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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規公司員工考勤制度優秀(通用10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正規公司員工考勤制度優秀,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正規公司員工考勤制度優秀 1
一、考勤是考查員工工作出勤情況的記錄,公司考勤實行記載式和電子考勤相結合的管理辦法,員工考勤記錄必須真實。
二、電子考勤打卡:公司員工在上下班、外出辦事等進出公司時必須按規定打卡考勤(包括值班和加班人員)。
三、記載式考勤:公司各部門(車間)確定一名管理人員負責本部門人員的記載考勤。每月考勤核對無誤,并在“考勤員”一欄簽名確認、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后,報行政部。
四、公司規定的上班時間內,所有員工必須做到在職在崗,不得隨意串崗、脫崗、早退、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五、員工外出辦事必須先報部門負責人或單位負責人,經批準后方可外出;經批準外出辦事或因公出差不能及時回公司打卡的,應在當天或次日回公司后報單位考勤員核實記載。
外出辦事批準權限:
1、部長以上,報公司經理同意;
2、主管、主任,報各部部長同意;
3、其他員工,報各單位負責人同意。
六、行政部保衛辦負責監督員工上下班及進出公司打卡情況,對違規打卡行為進行登記后報行政部。
七、電子和記載式考勤必須嚴格遵守公司人事管理規定,做到真實有效,不得弄虛作假或包疪、隱瞞虛假事實,一經發現,扣罰當日工資;屬考勤員或單位負責人審核責任的,追究相應責任,扣罰考核分2分/人次;情節嚴重的,按公司制度嚴肅處理。
八、本規定自11月18日起,以前規定與本規定不符的,以本規定為準。
正規公司員工考勤制度優秀 2
一、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二、請事假1天扣發50元。
三、曠工1天扣發100元。
四、不簽到/簽退1次扣發20元。
五、查崗中發現遲到者1次扣發50元。
六、員工因個人原因忘記簽到/簽退者,須說明情況,并在24小時內填寫《補簽單》由部門主管/經理簽字核準,于次月1日前交綜合辦備案。
七、當月簽到/簽退口頭請假不得超過3次(含3次),超過3次的,按不簽到/簽退論處,每次扣發20元。
八、不參加政治業務學習或公司組織的會議/活動,1次扣發50元;既不履行請假手續又不按時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及各項活動的按曠工論處。
九、以上補充規定與《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相抵觸的,以本規定為標準執行。
正規公司員工考勤制度優秀 3
第一條 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規范工作秩序,確保經營管理有序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青島建祥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本集團公司和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員工。
第三條 工時制度
實行標準工時制的,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
實行其他工時制的,具體工作時間由各單位根據上級有關要求自行規定。
第四條 考勤種類及辦法
1、考勤種類:出勤、遲到、早退、曠工、請假、調(補)休。
2、無正當理由,在規定上班時間之后到崗的視為遲到,在規定下班時間之前離崗的視為早退。
3、未經批準缺勤超過1小時以上的視為曠工半天(特殊情況下,單位仍需安排其繼續工作的視為遲到)。
第五條 假期種類
假期種類包括:公假、事假、病假、探親假、年休假、婚假、產假、計生假、哺乳假、喪假等。(休假的具體條件及時間請查閱相關規定)
第六條 請假程序及審批權限
1、所有假期均須員工本人書面申請交所在部門。由所在部門根據審批權限報領導審批。
2、員工在緊急情況下不能提前申請的,應在請假發生的當天以口頭形式向直屬上級請假,事后須補辦請假手續,否則視為曠工。員工提出假期申請后,須經單位批準后方能休假。
3、員工假期審批權限:
(1)集團公司直屬各單位:由各單位自行規定。
(2)集團公司總部各部門:員工請假三天以內(含三天)由所在部門領導審核批準并報備人力資源部;請假四天及以上的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批準并登記備案。
(3)高級管理人員的請假審批按集團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4、員工假滿后按期返回工作崗位,要及時辦理銷假手續。
第七條 監督和管理
1、各級領導應以身作則,重視和遵守考勤制度,加強對本部門員工執行考勤制度的檢查、督促。
2、各單位須明確管理考勤工作人員,應建立員工考勤臺帳,如實記載員工考勤情況并保存好員工考勤相關資料。
第八條 各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制定本制度的.實施細則,并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九條 本規定與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不一致的,依照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 本規定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財務統計部工作職責
