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假管理制度

          時間:2024-05-19 14:25:40 請假制度 我要投稿

          請假管理制度15篇[精]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請假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請假管理制度15篇[精]

          請假管理制度1

            公司施行每周5天工作制。

            工作時間:冬季:上午8:30X12:00,下午12:30X17:00夏季:上午8:30X12:00,下午13:00X17:30

            公司施行上下班指紋考勤制度,員工應根據公司的規定進行指紋考勤,上下班指紋打卡各一次,  1、請假、休假制度管理條例

            1.1員工請、休假需按各類假期規定進行書面申請(填寫“請假申請單”),得到批準前方可休假;如遇突發狀況需缺/離崗且未及提前書面請假的,應按時打電話向上級主管請假,獲批準后通知人事行政部門(如聯系不上上級主管,可直接通知人事行政部)方可以假況處理,且須在到公司后的12小時內補填請假申請表;缺/離崗后沒有電話通知,或者雖電話通知但未獲批準便擅自缺/離崗,或者沒有在12小時內填寫請假申請單的,人事行政部將按實際離崗時間記為曠工。假滿后應按期銷假上班,如需延長假期應提前申請續假,未經同意續假亦作曠工處理;

            1.2病假

            員工因病或非因公負傷,應依據醫院出具的病假證明,于病假第一天向其上級主管報告請假。病假期滿上班后,應立刻主動向人事部門上交病假單并填寫請假單;因工傷引起的病假,亦需醫院出具病假單方可申請休假,工傷待遇依據相關法規處理;除工傷外,在醫療期內,員工月病假天數在三天及以內的,病假期間工資按本人工資的50%發放,月累計病假在3天以上者,超出3天部分病假工資按園區最低工資標準發放;

            1.3事假

            員工因私請假,應事前填寫請假單(但請事假時,應先考慮用年假,年假未用完者,不得請事假)。事假最小單位為0.5天;事假須按實際請假時間扣減工資;

            1.4年假

            凡需享受年假的員工,必需事前以書面形式得到上級主管的.批準;集中運用時,年假天數不超過3天,分散運用年假,最小單位為0.5天;休年假期間,員工仍可享受合同規定的各種節假日;年假未用完者,不得請事假;

            1.5員工請假需由人事部和部門主管批準同意,請假兩天及以上(含兩天)應先報人事部和部門主管簽字后交由公司運營總監審批;各部門主管請假均需人事部和運營總監批準同意前方可;員工請假,人事部及部門主管或運營總監均有權駁回,一經駁回,本次申請即完畢;

            1.6請假一天者,需提前三天遞交“請假申請單”;連續請假三天及以上者,須提前七天遞交“請假申請單”;

            1.7請休年假/產假/護理假/婚假/喪假/調休假時,須經人事行政部對請休天數進行審核。

            2、調休制度管理條例

            2.1公司不設加班制度

            2.2員工確因試驗需要調整工作時間的,需填寫“調休申請單”,經部門主管審核同意后,方可執行;未經部門主管書面簽字確認的“調休申請單”,視為無效。

            2.3調整工作時間的員工,仍需根據公司的正常上下班時間正常打卡。請假和調休,均需至少提前兩天提出申請,填寫申請單,部門主管批準同意后,方可休假或調休。特別情況下不能提前提出休假申請的,需通過電話向部門主管或運營總監提出申請,部門主管或運營總監知悉休假原因,批準同意后,方可休假或調休。未經部門主管或運營總監批準而擅自休假或調休者,以曠工論處。

          請假管理制度2

            一、目的

            為規范公司員工的請假及調休流程,對員工請假休假進行有秩序的管理及方便員工進行合理的調休,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全體員工。

            三、內容

            1、員工因事需要請假。

            2、員工請假后想要補班的。

            3、員工在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確因工作需要而進行的加班,可以享受因加班而產生的調休假。

            四、申請流程

            1、根據工作周期及進度安排,員工請假或申請調休及補班需提前一天向人事部提出申請,填寫《請假單》或《調休申請單》《補班申請單》,需要進行工作交接的做好交接工作。

            2、請假或調休、補班前一天將相應的`申請單交給人事部備案。

            3、原則上每次調休只能申請1天,不允許事前調休。

            4、人事部部依照實際加班記錄確認調休時間,對調休申請審核確認。

            5、緊急或特殊情況需要請假或調休的,需事后補交《請假單》《調休申請單》《補班申請單》。

            6、請假天數在兩天以內的直接向人事部請假,兩天以上的需先向總經理請假。

          請假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一、目的:為規范公司全體員工的行為和職業道德,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環境,結合員工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范圍:全體員工。第二章請假說明

            一、假期包括:事假、病假、婚假、產假、陪產假、喪假、哺乳假。所有員工請假均需填寫《請假申請單》,注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等,經各級領導審批,方可生效,并報行政處存檔。

            二、婚假、產假、陪產假應當提前一周向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審批通過后交與人事行政專員存檔。

