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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監理合同范本

          時間:2022-07-28 16:43:01 監理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監理合同范本

            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的全稱叫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也簡稱為監理合同,是指工程建設單位聘請監理單位代其對工程項目進行管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那么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監理合同范本(精選25篇),歡迎大家分享。

            監理合同范本1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一部分前言

            委托人(下稱甲方):__________

            監理人(下稱乙方):__________

            1、委托人委托監理人監理的工程(以下筒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1)工程項目名稱:__________

            (2)工程建設地點:__________

            (3)工程規模:__________

            (4)開工時間: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5)完工時間: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6)總投資:__________

            (7)設計單位:__________

            (8)施工單位:__________

            2.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三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3.監理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4.監理工作的內容:

            5、委托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第二部分合同總價款及付款方式

            1本項目經雙方確定合同總價款:rmb: _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經審計最終審計合同費用如超出合同價格,則乙方承諾按此合同價格執行;如最終審計費用低于合同價格,則按審計價格執行。

            2甲方按電匯或支票方式將合同價款支付給乙方。

            3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項均通過下列乙方指定的銀行及賬號。本合同存續期間,乙方若遇結算銀行及賬號變化,應在合同約定的付款日前十五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否則引起損失由其自己承擔。

            乙方賬戶名稱:__________

            乙方開戶銀行:__________

            乙方銀行帳號:__________

            4甲方應按下列的方式和期限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__________

            4.1工程完工款

            合同簽訂后十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總價款的60%,計rmb:__________,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

            4.2初驗款

            甲方應于工程初驗合格后并收到乙方提供的下列第①、②項單據十(1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30%],計rmb:__________,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

            ①由甲方和乙方簽署的初驗合格證書一份;

            ②由乙方蓋章并載明付款金額的付款通知一份。

            4.3終驗款:

            甲方應于工程終驗合格后并收到乙方提供的下列第①、②、③和④項單據十(1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10%],計rmb:__________,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

            ①由甲方和乙方簽署的終驗合格證書一份;

            ②由甲方委托的審計機構出具的該工程結算審計報告一份。本工程結算審計審減額應在本次付款金額中扣除。

            ③本工程結算審計審減率超過1%部分的審計費由施工單位承擔,具體由建設單位從工程款中代扣代轉。

            ④由乙方蓋章并載明付款金額的付款通知一份。

            5合同各方所發生的銀行費用及與支付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各方分別承擔。

            6發票的提供:乙方在第一次向甲方提示付款的同時,將合同總額100%的商業發票提供給甲方(或每次向甲方提示付款的同時,提供相應合同額的商業發票)。如因乙方提供發票延遲而導致甲方付款延遲,甲方有權拒付款且不負任何責任。

            第三部分標準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范圍和法規

            第一條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有如下含義: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實施監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和委托監理業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人”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機構”是指監理人派駐本工程現場實施監理業務的組織。

            (5)“總監理工程師”“是指經委托人同意,監理人派到監理機構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權負責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監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設有關事宜簽訂合同的當事人。

            (7)“工程監理的正常工作”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委托人委托的監理工作范圍和內容。

            (8)“工程監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監理范圍以外,通過雙方書面協議另外增加的工作內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因增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加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理的額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據第三十八條規定監理人必須完成的工作,或非監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監理業務,其善后工作及恢復監理業務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間段。

            (11)“月”“是指根據公歷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間段。

            第二條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適用的法律是指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書、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件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

            監理人義務

            第四條監理人按合同約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機構及監理人員,向委托人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工程范圍內的監理業務。在履行合同義務期間,應按合同約定定期向委托人報告監理工作。

            第五條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認真、勤奮地工作,為委托人提供與其水平相適應的咨詢意見公正維護各方面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監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委托人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給委托人。

            第七條在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后,未征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有關的保密資料.

            委托人義務

            第八條委托人應當負責工程建設的所有外部關系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根據需要,如將部分或全部協調工作委托監理人承擔,則應在專用條件中明確委托的工作和相應的報酬。

            第九條委托人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第十條委托人應當在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人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第十一條委托人應當授權一名熟悉工程情況、能在規定時間內作出決定的常駐代表(在專用條款中約定)負責與監理人聯系。更換常駐代表,要提前通知監理人。

            第十二條委托人應當將授予監理人的監理權利,以及監理人主要成員的職能分工、監理權限及時書面通知已選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與第三人簽訂的合同中予以明確。

            第十三條委托人應在不影響監理人開展監理工作的時間內提供如下資料:

            (1)與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構配件、機械設備等生產廠家名錄。

            (2)提供與本工程有關協作單位、配合單位的名錄。

            第十四條委托人應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辦公用房、通訊設施、監理人員工地住房及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設施,對監理人自備的設施給予合理的經濟補償(補償金額=設施在工程使用時間占折舊年限的比例×設施原值+管理費)。

            第十五條根據情況需要,如果雙方約定,由委托人免費向監理人提供其他人員,應在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予以明確。

            監理人權利

            第十六條監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圍,享有以下權利:

            (1)選擇工程總承包人的建議權。

            (2)選擇工程分包人的認可權。

            (3)對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議權。

            (4)對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向設計人提出建議;如果擬提出的建議可能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當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國家頒布的建設工程質量標準或設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時,監理人應當書面報告委托人并要求設計人更正。

            (5)審批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向承包人提出建議,并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6)主持工程建設有關協作單位的組織協調,重要協調事項應當事先向委托人報告。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監理人有權發布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但應當事先向委托人報告。如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告時,則應在24小時內向委托人作出書面報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對于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合同約定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材料、構配件、設備,有權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對于不符合規范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監理機構復工令后才能復工。

            (9)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簽認權。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格范圍內,工程款支付的審核和簽認權,以及工程結算的復核確認權與否決權。未經總監理工程師簽確認,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七條監理人在委托人授權下,可對任何承包人合同規定的義務提出變更。如果由此嚴重影響了工程費用或質量、或進度,則這種變更須經委托人事先批準因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委托人批準時。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委托人批準時,監理人所做的變更也應盡快通知委托人。在監理過程中如發現工程承包人人員工作不力,監理機構可要求承包人調換有關人員。

            第十八條在委托的工程范圍內,委托人或承包人對對方的任何意見和要求(包括索賠要求),均必須首先向監理機構提出,由監理機構研究處置意見,再同雙方協商確定。當委托人和承包人發生爭議,監理機構應根據自己的職能,以獨立的身份判斷,公正地進行調解。當雙方的爭議由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或仲裁機關仲裁時,應當提供作證的事實材料。

            委托人權利

            第十九條委托人有選定工程總承包人,以及與其訂立合同的權利。

            第二十條委托人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設計使用功能要求的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

            第二十一條監理人調換總監理工程師須事先經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二條委托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提交監理工作月報及監理業務范圍內的專項報告。

            第二十三條當委托人發現監理人員不按監理合同履行監理職責,或承包人串通給委托人或工程造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更換監理人員,直到終止合同并要求監理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或連帶賠償責任。

            監理人責任

            第二十四監理人的責任期即委托監理合同有效期。在監理過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設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書面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的合同期。

            第二十五條監理人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約定的義務。如果因監理人過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賠償。累計賠償總額(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規定以外)不應超過監理報酬總額(除去稅金)。

            第二十六條監理人對承包人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因不可抗力導致委托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監理人不承擔責任。但對違反第五條規定引起的與之有關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監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監理人應當補償由于該索賠所導致委托人的各種費用支出。

            委托人責任

            第二十八條委托人應當履行委托監理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監理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監理人處理委托業務時,因非監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損失,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補償損失。

            第二十九條委托人如果向監理人提出賠償的要求不能成立,則應當補償由該索賠所引起的監理人的各種費用支出。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三十條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發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長了持續時間,則監理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委托人。完成監理業務的時間相應延長,并得到附加工作的報酬。

            第三十一條在委托監理合同簽訂后,實際情況發生變化,使得監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執行監理業務時,監理人應當立即通知委托人。該監理業務的完成時間應予延長。當恢復執行監理業務時,應當增加不超過42日的時間用于恢復執行監理業務,并按雙方約定的數量支付監理報酬。

            第三十二條監理人向委托人辦理完竣工驗收或工程移交手續,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簽訂工程保修責任書,監理人收到監理報酬尾款,本合同即終止。保修期間的責任,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三十三條當事人一方要求不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當在42日前通知對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四條監理人在應當獲得監理報酬之日起30日內仍未收到支付單據,而委托人又未對監理人提出任何書面解釋時,或根據第三十三條及第三十四條已暫停執行監理業務時限超過六個月的,監理人可向委托人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發出通知后14日內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復,可進一步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發出后42日內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復,可終止合同或自行暫停或繼續暫停執行全部或部分監理業務。委托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五條監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執行監理業務,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復監理業務的工作,應當視為額外工作,有權得到額外的報酬。

            第三十六條當委托人認為監理人無正當理由而又未履行監理義務時,可向監理人發出指明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若委托人發出通知后21日內沒有收到答復,可在第一個通知發出后35日內發出終止委托監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終止。監理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七條合同協議的終止并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當承擔的責任。

            監理報酬

            第三十八條正常的監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報酬,按照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第四十條的方法計算,并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三十九條如果委托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監理報酬,自規定之日起,還應向監理人支付滯納金。滯納金從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計算。

            第四十條支付監理報酬所采取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第四十一條如果委托人對監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報酬或部分報酬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24小時內向監理人發出表示爭議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無異議報酬項目的支付。

            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二條凡因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門協調,如仍未能達成一致時,根據雙方約定提交石家莊仲裁機構仲裁。

            合同自各方授權代表簽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以中文制定,正本一式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

            附件:

            1、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2、乙方法人授權委托書

            3、雙方確認的工程量表

            4、合同工程量、價格匯總表

            甲方: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監理合同范本2

            委托人(全稱):

            監理人(全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監理與相關服務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3、 工程規模:

            4、 工程概算投資額或建筑安裝工程費: 。

            二、詞語限定

            協議書中相關詞語的含義與通用條件中的定義與解釋相同。

            三、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協議書;

            2、 中標通知書(適用于招標工程)或委托書(適用于非招標工程);

            3、 投標文件(適用于招標工程)或監理與相關服務建議書(適用于非招標工程);

            4、 專用條件;

            5、 通用條件;

            6、 附錄,即:

            附錄A 相關服務的范圍和內容

            附錄B 委托人派遣的職員和提供的房屋、資料、設備

            本合同簽訂后,雙方依法簽訂的補充協議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

            四、總監理工程師

            總監理工程師姓名: ,身份證號碼: ,注冊號:

            五、簽約酬金

            簽約酬金(大寫):( )。

            包括:

            1、 監理酬金:

            2、 相關服務酬金:

            其中:

            (1)勘察階段服務酬金:

            (2)設計階段服務酬金:

            (3)保修階段服務酬金:

            (4)其他相關服務酬金:

            六、期限

            1、 監理期限:

            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 相關服務期限:

            (1)勘察階段服務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設計階段服務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3)保修階段服務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4)其他相關服務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七、雙方承諾

            1、 監理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監理與相關服務。

            2、 委托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派遣相應的職員,提供房屋、資料、設備,并按本合同約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訂立

            1、 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2、 訂立地點:

            3、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____

            委托人:(蓋章) 監理人:(蓋章)

            住所: 住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

            的代理人:(簽字) 的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

            監理合同范本3

            甲方:

            乙方:

            本協議書由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為一方,與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為另一方共同訂立。

            鑒于甲方已委托乙方為____________工程提供監理服務并已接受了乙方就此提出的項目建議書,為明確雙方在合同期間的義務、責任、權力和利益、茲就以下事項達成協議:

            一、本協議書中的詞句和用語與“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中通用條件所規定的定義相同。

            二、下列文件是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應作為協議書的有效內容予以遵守和執行。

            1、公路工程施工監理中標函或委托函

            2、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通用條件

            3、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專用條件

            4、《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規范》(JTJ 077-95)

            5、公路工程施工監理招、投標文件

            6、雙方簽認的補充或修正文件

            7、其它文件

            三、甲方在此同意按照本監理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根據監理合同規定應支付的費用和提供監理工作條件。

