎮(zhèn)食品安全辦公室負責組織相關食品安全檢查員,每年對轄區(qū)內涉及食品的單位組織開展2次以上的食品安全檢查。

            (二)食品安全檢查員對轄區(qū)內涉及食品的單位每季度開展1次食品安全檢查。

            (三)主要檢查內容有: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證照是否齊全有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環(huán)境衛(wèi)生是否符合要求、基礎臺賬是否完整、是否公布咨詢、舉報、投訴電話。

            (四)對食品安全助理檢查員的工作進行指導檢查。

            (五)發(fā)現違法違規(guī)問題,認真做好現場檢查記錄,及時報告相關監(jiān)管部門,并做好跟蹤落實工作。

            (六)及時匯總檢查結果并上報縣食品安全辦公室。

            三、大洼鎮(zhèn)食品安全信息報告制度

            (一)鎮(zhèn)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每月負責向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報告鎮(zhèn)和村(社區(qū))食品安全信息,突發(fā)重大食品安全時間隨時上報。

            (二)大洼鎮(zhèn)食品安全檢查員和助理檢查員及收集到食品安全信息后要隨時報告給大洼鎮(zhèn)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大洼鎮(zhèn)食品安全信息員收集到食品安全信息后隨時報告給村(社區(qū))食品安全領導小組。

            (四)大洼鎮(zhèn)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社區(qū)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在收到報送的信息后要詳細記錄收到時間、報告內容、報告人等,以便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五)對食品違法案件處理結束后,各級組織要把處理結果及時反饋給下級組織或者舉報人。

            四、大洼鎮(zhèn)食品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第一條:發(fā)生食品安全事故,對事故進行隱瞞、謊報、緩報或阻礙他人報告,報送不及時的;未采取積極有效的事故救援和調查處理的;食品監(jiān)管部門失察、監(jiān)督不力和監(jiān)管不到位的;生產經營企業(yè)(或個人)未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不落實,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經營環(huán)節(jié)銷售假劣食品或“三無”食品的';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阻礙、干涉調查工作,拒絕和拖延食品安全事故調查、提供事故情況和資料的;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二條:一旦發(fā)生了是食品安全事故,經調查認定為責任事故的,首先要嚴肅追究企業(yè)及其法定代表人、行政單位一把手的行政責任,同時要嚴肅追究分管領導,分管部門及直接責任人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

            第三條:實行食品安全責任制可追溯管理,按照一個監(jiān)管環(huán)節(jié)由一個部門監(jiān)管的原則,發(fā)生食品安全事故,從發(fā)生食品安全事故的環(huán)節(jié)逐一追查,一直追查到源頭,各環(huán)節(jié)的相關責任人都要受到從嚴查處。

          食品安全工作制度10

            為規(guī)范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快速檢測行為,發(fā)揮快速檢測設備的作用和優(yōu)勢,進一步提高學校食堂自身管理水平,保障學校食品安全,現就學校食堂開展食品安全自檢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食堂應建立食品安全檢測工作制度,指定工作責任心強的檢測人員負責自檢工作。該人員須經相關培訓后方可上崗。

            二、檢測人員負責快速檢測設備的`使用與維護。操作前應對快速設備進行全面檢查,確保設備(試劑)完好,符合檢測條件;同時,仔細閱讀設備使用說明書,并嚴格執(zhí)行其中的規(guī)定和要求,保證自檢結果的可靠性。

            三、檢測人員在對食品及其原料進行檢測前,應先對待檢樣品進行初步感官檢查,判斷是否新鮮,對過期變質的食品及其原料予以初步篩眩

            四、檢測人員應隨機抽取樣品,保證待檢樣品的代表性。發(fā)現抽檢樣品不合格時,應進行復檢,如復檢仍為不合格,通知食堂主管領導,停止使用該批次的食品及其原料,并積極查找原因;必要時應及時向監(jiān)管部門匯報。