依據《會計法》、《統計法》和公司制定的財務管理制度的要求,對公司財務管理和統計工作進一步完善和規范化,為公司和上級決策提供準確、科學統計數據;負責財務統計部日常業務工作;負責銀行信貸資金、公司自有資金的管理和使用;上級主管部門布置的常規性統計、財務季(月)報和年報工作;公司辦公設備及品的計劃、采購、報批和管理。
財務統計部經理崗位責任
一、在總經理的直接領導下,具體領導企業的財務政策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實施和運轉。
二、負責組織全企業的經濟核算工作,組織編制和審核會計、統計報表,并向上級財務部門負責報告工作,按上級規定時限及時組織編制財務預算和結算。
三、負責組織財會人員搞好會計核算,正確、及時、完整地記帳、算帳、報帳,全面反映給企業領導,及時提供真實的會計核算資料。
四、負責組織貫徹執行《會計法》等法規和旅游企業財務制度財經紀律,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項制度,發現問題及時糾正,重大問題及時報告總經理。
五、加強財務管理,分月、季、年編制和執行財務計劃,正確合理調度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指導各部門搞好經濟核算,為企業發展積累資金。
六、負責做好資金管理,組織各營業部門收銀員、出納員按規定程序、手續及時做好資金回籠,準時進帳、存款,保證日常合理開支需要的供給。
七、負責組織企業內部各個環節的財務收支情況,遵守國家外匯管理條例,加強對外匯收支的管理和監督。
八、負責與財政、稅務、金融部門的聯系,協助總經理處理好與這些部門的關系,及時掌握財政、稅務及外匯動向。
九、負責辦理銀行貸款及還貸手續。
十、遵守、維護國家的。財政紀律,嚴格掌握費用開支,認真執行成本物資審批權限、費用報銷制度。
十一、審查各部門的開支計劃,并轉報總經理。
十二、參與重要經濟合同和經濟協議的研究、審查,并負責對新產品、新項目的開發、技術改造、商品(勞務)價格和工資獎金方案的審核,及時提出具體的改進措施。
十三、參與企業經營管理,圍繞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為總經理當家理財、把關和經營參謀。
十四、合理制定各部門的生產指標、成本費用、專項資金和流動資金定額,尤其應做好對三大成本費用(即食品、用具成本,勞動費用成本,能源銷售成本)的控制,精打細算,確保經濟效益。
十五、督促、檢查企業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物料用品等財產、物資的使用、保管情況,注意發現和處理財產、物資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確保企業財產、物資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管理。
十六、督促有關人員重視應收帳款的催收工作,加速資金回籠。 十七、監督采購人員做好客房、工程、辦公及勞保的物料、用品的采購工作。
十八、負責審查各項開支,密切與各部門的聯系,研究并合理掌握成本和費用水平。
十九、組織財務人員,定期開展財務分析工作,考核經營成果,分析經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向領導提出建議,促進企業不斷提高管理水平。
二十、每季度組織一次全面檢查庫存現金和備用金情況,并不定期抽查各業務部門、收款崗位的庫存現金和備用金。
二十一、保存企業關于財務工作方面的文件、資料、合同和協議,督促本部門員工完整地保管公司的一切帳冊、報表憑證和原始單據。
二十二、負責本部門員工業務培訓工作,使屬下員工熟練掌握本崗位的業務知識、操作程序和管理制度,能獨立工作,并使各員工對本部門其他崗位的業務環節有所了解。
二十三、負責本部門職工的思想教育和業務水平的提高,定期組織、召開本部門的學習和業務會議,抓好本部門內部管理工作。
正規公司員工考勤制度優秀 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強化全體職工的紀律觀念,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結合公司實際情景,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考勤制度是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勞動生產效率,搞好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全體員工要提高認識,自覺地、認真地執行考勤制度。
第三條:各部門經理、主管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負有監督的義務。
第四條: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實施。
第五條:考勤記錄作為年度個人工作考評的參考依據。
第六條:公司考勤實行打卡制度,員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計每日2次)。員工應親自打卡,不得幫忙他人打卡和理解他人幫忙打卡。
第二章:具體規定
第七條:工作時間
1、本企業全體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一律以八小時為標準。
2、上午上班時間為8時30分,下班時間為12時;午時上班時間為13時,下班時間為17時30分。
第八條:遲到、早退