            四、乙方基于甲方的上述保證,在此向甲方承諾按照本監理合同的規定履行監理服務。

            五、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后,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生效,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終止,在按照監理合同的規定結清監理服務費用后自然失效。

            六、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書副本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 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合同范本4

            業主:

            監理單位:

            _____(以下簡稱“業主”)與_____(以下簡稱監理單位)

            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業主委托監理單位監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規模:

            總投資:

            監理范圍:

            二、本合同中的措詞和用詞與所屬的監理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①監理委托函或中標函;

            ②工程建設監理合同標準條件;

            ③工程建設監理合同專用條件;

            ④在實施過程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監理單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工程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業主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單位支付酬金。

            本合同的監理業務自 年 月 日開始實施,至 年 月 日完成。

            工程建設監理合同標準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語言和法規

            第一條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工程”是指業主委托實施監理的工程。

            (2)“業主”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的、委托監理業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單位”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機構”是指監理單位派駐本工程現場實施監理業務的組織。

            (5)“第三方”是指除業主、監理單位以外與工程建設有關的當事人。

            (6)“工程建設監理”包括正常的監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

            (7)“日”是指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的時間段。

            (8)“月”是指公歷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間段。

            第二條工程建設監理合同適用的法規是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監理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第四條向業主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工程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第五條監理機構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運用合理的技能,為業主提供與其監理機構水平相適應的咨詢意見,認真、勤奮地工作。幫助業主實現合同預定的目標,公正地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監理機構使用業主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于業主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余的物品庫存清單提交給業主,并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此類設施和物品。

            第七條在本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后,未征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第八條業主應當負責工程建設的所有外部關系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第九條業主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理機構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第十條業主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單位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第十一條業主應當授權一名熟悉本工程情況、能迅速作出決定的常駐代表,負責與監理單位聯系。更換常駐代表,要提前通知監理單位。

            第十二條業主應當將授予監理單位的監理權利,以及監理機構主要成員的職能分工,及時書面通知已選定的第三方,并在與第三方簽訂的合同中予以明確。

            第十三條業主應為監理機構提供如下協助:

            (1)獲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構配件、機械設備等生產廠家名錄。

            (2)提供與本工程有關的協作單位、配合單位的名錄。

            第十四條業主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設施,對監理單位自備的設施給予合理的經濟補償。

            第十五條如果雙方約定,由業主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職員和服務人員,則應在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增加與此相應的條款。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份,各執份。

            業主:(簽章) 監理單位:(簽章)

            法定代表人: (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監理合同范本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就家庭施工監理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監理概況

            1.甲方委托乙方的家裝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2)監理范圍:家裝施工合同以內的項目預計____元。其中主材預計____元;安裝廚房設備、門窗預計____元;安裝地板預計____元;安裝熱水器、浴霸預計____元.

            2.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____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

            (2)在實施過程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改文件。

            3.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條件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4.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乙方支付酬金。

            第二條 監理取費

            1.參照____市物價局、____市城鄉建設委員會____價(收)字(____)第____號文件,結合當前家庭裝飾裝修的具體情況執行監理取費。

            2.家裝監理取費標準按家裝工程的總造價計____元。

            (1)____萬元以下工程收取監理費計____元;

            (2)____萬元以上的按____%,計____元。

            3.乙方收費最終結算以家裝總造價為準。

            4.簽訂監理合同時支付監理費的____%,計____元,乙方進場時支付監理費的____%,計____元,工程完工驗收時支付____%,計____元。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負責房屋裝飾裝修的所有外部關系協調,包括裝飾時“居室內需改動、拆除” 的部分,必須向小區物業管理或房管部門申報,取得有關部門的同意。

            2.甲方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乙方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相關資料,包括甲方與承包方鑒定的合同(副本)以及訂貨合同等。

            3.甲方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乙方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決定。逾期應視為甲方的同意。

            4.甲方應當履行監理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四條 乙方義務

            1.乙方對甲方家裝工程實行監理,完成本合同中約定的監理工程范圍內的項目。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應運用合理的技能,認真勤奮地工作。幫助甲方實現合同規定的目標,公正地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乙方隨時聽取甲方對裝修設計的修改意見,了解甲方的裝修意圖,協助甲方與裝飾公司或裝修隊進行工程洽商。

            4.在監理過程中,乙方的責任期即承包合同有效期。

            5.乙方發出的停工令和復工令應事先向甲方報告。如在緊急情況下不能事先報告時,則應在____小時內向甲方作出書面報告。

            第五條 雙方違約責任

            1.在施工過程中如因乙方使工程出現重大質量問題時,應當向甲方按工程分項進行賠償。累計賠償額不超過監理酬金總額(扣除稅金)。違反法律的,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乙方對甲方或第三方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

            3.在施工過程中,如因甲方原因(供貨延誤、變更、外出)需推遲施工進度,延誤工期超過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時,延長期限____天內不加收監理費,____天以上的每天按監理收費總額的 ____%進行支付。

            4.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甲方不得以任何原因拒付監理費。如有發生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5.因不可抗力導致監理工作不能進行時,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6.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當 天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合同應當采取書面形式,合同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六條 保密

            一方對因家庭施工監理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七條 法律適用與糾紛解決方式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3.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采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九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十條 生效條件

            1.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2.本合同—式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合同范本6

            委托方:(簡稱甲方)

            受托方:(簡稱乙方)

            鑒于乙方是依法成立,具有監理 級資質并在土建施工、建筑安裝、配套管網以及園林景觀等方面,具有雄厚技術實力和豐富監理經驗的綜合性工程監理公司,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的原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本工程的具體情況,在雙方于 年 月 日達成的《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備案合同)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訂立本補充合同,與備案合同不一致之處,以本補充合同為準。

            一、 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建筑面積:

            二、本合同適用的法律及監理依據

            (一)適用法律、法規:

            1、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

            2、天津市有關法規、規章;;

            3、其它有效的政策性文件。

            (二)適用的監理依據:

            1、國家、天津市制定的有關監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50319-2000);

            2、國家頒布的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有關的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及有關的技術規范、規程、設計條件;

            3、與項目有關的各種報批手續及技術資料;

            4、委托人與監理方簽訂的合同及有關與第三方簽訂的各種合同;

            5、委托人與監理方以及有關第三方的書面文件和信息。

            三、 監理范圍和監理工作內容:

            (一)監理范圍:樁基工程、土方工程、支護降水工程、室外管網、土建、給排水、電氣、弱電、通風排煙、采暖、智能化、消防、景觀、精裝修等施工階段的全過程監理及施工圖所包括的其他內容并協助委托人進行工程預決算工作。

            (二)監理工作內容:

            1、質量控制;

            2、進度控制;

            3、投資控制;

            4、安全及現場文明施工控制;

            5、合同管理;

            6、信息管理;

            7、現場的工作關系組織協調;

            8、組織圖紙會審,對圖紙設計提出可行性建議;

            9、協助委托人進行施工合同及其它合作單位談判及審核。

            (三)監理人有義務協助委托人完成以下工作:

            1、 該工程的有關報批手續;

            2、 當地有關關系的協調;

            3、 各項竣工驗收及備案手續的辦理。

            四、監理報酬:

            (一)本項目監理費為一次性包死價人民幣¥ 元( 大寫: 元);

            (二)合同簽訂生效后兩日內,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支付履約保證金¥ 元(大寫: 元)

            (三)支付方式:

            基礎筏板混凝土澆注完畢初驗合格并經甲方認可后7日內,向乙方支付2.2萬元監理費; 出0.000驗收合格并經甲方認可后7日內,向乙方支付6.6萬元監理費;主體15層施工完畢初驗合格并經甲方認可后7日內,向乙方支付6.6萬元監理費;主體封頂初驗合格并經委托人認可后7日內,向乙方支付總合同價款的8.8萬元監理費;裝修及安裝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并經甲方認可后,向乙方支付6.6萬元監理費; 竣工驗收通過并備案完成后7日內,向乙方支付6.6萬元監理費,如無任何違約責任發生7日內無息退還乙方伍萬元(¥50000.00)的履約保證金; 室外及景觀工程完工并且總承包單位工程決算完成后7日內,向乙方支付4.4萬元;剩余2.2萬元作為監理保修期費用,自竣工驗收通過一年后如無任何違約責任發生7日內全額支付。

            4、以上付款甲方有權優先選擇網銀的方式進行支付,如網銀支付遇到障礙,可選取銀行劃款或電匯的方式進行支付。乙方確認的收款賬號信息如下:

            乙方開戶銀行名稱:

            乙方賬戶名稱:

            乙方開戶銀行行號:

            乙方賬號:

            若乙方變更上述賬戶信息的,應至少于甲方付款日的5個工作日之前書面通知甲方。若乙方未履行通知義務,則由此引起的乙方未收到或未按時收到相應款項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補充約定:

            (一)乙方必須按照投標文件中承諾的人員組建監理部,在監理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更換監理人員,如若發現每更換一人,乙方需向委托人支付5000元作為違約金,總監理工程師及總監代表每更換一人,乙方需向甲方支付10000元作為違約金,同時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二)對于甲方認為不服從管理、不稱職的監理人員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乙方應在3日內將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人員更換完畢,替換人員應當同時到崗,且必須保證替換人員的專業技術能力水平不低于退場人員,如乙方違反本條約定,則每逾期一天應承擔200元的違約責任。

            (三)乙方總監理工程師每周到現場工作時間不得低于5個工作日,且每次到場應當簽到,如遇特殊情況必須在接到甲方電話通知后的2個小時內趕到,總監代表每周到現場工作時間不低于6個工作日,總監及總監代表要保證24小時聯絡暢通。其他監理人員應以甲方認可的每個階段人員配備方案(乙方進場前提交委托人并經審核批準)為考核依據,保證該階段到崗人員每人每周工作時間不低于6個工作日,乙方在休息日或節假日合理安排休息時間,不得出現2人以上同時休息的情況(如遇特殊情況需經甲方常駐代表同意)。每階段監理人員不得在其他工程項目從事監理工作,總監不得同時監理二個以上(含二個)的工程項目。

            (四)甲方有權對派駐工地現場的監理人員進行考勤管理,按照甲方工程部現場管理細則進行管理,出勤少于規定天數的,每人次罰款200元,夜班脫崗缺勤的每次罰款500元。

            (五)乙方委派的人員應當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制度,相應的處罰規定構成乙方的違約責任。

            (六)乙方應當確保本工程監理部所有監理人員的公正、獨立、廉潔,嚴禁對施工單位及其它參建單位進行吃、拿、卡、要,如有違反,甲方除勒令乙方立即更換違規人員外,將視情節輕重核減監理人監理費用1000~10000元,直至解除監理合同,觸犯法律者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七)乙方對派出的所有監理人員的行為負責,如因任何監理人員的失職、失誤及其他行為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均由監理人承擔責任。

            (八)所有施工單位上報的資料未經總監理工程師或總監代表審核簽字不得上報甲方。

            (九)對于乙方向施工單位下達的重大決定(如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及獎罰決定等)必須經甲方同意方可下達。

            (十)乙方應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證派駐本工地監理人員的人身安全,監理人員在本工地發生的任何人身傷亡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一)甲方每次抽查監理人的資料必須完整,如發現缺項的,每次罰款200元。

            六、甲方責任:

            (一)委托人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如下設施:提供辦公用房及桌椅,資料柜1個,電話1部,電話費用每月限額報銷150元。

            (二)甲方做出的相關指示及指令應以書面形式下發,對于乙方提交的應當由甲方做出決定的事宜,甲方應在 五 日內給予答復。

            (三)甲方更換現場的常駐代表及專業工程師,應當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乙方。

            七、違約責任

            (一)任何一方違反協議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針對重大違約行為守約方并有權解除合同。

            (二)違約金不足損失的應當補足守約方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損失、間接 損失、對第三人的責任、尋找替代方的損失、處理爭議的交通通訊人工、仲裁費用、律師費用等。

            (三)乙方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或竣工后提供的監理資料不及時、不齊全完備, 甲方有權自行扣履約保證金作為乙方支付給甲方的違約金。