            五、各學校食堂應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檢測的項目和頻次。如農藥殘留的測定應盡可能每天測定,糧油、調味品等應按進貨批次進行檢測。

            六、對于日常衛(wèi)生管理中的一些動態(tài)指標,如餐具潔凈度、紫外線照度、消毒液余氯濃度等,應結合日常的管理情況,定期開展檢測工作;

            七、中高考等重大考試活動期間,應增加檢測頻次,及時消除食品安全隱患。

            八、檢測完畢后,工作人員應如實填寫《食品安全快速檢測結果記錄表》,并定期整理、歸檔。

          食品安全工作制度11

            1、目的

            為落實學校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切實履行食品安全風險自查要求,加強食品安全風險防控的動態(tài)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及部門規(guī)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圍

            適用于XX東苑、西苑餐廳。

            3、職責

            3.1 食堂質控中心負責食品安全風險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制度文件的編制、修改及更新。

            3.2 食堂質控中心品控部按照要求落實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相關工作,按照程序及時上報食品安全總監(jiān)或者學校主要負責人。

            3.2 對于風險排查中發(fā)現的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問題,明確責任部門及責任人,相關責任人應采取相適應的防范措施,及時解決發(fā)現的問題,確保學校食品安全。

            4、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制度

            學校基于食品安全風險防控的需要,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為有效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制定了《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風險管控清單》,建立了以下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制度和機制。

            4.1 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

            4.1.1 日管控人員

            根據學校落實主體責任定人定崗履職情況,由食品安全員負責日管控具體工作的落實。

            4.1.2 日管控頻率

            正常生產期間每日根據學校《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風險管控清單》進行檢查。

            4.1.3 日管控內容

            日管控檢查應覆蓋以下內容:生產環(huán)境條件(設施、設備等)、進貨查驗、生產過程控制、產品檢驗、貯存及交付控制、標簽和說明書、前次檢查發(fā)現問題整改情況,具體參照《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風險管控清單(日管控)》。

            4.1.4 日管控工作流程

            4.1.4.1 正常生產期間,食品安全員每日根據學校《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風險管控清單(日管控)》進行檢查,排查生產加工各個環(huán)節(jié)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風險隱,并將檢查結果匯總記錄在《每日食品安全檢查記錄》表上,可采用電子表格的形式予以記錄。未發(fā)現問題的,也應當予以記錄。

            4.1.4.2 對于日管控檢查中發(fā)現的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問題,明確責任部門及責任人,及時反饋相關責任人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對于現場能立即整改的應立即整改;對于不能現場立即整改的,應明確整改期限,在后續(xù)日管控檢查中跟蹤驗證整改落實情況。

            4.1.4.3 對于《每日食品安全檢查記錄》,每天工作結束前或次日上班后及時交付食品安全總監(jiān)審核,填寫的電子表格也可以通過電子郵件發(fā)送或采取網絡共享的方式告知,如日管控檢查中發(fā)現存在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可能對食品安全造成不良影響(管控清單中的*項目),除要求相關責任部門及責任人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外,應立即上報食品安全總監(jiān)或者學校主要負責人,分析研判食品安全風險情況,采取相適應的管理措施,以降低食品安全風險,確保學校的食品安全。

            4.2 食品安全周排查制度

            4.2.1 周排查人員

            根據學校落實主體責任定人定崗履職情況,由食品安全總監(jiān)負責周排查具體工作落實。

            4.2.2 周排查頻率

            正常生產期間食品安全總監(jiān)或者食品安全員每周至少根據學校《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風險管控清單(周排查)》組織1次風險隱患排查。

            4.2.3 周排查內容

            檢查應覆蓋以下內容:生產資質、生產環(huán)境條件(設施、設備等)、進貨查驗、生產過程控制、委托生產情況、產品檢驗、貯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食品管理和食品召回、標簽和說明書、食品安全自查、從業(yè)人員管理、信息記錄和追溯、食品安全事故處置、前次檢查發(fā)現問題整改情況,具體參照《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風險管控清單(周排查)》,全面排查生產加工各環(huán)節(jié)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風險隱患。