1、班15分鐘以后到達,視為遲到,下班15分鐘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2、以月為計算單位,第一次遲到早退扣款10元,第二次遲到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遲到早退扣款30元,累計增加。
3、遲到早退情節嚴重屢教不改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4、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景,屬實的,經公司領導批準可不按遲到早退處理。
第九條:請銷假
1、主管以下人員(含主管)請假一天的由部門經理批準,兩天至三天的由分管領導批準,三天以上的由總裁批準;部門經理、總裁助理、副總裁請假由總裁批準。所有請假人員都須在人力資源部備案。
2、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考勤卡,應及時在考勤卡上注明原因,并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
第十條:事假
1、員工因合理原因須要本人請假處理,并按規定時間申請,經公司領導批準的休假,稱為事假。
2、請事假的員工必須提前一天書面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景,必須由本人在早晨九點以前請示公司領導),如實說明原因,經部門領導報經公司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3、事假按照日工資標準扣除。
4、事假能夠用加班加點時間調休,但必須經過公司領導的批準,經批準的調休事假可不扣發。
5、員工在工作時間遇有緊急情景需要本人離開崗位處理的,也按上述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病假
1、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經部門經理批準,報人力資源部備案,月累計超過兩個工作日者,必須取得區級以上醫院開據的休假證明。
2、患病員工請假須由本人或由直系親屬于當日九點前向所在部門領導或公司主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3、經公司領導批準,當月累計病假兩日(含兩日)以內的,每日扣績效考核分值3分。
4、患病員工如有區級以上醫院開據病假條的,當月病假累計三日(含三日)以上者,每日扣績效考核分值5分。;全月病假者,扣除全部績效工資;連續病假超過三個月者試為自動辭職或按北京市相關政策執行。
5、員工必須在病愈上班兩日內將病假條主動交給人力資源部核查存檔。
第十二條:年假
1、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享受每年7個日歷日的年假。工作每增加一年假期增加一日,但最長假期不超過14個日歷日。
2、年假需一次休完,當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計到第二年。
第十三條:婚假
1、員工請婚假時,必須本人持法定的結婚證填寫婚假申請單,經部門經理批準,交人力資源部審核。
2、婚假假期為三天,男方25周歲、女方23周歲為晚婚,晚婚假期共計10天。
第十四條:產假
1、女員工正常生育時,給予90天(包括產前15天)產假,難產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貼合晚育年齡的增加30天產假。
2、女員工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20-30天妊娠假,懷孕三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給予42天妊娠假,懷孕七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90天產假。
3、女員工休假前需要有醫院證明,經所在部門經理同意后,報人力資源部批準,方可休假。
4、男員工產假的護理假為15天。
第十五條:喪假
員工供養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滿周歲的子女)死亡,可辦理喪假,員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5天;員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員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員工辦理喪假需在假前寫出申請,部門經理簽字后,經人力資源部批準后,交考勤員考勤。
第十六條:曠工
1、未向部門和公司主管領導書面申請并經批準者,或未按規定時間請假,或違反病、事假規定,或違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關規定等行為,均視為曠工。
2、曠工一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月全部薪金的20%;曠工二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月全部薪金的50%;曠工三日(含累計)者,當月只發580元的工資;曠工超過三日(含累計)者,公司視情景給予處理。
第三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制度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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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證工廠各項工作正常運行,不斷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一.考勤記錄