            (四)乙方監理人員在責任期內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辦法承擔責任,承擔賠償責任,賠償損失[累計賠償額不超過監理報酬總數(扣稅)];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報酬比率(扣除稅金)乙方因失職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按直接經濟損失向委托人支付賠償金。

            八、其它約定:

            (一)未經加蓋甲方公章,任何人員的行為或表示均對甲方不產生約束力。

            (二)本合同任何內容均不適用默認條款,一切行為均需明示做出,本條款 之前的任何默認條款均告作廢。

            (三)關于本合同的通知均可按照合同載明地址送達,任一方變更地址應當 通知對方,否則按照原地址寄出后3日即視為送達。

            (四)如果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時間支付監理方監理費用及保證金,應承擔違 約責任。如因客觀原因甲方未按時支付監理費用及保證金,甲方應及時通知監理方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五)非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服務時間延長均不計取附加及額外工作報酬(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六)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盡可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解決糾紛的方式

            如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盡可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監理合同范本7

            甲方:

            乙方:

            為進一步明確責任,保障雙方的利益,保證工程的順利進行,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雙方自愿以及完全清楚并理解本補充合同條款的基礎上,根據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監理服務補充合同。

            自本補充合同簽訂之日起,甲乙雙方之前簽訂的合同及文件如有與本補充合同不符的,概以本補充合同為準。

            一、 監理項目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概況: ,建筑面積 。

            二、 監理任務

            (一) 監理服務階段: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入伙準備階段,保修階段。

            (二) 監理服務內容:質量控制、進度控制、安全和文明施工控制、信息資料管理、施工各方關系協調及協助甲方進行投資控制,合同管理等。

            (三) 監理范圍:

            監理范圍概述:工程施工準備階段和工程施工階段(開工起至小業主入伙)建設用地紅線內所含全部工程內容(以招標時的平面規劃圖為準)的建設監理,具體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 建筑工程:土方工程、基坑支護工程、地基基礎工程、主體及圍護工程、樓地面工程、屋面工程、門窗工程、室內及室外全部裝修工程,鐵藝欄桿工程等;

            2. 建筑安裝工程:電氣、給排水、暖通、空調、消防、弱電等系統,電梯及自動扶梯等設備安裝,室內煤氣、室內電氣(含通訊及智能化系統等弱電項目)安裝、通風工程等;

            3. 園區配套工程:小區給排水工程、小區燃氣工程、小區電氣(含通訊及智能化系統等弱電項目)工程、小區道路工程、小區綠化及園建工程、小區圍墻(包括組團圍墻)工程及小區附近租用土地的大配套環境工程,變配電、場區道路、雨污水、室外照明等。

            4. 項目用地范圍內甲方委托的其他工程。

            三、 監理服務期限

            監理期限:工程開工 年 月 日至保修期滿,其中開工日至入伙后3個月為監理正常服務期(入伙日期為 年 月 日),入伙后滿3個月至入伙后滿兩年為保修期。(以上監理開始進場工作的日期以甲方正式通知為準);

            四、 監理費用計算和支付

            (一) 按約定的監理服務范圍,本監理服務合同的監理服務費用為 元/m2,服務費總額暫定人民幣 (RMB ,定義為固定監理酬金,不因政府規定及物價等任何原因而調整。)但監理酬金總金額中應有 萬元( 總酬金的10%)用于本工程監理部現金獎勵,由監理公司按甲方項目部考核及發放名單直接發放給本工程現場監理人員,并且甲方有權以任何方式監督此部分金額是否實現獎勵約定,若期間違反約定,則甲方有權扣除獎勵金額。

            (二) 建筑面積為暫定量,結算面積以監理服務范圍主體工程建筑面積計算,具體計算方法參見《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規范》。

            (三) 監理酬金為乙方按照本合同規定的監理服務范圍及責任對甲方提供服務的價格,其中已包括乙方完成本合同要求的全部監理服務所需的所有費用,包括全部稅項、辦公費、電訊費、郵遞費、交通費、提供要求份數報告的復印費及裝訂費在內。

            (四) 總監理服務費用須在甲方收到乙方正式簽署的付款申請并分期提供完稅發票(發票金額應包括各項獎金及獎勵款)后,按以下付款辦法支付予乙方:

            1. 每月由監理方申報該月監理費用并提供相關資料等(包含甲方每月在PD__平臺上對監理項目部的過程評估,過程評估為合格及以上的可正常付款,評估為不合格的需待監理項目部完成績效改進計劃后支付),經甲方審核后十五日內支付(甲方付款日為每月12日、23日,遇節假日適當調整)。甲方按月支付監理費,每月監理費用為 元(總酬金的90%/總工期),同時計算獎罰。

            2. 本合同工程入伙滿三個月后雙方辦理結算,結算前甲方會在PD__平臺上對監理公司的整個履約過程進行后評估,結算后30個工作日內付至結算價的95%,留5%做保修金,保修期滿后雙方進行保修結算,保修結算完成后28日內,支付剩余監理費用。

            3. 監理方服從甲方對各月監理人員數量和工種的安排,申報的監理人員數量和工種應符合甲方的要求。

            (五) 如非監理原因導致監理服務期限延長,延長時間在3個月以內(含3個月),甲方不予增加任何監理費用,超過3個月則按具體延長時間、經甲方現場確認的監理人員數量及工程量清單中人員工資情況給以補償。

            (六) 因監理人責任造成工期延誤,工期延長期間不支付上述任何報酬。

            五、 甲方工作

            1. 甲方提供資料:

            1) 乙方進場時甲方提供地質勘探報告一份

            2) 開工前一周甲方提供基礎施工圖一套

            3) 開工前一周提供主體施工圖紙一套

            2. 甲方派駐工地總代表: 先生,全權代表甲方負責該項目的現場各項管理工作并履行相應權利及義務。

            六、 監理人員

            1. 監理期間,基本監理人員數量要求如下:曲江監理組織人員一覽表依據監理合同對乙方的工作質量進行督促、檢查和考核,并可通過抽查等方式對涉及工程工期、質量、造價等重大問題變更時,應由甲方最后確定并按甲方對乙方提交的經濟技術文件進行復審及確認。

            對乙方與施工承包人、供貨承包人之間的分歧進行協調和裁定。 向監理單位免費提供辦公室和值班宿舍。網絡點一個(網費自理)。 其他未盡事宜按附件中的《監理合作綱要》約定執行驗證。規定的程序辦理。辦公電費甲方承擔、工作餐費用由乙方自理。

            2. 3.現場總監及其他監理人員須通過甲方面試方可進場,總監為 先生。 監理人員必須專職,在本合同約定監理期間,不得再兼任我司及貴司其他監理項目部及其他公司監理項目部的任何職務;

            4. 監理公司項目?咳嗽北潿,須提?5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向我方項目經理部申報,待我方批準后方可實施,且應代之以同等技能的人員,該人員在其前任離崗前一周內同時到崗。

            5. 若監理人員履行合同不力,我方有權要求更換監理公司相關人員,監理公司在接到我方書面通知后5個工作日內予以更換同等技能的人員, 該人員在其前任離崗同時到崗,否則甲方有權對月度支付的監理費用進行調整。

            6. 監理公司項目部在未得到甲方項目經理部書面批準之前,不得擅自撤離甲方項目現場。

            7. 對于監理公司的人員配置、進場時間要求,若有變動,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 監理資料審批時效要求不超過2個工作日,特殊情況需要充分的延遲理由。

            七、 監理儀器設備

            1. 乙方必須在進場后一個月內現場備齊以下儀器設備及辦公用品:(見技術標書)

            2. 以上儀器設備及辦公用品必須按約定的時間到場,未按要求進場的,甲方將自行購買或租用并配備給現場監理人員,并從監理費用中扣除實際發生費用(購買或租用設備的成本)+購買(或租用)成本20%的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在結算費用中扣除乙方報價單中所含的此部分費用。

            八、 乙方工作

            1. 乙方工作見合同附件1《監理工作內容》。

            2. 有關質量必須符合同附件2《萬科工程質量檢查驗收規定》和合同附件4《萬科房屋接收標準》的要求。

            九、 獎懲辦法

            獎懲辦法參見合同附件3《監理合作綱要》。

            十、 糾紛解決方式

            1.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愿調解、和解或調解、和解不成的,雙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 在調解和訴訟過程中,雙方應保證工程建設正常進行。

            3. 如乙方在無合法理由的情況下,拒絕執行本合同約定的由乙方完成的工作和承擔相應的職責,或者以實際行動實質性違反合同規定,在甲方發出通知后仍不予整改的,甲方有權提出要求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甚至解除合同的決定。

            十一、 其他

            1.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無論甲方或乙方均不得轉讓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當一方認為有充分理由(包括由于乙方不能完全履行監理合同、或者甲方現場管理人員一致認為乙方不能勝任甲方項目的監理任務)必須對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進行部分或全部轉讓時,需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知會對方。

            2. 監理人應在監理服務期內,自費辦理派駐到項目所在地的人員人身和自備財產的保險,保險時間應隨服務時間的延長而順延,并在出險后自行辦理索賠。如果監理人不辦理上述保險,則應對有關風險及后果負全部責任。

            3. 在履行合同中因發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戰爭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允許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雙方應簽補充合同。

            4. 合同實施過程中,合同雙方一切聯系均以書面通知為準,特殊情況可先口頭通知并即補書面通知。雙方共同簽署的有關文件,均屬合同的補充文件。

            5. 《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中沒有提到的內容或提到但不全面的內容以本補充合同為準,若《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中具體條款內容與本補充合同不一致,以本補充合同為準。

            6. 如有其他事宜本合同中未體現,可再簽訂補充合同,另簽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捌份,其中正本貳份,副本陸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監理合同范本8

            委托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根據甲方要求,乙方愿意依照本合同所規定的條款及條文,承擔________________工程建設監理服務。茲就以下事項簽訂本合同。

            1.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規模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同總價_________元。其中工程設計監理費用_________元,土建工程監理費用_________元,安裝工程監理費用_________元,合計監理費_________元。

            3.責任期限:從基本設計(第一次設計聯絡會)開始計算起,至_________裝置通過_________小時運行后6個月。

            4.下列文件應被認為是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應被作為其一部分進行閱讀和理解。未盡事宜(以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為基礎),協商解決

            (1)甲方/乙方工程建設監理合同通用條款;

            (2)甲方/乙方工程建設監理合同專用條款;

            (3)本合同附件,即:本章附件a-監理服務范圍;本章附件b-甲方提供的職員、設備、設施和其他;本章附件c-報酬和支付。

            (4)在本合同履行中雙方簽署的補充協議與修正文件。

            5.考慮到下文提及的甲方對乙方的支付,乙方在此向甲方承諾將遵照本合同的規定履行服務。

            6.甲方在此同意按本合同中約定承擔責任,按注明的期限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根據合同規定應支付的款項,以此作為履行服務的報酬。

            7.乙方不得將屬于甲方產權內的財產、土地、房屋、設施對外轉讓、出租、變賣。乙方臨建拆除保證金為合同價款的1%(包含在質量保證金之中),施工隊伍人 員完全撤離電廠并將各種房屋,土地歸還甲方,經甲方驗收合格后,予以退還。

            8.乙方拉運材料,設備離開_________時,應經甲方批準同意;甲方材料節余部分應完全歸還甲方。

            9.乙方在甲方區域內施工所建的各種生活,生產臨建拆除后,必要時乙方應恢復原來的功能和原貌。

            10.未盡事宜,雙方根據需要,經協商可另外簽訂補充合同。

            1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至監理合同期滿,提交監理總結,結清監理報酬后自然失效。

            12.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正本要求每頁小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十份,雙方各執五份。

            甲方(蓋章):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監理合同范本9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的規定,乙方具有符合國家規定的資質等級來承攬建設工程設計業務,經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_____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筑安裝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建設地點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義務

            1.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施工單位,與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2.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資料。

            3.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復制,重復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范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

            三、乙方義務

            1.乙方必須按照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國家規定的建設工程設計深度要求進行設計,并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設計文件;其中,設計文件一式_______份,技術設計文件一式_____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_______份。