            4.2.4 周排查工作流程

            4.2.4.1 正常生產期間,排查可以結合日管控情況、現場自查情況、其他各渠道收集的食品安全信息等,分析研判學校的食品安全管理情況,檢討日管控中存在的問題,對于頻繁發(fā)生或者存在較高食品安全風險的問題,應制定相應的糾正預防措施,督促相關責任部門落實整改并進行跟蹤驗證整改結果。周排查應形成《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報告》。

            4.2.4.2對于周排查形成的《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報告》,應及時上報至學校主要負責人,抄送相關責任部門負責人,使其知曉存在的食品安全風險,督促相關責任部門采取相應的管控措施,確保食品安全風險可控。

            4.3 食品安全月調度制度

            4.3.1 月調度人員

            根據學校落實主體責任定人定崗履職情況,由學校主要負責人組織召開月調度會議,聽取食品安全總監(jiān)關于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情況匯報,主要參與人員包括學校主要負責人、相關部門負責人、食品安全總監(jiān)。

            4.3.2 月調度會議頻率

            正常生產期間每月至少召開1次月調度會議,會議原則上安排在次月的第一個星期一。

            4.3.3 月調度主要匯報內容

            由食品安全總監(jiān)匯總最近一個月度內學校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情況,主要包括日管控、周排查中發(fā)現的重大食品安全風險問題及整改情況,日常食品安全管理情況的匯總分析,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原輔料驗收情況、成品菜品檢驗情況、生產過程微生物監(jiān)控、質量投訴情況、委托代工質量控制情況、供應商管理、質量培訓、產品第三方檢測、體系標準化工作情況、食品安全日常檢查問題落實情況、較大風險隱患排查情況、下個月重點工作計劃等。

            4.3.4 月調度工作流程

            4.3.4.1 由食品安全總監(jiān)對近一個月內學校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情況進行匯報,對當月食品安全日常管理、風險隱患排查治理等情況進行工作總結。

            4.3.4.2 對于日常食品安全管理中發(fā)現存在的不足問題,由相關責任部門負責人進行檢討,采取有效的應對措施進行處置。

            4.3.4.3 由學校主要負責人對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作出指示。

            4.3.4.4食品安全總監(jiān)根據當月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情況、會議討論決議及學校主要負責人指示,制定下個月食品安全管理重點工作計劃,并形成《每月食品安全調度會議紀要》。

            5、相關記錄

            《每日食品安全檢查記錄》

            《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報告》

            《每月食品安全調度會議紀要》

          食品安全工作制度12

            為了切實加強食品安全工作,進一步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和要求,健全和規(guī)范工作程序,努力形成各盡其職,協調配合,信息通暢,資源共享的運行格局,全面提升我街道的食品安全工作綜合監(jiān)管的能力和水平,特制定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如下:

            一、成立、調整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1、由街道辦事處主要領導擔任街道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各工作片書記、各職能辦負責人、西城派出所、工商所、衛(wèi)生院負責人為成員,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食品安全工作。

            2、確定分管領導。明確責任,分工。主要領導親自抓,負重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層層落實責任,一級抓一級,各工作片對本轄區(qū)內的食品安全負總責,工作片主要負責人為本區(qū)域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

            3、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半年召開一次會議,研究處理食品安全重大事項,部署食品安全有關專項整治及其他統(tǒng)一行動;協調解決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協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指導、檢查食品安全監(jiān)管工作等。

            二、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發(fā)生食品安全事故應及時向食品安全協調機構上報發(fā)生事故的單位、地址并組織協調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并報告事故現場采取的措施和調查處理的工作進度。對食品安全事故隱報、遲報、漏報、不報的有關人員,將視情節(jié)輕重予以處理。

            三、建立信息聯絡報告制度

            為第一時間掌握全街道的食品安全信息,確保信息反映靈敏、準確、及時、有效,特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報告聯絡制度。