1.作息時間:上午7:30-12:00
中午12:00-13:00
下午13:00-16:30
根據生產需要如需調整再另行通知;
2.考勤登記期為每月1日至當月31日;
3.工廠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考勤記錄以打卡記錄、手工考勤記錄為基本依據并參照員工請假條.出差申請單等相關內容,由廠辦負責監督執行;
5.所有員工須先到工廠簽名報到后方可外出辦理公務,特殊情況須經工廠主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礦工處理;
6.員工外出辦理公務前須向直接上級(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時間,經批準方可出廠,否則按中途擅自離崗處理;
7.遲到.早退.中途擅自離崗20分鐘—30分鐘每人每次罰款20元,本月內達到三次者給予警告處分;遲到.早退.中途擅自離崗30分鐘以上.2小時以內的,以礦工半天論處;遲到.早退.中途擅自離崗2小時(含兩小時)以上以礦工一天論處。礦工除扣除礦工時間工資外,還要處以每天200元的經濟處罰,任何員工無故礦工累計(月內)三天(含三天)以上,一年累計五天以上者給予開除處分。
二.請假(含公假.休假.下同)的'批準權限
1.員工因公出差,須先填寫出差申請單,普通員工出差由部門主管批準,部門主管出差由工廠主管批準,工廠主管出差須經總經理批準;
2.工廠主管請假經總經理批準,管理人員和后勤人員請假在一天以內(含一天)由本部門主管批準,一天以上一律由工廠主管批準,車間員工請假一天以內(含一天)由車間主任批準,一天以上由工廠主管批準;
三.請假方法
1.請假一律提前填寫“請假單”,并在廠辦保管備案;
2.請兩天以上的病假需出示醫藥發票或醫院證明(附在請假單后);
3.除因病等特殊情況外,請假人一律由本人面請,不準電話請假,不準事后補假;
4.續假應提前一天辦理,按累計天數經權利人批準方可續假;
5.未經批準請假或不按規定請假者視為礦工。
四.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五.本規定解釋權和修改權屬總經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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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加強公司人力資源的開發和管理,保證公司各項政策措施的執行,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各企業自定的考勤管理規定須由總公司規范化管理委員會審核簽發)。
第三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每周六下午不上班;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總裁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條公司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第五條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須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
第六條公司每一天安排人員一到兩名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狀況報告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第七條所有人員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狀況須經主管領導簽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八條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九條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回到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十條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
第十一條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5次者扣發100%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第十二條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應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一次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第十三條職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準,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經總裁或董事長批準,工作緊急無法向總裁或董事長請假時,須在董事長秘書室備案,到達出差地后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系。出差人員應于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并交至勞動工資部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狀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四條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200元。員工考勤制度9