            2.乙方編制的設計文件,應當滿足編制施工招標文件、主要設備材料和編制施工圖設計文件的需要;同時編制施工圖設計文件,應當滿足設備材料采購、非標準設備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并注明建設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3.乙方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參加基礎、主體工程驗收和單位工程竣工驗收。

            四、設計費

            乙方將設計文件交甲方,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設計費人民幣_________元。

            五、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于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2.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___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于設計費的_____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3.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并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退還設計費。對于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者,乙方應承擔賠償金。

            六、其它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雙方簽章后生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項,按我國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處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監理合同范本10

            業 主(甲方):

            監理單位(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以及行業相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銀行____分行開發區支行裝飾工程

            2、工程內容:____銀行____分行開發區支行室內外改造裝修、土建、消防、空調、水電工程

            3、工程造價:開發區支行裝飾工程合同價

            4、合同起止時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公司委托代表

            ____中南工程建設監理公司____分公司派駐畢立華監理工程師為駐工地代表。

            第三條:監理人員的資質要求

            派駐現場監理人員必須有國家注冊工程師資質(包括土建、裝飾、水電等)

            第四條:監理費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約定范圍內按工程合同價的1.76%計算工程監理費。

            2、進場七日內支付30%監理費,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七日內支付監理費至95%,如有罰則約定范圍的相應扣除工程監理費用,工程決算完畢監理費余款付清。

            第五條:監理的義務權力

            1、監理的義務:

            1.1、監理參與業主裝飾工程設計方案制定、施工設計圖審定、工程招標、工程施工、工程驗收、工程決算等工作的整個流程范圍,并明確賦予其職權和工作要求;

            1.2、在本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后,未征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1.3、協助業主辦理消防、質監等有關開工手續,并代表業主組織工程分部和竣工驗收整理存檔工作;

            1.4、監理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注重信息、新工藝、新材料,應運用合理的技能,為業主提供與其監理單位水平相適應的咨詢意見,認真、勤奮地工作,幫助業主實現合同預定的目標,公證地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1.5、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向設計方或施工方提出建議,并向業主提出書面報告,如果由于擬提出的建議會提高工程造價,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取得業主的同意;

            1.6、在委托的工程范圍內,業主對本工程的有關任何意見和要求(包括索賠要求),均必須首先向監理提出,由監理研究處臵意見,再同雙方協商確定。當業主和有關方發生爭執時,監理根據自己的職能,以獨立的身份判斷,公正地進行調解,當其雙方的爭議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室內裝飾行業主管部門等仲裁機關進行調解和仲裁時,應當提供作證的事實材料;

            1.7、出具工程監理評估報告。

            2、監理的權力:

            2.1、裝飾工程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和使用功能要求,向業主的建議權;

            2.2、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實用、美觀、經濟的原則,向設計單位提出建議、并向業主提出書面報告,如果由于擬提出的建議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事先取得業主的同意;

            2.3、裝飾工程有關的協作單位組織協調的主持權、重要協調事項應當事先向業主報告;

            2.4、報經業主同意后,發布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

            2.5、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對于不符合設計要求及廠家質量標準的材料、設備,有權通知施工方停工整改、返工,施工方取得監理復工令后才能復工,發布停工、復工令應當事先向業主報告,如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告,則應在24小時內向業主作出書面報告;

            2.6、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承包合同規定竣工期限的確認權。

            第六條:業主的義務及權力

            1、業主的義務

            1.1、業主應向監理提供項目文件及資料,并負責裝飾工程的所有外部關系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1.2、業主應在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1.3、業主應當授權熟悉本工程情況的領導、常駐代表,負責與監理聯系。更換常駐代表和領導,要提前通知監理;

            1.4、業主應當授予監理的監理范圍和權利,及時通知已選定的設計方、施工方,并在與設計、施工方簽訂的合同中予以明確監理。

            2、業主的權利

            2.1、業主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和設計使用功能要求的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

            2.2、業主有權要求監理公司提交監理工作月度報告及監理公司業務范圍的專項報告,并加蓋公司合同章。

            第七條:罰則約定

            1、工程施工期內,監理方必須常駐工地,如有違反,甲方有權拒付監理費。監理單位與施工單位串通,弄虛作假、降低工程質量的,將不合格的建設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按照合格簽字的,造成損失的,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2、業主應當履行監理單位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監理造成的經濟損失。

            3、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無論業主或監理單位均不得轉讓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4、監理單位(派出監理人員)不應接受監理合同約定以外的與監理工程項目有關的報酬,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設計方、施工方或配套方索取錢財,監理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與業主利益沖突的任何活動。

            第八條: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及解釋權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后方能進行變更。

            3、合同項下不發生任何業務或業主提出終止要求的情況下本協議終止。

            4、本合同依據《合同法》、《____省室內裝飾工程監理管理規定》、《建設工程監理規范》、《室內裝飾工程質量規范》、《____省室內裝飾施工監理規程》享有對本合同的解釋權。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室內裝飾行業主管部門申請仲裁。協商或調解不成立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陸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叁份。

            業 主:(簽章)____銀行股份有限公司____分行

            甲方代表:(簽章)

            監理單位:(簽章)工程建設監理公司____分公司

            乙方代表:(簽章)

            年 月 日

            監理合同范本11

            甲方:

            乙方:

            為了完善企業管理制度,規范監理工作,經雙方友好協商,針對廣西南寧“龍域香醍半島”工程,簽訂以下協議:

            一、甲方與乙方合作監理項目從工程實際開工之日算起直至項目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為止

            (開工之日以甲方簽證為準)。

            二、甲方的責、權、利:

            1、甲方對項目建設中的施工安全和工程質量的監理負有重要責任,應自覺維護乙方的市場信譽,按時繳納管理費,負責監理工作過程中發生的應承擔的其他費用。

            2、若乙方派出的總監代表和其他工作人員因工作責任心、業務水平、協調能力等與甲方合理、合法要求完成工作產生矛盾突出時,隨意向施工單位和甲方索要錢物要求和行為等,甲方有權要求更換人員。

            3、甲方應尊重乙方派出工地的總監代表和其他工作人員。乙方協助甲方約束監理組人員不得索取和接受施工單位或材料供應商的錢物,一經發現,甲方應從嚴處理相關人員。

            4、乙方應向甲方提交該項目的監理規劃、監理細則、旁站方案以及各類監理報表及資料樣表,甲、乙雙方認真按有關部門規定貫徹實施和完善資料。

            5、甲方協調處理施工單位及監理部內部的關系,確保項目規范正常運作。

            6、甲方負責本工程的質量、安全、進度、安全、成本控制及合同管理等工作。乙方配合和指導本工程的監理、檢查、驗收等工作,但乙方在質量和安全方面,有權對違反強制性條例或驗收項目的主控項目不合格項提出整改要求和報告。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7、由于甲方在監理過程中不聽從總監和其他工作人員書面勸阻或分清事由確因甲方的原因造成違章發生罰款,損失由甲方承擔。由于甲方原因監理項目受到政府部門書面責令停工整頓,除應承擔項目整改費用外,還應賠償乙方市場信譽損失費壹萬元整(10000元/次),視情節輕重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三、乙方的責、權、利:

            1、甲方在對合作項目辦理行政審批手續時,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辦理手續所需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及介紹信等資料。

            2、負責與甲方簽訂監理合同及實施監理過程中簽署蓋章各種監理文件。

            3、乙方派出的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必須持有國家注冊監理證書。同時定期或不定期將派出檢查人員檢查該監理項目的工作質量和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控制狀況,并將檢查結果和意見反饋給甲方。

            4、監督乙方執行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監理合同示范本以及現行監理規范規定的施工階段具體監理工作,對甲方現場監理人員的服務質量及不合格的監理人員,乙方可建議甲方作出整改或更換人員。

            5、認真負責積極引導施工單位做好施工安全,控制好工程質量。及時書面通報政府有關部門對監理工作的指導性意見和措施。有責任和義務及時向甲方及施工單位提出合理的建設性書面意見或有關部門整改意見,若甲方存有疑義應向乙方做出具體的解釋并做好記錄。甲方在監理工作執行過程中實際造成的各種不良后果,應承擔全部的經濟責任。

            6、乙方應盡其所能協助甲方協調、理順與甲方合作項目與政府有關職能部門之間的關系,應付有關部門的檢查并化解矛盾。如有公關費用發生,屬甲方責任的,則由甲方承擔,屬乙方責任的,則由乙方承擔。

            7 、有權要求甲方及時支付監理服務費費。

            8、乙方負責編制、整理、收集本工程的監理公司的內業資料

            9、乙方必須配合甲方辦理本工程的開、竣工及驗收等所有相關手續,提供本工程必須的所有監理人員的上崗證、職稱證、資格證等資料。乙方須派一位專業監理工程師長駐現場,主要是簽字和監督工程質量和安全,配合和指導甲方現場監理工作。

            10、如因乙方未能提供合格的監理資料、不配合工程的檢查、驗收工作或乙方自身管理等方面的原因造成本工程停工或不能驗收,由此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承擔監理責任。

            11、因乙方服務不周、內部管理不善致使公司歇業停業,造成甲方工期延誤或停工,每次除賠償甲方壹萬元整(10000元/次)外,還可視情節輕重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情節嚴重甲方可向乙方索賠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費用,最高不超過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除稅后的管理費。

            四、監理管理費及支付方式:

            本項目監理費按每月壹萬零伍佰元整(¥10500元)包干使用,凡本項目范圍內的全部分項監理費均包含在包干價內,除按工期按月支付監理管理費用外不再增加其他公司監理服務費用。如現場派出常駐人員,甲方應另附人員成本(人員工資、保險、培訓和其他福利):總代:5000元每月,專業監理工程師3500每月,資料員2500元每月。

            甲方支付給乙方管理費按每季度轉帳支付一次,乙方需提供正式的監理發票。

            五、雙方應面向市場及時通報監理工作和工地控制方面的信息

            任何一方延誤信息的通報造成不良后果的,由責任方承擔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六、甲、乙雙方若有簽訂《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或其他文本協議

            僅作為辦理該項目施工許可證等手續資料之用,不能作為監理方(乙方)計算監理報酬或索取其他費用的依據,同時,其他條款與本協議書相矛盾處,以本協議為準。

            七、本協議壹式肆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簽訂日期 : 年 月 日

            監理合同范本12

            甲 方: (以下簡稱“業主”) 乙 方: (以下簡稱“監理人”)

            證件號碼: 證件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經過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監理概況

            1. 業主委托監理人的家裝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① 、工程名稱: 。 ② 、監理范圍:。

            甲方委托乙方按下述第種方式對本工程進行監理:

            A.施工前期服務:裝修公司資格審核、裝修合同審核、設計方案審核、材料審核、預算審核。

            B.施工過程階段監理:

            原房質量勘測(含房屋拆舊驗收)、水電隱蔽工程驗收、泥木工程驗收(含隱蔽)、油漆工程驗收、安裝工程驗收及竣工驗收。

            __.施工過程全程監理:

            材料的購買及進場驗收、水電路改造、防水工程、吊頂工程、細木工程、門窗工程、地墻面鋪設工程、涂料油漆工程、水電設備安裝工程驗收及竣工驗收、增減工程、工期延期審核、工程進度控制、協助簽定工程施工保修責任書。

            2.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①、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

            ②、在實施過程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改文件。

            二、監理收費及支付方法

            1、本工程監理收費按照現行市場收費標準執行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監理費用總額 元,金額大寫 。

            2、自本合同簽訂之日時甲方向乙方預付雙方商定監理費總額的30%作為合同定金,定金收費 元,金額大寫 。 監理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監理費。

            3.工程進度過半時甲方向乙方撥款付應付監理費總額的50%(不含定金),金額 元,金額大寫 。

            4.工程驗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結清全部工程監理費乙方向甲方開具收據作為結算憑證若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發票則由甲方承擔8%的稅管費。

            三、雙方責任和義務

            A、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乙方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資料,并保證所提交資料質量達到工程監理要求。

            2、按約定的日期和數量付給乙方定金和工程監理費。

            3、本工程建筑材料,設備的加工訂貨如需乙方監理人員配合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4、甲方應當負責房屋裝飾裝修的所有外部關系協調,包括裝飾時“居室內需改動、拆除”的部分,在乙方的配合下,必須向小區物業管理處或房管部門申報,取得有關部門的同意。