            1、食品安全信息網絡組織:確定一名聯絡員,負責食品安全信息聯絡工作。

            2、食品安全信息報告內容:主要包括食品安全的`監(jiān)管執(zhí)法情況、存在問題及擬采取的措施;專項整治進展情況;食品安全動態(tài);重大事故查處信息等。各部門報送的信息要經過加工、整理、匯總,并簡要評析分析本系統(tǒng)和本部門工作情況。

            3、安全信息報告時間:工作信息、技術信息每季度報告一次;食品安全動態(tài)信息隨時報告。

            四、投訴舉報處理制度

            1、街道向社會公開食品安全案件舉報電話,安排專人負責受理投訴舉報工作。

            2、按照首接負責的原則,對每起投訴舉報要認真記錄、及時處理或報告。

            五、監(jiān)督制度

            成立社區(qū)及村級食品安全監(jiān)督員,明確職責分工,加強協調配合。定期對所部署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重點對食品放心工程進行監(jiān)督檢查。對措施不力,達不到規(guī)定要求的進行督察督辦。

          食品安全工作制度13

            一、從事餐飲作業(yè)的人員要嚴格遵守《食品衛(wèi)生法》,《餐飲業(yè)食品衛(wèi)生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

            二、保證餐飲環(huán)境設備的`衛(wèi)生安全,要定期消毒。

            三、要嚴格執(zhí)行加工操作衛(wèi)生要求規(guī)定。

            四、原料采購要做好采購記錄,入庫前應進行驗收,出入庫應登記做好記錄。

            五、儲存食品的場所,設備應保持清潔,食品應分類,分架存放,并定期檢查。

            六、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fā)現問題,應及時處理。

            七、備餐及供餐時操作人員應進行清潔、消毒手部,檢查待供應食品,有異常的不得供應。

          食品安全工作制度14

            (一)掌握全村(社區(qū))涉及食品藥品的經營單位及從業(yè)人員的基本情況,建立健全基本信息檔案,做好與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鄉(xiāng)鎮(zhèn)(辦事處)、各鄉(xiāng)鎮(zhèn)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所的溝通協調,及時報送有關食品藥品安全信息。

            (二)加強對本村(社區(qū))食品藥品經營單位的日常巡查工作,主動配合食品藥品監(jiān)管部門做好本村(社區(qū))食品藥品經營單位的監(jiān)督工作,及時發(fā)現和上報制售假劣食品藥品等違法行為。

            (三)做好本村(社區(qū))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1.開展轄區(qū)內農村集體聚餐信息收集和報告工作。就餐人數200至500人的聚餐活動,要及時上報至當地鄉(xiāng)鎮(zhèn)(辦事處)和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所,就餐人數在500人以上(含500人)的,要及時上報至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

            2.做好轄區(qū)內農村集體聚餐現場食品安全技術指導,督促聚餐舉辦者和承辦者履行聚餐報告?zhèn)浒噶x務,發(fā)放《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風險防范告知書》,建立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分類指導制度,就餐人數在200人以下(含200人)的.聚餐活動,由本村(社區(qū))食品藥品監(jiān)管協管員進行現場指導;就餐人數200至500人的,由所在鄉(xiāng)鎮(zhèn)(辦事處)食品藥品安全管理機構派食品安全監(jiān)督員進行現場指導;就餐人數在500人以上(含500人)的,由所在地市食品藥品監(jiān)管部門派執(zhí)法人員進行現場指導,以便及時發(fā)現和排除食品安全隱患。對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立即提出整改意見,并現場監(jiān)督整改到位。對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隱患,又無有效措施解決的,要求舉辦者停止舉辦。