            三、假期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連續性。

            四、超假期應及時通告請示有關領導審批、。

            五、假滿回公司銷假,請假事由需與實際相符。

            六、職工休假期間,不得違規、違法、不得做有損于公司聲譽的事情、一經發現、立即除名,并賠償給公司造成的損失。

            七、審批權限:員工請假每月最多不超過2天,1天以內主管審批,2—3(含2天),須經公司副總批準,特殊情況要超過3天以上需總經理批準方可生效,審批后的《請假申請單》及各類假所有手續全部交于人事行政專員處存檔。

            第三章請假標準

            一、公司請假標準如下:

            (一)事假:因個人事項,必須由本人親自料理的,經申請可酌情核予事假,事假為無薪假,4小時內按半天計,4小時以上8小時以內按一天計;人事部有權要求請假人員提供相應證明,以證實事假理由成立。

            員工無特殊原因連續請事假15個工作日或年內累計30個工作日的,視為未及時履行工作職責,不勝任崗位要求,公司有權對其調崗或解除勞動合同。

            (二)病假:員工因患疾病可予以請病假,但必須提供就診病例證明、就診收費票據、二級甲等級以上級別醫院病假條方可準予病假成立。病假期間發放合同工資的60%,且不享受各種補貼。

            (1)凡是病假,均須提供就診病例證明、就診收費票據(如需住院,還需提供醫院開具的住院小結)等復印存檔,如手續不全或者作弊造假者,一經查處,按曠工處理,并罰款200元。

            (2)病假一天扣除半日工資,4小時內按半天計,4小時以上8小時以內按一天計。員工病假每月最多3天(含3天),3天以上按事假處理。員工一個月內病假超過10個工作日的,公司有權只發放其本人合同工資的60%,但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且不享受各項福利補貼。

            (3)患病或因工負傷請病假超過3個月,或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將以員工無法勝任本崗位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四)婚假:員工在職期間依法登記結婚的,自登記之日起3個月內可申請婚假,需提供結婚證復印件及戶口本復印件,并一次性休完。婚假3天(婚假期間只享受基本工資,不享受任何補貼及獎金),如男女雙方家庭距離較遠可以請路程假,路程假為無薪假,所有費用公司不予報銷。再婚者不能享受婚假。

            (五)產假:根據政府規定,女員工享有98天法定帶薪產假(含產檢假),難產者,可增加15日產假(產假期間只享受基本工資,不享受任何補貼及獎金)。請產假時需提供產檢證明、準生證、嬰兒出生證(后補)及醫院就診收費票據的原件,并把請假單于上述證件的復印件一起走請假審批流程。休假期間該員工的工作崗位,由公司另行安排。

            附:流產16周以內(含16周)的可享受15天帶薪假期(期間只享受基本工資,不享受任何補貼及獎金);16周以上的可享受42天帶薪假期(期間只享受基本工資,不享受任何補貼及獎金。)

            (六)陪產假:根據政府規定已婚男職工享有15天帶薪陪產假(陪產假期間只享受基本工資,不享受任何補貼及獎金),請假時需出示結婚證、戶口本、配偶身份證、準生證、出生證(后補)原件,并把請假單與上述證件的`復印件一起走請假審批程序,審批通過后吧所有資料交與人事行政部門存檔。

            (七)授乳假:根據《北京市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相關辦法執行:“女職工生育后,在其嬰兒一周歲內應照顧其在每日勞動時間內授乳兩次(包括人工喂養)。每次單胎純授乳時間為三十分鐘。”授乳假限當日使用,不累計使用。

            (八)喪假:需提交死亡證明復印件

            第一重直系親屬(配偶、父母、子女):可享受3天帶薪假期(期間只享受基本工資,不享受任何補貼及獎金)。

            第二重直系親屬(祖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父母):可享受1天帶薪假期(期間只享受基本工資,不享受任何補貼及獎金)。

            其他親屬則按無薪喪假處理,4小時內按半天計,4小時以上8小時以內按一天計。家住省外可適當給予路程假,路程假為無薪假,一切費用公司不予報銷。

            第四章請假規定

            一、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須以電話向部門主管及行政人事部門報備,部門主管及行政人事部門應以郵件或微信形式予以批復,并于返回公司上班的第1個工作日內補辦相關手續并附主管郵件或微信的批假截圖;否則以曠工論處。曠工期間扣除本人曠工期的工資及其他補貼,曠工一天扣除正常工作日3倍工資,連續曠工3個工作日及以上的,視為自動離職,公司將不予結算當月工資,如造成公司損失的,公司將通過法律途徑追討。

            二、本公司員工請假除因急病或緊急情況當天不能到崗者,應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未辦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扣減當月工資。

            三、請假理由不充分或與工作發生沖突時,部門主管及行政人事部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令其延期請假。員工應予以配合。

            四、公司考勤情況統一由行政部門進行詳細記錄,不嚴格執行考勤制度者,追究當事人責任。各部門主管須自行控管部門內的出缺席情況,對于公出、出差、請假人員須及時了解其職務代理人及工作安排,部門成員彼此須有職務代理關系,以便可以隨時落實及確認工作進展。