            5、當甲方發現監理人員未按監理合同履行監理職責,或與承包人串通給甲方或工程造成損失

            B、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按合同約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人員,完成監理合同中約定的監理工程范圍內的監理業務,在履行合同義務期間,應按合同約定定期向甲方報告監理工作。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間,應認真、勤奮地工作,為甲方提供與其水平相應的咨詢意見,公正維護各方面的合法權益。

            3、對裝飾工程有關事項包括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有權向甲方提出建議。

            4、對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向設計人提出建議。如果擬提出的建議可能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5、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向承包人提出建議。

            6、工程上使用的材料、成品半成品等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合同約定及國家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等有權通知甲方,有權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得到乙方復工令后才能繼續施工。

            7、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簽認權。

            8.乙方在甲方授權下,可對任何承包人合同約定的義務提出變更,如果由此影響了工程費用、質量、進度則這種變更須經甲方事先批準。

            四、違約責任

            1、由于乙方監理錯誤給甲方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時,乙方有責任在監理上繼續采取補救措施,并酌情賠償甲方因此而實際發生的部分經濟損失。

            2、甲方不履行合同時,乙方不返回定金,并按乙方實際完成工作量另付監理費。乙方不履行

            3. 在施工過程中,如因業主原因(供貨延誤、變更、外出)需推遲施工進度,延誤工期超過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一個月時,應適當加收監理費。

            五、合同生效、中止與結束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方為有效。

            2、甲乙雙方因故需變更或終止本監理合同時,應提前一周書面通知對方,對本合同中的遺留問題取得一致意見。

            3、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規定的全部工程監理文件,

            六、免責條款

            1、甲方因合理原因,造成工程延期或停工,應提前告知乙方,不需支付停

            2.乙方對施工方違反合同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

            3.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不受本合同有關條款的約束。

            七、未盡事宜與附加條款

            八、合同文本

            1.合同的監理業務,自 年 月 日開始實施,至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日期止。

            2.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3.本合同履行完后自動終止。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日期: 日期:

            監理合同范本13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手機號: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監理負責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以及裝飾行業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條工程項目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以下工程監理任務: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

            第二條監理收費及支付方法

            (一)本工程監理收費按照國家和現行市場收費標準執行。經甲乙雙方商定監理收費以工程預算額_________計算,估算總收費_________元,金額大寫_________待工程結束后進行結算。

            (二)本合同生效時甲方向乙方預付估算監理費總額的20%作為合同定金,監理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監理費。

            (三)工程進度過半時,甲方向乙方撥款付應付監理費總額的50%(不含定金)。

            (四)工程驗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按監理概算結清全部工程監理費。

            第三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本合同規定的有關建設文件和監理資料,并保證所提交資料質量達到工程監理要求。

            2、按約定的日期和數量付給乙方定金和工程監理費。

            3、本工程建筑材料、設備的加工定貨如需乙方監理人員配合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責任

            1、對開工前期的監理工作

            ①對施工圖設計方案進行會審。

            ②對施工單位的施工人員進行資格審核和施工組織方案作出評價。

            2、原材料、構配件及設備的質量認可,以及工程投資成本控制。

            3、分項、分部工程的檢查和竣工驗收。

            4、工程進度進行控制,審核設計、施工總計劃,審核施工進度計劃和材料采購計劃,并對工程進度進行檢查。

            第四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在本合同第三條所約定的時間內交付工程監理費時,甲方從應付監理費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向乙方按應付工程監理費的_________償付違約金。

            (二)由于乙方監理錯誤給甲方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時,乙方有責任在監理上繼續采取補救措施,并酌情賠償甲方因此而實際發生的部分經濟損失,全部賠償金額不超過該部分工程的全部監理費。

            (三)甲方不履行合同時,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實際完成工作量另付監理費。乙方不履行合同時,應雙倍返還甲方定金,同時返還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監理費。

            第五條合同生效、中止與結束

            (一)本合同需經甲乙雙方加蓋單位法人公章,并且要有雙方單位法人代表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權的委托代理人的簽字(或蓋章)方為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雙方中最后一方簽字(或蓋章)的日期為準。

            (二)甲乙雙方因故需變更或終止本監理合同時,應提前兩周書面通知對方,對本合同中的遺留問題取得一致意見。

            (三)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監理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還;當監理工作進行相應監理階段不足一半時,甲方應支付該階段監理費的一半;監理工作進行到超過該監理階段的一半時,甲方應支付該階段監理費的一半;監理工作進行到超過該監理階段的一半時,甲方應支付該階段的全部監理費。同時,按本條第(二)款辦理,結束本工程甲乙雙方合同關系。

            (四)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規定的全部工程監理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規定付清全部監理費之日起,結束本合同關系,本合同另有條款約定的除外。

            第六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不受本合同有關條款的約束。

            第七條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協商不成時,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消費者委員會申請調解;

            2、向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4、其它解決方式:_________

            第八條未盡事宜與附加條款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二)本合同附加條款如下:

            第九條合同文本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簽訂后工程不得轉包。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4、合同履行完后自動終止。

            5、本合同實行當事人自愿鑒證原則,可將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區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進行合同鑒證,以保護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監理合同范本14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雙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監理項目范圍

            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書要求進行________________工程項目的____施工監理,監理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質量控制、進度控制和投資控制工作。

            第二條 期限費用

            服務期限為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總費用為:________萬元。

            第三條 條款定義

            1.甲乙雙方的監理依據是《建設監理試行規定》和其他有關規定以及施工承包合同。

            2.甲方是本工程項目建設的組織者,負責建設中籌集資金、征地、移民、協調與當地關系等職責,對本工程建設效益全面向國家負責。

            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作為本項目監理單位,根據本合同書進行監理工作,行使賦予的權力和責任,對甲方負責。

            3.本合同書所指的工程監理范圍與內容在附錄B服務范圍與內容中詳細說明。

            4.本合同書所指的監理費用及支付辦法在附錄D中詳細說明。

            5.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合同雙方一切聯系均以書面通知為準,特殊情況可先口頭通知并即補書面通知。雙方共同簽署的有關文件,屬于合同的補充文件。雙方聯系的具體規定(代表、地點、方式等)在特殊條款中訂明。

            第四條 本合同書的開始、完成與變更。

            1.按本合同書規定的全部有效的簽字蓋章完成后,本合同書立即生效。

            2.監理單位應按本合同書特殊條款中所訂明的期限開始其服務。

            3.監理單位應按本合同書特殊條款中所訂明的期限完成服務。

            4.如果情況變化,致使合同書需變更時,必須經雙方書面同意才能成立。為此,一方提出的建議需經送交另一方作應有的考慮。

            5.如果如本合同書需延長(不可抗力等),甲乙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或在特殊條款中事先加以說明。

            6.合同簽約后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等變化時,合同雙方經協商后可做調整,并在特殊條款中具體說明。

            第五條 甲方的權力與責任。

            1.甲方依據監理合同對乙方的工程進行督促和檢查。

            2.甲方若認為乙方履行合同不力嚴重影響工程進度,甲方有權要求更換乙方主要人員,直至終止合同。

            3.對涉及工程工期、質量、造價等重大問題變更時,應由甲方最后確定并按國家規定的基建程序辦理。

            4.甲方支持乙方的工作,按合同保證乙方責任和權力的'統一。甲方應按附錄__按時向乙方提供規定的設備、設施和材料。

            5.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本合同規定的監理工作所需的合同文本、資料、圖紙和數據等。同時應在特殊條款中明確提供的方式、份數與回收、保密等辦法。

            6.甲方應負責協調工程外部條件及與地方的關系。

            7.甲方應在特殊條款中雙方訂明的期限內,對由乙方提交甲方決策的報告、文件等作出決定。

            8.甲方依據附錄D按時支付乙方監理費用。

            第六條 乙方權力與責任。

            1.乙方擁有合同中規定的權力,并承擔相應全部責任。

            2.乙方必須具有履行本合同書所需的技能、謹慎與勤奮,必須按照監理的職業準則完成其全部職責。

            3.在監理過程中監理單位如需另聘專家咨詢或協助,在監理服務責任以內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超出監理服務責任并發生費用,應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由甲方承擔費用。

            4.乙方按附錄__按時自帶規定的設備、材料和設施。具體使用合同在附錄__中規定。

            5.乙方必須按附錄E規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人員及項目監理機構。其主要人員資格和服務條件須經甲方審查同意,甲方不得無理由地拒絕。甲方同意乙方根據監理目標需要提出的工程監理組織機構,并確認總監理工程師。

            6.監理應按本合同規定的人員在各規定期限內進行。為保證監理的有效實施,乙方可在該期限內作出合理調整。若更換現場人員,應代之同等技能的人員,其中主要監理人員的更換需經甲方同意,乙方派駐現場監理人員應連續穩定,保證監理工作正常進行。

            7.乙方有本監理項目的質量否決權、簽發付款憑證權和開工、停工、返工和復工命令權。

            8.乙方向甲方收取的報酬,是其關于本合同書的唯一報酬。乙方及其人員不得接受與本合同書有關的或與其承擔義務有關的其他津貼、回扣等報酬和非直接支付。

            9.乙方在監理的過程中,不得泄露甲方申明的秘密,乙方亦不得泄露設計、承包等單位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七條 調解與仲裁。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甲乙雙方發生爭端,雙方應首先本著相互諒解、信任、平等互利原則充分協商,解決爭端;若協商失敗,任何一方均可向監理主管部門申請調解爭端;若調解無效,任何一方可依法要求仲裁。雙方同意由____

            仲裁委員會仲裁。在調解和仲裁過程中,雙方應保證工程建設正常進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由甲方原因要求終止合同,甲方應至少提前2個月通知乙方,并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約定賠償費用。

            由乙方原因要求終止合同,乙方應至少提前2個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約定賠償費用。

            甲方或乙方在接到終止合同通知后,15天內沒有答復,可視為本合同終止。

            違約賠償費或其他違約事項由甲乙雙方在特殊條款中具體約定。

            第九條 甲方可視乙方的監理工作情況,進行獎罰。

            具體內容由雙方在特殊條款中規定。

            第十條 特殊條款

            鑒于本工程的特點與實際需要,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簽訂以下特殊條款以補充合同一般條款,當一般條款與特殊條款不一致時以特殊條款為準。具體條款如下:

            1.額外服務:如果甲方委托乙方承擔本合同范圍以外的任務,甲方應另行補簽委托合同。如果甲方或承包施工單位使服務受阻或延誤,以至增加了服務的工作量和持續時間,則乙方將此情況及可能發生的影響通知甲方,甲方應增加額外服務費。

            2.雙方聯系方式:重要問題為函件,一般問題以電話或口頭指示,但都應有記錄,會議以紀要為據。

            3.監理服務期限:

            4.在履行合同中因發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允許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雙方應簽補充合同。

            5.合同簽發后,若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變化等,導致監理費用的變化,本合同監理費應作相應調整。

            6.甲方向乙方無償提供監理工作需要的圖紙(藍圖)、資料(技術要求、通知等)及與被監理項目有關的試驗報告等技術資料5份,甲方與承建施工單位簽訂的合同副本2份。乙方在使用上述資料期間不得向其他無關單位泄露,項目結束后歸還甲方。

            7.甲方接受乙方提交的需甲方決策的報告、文件等,應在7天內給予明確指示,并采用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8.乙方不承擔施工中工傷事故的責任。

            9.違約金:由于甲方或乙方的原因要求終止合同,按一般條款第九條的期限辦理。由于甲方原因終止合同,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____元。由于乙方原因終止合同,乙方支付甲方違約金____元。因甲方決策不當而影響工程進度、質量,應由甲方負經濟責任。

            違反合同____條,____方支付____方違約金:____ 元。

            違反合同____條,____方支付____方違約金:____ 元。

            違反合同____條,____方支付____方違約金:____ 元。

            違反合同____條,____方支付____方違約金:____ 元。

            10.獎罰:甲方可視乙方工作成效進行獎罰。資金在____ 元范圍內,罰金在____ 元限度之內。

            為了促進承建施工單位保證進度、質量和安全,乙方可寫出書面材料建議獎勵有關人員。具體數額及開支辦法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乙方使用時受甲方監督。且立賬備查。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監理合同范本15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監理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監理裝飾裝修工程,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以下合同:

            一、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

            1、服務內容:

            ①工程名稱: 德善堂東浦藥店、德善堂金雞亭藥店及門診、德善堂瑞麗門診

            ③工程規模:室內工程建筑面積 合計約 1000 m2。

            ④監理范圍: 裝飾裝修圖紙內部分 。

            ⑤服務范圍如下:

            (1)前期監理

            審定設計方案及圖紙;審核工程預算;設計方案確定后5個工作日,按設計圖紙核算工程量按定額套預算,把控整個工程總造價。

            (2)中期監理

            根據圖紙及物料表對各節點的材料進場驗收以防施工單位更換材料品牌及質量;對各節點隱蔽項目的質量驗收及確認各節點是否有按圖施工;對因設計及現場與圖紙等其它因素需做變更的,與施工單位對接確認變更簽證;

            (3)后期監理

            工程結算審核;對施工單位的增減項及工程竣工時行結算審核。

            2、服務方式:

            ①施工前期,乙方配合甲方完成監理審核工作.