            3.現場指導重點內容:檢查農村聚餐廚師備案、體檢、培訓情況,農村聚餐廚師和幫廚人員崗前健康狀況;檢查聚餐活動及加工場所的周邊環(huán)境、衛(wèi)生條件、用水情況。督促指導舉辦者、承辦者從正規(guī)渠道采購食品原料,不得有腐爛變質、“三無”、過期等食品,并索取對方購銷憑據,以備查驗;聚餐、加工場所不得有家禽家畜進入;廚房要有防蠅、防鼠、防塵設施和冷藏設施;做好廚具餐具清洗消毒,加工用容器、工具做到生熟分開,原料與成品分開,生熟食品分開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加工應燒熟煮透,采購外賣熟食在食用前應重新加熱,涼菜制作應嚴格控制溫度和環(huán)境;按要求進行食品留樣等。申報地正在流行傳染病的,禁止舉辦集體聚餐活動;申報地鄰近正在流行傳染病的,限制舉辦集體聚餐活動。

            4.及時報告和協助處置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突發(fā)事件。發(fā)現或者接到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或食源性 傳染病報告的,要立即向鄉(xiāng)鎮(zhèn)(辦事處)和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所報告,幫助舉辦者或承辦者將患者送往就近醫(yī)療機構就診,保護現場,協助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四)認真學習和宣傳國家有關食品藥品安全的政策、方針和法律法規(guī)等知識,加強對食品藥品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和引導本村(社區(qū))居民養(yǎng)成良好的消費習慣,樹立食品藥品安全自我保護意識,增強對來歷不明的病死畜類、三無產品的防范能力,引導群眾從正規(guī)渠道購買安全食品藥品。

            (五)定期接受食品藥品相關知識培訓和指導,協助鄉(xiāng)鎮(zhèn)(辦事處)和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所組織好農村流動廚師的培訓工作,不斷提高農村流動廚師的職業(yè)道德水平、誠信意識和食品安全意識。

            (六)服從本鄉(xiāng)鎮(zhèn)(辦事處)人民政府的領導。及時了解掌握群眾對食品藥品監(jiān)管的期望和要求,收集并反映群眾對政府及有關部門開展食品藥品監(jiān)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七)積極做好上級交辦的其他食品藥品安全監(jiān)管工作。

          食品安全工作制度15

            一、目的

            為落實幼兒園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切實履行食品安全風險自查要求,加強食品安全風險防控的動態(tài)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幼兒園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總局令第60號)等法律法規(guī)及部門規(guī)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范圍

            適用于XX幼兒園

            三、職責部門及要求

            (一)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負責食品安全風險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制度文件的編制、修改及更新。

            (二)食品安全領導小組按照要求落實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相關工作,按照程序及時上報食品安全總監(jiān)或者幼兒園主要負責人。

            (三)對于風險排查中發(fā)現的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問題,明確責任部門及責任人,相關責任人應采取相適應的防范措施,及時解決發(fā)現的問題,確保幼兒園食品安全。

            四、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制度

            幼兒園基于食品安全風險防控的需要,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為有效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制定了《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風險管控清單》,建立了以下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制度和機制。

            (一)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

            1.日管控人員。根據公司落實主體責任定人定崗履職情況,由食品安全員負責日管控具體工作的落實。

            2.日管控頻率。正常生產期間每日根據幼兒園《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風險管控清單》進行檢查。

            3.日管控內容。日管控檢查應覆蓋以下內容:廚房(環(huán)境、設施、設備等)、進貨查驗、食品操作加工、留樣工作、制作工作證上墻等發(fā)現問題及整改情況,具體參照《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風險管控清單(日管控)》。

            4.日管控工作流程。

            一是正常生產期間,食品安全員每日根據幼兒園《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風險管控清單(日管控)》進行檢查,排查生產加工各個環(huán)節(jié)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并將檢查結果匯總記錄在《每日食品安全檢查記錄》表上,可采用電子表格的形式予以記錄。未發(fā)現問題的,也應當予以記錄。