            五、務必保證請假假別及事由與最終至人事部門核假的假別及事由保持一致,否則皆視為曠工處理。

            六、本公司員工依本規則所請假如發現有虛偽事情者,除以曠工論處外,并依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七、此請假條例的制定權及解釋權歸公司所有。

          請假管理制度4

            一、病假期間工資扣款

            1、病假xx個月及其以下者,職級工資及津補貼不受影響。其中:病假xx個月及其以上者,崗位工資、短途差旅補貼全部扣發;病假xx個月以下者,日扣款額=(崗位工資短途差旅補貼)/xx天×xx。

            2、連續(或當年累計)病假xx個月以上者,從第xx個月起工資按省人事廳文件執行。

            3、病假期間績效工資全部扣發。

            二、事假期間工資扣款

            1、一年當中,事假累計在xx天以內的,職級工資及津補貼不受影響,崗位工資及短途差旅補貼每日扣款額=(崗位工資短途差旅補貼)/xx天。

            2、超過xx天(含xx天)每日扣款額=(職級工資崗位工資短途差旅補貼)/xx天。

            3、事假期間的績效工資全部扣發。

            三、產假期間工資扣款

            女職工產前、產后、流產和假期及男職工護理假,按工銀云營(xx)xx號文件規定執行。產假期間(包括計劃生育手術休假),職級工資、崗位工資及津補貼不受影響,績效工資全部扣發。

            四、婚假、喪假、公休假期間工資扣款

            除扣發績效工資外,其他工資一律照發。

            五、探親假期間工資扣款

            1、xx天以內除扣發績效工資外,其他工資照發。

            2、xx天以上,但在規定的期限內,職級工資和津補貼不受影響,績效工資全部扣發,日扣款額=(崗位工資+短途差旅補貼)/xx天×xx

            3、同時,如涉及報銷規定額度路費者,停發1個月短途差旅補貼。

            六、曠工期間工資扣款

            曠工期間按工作日扣發工資,并懲罰性扣款,按實有曠工天數,每日扣款xx元執行,同時,曠工xx天,一月不得參加績效考評,以此類推,曠工xx天以上(含),將按xx條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七、遲到扣款

            遲到xx分鐘以內,每分鐘扣款xx元。

            遲到xx分鐘以上作曠工處理。

            經常遲到,按《xx解除違規違紀員工勞動合同》的.規定執行。

            八、柜員合同工請假扣款原則上比照職工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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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條事假:

            1、員工因事確需本人處理,兩天以上事假須提前寫出書面申請,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后,報人事行政部;部門經理因事請假需書面申請,由分管領導簽字后,報人事行政部。來不及請假,應電話通知,經同意后方可請假,事后立即補辦請假手續。

            2、員工請假,返回工作崗位時,必須到人事部銷假,否則人事部將按曠工或自動離職處理。

            3、員工事假扣款按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第二條病假:

            1、員工上班時因病需接受治療,應先得到部門經理批準,并按請假時間計扣工資。

            2、員工請3天以上病假須開具縣(區)級以上證明,經人事行部審核批準方能有效。

            3、員工因突發性疾病或病重無法上班,應在24小時內用電話通知部門經理或人事行政部,事后補辦請假手續。

            4、員工因病(工傷、產假除外)不能工作達一個月以上者,公司有權進行處理并解除勞動合同。

            5、員工病假扣款按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第三條工傷假:

            1、工傷是指員工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非人為原因發生意外事故而遭受的`傷害。發生事故后,員工必須按有關程序迅速上報公司人事行政部,經公司認定后,方可作為工傷。

            2、工傷假期內員工享受定額工資,因工受傷、致殘或死亡的,治療費用及撫恤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法定假:

            國家法定假日包括:元旦(1天)、春節(3天)、五一勞動節(3天)、國慶節(3天)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日;員工如遇當值,可安排在假期結束后一月內補休或以加班計算。

            第五條喪假:

            遇正式員工直系親屬(配偶、父母、子女、)辭世,公司批準員工享受5天吊唁假;假期內公司支付定額工資,不報并旅費,同時人事行政部有權要求員工出示與死者關系的證明,謊報者將予以嚴肅處理。

            第六條婚假:

            員工婚假定為7天,如男女雙方晚婚(男方25歲,女方23歲)可延長假期為10天,同時員工享受定額工資。

            第七條產假:

            公司正式員工申請分娩假時須呈交醫院證明書,經公司核準后,按有關規定享受分娩假(假期內支付定額工資)。

          請假管理制度6

            一、制定目的

            為將本公司有關請假的規定事項制度化、標準化,促使各部門員工的請假管理有章可循,特制定此準則。

            二、適用范圍

            凡經本公司所錄用的所有員工(含臨時工),均遵守本準則。

            三、權責

            1行政部負責準則制定、修改、廢止的起草。

            2總經理負責本準則的制定、修改、廢止的審核批準。

            四、請假程序

            1員工請假應先到行政部或部門領導處領取《請假條》。

            2請假人詳細填寫所屬部門、請假日期、假別、請假事由等內容后,一式兩份,由上級部門領導批準簽字。

            3將已經批準的《請假條》,一份交行政部留存備案,一份交門衛留存并登記以便考勤。

            4、因特殊情況請假的,應經部門主管批準,并及時通知到行政部,否則記曠工處理。

            五、準假權限

            1普通員工請假一天以內者,可由當班班長批準,三天以內者要由各部門領導負責審核批準。超于三天者須經總經理審核批準。

            2部門領導須請假者,則由總經理審核批準。

            六、假別分類

            1事假

            (1)員工必須本人親自辦理請假手續;