            ②施工期間,乙方對裝飾裝修施工過程進行不定期督查。

            ③施工后期,乙方進行工程結算審核,協助甲方簽訂工程質量保修合同。

            3、服務承諾:

            ①乙方在工程監理過程中,根據工程實際情況為甲方提供相關的合理化建議。

            ②乙方以主動、認真、負責、公正的服務態度為甲方提供監理服務。

            ③乙方對工程各施工重要環節進行詳細監控,確保工程質量達到預期目標。

            二、委托方提供如下條件:

            為乙方提供已使用的與本工程有關的原材料、構配件、機械設備等生產廠家名錄,和與本工程有關的協作單位、配合單位名錄。

            三、授權范圍

            甲方在委托的工程范圍內,書面通知施工單位授予乙方以下監理權利:

            1、對選用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

            2、施工工藝變更權,需經甲方同意。

            3、對施工單位的處罰建議權。

            4、對施工單位人員的調整建議權,對現場文明施工的管理權。

            5、對工程開工、停工、復工、延期、報驗、驗收等環節簽認權。

            6、工程款支付審核,未經乙方簽字認可,甲方不支付施工單位工程 1

            款項的管理權。

            7、對工程質量、進度、費用的監控權,施工日期(提前或超期的)簽認權。

            11、與協作單位組織協調的主持權。

            四、合同期限:

            從簽訂合同之日起,即 20______ 年12月1日至20______年 2 月 28 日止。

            五、監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1、本次裝修監理費用為捌萬元。[監理工期限三個月,如果工程超期一個月以上,則監理費用應在原來的基數上增加百分之十作為補償]

            2、支付方式:

            合同期間分兩次支付,第一次支付50%,¥40,000(大寫:肆萬元正)。簽定合同后三天內支付給乙方,工程竣工結算確認完成之日起三天內支付尾款50%,¥40,000(大寫:肆萬元正)。

            六、違約責任:

            1、在監理責任期限內,因乙方過失,給甲方造成了經濟損失,甲方有權從乙方的監理費用中扣除相應的損失費用。

            2、因甲方不履行授予乙方的權限,造成的損失,乙方不予承擔。

            3、甲方不如期支付乙方監理費用,每超一天應承擔合同價款5‰的違約金。

            七、爭議和解決辦法:

            1、如甲乙雙方在工程監理責任出現爭議時,以乙方的具體監理工作 行為是否符合國家相關監理規范和標準為依據進行裁定。

            2、如有工程監理責任不能認定的,甲乙雙方有權提交有關部門進行認定或提交相關仲裁機關仲裁。

            3、因違約或終止合同引起的損失和經濟賠償,雙方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提交相關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兩份,簽字后生效,工程結束后,自動作廢。

            甲方單位(章): 乙方(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 甲方地址:乙方地址: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監理合同范本16

            合同編號:

            訂立合同雙方:

            定作人:(以下簡稱甲方)

            定作人法定代表(負責)人:

            簽約人:

            定作人承辦單位:

            聯絡人:

            聯系電話:

            定作人機構地址:

            傳真電話:

            承攬方:(以下簡稱乙方)

            承攬方法定代表(負責)人:

            簽約人:

            承攬方營業執照:

            施工資質:

            承攬方施工項目經理:

            手機:

            承攬方機構地址:

            傳真電話:

            銀行開戶許可證:

            開戶行:

            帳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就加工承攬下列工程,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及經濟責任。為加強雙方的相互配合,保證甲方郵政生產樓裝飾工程順利竣工。雙方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 標的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制做的grc裝飾品及安裝工程標的額約為:_______元。

            第二條 制作grc裝飾品規格、單價(單價款單位:平方米/人民幣元)

            注:以上每平方米grc裝飾品固定結算價,包含:包工、包料、包一切稅費,grc裝飾品的總平方米及合同總金額以最后交工實際測量平方米為準。

            第三條 工程概況及承包范圍

            1、工程名稱:_______郵政局生產業務樓歐式外觀裝飾工程

            2、工程地點_______郵政局生產業務樓施工現場

            3、承包范圍:grc裝飾品安裝,藝術修形、刮膩子、修磨、涂料粉刷;

            4、承包類型:包工包料(grc裝飾材料廠商:_______);

            5、工程造價:本工程總造價按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上午參加_______ 組織的工程招標會上中標單價,竣工按中標單價及實際工程量決算。

            第四條 工程期限與保障責任

            1、本工程施工期限為自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簽章生效之日起計_______天;

            2、甲方要求更改方案或增加工程內容所涉及的時間在原定工期外順延;

            3、因現場停水、停電、運輸進場障礙或出現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工期順延,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五條 甲方責任

            1、提供現場施工用水、電、堆放材料場地及施工人員食、宿臨時用房;

            2、提供施工用雙排腳手架;

            3、負責施工現場各施工單位間的協調工作;

            4、嚴格監督施工質量,組織工程驗收。

            第六條 乙方責任

            1、負責安裝中所有有材料供應。施工主要材料必須有合格證明資料,如:材質單、合格證等;

            2、認真組織施工,嚴格按《grc外裝飾工程施工驗收標準》施工;

            3、施工中因乙方責任造成的人身、設備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

            4、負責安裝所涉及部位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

            5、因乙方責任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應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工程付款及結算類型

            1、本工程全部工程造價及結算類型按下列類型辦理:本工程已經招標認價、原預算單價甲方不再審計。應甲方要求工程更改增減,其費用依據預算明細的單價計算工程量,據實計算匯總工程總價款;

            2、乙方帶料進場開始施工_______日內,甲方撥付工程總價_______%的工程款;

            3、乙方安裝完成,驗收報告簽字之日起_______日內,再撥付工程總價_______%;

            4、工程質保金為工程總價_______%,質保期_______年。質保金在_______年后無工程質量問題時,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付清。

            第八條 施工及竣工驗收

            1、安裝要符合歐式裝修風格,線條明暢、凹凸對正,尺寸標準及形位誤差應服從于實際藝術效果;

            2、如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內容、范圍、應征得乙方同意并辦理補充條款,并經甲、乙雙方現場代表簽字作為合同進入決算,否則乙方有權拒絕施工。

            3、甲方應在收到乙方工程竣工通知后五日內,組織驗收。超過七日未予答復時,乙方有權視為已驗收合格并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

            第九條 乙方服務承諾

            1、乙方承諾為甲方制作的grc裝飾品保修兩年,使用壽命不少于_______年,如出現質量問題,乙方一年內免費為甲方更換grc裝飾品,兩年內免費維修,超過兩年維修只收取材料費,維修保證_______小時趕到現場;

            2、乙方承諾對本單位安裝的grc裝飾品工程,進行終身維護;

            3、因甲方原因造成的grc裝飾品損壞,乙方保證進行維修,但要收取材料費。

            第十條 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甲方的質量要求施工,隱瞞原材料的缺陷、使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偷工減料、以次充好等,甲方除按質論價扣減合同價款外,甲方還應從乙方合同貨款中扣除_______‰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時限向乙方撥付貨款,每逾期一天,除補交貨款外,應向乙方支付_______ 元的違約金。

            3、乙方未按合同要求的時間完工,每逾期一天,甲方從應撥付乙方合同貨款中扣除_______元違約金。

            4、甲方未能按合同規定條件撥付工程款,乙方有權停止施工,工期順延,乙方按每日_______元在甲方支付工程款時加罰違約金。

            第十一條 糾紛的處理

            當事人從下列兩種類型中選擇第_______種類型,作為本合同爭議的解決類型。

            ①、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②、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附則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履行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隨意更改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簽約人: 簽約人: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監理合同范本17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______套房裝飾裝修工程,經雙方友好協商,現簽訂以下合同條款:

            一、工程項目及內容:

            鋪貼地板、油墻、做柜、線路新裝等工程,詳細內容見乙方提供的,經甲方認可的施工說明及工程預算書。

            二、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三、工程造價

            (¥——元)

            四、工程款項結算方法:

            乙方進場5天內,甲方應先預付給乙方50%工程款即(人民幣——元),工程完工驗收后,一個月之內付清余款(即人民幣——元整)。

            五、乙方必須按質按量按時和遵守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施工

            如屬乙方因材料質量或不按圖紙施工,而造成施工項目不合格的,乙方要自行返工,返工所使用的一切材料費、人工費由乙方自行解決。如在施工期間,甲方提出更改正在進行或已完工的工程項目,更改所使用的一切材料費、人工費均由甲方承擔。

            六、甲方如在施工期間

            提出增加施工項目或更改使用材料的,必須經甲方負責人或技術員簽字認可。

            七、交付使用日期:

            總施工期為天,即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逾期乙方每日按總造價的千分之五賠款給甲方。如甲方因某種原因令乙方不能進行正常施工的所誤日期順延。

            八、其它約定事項:

            九、本合同連同乙方提供給甲方認可的施工說明和工程預算書

            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貳份

            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各執為據。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即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日期:

            監理合同范本18

            委托人:

            監理人:

            合同編號:

            合同名稱:___(簡稱委托人),委托(以下簡稱監理人)提供工程監理服務,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

            2.工程地點:___

            3.工程等別(級):____

            4.工程總投資(人民幣,下同):

            二、監理范圍

            1、監理項目名稱:

            2、監理項目內容及主要特性參數:

            3、監理項目投資:

            三、監理內容、期限

            1、監理服務內容: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

            2、監理服務期限:

            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四、監理服務酬金

            監理正常服務酬金為(大寫)___元,由委托人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式、時間向監理人支付。

            五、監理合同的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

            1、監理合同書(含補充協議);

            2、專用合同條款;

            3、通用合同條款;

            4、監理大綱;

            5、雙方確認需進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六、本合同書正本一式兩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兩份,委托人執壹份,監理人執壹份。

            委托人:_____________(蓋章)

            監理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簽名)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簽名)

            單位地址:

            ______編碼:_______

            電話:_

            電子信箱:

            傳真: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___年___月___日

            單位地址:_____市江蘇路11號附1號______

            編碼:

            電話:

            電子信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

            監理合同范本19

            甲方:

            乙方:

            為保證____高速公路_____立交改造工程的工程質量,______投資有限公司作為本項目工程的建設業主,于_____年___月___日委托成都市公路試驗檢測中心有限責任公司作為本項目的試驗室對______高速公路______立交改造工程進行工程檢測,用真實科學的質量數據反映該項目的工程質量,為工程施工的科學決策提供依據。

            1、工作內容

            檢測內容及頻率:以現行規范為依據,進行抽檢工作(中心抽檢和監理抽檢),滿足工程質量要求。

            2、檢測依據

            (1)施工圖設計文件;

            (2)《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3)《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規范》;