1、在編人員每學期給予兩天看病調休,編外人員每學期一天看病調休,調休必須不影響帶班、教研、政治學習等情況。調休以半天為起點,調休沖病假必須在病假當天提出,過時一律不作調休。
2、帶班遲到不作調休處理,進班教師遲到不能用調休單抵付,除按規定扣去其考核部分外,由此而造成的事故等一切后果均由其承擔。空班遲到可用調休單抵付,但需在當日向園長說明原因。 3、后勤人員(保育員、食堂、保健、財務)必須自行協商安排好工作,經領導認可后方可調休,調休以半天為起點。
4、病假需醫生證明,并提前一天通知園方,須持假者在病假結束前一天做好續假手續。在編人員病假一天扣除50元,病假半月以下福利享受3/4,病假半月以上享受福利一半,連續病假滿2個月以上,按長病假處理,長病假者按國家規定,期間不享受福利。事假每天扣60元,每學期最多不超過2天。
5、教師不能自行調課,遇特殊情況,需經領導同意后方可調課,如有此發生延誤工作的情況(未安排好代課老師、未移交備課等)扣去考核分。
6、教工外出開會、培訓等,需出示相關通知、證明,并經領導同意后方可調課,但要保證完成自己的工作量,并且外出時在考勤冊上做好記錄。
7、婚、喪、產假按有關文件規定辦理。
8、教工在規定上班時間內不得擅自離崗,如遇必須由本人料理的突發急事,當事人需向領導請假,經同意、安排好工作后方可離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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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加強公司勞動紀律,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按照集團公司的實際狀況,制定本考勤制度,全體職工應嚴格遵守。
第一條:集團公司的正常工作時光為:每周一至周五8:00——16:30,天天上、下班職工必需在指定地點簽到。
其次條:集團公司考勤管理工作由人事部負責,各部室負責人對本部室平時的考勤工作負責。
第三條:各部室負責人要嚴格掌控本部職工的`出、缺勤、公務出差及工作時光離崗等狀況,堅持按日考勤,并將出勤結果作為考核及評選中的一項重要內容。
第四條:職工在工作時光應堅守工作崗位,嚴禁喝酒、睡覺及閑話談天,不許攜帶小孩上班,不得無故離崗、串崗,不允許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職工每月遲到或早退一次扣發當月獎金30%,二次扣發當月獎金50%,三次以上取消當月獎金。
第五條:普通狀況職工加班倡導奉獻,加班者可支配換休。換休限期普通在三個月內。超過三個月無效。
第六條:若需要職工在法定節假日加班工作的,由部室負責人請示總經理,獲得批準后方可報加班,同時報人事部,按規定支付加班費,否則不予支付加班費。
第七條:職工因事請假應填寫請假條,經領導同意后交人事部有效。
審批權限:中層以下人員請事假二天以內需本部室領導批準,三天以上經集團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后報人事教導部備查。部室領導正職請假(出差),由總經理審批,副職請假(出差)需經正職同意,報主管經理審批,然后交人事教導部備查。職工有急事請假應盡快通知單位,事后補辦請假手續。無故未上班者按曠工處理。
第八條:職工請事假,每季度在二天以內工資、獎金照發,三天以上扣除當月獎金。曠工一天扣發當月獎金。
第九條:中層下以人員因病休假需持醫生的診斷書向部室領導請假,急診應在最短內通知單位,并于上班后補辦請假手續。部室領導正職向總經理請假,副職向主管經理請假。病休延續三天以上(含三天)獎金發50%/月,病休兩周以上扣發當月獎金。
職工延續病休超過六個月按國家規定發給生活費,上班時須持健康證實。
第十條:職工供養直系親屬死亡給喪假三天(直第親屬包括夫妻雙方父母、配偶、子女)。直系親屬死亡如在外地,可增強路途假,來回路費由本人自理。假期工資照發。
第十一條:生育假按照規定女職工生育產假90天,晚育并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產假為150天。晚育的男職工給護理假7天(以上假其均包括法定節假日和星期日在內)。
女職工哺乳時光按有關規定落實。
第十二條:職工休探親假及婚假國家有關規定落實。
第十三條:職工參與各種文化學習,經公司領導批準的其占用的工作時光經請假后可按出勤處理。
本制度如與上級規定發生抵觸,按上級規定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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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關于統一工作時間規定:
1、一周六個工作日
2、作息安排:上午:8:30—12:00
(中午安排值班)
午時:14:00—18:00
因特殊性另安排晚班。
上午:9:30—11:30
晚班:中午:11:30—12:00午餐時間
午時:12:00—19:00
二、關于上下班簽到制度規定:
1、鑒于目前各售樓部簽到形式各異,現統一格式:
需具體體現:上午:上、下班時間
中午值班人員
午時:上、下班時間
2、員工上班時間后到達現場均視為遲到:
①遲到或早退10分鐘內每次扣10元
②遲到或早退10—30分鐘內,視為事假一天
③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視為曠工一天
④每月遲到或早退5次以上,另加罰50元,并作警告處分,連續二個月斟情做來源理。