            (2)且須提前申請;

            (3)事假期間不計工資;

            (4)不滿半小時著以半小時計算,累積滿4小時為半日;

            2病假

            (1)因病必須治療及休養者;

            (2)必須提供醫院相關證明;

            (3)病假期間內的工資依照勞動法相關規定發放;且沒有全勤獎。具體如

            下:①病假在一個月以內的,固定工資部分全額發放;②病假超過1

            個月不滿六個月的,從第二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五年的,固定工資

            部分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五年的,固定工資部分全額發放;③假

            期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固定工資部

            分按70%計發;工作年限滿十年的,固定工資部分按80計發;④上

            述人員病假期間,各類津貼由單位根據本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⑤病

            假期間的'崗位津貼與基本工資一起按病假比例發放。

            3工傷假

            (1)員工因公受傷;

            (2)經醫院證明無法正常工作的;

            (3)須提供公司領導證明及醫院的診斷證明;

            (4)工傷期間內的工資,公司給予其基本工資;

            4其他假別

            (1)其他假別包括婚嫁、喪假、產假、護理假等;

            (2)請假必須聽過公司部門領導的書面證明;

            (3)婚嫁:切需提供結婚證原件!①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

            周歲)結婚的,可享受5天婚假(復婚和再婚除外,可享受3天婚假);

            ②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在法定基礎上續假

            1周;③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

            程假;④在探親假期間結婚的,不另給予假期;⑤婚假不包括公休假

            和法定假期;⑥工資照發;且沒有全勤獎。

            (4)喪假(直系親屬)3天,工資照發,且沒有全勤獎。

            (5)產假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給予員工90天的假期,其中包含

            產前休假15天,產后休假75天。切需提交‘結婚證’‘準生證’,期

            間的工資不享受績效考核,給予其基本工資

            (6)法定節假日:元旦1天、春節3天(初一至初三)、清明節、勞動節

            3天、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3天,根據公司生產情況而定;

            (7)陪產假:法定婚齡男方可享受1天陪產假;男女雙方符合晚婚晚育的,

            男方可享受5-7天的假期;

            (8)探親假:暫無

            (9)路程假:除了過年有路程假之外,其余時間無,此路程假僅此針對路

            程較遠者。貴州地區單次3天,浙江地區單次1.5天,江蘇地區單次

            1天;

            (10)七、補充說明

            (1)員工請假須提前一天辦理相關請假事宜;

            (2)因突發事件或疾病必須請假而未辦理手續的,應先告知上級部門領導,得到允許后方可請假,并于事后立即補辦相關請假手續。

            (3)曠工的認定:未經批準而強行請假者;未經領導批準而擅自離開崗位者;未事先辦理請假手續休假者(事后又無辦理補假手續);假期已滿未辦理續假手續或未批準續假,繼續休假者;捏造虛假事實或無理由休假者;全月遲到次數在3次(含3次)以上者,以曠工半日計

          請假管理制度7

            一、曠工

            按以下情況之一曠工

            未事先辦理請假手續而缺勤或未準假而私自休假者,各種假期逾期而無續假者。

            不聽從調配而不上班者。

            打架、斗毆至傷不上班者。

            遲到、早退三非常鐘以上者。

            其它應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另加罰款XXX元;曠工予以開除。

            二、病假

            員工因病休假,填寫病假申請表,出示區級以上醫院病假通知書,經部門主管、經理、總經理批準后,交到人事部方可生效。

            急診:員工如遇到緊急病情,可在自己居住的附近醫院就診,急診在三小時內通知部門經理,24小時內病假請明交到部門,填寫病假申請表。

            病假證明不得由他人代交或郵寄(病假證明中注明發燒和不能行走的病例除外)。

            如無開病假證明者,將按曠工處理,并賜予紀律處分,直至開除。

            病假一天扣當天工資。

            病假超過五天(含五天)自動離職。

            三、事假

            員工因事確需本人處理,須提前二天向部門經理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經批準前方可休假,來不及到公司請假時,應用電話通知部門,經同意前方可休假,事后補辦請假手續。

            四、其它假

            如喪假、婚假等等,依據本人情況領導研討酌情處理。申請方法:向部門申報及主管總經理審批。

            五、請假及請假天數審批權限

            請假:各種假期不管時間長短(病假除外)一律填寫“請假申請表”,按規定的.批準權限批準后效。

            請假天數審批權限

            部門經理有權批假一天,二天以上報總監批準。

            部門經理以上管理人員,請假必需提前一天填寫“請假申請表”經總經理審批前方可休假。

            休假有關規定

            員工休假須填寫“請假申請表”經部門經理批準后,報辦公室(人事部)備案,部門經理以上管理人員休假,報主管總經理審批后生效,報辦公室備案。

            休有薪假一律一次提取運用,不答應零星提取。

            員工休假期滿后,須主動到本部門和辦公室(人事部)銷假,否則超期部分以曠工論處。

            全部請假方式必需以書面材料于第一時間內報人事部。

            每人每月一天假,無請半天假的說法。

          請假管理制度8

            針對公司目前狀況,急需整改及明確一些事宜,公司為此特做以下管理規定:

            一、 所有員工在請假及辭職時,要以公司整體利益為重,必須做好相關的交接工作,若未進行交接,主管領導有權不接受請假或辭職申請,不予批準同意。

            二、 請假

            請假者必須在請假時把自己平時未完的,緊急的,預知可能的'事件交代清楚,保證工作日常持續進行.對于財務及庫房等具有連續性工作的部門,請假休息不得影響正常上下工作的延續。所有請假都必須得到領導明確同意答復后方可休息,如未得到同意一律視為沒有請假。

            1.員工有事請假,應提前一天以書面形式(請假條)向主管領導提出申請,需寫明事由及請假時間,經批準后方可休息.

            2.如遇緊急事宜,必須在當天8:20前打電話給主管、領導本人,然后提出申請,(其余方式一律不算),在電話中必須說明請假事由,請假時間,相關工作狀況及事宜交待,領導同意后方可休息。在第二天必須補齊相關請假手續,如未補辦一律按未請假處理。

            1.員工有事請假超過1個小時以上不足半天的按半天處理,且不享受當日午餐補助.

            2.如請假期到期還需繼續休息必須重新辦理相關請假手續,如未辦理一律按曠工處理.

            3.凡超過一天的事假請假必須提出書面申請,如無書面申請,任何人不準批準休息,一律按曠工處理。

            三、辭職

            1.所有員工在辭職時必須提前十五天寫出書面申請,交由主管領導進行審批。

            2.主管領導批準以后,在十五天內辦好交接手續,未交接完必須繼續交接,直到交接完(這部分延期工資公司不予支付)方可離職。

            3.工作交接內容具體包括:工作使用的筆、紙本、卡。以及公司配備的一些工作必需品及帳本、單據、電話本、借款等。

            4.在未交接清前,公司暫不做工資結算;未提出辭職申請而自行不來公司上班者,七天內按曠工處理,超過七天按勞動用工合同約定條款處理。

            四、本制度從公布之日開始執行,,本制度的最終解釋權歸公司所有。

            上海加時代實業有限公司

            20xx年8月28日

          請假管理制度9

            針對公司目前狀況,急需整改及明確一些事宜,公司為此特做以下管理規定:

            一、所有員工在請假及辭職時,要以公司整體利益為重,必須做好相關的交接工作,若未進行交接,主管領導有權不接受請假或辭職申請,不予批準同意。

            二、請假

            請假者必須在請假時把自己平時未完的,緊急的,預知可能的事件交代清楚,保證工作日常持續進行。對于財務及庫房等具有連續性工作的部門,請假休息不得影響正常上下工作的`延續。所有請假都必須得到領導明確同意答復后方可休息,如未得到同意一律視為沒有請假。

            員工有事請假,應提前一天以書面形式(請假條)向主管領導提出申請,需寫明事由及請假時間,經批準后方可休息。

            如遇緊急事宜,必須在當天8:20前打電話給主管、領導本人,然后提出申請,(其余方式一律不算),在電話中必須說明請假事由,請假時間,相關工作狀況及事宜交待,領導同意后方可休息。在第二天必須補齊相關請假手續,如未補辦一律按未請假處理。

            員工有事請假超過1個小時以上不足半天的按半天處理,且不享受當日午餐補助。

            如請假期到期還需繼續休息必須重新辦理相關請假手續,如未辦理一律按曠工處理。

            凡超過一天的事假請假必須提出書面申請,如無書面申請,任何人不準批準休息,一律按曠工處理。

            三、辭職

            所有員工在辭職時必須提前十五天寫出書面申請,交由主管領導進行審批。

            主管領導批準以后,在十五天內辦好交接手續,未交接完必須繼續交接,直到交接完(這部分延期工資公司不予支付)方可離職。

            工作交接內容具體包括:工作使用的筆、紙本、卡。以及公司配備的一些工作必需品及帳本、單據、電話本、借款等。

            在未交接清前,公司暫不做工資結算;未提出辭職申請而自行不來公司上班者,七天內按曠工處理,超過七天按勞動用工合同約定條款處理。

            四、本制度從公布之日開始執行,,本制度的最終解釋權歸公司所有。

          請假管理制度10

            為保證正常的學習和教學秩序,形成良好的院風、班風和學風,根據學校有關學生管理規定,結合學院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教學日請假制度

            1.學生須請假的時間范圍包括上課、自習以及在校內、外所有集體組織的活動。

            2.學生因故不能上課,不能參加院、系、班組織開展的各項活動者,均須按一定的程序履行請假手續。

            3.學生有事請假原則上必須由本人親自到場申明請假理由。因病請假,必須提供醫院的相關證明;因公請假,必須提供學校相關部門的證明;因特殊事情請假必須提供學生家長意見。如有極特殊情況,則必須使用電話或書面材料申明請假,事后當面銷假。