            (4)其它現行的相關技術標準、規范或規程。

            3、甲方職責

            (1)按合同規定支付試驗檢測費用。

            (2)及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并對其真實性、可靠性負責。

            (3)提供現場試驗條件,如:協助維護現場秩序、配合檢測工作等。

            以上費用由甲方承擔。

            4、乙方職責

            (1)嚴格按照有關技術規范進行試驗。

            (2)合同簽定后,5天內進場進行檢測工作,檢測工作時間為整個工程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乙方在檢測工作規定的時間內提交正式檢測報告,一式____份。

            (4)自行負責試驗檢測人員及設備安全。

            (5)檢測報告應客觀反映施工水平。

            (6)對報告內容的真實性、可靠性、科學性負責。

            以上費用由乙方承擔。

            5、試驗檢測費用

            (1)檢測費用由甲方支付。

            (2)檢測費用包干價____萬元(大寫:____萬元整),此費用不包含橋梁荷載檢測費用。

            (3)支付方式:此費用分三次進行支付。第一次,協議簽定后一個工作日內由甲方支付給乙方____萬元(大寫:____萬元整);第二次,本項目進入路面底基層施工時由甲方支付給乙方____萬元(大寫:____萬元整);第三次,本項目進入瀝青路面頂層施工時由甲方支付給乙方___萬元(大寫:____萬元整)。

            6、違約責任

            (1)違反本合同第3條約定,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2)違反本合同第4條約定,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7、爭議的解決方法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

            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的,雙方商定,采用以下方式解決:本合同所發生任何爭議,申請地方仲裁委員會仲裁。

            8、其他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報告交付驗收,結清試驗檢測費用后,本合同自行終止失效。

            甲方: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監理合同范本20

            甲方(聘用單位):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為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滿聘用關系自然終止。本合同期滿后,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乙方工作崗位及職責:

            1、自合同約定之日起,乙方負責甲方郭店供電所宿辦樓建設工程質量監理。

            2、熟悉工程條件、技術規范和設計圖紙,控制施工進度、保證質量要求。

            3、嚴格執行現場監督旁站規定,按規范檢查和簽認承包人的每道工序,對不符合規定的部分要及時提出,要求承包人糾正,發現重大質量問題應及時報告甲方。

            4、監督承包人的各項試驗工作,包括取樣、試件制備、各種標準試驗和檢驗試驗。對任何有懷疑的試驗結果,應進行證實試驗,督促承包人整理各項試驗記錄、報告并分類歸檔。

            5、按期現場核實和檢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計算表。

            6、做好監理記錄和監理日記,定期和不定期向甲方報告工作。

            7、必須嚴格履行監理職責,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

            8、合同期間,對自己人身、財產安全負全部責任。

            第三條、工作報酬: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資人民幣__________元。

            第四條

            乙方應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和調遣。

            第五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后,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

            3、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4、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六條、其它事項:

            1、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3、雙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蓋章):

            代表(簽):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監理合同范本21

            編號 年 第 號

            建設單位: (簡稱業主)

            監理單位: (簡稱監理方)

            根據 年 月 日雙方簽訂的協議,業主方愿意委托監理方承擔本工程的建設監理任務。

            為明確雙方在建設監理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期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托監理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投資性質:

            第二條 監理工程的范圍及其工程造價

            (1)范圍:

            (2)工程造價:

            第三條 監理內容及職責分工

            (1)設計階段

            ①提出設計要求,組織評選設計方案。

            ②協助選擇勘察、設計單位,商簽勘察、設計合同,并組織實施。

            ③審查設計和概(預)算。

            (2)施工招標階段

            ①協助設計單位與承建單位編寫開工報告。

            ②確認承建單位選擇分包單位。

            ③審查承建單位提出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方案和施工進度計劃,提出修改意見。

            ④審查承建單位提出的材料和設備清單及其所列的規格與質量,并審查材料和設備供應單的資質。

            ⑤督促、檢查承建單位嚴格執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技術標準。

            ⑥調解建設單位與承建單位之間的爭執

            ⑦檢查工程使用的材料、構件和設備的質量,檢查安全防護措施,對不合格者提出試驗或更換要求。

            ⑧檢查工程進度和工程質量,驗收分部分項工作,簽署工程付款憑證。對嚴重違反規范、規程者,必要時簽發停工通知單。

            ⑨鑒定隱蔽工程,參與處理工程質量事故,監督事故處理方案的執行。

            ⑩督促整理合同文件和激素檔案資料。

            ⑾組織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進行工程初步驗收,提出竣工驗收報告。

            ⑿審查工程結算。

            (3)保修階段

            負責檢查工程狀況,簽訂質量問題責任書,督促保修。

            經雙方協商,業主委托監理方對本工程的_______階段施行監理工作,監理方將按照本公司制定的相應階段的監理程序及工作細則實施監理工作,對上述各階段實行工期控制,質量控制、費用控制及合同管理。

            第四條 監理依據

            (1)國家關于工程建設的政策、法律、法規、規范及標準。

            (2)政府批準的建設計劃、規劃。

            (3)依法成立的有關工程承包合同或協議。

            第五條 業主職責

            (1)負責辦理或委托承包單位辦理建設前期的各種申報及審批手續。

            (2)負責辦理或委托承包單位辦理開工前的拆遷及施工用地、水源、電源、運輸道路、施工執照、開工許可證等各種申報手續。

            (3)提供與工程有關的技術資料,包括設計文件、勘察資料、設計圖紙、設計概預算及有關的工程承包合同。

            (4)業主必須指派一位充分了解工程范圍、有權迅速做出決定和快捷提供資料的人員,出任其代表。

            監理合同一旦生效,監理方將依據合同全權負責對承包單位的監理,業主對承包單位工作的意見和要求,應通過監理方轉達實施。(5)業主在勘察設計及施工承包單位簽訂的合同中必須寫明委托監理及監理職責和權力的條款,以確保承包單位接受監理工程師對工程建設進行實質性監督管理。

            合同應明確監理單位 有權要求承包單位撤換不能勝任本項工程的管理施工人員。

            (6)業主負責將有關委托監理的條款通知各有關單位,取得各有關單位對監理工程師工作的配合。

            (7)業主必須為監理人員提供必要的現場辦公及住宿用房,并協助解決其生活問題。

            第六條 授權總監理工程師

            經雙方協商,業主同意監理方根據工程需要提出的工程監理組織機構,并委派為項目總監理工程師,授予其代表行使在工程監理合同范圍以內,按照國家及地方管理經濟合同的有關規定,行使處理監理業務的全部有限權力。

            第七條 監理酬金及其支付規定

            (1)根據本工程項目的規模、復雜程度及監理深度,雙方同意建設監理酬金按監理方承擔監理范圍內的工程結算總金額的 %核取(其中設計階段為 %,施工招標階段為 %,施工階段為 %)。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15天內業主向監理方支付 萬元作為預付款,勘察、設計完成后支付 萬元,決標后支付 萬元,施工基礎階段完成后支付 萬元,主體結構完工后支付 萬元,建設工程竣工后支付 萬元,剩余為數竣工移交完畢,以結算總金額為基礎一次結清。

            (3)凡業主未按第7條(2)款規定付款時,每拖延一個月,即需支付相當于逾期未付金額10%的逾期違約金。

            第八條 本合同有效期

            自 年 月至 年 月,本合同規定的監理工程項目在建設過程中如因業主原因或雙方不可控制原因,需中斷合同或延長合同工期時,監理方為此項目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用由業主承擔,如系監理方原因則監理方為此項目開支的費用由監理方自負。

            第九條 監理酬金

            如監理方按合同完成任務時,可全額計取;如因監理方過失造成質量事故損失時,除施工單位應承擔直接施工損失外,家你方應按收費的比例退還監理酬金,其計算方法為:直接損失金額×監理收費百分率=應退還監理費。

            第十條 監理獎金

            對由于監理工程師的合理建議,在滿足工程只倆青年感情況下所節余的投資,業主應按節余投資部分的30%,作為對監理工作出色的獎金。

            第十一條 合同的終止

            倘若任何一方嚴重地不按本合同條款履行義務,30天后,另一方可以書面通知終止合同,即使提出終止的一方無任何過失。倘若終止是由于監理方以外的人士的過失所導致的,監理方有權要求給予30天終止通知,并要求業主對其直至終止日期提供的服務按實際投入監理工程師人數計算,每人每日為人民幣 元。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由于任何非政府行為,例如天災、山崩、閃電、地震、火災、爆炸、水災、公敵行為、戰爭和封鎖所造成的不可抗力影響,致使業主或監理方未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受影響的一方必須就不可抗力影響 詳情,以書函或電函通知另一方,并應在其后15天內,將有關機構簽發的證明書寄給另一方,以供確認。倘若不可抗力的影響連續超過120天,雙方必須解決是否繼續履行合同的問題。倘若合同已無效,并不能繼續執行,雙方必須通過協商解決賠償問題。 第十三條 其他事項

            (1)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需要,經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合同或協議。

            (2)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有分歧意見時,雙方有分歧意見時,盡量采取協商解決,仍不能一致時,可報請監理主觀部門協調,經協調仍不能一致的,請當地仲裁機關或法院解決。

            (3)合同簽訂生效后,監理方將監理工程師名單及監理職責、專業通知業主。

            (4)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至監理費結清后自然失效。

            (5)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建設單位(業主): 監理單位(監理方): 公證單位:

            (蓋章) (蓋章) (蓋章)

            監理合同范本22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為了確保工程建設質量,提高工程建設水平,充分發揮投資效益,促進工程建設監理事業健康發展,發包方基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工程建設監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單行法律、法規有關監理規定,委托有監理資質監理機構依據國家批準工程項目建設文件、有關工程建設法律、法規,對_________工程建設實施監督管理。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本條所賦予涵義:

            1、“工程項目”是指發包方委托監理方實施建設監理工程建設項目。

            2、“發包方”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委托監理業務法人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方”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法人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機構”是監理方派駐本工程項目現場直接承擔監理業務實施組織,由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以及其他人員組成。

            5、“建設工程監理”是監理工程師根據本合同約定履行其職責,包括正常監理工作和額外監理工作。

            6、“總監理工程師”是由監理方提名并經發包方同意后,委派到監理方履行本合同現場負責人。

            7、“承包方”是指與發包方簽訂工程建設合同施工人。

            8、“天”是指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之前時間段。

            9、“月”是根據公歷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前一天時段。

            10、“本合同”指經雙方簽署并生效本監理合同。

            11、“工程建設合同”是指發包方與承包方所簽署并生效有關本工程項目建設合同。

            12、“進駐”是指監理方和監理方人員進入工地,開始實施或準備實施監理業務行為。

            13、“現場”是指建設項目實施場所。

            14、“地方法規和規章”是指省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常務委員會和人民政府所制定法規和規章。

            15、“第三方”是指除發包方、監理單位以外與工程建設有關當事人。

            第二條 適用法律、法規、規章和監理依據

            1、適用于本合同法律、法規和規章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規章和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規和規章。法律是由全國人大及常委會制定。行政法規是由國務院制定。

            2、監理工作依據是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標準、經有關部門批準工程項目建設文件以及工程建設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這里技術標準是工程建設標準一種。工程技術標準是指在工程建設中各類工程勘查、規劃、設計、施工、安裝、驗收等需要協調統一事項所需要制定標準。工程建設標準可分為強制性標準和推薦性標準,前者時必須執行標準,后者是自愿采用標準,經過雙方簽訂合同予以確認,經合同確認推薦性標準也必須嚴格執行。設計文件是施工依據,同時也是監理依據。施工單位應該按設計文件進行施工。監理單位應該按照設計文件對施工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第三條 監理合同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第四條 工程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工程

            2、工程地點:_________

            3、工程規模及特性:_________

            4、工程總投資:_________,靜態:_________,動態:_________

            5、工程總工期:_________天,其中:

            (1)開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工,從簽訂合同后第_________日算起

            (2)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3)凡是延期開工或順延工期約定,都是以約定開工日期和竣工日期為計算基礎

            (二)工程監理

            1、監理范圍:本合同監理屬于下列第_________項:

            (1)大、中型工程項目;

            (2)市政、公用工程項目;

            (3)政府投資興建和開發建設辦公樓、社會發展事業項目和住宅工程項目;