            二是對于日管控檢查中發(fā)現的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問題,明確責任部門及責任人,及時反饋相關責任人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對于現場能立即整改的應立即整改;對于不能現場立即整改的,應明確整改期限,在后續(xù)日管控檢查中跟蹤驗證整改落實情況。

            三是對于《每日食品安全檢查記錄》,每天工作結束前或次日上班后及時交付食品安全總監(jiān)審核,填寫的電子表格也可以通過電子郵件發(fā)送或采取網絡共享的'方式告知,如日管控檢查中發(fā)現存在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可能對食品安全造成不良影響(管控清單中的*項目),除要求相關責任部門及責任人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外,應立即上報食品安全總監(jiān)或者幼兒園主要負責人,分析研判食品安全風險情況,采取相適應的管理措施,以降低食品安全風險,確保幼兒園的食品安全。

            (二)幼兒園安全周排查制度

            1.周排查人員。根據幼兒園落實主體責任定人定崗履職情況,由食品安全總監(jiān)負責周排查具體工作落實。

            2.周排查頻率。正常生產期間食品安全總監(jiān)或者食品安全員每周至少根據公司《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風險管控清單(周排查)》組織1次風險隱患排查。

            3.周排查內容。周排查應覆蓋以下內容:廚房(環(huán)境、設施、設備等)、進貨查驗、食品操作加工、留樣工作、制作工作證上墻等發(fā)現問題及整改情況,具體參照《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風險管控清單(周排查)》,全面排查生產加工各環(huán)節(jié)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風險隱患。

            4.周排查工作流程。

            一是正常生產期間,排查可以結合日管控情況、現場自查情況、其他各渠道收集的食品安全信息等,分析研判公司的食品安全管理情況,檢查日管控中存在的問題,對于頻繁發(fā)生或者存在較高食品安全風險的問題,應制定相應的糾正預防措施,督促相關責任部門落實整改并進行跟蹤驗證整改結果。周排查應形成《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報告》。

            二是對于周排查形成的《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報告》,應及時上報至幼兒園主要負責人,抄送相關責任部門負責人,使其知曉存在的食品安全風險,督促相關責任部門采取相應的管控措施,確保食品安全風險可控。

            (三)食品安全月調度制度

            1.月調度人員。根據幼兒園落實主體責任定人定崗履職情況,由幼兒園主要負責人組織召開月調度會議,聽取食品安全總監(jiān)或食品安全員關于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情況匯報,主要參與人員包括幼兒園主要負責人、相關部門負責人、食品安全總監(jiān)、食品安全員。

            2.月調度會議頻率。正常生產期間每月至少召開1次月調度會議,會議原則上安排在次月的第一個星期一。

            3.月調度主要匯報內容。由食品安全總監(jiān)或食品安全員匯總近一個月度內幼兒園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情況,主要包括日管控、周排查中發(fā)現的重大食品安全風險問題及整改情況,日常食品安全管理情況的匯總分析,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廚房(環(huán)境、設施、設備等)、進貨查驗、食品操作加工、留樣工作、制作工作證上墻等發(fā)現問題及整改情況,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原輔料驗收情況、成品出廠檢驗情況、生產過程微生物監(jiān)控、質量投訴情況、委托代工質量控制情況、供應商管理、質量培訓、產品第三方檢測、體系標準化工作情況、食品安全日常檢查問題落實情況、較大風險隱患排查情況、下個月重點工作計劃等。

            4.月調度工作流程。

            一是由食品安全總監(jiān)或食品安全員,對近一個月內幼兒園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情況進行匯報,對當月食品安全日常管理、風險隱患排查治理等情況進行工作總結。

            二是對于日常食品安全管理中發(fā)現存在的不足問題,由相關責任部門負責人進行檢討,采取有效的應對措施進行處置。

            三是由幼兒園主要負責人對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作出指示。

            四是食品安全總監(jiān)或食品安全員根據當月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情況、會議討論決議及幼兒園主要負責人指示,制定下個月食品安全管理重點工作計劃,并形成《每月食品安全調度會議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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