            4.請假時間在一天以內,由輔導員審批;一天以上由院黨總支副書記審批;一周以上由校學生處領導審批并存檔備查。凡請假時間超過兩天的必須在請假的同時遞交書面申請。

            5.學生請假必須填寫“學生請假條”,按規定審批簽字后,一份留作考勤,一份存檔備查。除急病或緊急情況,一般不得事后補假。假滿后要按時到輔導員處辦理銷假手續。逾期不能銷假的學生,必須提前履行補假手續,補假手續同請假手續。

            6.個人準假憑證必須在離校前由本人交給班級學習委員備存,學習委員做好詳細記錄。晚上請假不在寢室住宿的學生,準假憑證由寢室長保存,以便查寢工作中證實、核對。

            二、雙休日、節假日及外出請假制度

            1.外出學生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2.各系(班)學生組織的集體外出活動必須經院主管領導批準,并進行詳細活動登記。

            3.嚴禁外出學生私自在外住宿、租房。嚴禁擅自到江、河、水庫等危險處野浴、垂釣,嚴禁學生單獨外出旅游,引導談戀愛的同學杜絕到人跡罕至處,以免存在安全隱患。違者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因此而發生的一切事故由學生本人負責。

            4.外出學生利用業余勤工助學必須經輔導員批準,并報院主管領導備案。未經批準私自外出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處分。由此而發生的一切事故由學生本人負責。

            5.請假程序:提前到班長處登記,由班長統計后到輔導員處簽字,批準后再報到院學生會男工部或女工部,方可離校外出。

            6.節假日提前離校或者不能按時返校的學生要事先請示輔導員并且經過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離校或晚歸并在離校前(歸來后)履行相應手續,否則視為違紀,而由此發生的一切事故由學生本人負責。

            7.寒暑假開學返校因故不能及時返校的'同學,以及參加婚事、喪事、探望危重病人等而需要請假,一律由家長或其親屬先通過電話與輔導員老師或院主管領導聯系,征得同意后方可履行請假手續。

            三、下列情況按曠課處理

            1.未按規定程序請假,或未經準假擅自離校、私自不上課,不上自習。

            2.校、院、系部組織的集體活動,大型會議等,私自不參加。

            3.沒有按時、按程序辦理續假手續而超期的時間。

            4.曠課每天按8學時計算(節假日除外),規定的自習課按正常上課學時計算(早自習計為1節,晚自習計為2節)。

            5.節假日返校不及時,除按曠課處理外,情節嚴重者,還將按學校相關規定給予一定的紀律處分。

            四、以上未盡事宜,將根據教育部、省教委、學校的有關管理制度執行。

            五、此制度最終由學團辦公室負責解釋。

          請假管理制度11

            學生請假考勤制度

            一、學生必須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按時到校,按時上課,按時參加學校的一切活動,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

            二、學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課,要履行請假手續,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而不上課者,作為曠課處理。

            三、非重病或特殊事故不的請假,更不得以口頭或他人代請假,請假時須由醫生正經和家長親筆簽名,可由家長代請。

            四、學生請假一天以內由班主任審批,在校內外出必須經主管人員簽字方可,一天以上三天以內由主管部門審批,三天以上由分管校長批準。

            五、凡正常休息日學生必須離校,特殊情況不走的經主管部門批準方可。

            六、凡開學后,因重病或特殊事故不按時到校者,需用電話迅速說情理由,并在第二天之前由家長到政教處請假,經批準后方可生效。

            七、有病需長期治療的學生,憑醫院證明申請休學一年,休學期滿憑醫院證明辦理付息手續。

            八、凡請假期滿仍不能上課或會回校者,須辦理續假手續,否則以曠課處理。

            九、請假手續

            1、請假須由班主任調諧請假條,簽署意見報政教處審批。

            2、請假期滿返校后,須到主管部門銷假,逾期不銷假者,以曠課處理。

            3、請假條一式三份,主管部門、班主任、班長各一份。

            4、續假手續同請假手續。

            十、每班設立點名冊,即每節課均考勤登記。考勤情

            況每周公布一次,切忌把考勤表上報主管部門,學期結束后將出勤情況記入學生檔案。

            十一、班主任要及時將學生缺勤情況通知家長,未經

            請假批準,學生整天缺課,班主任要主動與家長聯系,了解情況,將情況上報主管部門報。

            十二、一學期內無故曠課24節課(三天)給與警告處

            分,曠課滿40節(五天)給與記過處分,曠課滿80節課(十天)做自動退學處理,并正式通知家長,從處分之日起,取消學生學籍。

          請假管理制度12

            目的:

            為規范公司人員管理及考勤制度,加強企業管理,嚴肅勞動紀律,增強員工責任感,確保公司有序經營而制定本管理制度。

            適用范圍:

            公司所有正式員工、試用員工、實習人員、兼職人員

            考勤制度

            公司全體員工均實行指紋打卡考勤制度。

            1、公司所有員工進行上班、下班兩次打卡考勤制度。

            2、上班無故遲到、早退者將受公司的罰款:一個月遲到5分鐘之內的累計次數不超過3次的將不作罰款處理,但這直接影響該員工當月的績效考核;超過3次的將作曠工半天的處理;5分鐘以上10分鐘以內每次扣款10元(需按時參加晨會);1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的每次扣25元;1小時以上3小時以內的每次扣款40元;3小時以上的扣除當天工資。一個月遲到超過3次,每次遲到時間超過半小時,計曠工一天的處理。

            請假程序

            1、不論何種假期,員工請假1天(含)以內者,由主管領導審批確認即可,如遇主管領導不在,可直接向主管經理申請審批,報人事部備案;兩天以上(含兩天)的假,由各主管部門審核、主管經理批準,如遇不在公司,可向人事部進行審批備案,但人事部需先口頭征得主管部門或主管經理的同意,并在審批單上做相關記錄。公司領導按級別逐級報批。

            2、病假、事假:扣除當日工資。如需請假的,需事先填寫請假條,經核查批準后送人事部方能生效;

            3、對于突發性事件的,無法及時請假的必須及時聯系,經直屬領導同意后方可請假,并通知人事部,重返崗位的第一天補填請假條交人事部,否則視曠工處理。

            4、未辦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超假期應續假者,未請示有關領導批準的,均以曠工論處。

            5、假未滿回公司需進行銷假,通報人事部填寫《銷假申請單》,否則仍視為請假處理。

            6、請假以小時為最小單位,補休以(半天)4小時以上計算。

            7、曠工一天扣除兩天工資。無故曠工達3次者,作辭退處理。

            8、公司所有員工無論因公、私事請假經批準后,均需交請假單至人事部備案歸檔。

            9、月底考勤:人事部在月底對照考勤記錄與請假條進行復核,將發現的問題反饋給各部門。對當天既無考勤記錄,又無請假條的,作曠工處理。

            長假的處理:為確保工作的連續性,請長假者須做到:

            1、超過5天的`病、事假,應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向人事部提出,最高不超過10天(住院治療的根據實際情況作出處理)。

            2、婚假:3天,應提前一周以書面形式向人事部提出,需延長假期的最高不超過10天。

            3、產假:女職工生育符合《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辦妥生育假期手續,公司準予假期。 ①請產假應提前一周填寫《產假請假單》,報部門主管,由部門主管安排人員接替其工作,并持《產假申請單》至人事部備案;

            ②單胎順產者,產假98天,其中包括產前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③產假期間薪水按照《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標準發放。

            5、工傷假:凡工作中非個人過失造成負傷,二十四小時內憑正規醫院簽發的《診斷證明》依法享受工傷假。工傷期間的工資按照負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按月支付。

            6、喪假:以下情形視為喪事假(需提出書面申請)

            ①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準假3天;近親屬(兄弟,姐妹、祖父母或配偶的祖父母等)死亡,準假2天。

            ②喪假是國家規定保障員工權益并依法享受的假期,必須一次性休完,不休不補,超期按事假處理。

            ③喪假期間工資照常發放。

            7、年假:員工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帶薪休假期間,不記錄考勤,發放全額工資。休假期間,各部門需安排好值班制度,因公司原因引起員工年假未用完,可用剩余的假期兌換補貼,補貼標準為當日基本工資的兩倍,計入次月工資中發放。

          請假管理制度13

            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工作時間: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2:30-17:00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公司實行上下班指紋考勤制度,員工應按照公司的規定進行指紋考勤,上下班指紋打卡各一次,1.請假、休假制度管理條例

            1.1員工請、休假需按各類假期規定進行書面申請(填寫“請假申請單”),得到批準后方可休假;如遇突發狀況需缺/離崗且未及提前書面請假的,應及時打電話向上級主管請假,獲批準后通知人事行政部門(如聯系不上上級主管,可直接通知人事行政部)方可以假況處理,且須在到公司后的12小時內補填請假申請表;缺/離崗后沒有電話通知,或者雖電話通知但未獲批準便擅自缺/離崗,或者沒有在12小時內填寫請假申請單的,人事行政部將按實際離崗時間記為曠工。假滿后應按期銷假上班,如需延長假期應提前申請續假,未經同意續假亦作曠工處理;

            1.2病假

            員工因病或非因公負傷,應根據醫院出具的病假證明,于病假第一天向其上級主管報告請假。病假期滿上班后,應立即主動向人事部門上交病假單并填寫請假單;因工傷引起的病假,亦需醫院出具病假單方可申請休假,工傷待遇依據相關法規處理;除工傷外,在醫療期內,員工月病假天數在三天及以內的,病假期間工資按本人工資的50%發放,月累計病假在3天以上者,超出3天部分病假工資按園區最低工資標準發放; 1.3事假

            員工因私請假,應事前填寫請假單(但請事假時,應先考慮用年假,年假未用完者,不得請事假)。事假最小單位為0.5天;事假須按實際請假時間扣減工資; 1.4年假

            凡需享受年假的員工,必須事前以書面形式得到上級主管的'批準;集中使用時,年假天數不超過3天,分散使用年假,最小單位為0.5天;休年假期間,員工仍可享受合同規定的各種節假日;年假未用完者,不得請事假;

