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圍繞有效化解社會矛盾,人民調解規范化建設全面推進
全市各地認真貫徹落實《寧波市人民調解工作規范化建設實施意見》,人民調解規范化建設取得明顯成效。人民調解組織命名方式、設立程序、規范化調委會軟硬件標準得到統一,全市50%以上調委會達到市級規范化標準。以人民調解員備案、持證上崗為抓手,大力推進調解員隊伍規范化,全市所有調解員進行備案。全年制作下發調解員證4000余本,鎮鄉(街道)及行業性調委會調解員全部持證上崗。組織調解員培訓25批次,參訓2000余人次。此外,繼續推進全市十大社會管理創新重點推廣項目之一的“社會矛盾糾紛大調解機制”項目建設,已推廣地區基本建立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矛盾調處三級聯動的工作機制,各級平臺有場地、有人員、有制度;“訴調銜接”、“檢調銜接”、“治調銜接”、“訪調銜接”等工作機制也進一步完善。一年來,,全市各級人民調解組織共調解案件126447件,調解成功率為98.6%,涉及當事人302641人,協議涉及金額近17億元,防止群體性上訪361件、7395人次。
二、圍繞夯實社會管理創新平臺,司法行政法律服務中心職能作用有效發揮
在取得已有工作成效的基礎上,今年以規范化建設為切入點,努力提升法律服務中心工作水平。3月底,出臺了《關于進一步推進司法行政法律服務中心規范化建設的實施方案》。經過近一年努力,通過建立領導包案制、律師值班制、人民調解員值班制等制度,窗口服務流程進一步得到規范。根據工作需要,增設了社區矯正服務窗口,部分縣(市)區法律服務中心引入了醫療糾紛調解工作室,成立了矛盾糾紛聯合調解辦公室等,中心服務內容不斷擴展。一年來,全市法律服務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1295件,解答法律咨詢52639人次,接待涉法涉訴信訪4556人次,引導有償法律服務2056件,成功調處矛盾糾紛21314件。。
三、圍繞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法律服務水平有力提升
1、加快推進律師業發展。6月,市兩辦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律師工作的實施意見》,對做好新形勢下寧波律師工作,推動律師業健康發展作出了總體規劃和部署。今年以來,通過深化律師業“五個目標、十大平臺”建設,努力增加律師人數、擴大律所規模、提升服務層次。截止12月底,全市共有律師事務所128家,律師人數1560人,達到每萬人2.72的指標,分別較去年同期新增7家、239人;引進北京大成、盈科知名事務所設立寧波分所;擔任法律顧問5514家,承辦訴訟案件24017件,非訴訟事務1536件,業務收入5.4億,同比增長13%。
2、專業法律服務助推中小企業發展。會同工商等部門成立了中小微企業法律服務指導小組,加強組織領導,指導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開展“進村入企一線解難創優”、 “律師走進中小企業”、“律師助力涉外企業發展”、“護航僑資企業”等專項行動。一年來,共走訪企業6500余家,發放法律服務意見書、風險提示函等2100余份。繼續深化大型商務樓宇(商圈)法律服務工作室建設,建立18個法律服務工作室;積極參與8718平臺服務企業工作。深化交通物流、海洋經濟、外貿、工商民企等律師志愿團隊建設。與貿促會成立“涉外商事法律顧問委員會”,與僑辦、僑商會組建“為僑服務律師顧問團”,與市法院建立完善破產管理人名錄,與市總工會聯合開展工會法律服務律師志愿者下基層進企業促和諧活動,150余律師志愿者與鄉鎮街道工會對接服務,與人民銀行寧波中心合作開展金融法律服務活動,17名律師入選浙商律師服務團,通過講座、咨詢、代理等方式提供優質高效專業法律服務。
3、充分發揮公證保障作用。圍繞產業結構加速調整、重點項目啟動等,不斷拓寬公證業務,積極開展承包合同、合作協議等法律文書公證,做好重大投資項目建設中征地拆遷和回遷安置的安置協議、證據保全等工作。加強司法行政機關對公證機構的監督考核,繼續完善公證質量監督體系,規范管理,提升公證公信力。全市共辦理公證60899件,其中涉農公證3000余件,涉及中小企業4500余件。
4、加快推進司法鑒定業轉型升級。積極扶持鑒定機構增加司法鑒定項目,今年全市新增法醫物證(DNA)鑒定項目,法醫毒物(血液酒精含量檢測)鑒定項目已完成實驗室建設向省司法廳申報。加強與司法部司法鑒定科學技術研究所、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的合作,扶持寧波市天童司法鑒定所成為省內最大的民營司法鑒定機構之一。積極推進認證認可,寧波市天童司法鑒定所、寧波市精神病醫院司法鑒定所通過省級資質認定。新成立寧波崇新司法鑒定所慈溪分所,該所成為內省規模最大的司法鑒定分支機構。建立并運行司法鑒定質量管理體系,加強監管力度,進一步提升司法鑒定公信力。6月,全省司法鑒定轉型升級現場會在寧波召開。全年共辦理司法鑒定11134件,業務收入1646萬元,同比增長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