三、關于外出登記的'規定:
所有員工外出均填寫外出登記表,詳細填寫外出時間、外出理由、預計回到時間,回到時需填寫回到時間。
另外:售樓經理外出、回到時需用售樓電話向銷控部報到。
若發現上下級互相庇護,雙方當月滿勤獎取消,并加罰100元。
四、關于排班表規定:
所有售樓部必須于每月月底之前將次月的排班表報送公司,若有調班,需提前一天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并經銷控部同意后方可調班。
否則經理和售樓人員各罰50元。
五、關于請假規定:
1、事假:需提前一天以書面形式向銷控部提出申請,否則按曠工處理。
2、病假:需持區級以上的醫院證明,方可請病假,否則按事假處理。
3、計扣方式:事假按日工資100%計扣;病假按日工資50%計扣,曠工按日工資200%計扣。
備注:凡遲到、早退、請假、自行調班、外出未登記一次者,滿勤獎取消,并按相關條款計扣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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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請假制度:
1、教師應自覺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上班、下班,不遲到、早退。
2、教師因病因事不能上班,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病假須持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急診出示相關醫院的證明,緊急情景,可用電話請假)。事假(半天及以上)須持本人所寫請假條,向校長請假,經批準后方能請假,否則作曠工處理。如遇特殊情景,一時無法辦到,則三天內須補辦手續,否則作曠工處理。
3、教師因公外出開會學習或因個人學歷進修請假,一般應提前3天將通知原件交由校長簽批意見。無特殊情景,個人學歷進修一般不代課,教師按換課的原則事先將自我的課務安排落實好。因公外出的課務安排依上兩者結合處理。
4、凡請假者必須在離校前交出本學科教材、備課本等相關資料,指明教學進度,以便教導處排課。
5、零星病假及事假離校者,在安排好工作的情景下,一節課時間內的`,向值日校委請假,一節課時間以上的,向校長請假。
6、如教師未辦理請假手續或手續不完備而擅自離崗的,以曠工處理。
7、婚、喪、產假,校長室辦理請假手續,婚、喪、產假均作病假論。
8、早操、集會、學習,教師都要到場(特殊情景除外),團體活動和公益勞動都要參加,否則按假論,違犯制度2次者,按事假半天論處。
二、獎罰規定:
1、曠工一天扣績效考核積分5分
2、曠課一節扣績效考核積分2分,對上課遲到、早退、溜堂者,每次扣績效考核積分1分,超過10分鐘的按曠課一節論。
3、事假每一天扣積分績效考核分,病、婚、喪、產假,只記入出勤考核,不做扣分處理。
4、一學期結束,考勤累計無請假、曠課、曠班、遲到、早退現象,視為全勤,并計入量化考評,學期末評先評優優先研究。
三、考勤操作:
1、考勤采用簽到制,每一天兩次,第一次為上午8:00前,第二次為午時3:30后,教師到值日校委處簽到。任何人不得請人代簽,代簽作缺勤處理。
2、值日校委按月輪換。(具體見安排表)
3、考勤人員按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對值勤情景,作出詳實的記錄材料。
4、考勤結果按每周統計一次,并予以公布,教師對公布結果,如有疑問,有權核查考勤的原始記錄材料。
5、全體教師,有權監督值勤和統計人員。值勤或統計人員必須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
6、值勤人員必須按要求,履行值日職責,每一天至少檢查兩次,除上課外,不準以任何理由拒絕值勤。
正規公司員工考勤制度優秀 10
一、 關于統一工作時間規定:
1、一周六個工作日
2、作息安排:
上午:8:30—12:00 (中午安排值班)。
下午:14:00—18:00因特殊性另安排晚班。
上午:9:30—11:30。
晚班:中午:11:30—12:00午餐時間。
下午:12:00—19:00。
二、 關于上下班簽到制度規定:
1、鑒于目前各售樓部簽到形式各異,現統一格式:
需具體體現:上午:上、下班時間
中午值班人員
下午:上、下班時間
2、員工上班時間后到達現場均視為遲到:
①遲到或早退10分鐘內每次扣10元。
②遲到或早退10—30分鐘內,視為事假一天。
③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視為曠工一天。
④每月遲到或早退5次以上,另加罰50元,并作警告處分,連續二個月斟情做出處理。
三、 關于外出登記的規定:
所有員工外出均填寫外出登記表,詳細填寫外出時間、外出理由、預計返回時間,返回時需填寫返回時間。
另外:售樓經理外出、返回時需用售樓電話向銷控部報到。
若發現上下級互相庇護,雙方當月滿勤獎取消,并加罰100元。
四、 關于排班表規定:
所有售樓部必須于每月月底之前將次月的.排班表報送公司,若有調班,需提前一天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并經銷控部同意后方可調班。否則經理和售樓人員各罰50元。
五、 關于請假規定:
1、事假:需提前一天以書面形式向銷控部提出申請,否則按曠工處理。
2、病假:需持區級以上的醫院證明,方可請病假,否則按事假處理。
3、計扣方式:事假按日工資100%計扣;病假按日工資50%計扣,曠工按日工資200%計扣。
備注:凡遲到、早退、請假、自行調班、外出未登記一次者,滿勤獎取消,并按相關條款計扣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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