            1.5員工請假需由人事部和部門主管批準同意,請假兩天及以上(含兩天)應先報人事部和部門主管簽字后交由公司運營總監審批;各部門主管請假均需人事部和運營總監批準同意后方可;員工請假,人事部及部門主管或運營總監均有權駁回,一經駁回,本次申請即完畢;

            1.6請假一天者,需提前三天遞交“請假申請單”;連續請假三天及以上者,須提前七天遞交“請假申請單”;

            1.7請休年假/產假/護理假/婚假/喪假/調休假時,須經人事行政部對請休天數進行審核。

            2. 調休制度管理條例

            2.1公司不設加班制度

            2.2員工確因實驗需要調整工作時間的,需填寫“調休申請單”,經部門主管審核同意后,方可執行;未經部門主管書面簽字確認的“調休申請單”,視為無效。

            2.3調整工作時間的員工,仍需按照公司的正常上下班時間正常打卡。請假和調休,均需至少提前兩天提出申請,填寫申請單,部門主管批準同意后,方可休假或調休。特殊情況下不能提前提出休假申請的,需通過電話向部門主管或運營總監提出申請,部門主管或運營總監知悉休假原因,批準同意后,方可休假或調休。未經部門主管或運營總監批準而擅自休假或調休者,以曠工論處。

          請假管理制度14

            為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確保學生學習生活、學校的管理正常進行,規范學生請假行為,特制訂如下制度:

            一、請假規則

            1.請假分為病假、公假和事假三種。

            病假:因學生本人分體健康原因無法按時參加教學活動或集體活動而提出的請假。

            公假:因參加省、市、區及學校開展的各種活動,并經學校有關部門證實后確實無法參加教學活動或集體活動而提出的請假。

            事假:因學生本人或家庭的重大事件而無法參加教學活動或集體活動而提出的'請假。一般情況下,學生不得請事假。

            2.學生因以上不能參加教學活動或集體活動,必須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課處理。

            3.無論說假時間長短,必須履行請假程序。

            二、準假權限

            1.一節課的請假,由班主任審批。

            2.半天及以上,一天以內的請假,由值周行政審批。

            4.一天以上,兩天以內的請假,由德育辦主任審批。

            5.兩天及以上的請假,由校長審批。

            三、請假程序

            1.學生到班主任處填寫《陳店聯小學生請假條》和《出門憑條》,包括本人基本信息、請假的理由、請假的天數等信息。

            2.因病請假,必須提供學校醫務室或社區及以上醫院的相關證明;因公請假,必須提供學校相關部門的證明;因特殊事情請假必須提供學生家長證明。

            3.按照準假權限不同,分別由班主任同意后,學生方可離校或不參加教學等集體活動。

            四、銷假

            1.請假期滿,學生必須及時到班主任處履行銷假手續,并由班主任報相關部門,否則,超過準假時間者,按曠課處理。

            2.逾期不能銷假的學生,必須提前履行補假手續。

            五、其它

            1.各班應執行每天點名制度,及時發現缺席、遲到、早退和曠課的學生,并做好記錄,班主任應第一時間告知家長。

            2.學生因事、因病不能按時到校上課和參加活動,事先必須履行請假手續。請假時應持有家長簽字的請假條。如遇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請假,學生應來校請假或電話告知班主任學生缺席原因。

            3.學校上課期間,如因特殊情況學生家長請求將子女帶出校園,學生應持班主任簽字的請假條,門衛履行核查、登記手續,請家長簽字后,學生方可出校。

            4.學生在校期間,遇緊急情況(如突發疾病)來不及請假的,可事后補假條。

            5.對弄虛作假的請假者,一經發現,取消準假,并按曠課處理。

            6.學生無論任何情況,絕不允許私自離校,一經發現立即通知家長,且在校外發生的任何事故由學生及家長承擔責任。

            六、如因執行本制度不力,造成不良后果,學校將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并嚴肅處理。

          請假管理制度15

            全校教職員工必須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工作時間必須到崗,必須遵守學校請假制度。

            請假制度規定如下:

            一、請假程序請假必須憑書面材料,病假要有醫院證明(病假單和病歷卡),其它假應有書面申請,負責人簽字后交人秘處備案:請假不到半天,需辦公室負責人同意并記錄;請假半天,需部門主任同意;請假一天及以上,需分管校長或校長同意。

            二、有關假的具體情況和待遇

            1.病、事假的`考核參見《績效考核方案》。

            2.婚、喪、產、探親假、產前假、工傷(1)按國家有關規定天數享受,不影響考勤。

            (2)婚假需提早一周提出申請,原則上經學校同意,方可休假。

            女教工婚假也可和生育假連休,但需在結婚時書面申請,且不再單獨享受婚假。

            (3)喪假,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爹婆死亡,假3天;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死亡,假1天。

            (4)女方生育假,按國家生育政策規定辦理,享受98天產假,晚育加30天,剖腹產再加15天。

            (晚育是指女方24周歲以后生育第一胎的)男方護理假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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