            (4)外資、中外合資、國外貸款、贈款、捐款建設工程項目。

            2、監理內容:控制工程建設投資、建設工期和工程質量;進行工程建設合同管理,協調有關單位間工作關系。

            3、建設監理:本工程監理收費按照國家和現行市場收費標準執行。經雙方商定監理收費以工程預算額_________計算,估算總收費_________元,金額大寫_________待工程結束后進行結算。

            (1)本合同生效時,發包方向監理方預付估算監理費總額20%作為合同定金,監理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監理費。

            (2)工程進度過半時,發包方向監理方撥款付應付監理費總額50%(不含定金)。

            (3)工程驗收合格后,發包方向監理方按監理概算結清全部工程監理費。

            (4)如果發包方在規定支付期限內未支付監理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監理方補償應支付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銀行貸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4、工程監理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五條 建設監理合同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

            1、監理委托函或中標函

            2、監理合同書

            3、監理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補充文件

            4、合同條款

            5、監理招標書(或委托書)

            6、監理投標書(或監理大綱)

            上列合同文件為一整體,代替了本合同書簽署前雙方簽署所有協議、會談記錄以及有關相互承諾一切文件。

            第六條 監理方權利義務

            (一)監理方義務

            1、向發包方報送委派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監理合同中約定監理工程范圍內監理業務。項目監理機構不得從事所監理工程施工和建筑材料、構配件以及建筑機械、設備經營活動。

            2、監理方在履行本合同義務期間,應運用合理技能,為發包方提供與其監理機構水平相適應咨詢意見,認真、勤奮地工作。幫助發包方實現合同預定目標,公正地維護各方合法權益。

            3、監理方使用發包方提供設施和物品屬于發包方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余物品庫存清單提交給發包方,并按合同約定時間和方式移交此類設施和物品。

            4、在本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后,未征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活動有關保密資料。

            5、監理方不得轉讓監理業務。

            6、監理方不得承包工程,不得經營建筑材料、構配件和建筑機械、設備。

            7、監理方在監理過程中因過錯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應承擔一定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8、監理方不得與所監理工程建設單位、建筑業企業或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單位有其他利害關系。

            9、監理方與承包方串通,為承包方謀取非法利益,給發包方造成損失,應當與承包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10、工程監理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監理工作職業規范,公正、及時地處理監理事務,不得利用職權謀取不正當利益。

            (二)監理方權利

            1、發包方在委托工程范圍內,授予監理方以下監理權利:

            (1)選擇工程總設計單位和施工總承包單位建議權。

            (2)選擇發包設計單位和施工分包單位確認權與否定權。

            (3)對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向發包方建議權。

            (4)工程結構設計和其他專業設計中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原則,自主向設計單位提出建議,并向發包方提出書面報告;如果由于擬提出建議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取得發包方同意。

            (5)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原則,自主向承建商提出建議,并向發包方提出書面報告;如果由于擬提出建議會提高工程造價、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取得發包方同意。

            (6)工程建設有關協作單位組織協調主持權,重要協調事項應當事先向發包方報告。

            (7)報經發包方同意后,發布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

            (8)工程上使用材料和施工質量檢驗權。對于不符合設計要求及國家質量標準材料設備,有權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規范和質量標準工序、分項分部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承建商取得監理方復工令后才能復工。發布停、復工令應當事先向發包方報告,如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告時,則應在24小時內向發包方作出書面報告。

            (9)工程施工進度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承包合同規定竣工期限簽訂權。

            (10)在工程承包合同約定工程價格范圍內,工程款支付審核和簽認權,以及結算工程款復核確認權與否定權,未經監理方簽字確認,發包方不支付工程款。

            2、監理方在發包方授權下,可對任何第三方合同規定義務提出變更。如果由此嚴重影響了工程費用,或質量、進度,則這種變更須經發包方事先批準。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發包方批準時,監理方所作變更也應盡快通知發包方。在監理過程中如發現承建商工作不力,監理方可提出調換有關人員建議。

            3、在委托工程范圍內,發包方或第三方對對方任何意見和要求(包括索賠要求),均必須首先向監理方提出,由監理方研究處置意見,再同雙方協商確定。當發包方和第三方發生爭議時,監理方應根據自己職能,以獨立身份判斷,公正地進行調解。當其雙方爭議由政府建議行政主管部門或仲裁機關進行調解和仲裁時,應當提供作證事實材料。

            第七條 發包方權利義務

            1、實施監理前,項目法人應當將委托監理單位、監理內容、總監理工程師姓名及所賦予權限,書面通知被監理單位。

            2、發包方應該負責工程建設所有外部關系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3、發包方應當在雙方約定時間內免費向監方提供與工程有關為監理方所需要工程資料。

            4、發包方應當在約定時間內就監理方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5、發包方應當授權一名熟悉本工程情況能迅速作出決定常駐代表,負責與監理方聯系。更換常駐代表,要提前通知監理單位。

            6、發包方應當將授權監理單位監理權限,監理機構主要成員職能分工,及時書面通知已選定第三方,并在與第三方簽訂合同中予以明確。

            7、發包方應當為監理方提供如下協助:

            (1)獲取本工程使用原材料、構配件、機械設備等生產廠家名錄。

            (2)提供與本工程有關寫作單位、配合單位名錄。

            8、發包方有選定工程總設計單位和總承包單位,以及與其訂立合同簽訂權。

            9、發包方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設計使用功能需求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審批權。

            10、監理方調換總監理工程師必須經發包方同意。

            11、發包方有權要求監理方提交監理工作月度報告及監理業務范圍內專項報告。

            12、發包方有權要求監理方更換不稱職監理人員,直到終止合同。

            第八條 監理方責任

            1、在監理方責任期即監理合同有效期內,如果因工程建設進度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期限,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期。

            2、監理方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監理合同中約定義務。如果因監理方過失而造成經濟損失應當向發包方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監理酬金數(除去稅金)。

            3、監理方對第三方違反合同規定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因不可抗力導致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監理方不承擔責任。

            4、監理方向發包方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監理方應當補償由于該索賠所導致發包方各種費用支出。

            5、監理方在責任期內如果失職,應當承擔責任,賠償損失計算方法: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酬金比率(扣除稅金)。

            第九條 發包方責任

            1、發包方應當履行監理合同約定義務,如果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監理方造成經濟損失。

            2、發包方如果向監理方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則應當補償由該索賠所引起監理方各種費用支出。

            第十條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1、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2、由于發包方或第三方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監理方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影響及時通知發包方。由此增加工作量視為附加工作,完成監理業務時間應當相應延長,并得到額外酬金。

            3、在監理合同簽訂后,實際情況發生變化,使得監理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執行監理業務時,監理方應當立即通知發包方。該監理業務完成時間應予延長。當恢復執行監理業務時,應當增加超過42天時間用于恢復執行監理業務,并按雙方約定數量支付監理酬金。

            4、發包方如果要求監理方部分或全部暫停執行監理業務或終止監理合同,則應當在56天內通知監理方,監理方應立即安排停止執行監理業務。當發包方認為監理方無證當理由而未履行監理義務時,可向監理方發出致命其未履行義務通知。若發包方發出通知后21天內每收到滿意答復,可在第一個通知發出后35天內發出終止監理合同通知,監理合同即行終止。

            5、監理方在應當獲得監理酬金之日起30天內仍未收到單據,而發包方又未對監理方提出任何書面意見時,或根據第3、4點已暫停執行監理方提出任何書面意見時,監理方可向發包方發出終止合同通知。如果終止監理合同通知發出后14天內未得到發包方答復,可進一步發出終止合同通知,如果第二次通知發出后42天內仍未得到發包方答復,可終止合同,或自行暫停或繼續暫停執行全部或部分監理業務。

            6、監理方由于非自己原因而暫停或終止執行監理業務,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復執行監理業務工作,應當視為額外工作,有權得到額外時間和酬金。

            7、合同協議終止并不影響各方應有權利和應當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由發包方原因要求終止合同,發包方應至少提前2個月通知監理方,并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約定賠償費用。

            2、由監理方原因要求終止合同,監理方應至少提前2個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約定賠償費用。

            3、發包方或監理方在接到終止合同通知后,15天內沒有答復,可視為本合同終止。

            4、違約賠償費或其他違約事項由雙方在特殊條款中具體約定。

            第十二條 合理化建議

            監理方在監理過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議,使發包方得到了直接經濟效益,發包方應按監理合同條件約定,給予監理方合理化建議獎勵。項目提前投產獎按條件約定執行。

            第十三條 獎懲

            1、監理方違反合同約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警告、通報批評、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處罰,并可處以罰款。

            (1)未經批準而擅自開業;

            (2)超出批準業務范圍從事工程建設監理活動;

            (3)轉讓監理業務;

            (4)故意損害項目法人、承建商利益;

            (5)因工作失誤造成重大事故。

            2、監理工程師違反合同約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非法所得、收繳《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并可處以罰款。

            (1)假借監理工程師名義從事監理工作;

            (2)出賣、出借、轉讓、涂改《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

            (3)在影響公正執行監理業務單位兼職。

            3、發包方可視監理方工作成效進行獎罰。獎金在_________元范圍內,罰金在_________元限度之內。

            4、為了促進承建施工單位保證進度、質量和安全,監理方可寫出書面材料建議獎勵有關人員。具體數額及開支辦法由雙方協商確定,監理方使用時受發包方監督并且立賬備查。

            5、由于監理方合理話建議而使發包方獲得實際經濟利益,其獎勵辦法可參照國家頒布合理化建議獎勵辦法。

            第十四條 特殊條款

            雙方經協商同意簽訂以下特殊條款以補充合同一般條款,當一般條款與特殊條款不一致時以特殊條款為準。具體條款如下:

            1、額外服務:如果發包方委托監理方承擔本合同范圍以外任務,發包方應另行補簽委托合同。如果發包方或承包施工單位使服務受阻或延誤,以至增加了服務工作量和持續時間,則監理方將此情況及可能發生影響通知發包方,發包方應增加額外服務費。

            2、雙方聯系方式:重要問題為函件,一般問題以電話或口頭指示,但都應有記錄,會議以紀要為據。

            3、在履行合同中因發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監理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允許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雙方應簽補充協議。

            4、合同簽發后,若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變化等,導致監理費用變化,本合同監理費應作相應調整。

            5、發包方向監理方無償提供監理工作需要圖紙(藍圖)、資料(技術要求、通知等)及與被監理項目有關試驗報告等技術資料5份,發包方與承建施工單位簽訂合同副本2份。監理方在使用上述資料期間不得向其他無關單位泄露,項目結束后歸還發包方。

            6、發包方接受監理方提交需發包方決策報告、文件等,應在7天內給予明確指示,并采用書面形式通知監理方。

            7、監理方不承擔施工中工傷事故責任。

            8、違約金

            (1)由于發包方原因終止合同,發包方支付監理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2)由于監理方原因終止合同,監理方支付發包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3)因發包方決策不當而影響工程進度、質量,應由發包方負經濟責任。

            第十五條 聲明及保證

            (一)發包方:

            1、發包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發包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發包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發包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簽署人是發包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監理方:

            1、監理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監理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監理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監理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簽署人是監理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六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損失。

            第十七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全部通知以及雙方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方可采取公告送達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相應責任。

            第十八條 爭議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條 合同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原則、合同目、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二十一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 監理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監理合同范本23

            合同編號:

            委托人:

            與監理人:____________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1條委托人委托監理人監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1、工程名稱:______橋改造工程。

            2、工程地點:___區境內。

            3、工程規模:橋梁全長12米,寬5米。

            4、總投資:。

            第2條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第3條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監理投標書或中標通知書;

            2、本合同標準條件;

            3、本合同專用條件(包括補充合同)。

            4、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第4條監理人向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第5條委托人向監理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第6條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開始實施,至本工程備案驗收完成之日。

            第7條本合同一式陸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委托人三份,監理人三份。

            委托人(簽字并簽章):

            監理人(簽章):______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監理合同范本24

            委托人:

            監理人:

            委托人 與監理人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監理人監理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規模:

            總 投 資:

            二、本合同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定義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1、 監理投標書或中標通知書;

            2、 本合同標準條件;

            3、 本合同專用條件;

            4、 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監理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監理業務。

            五、委托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注明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開始實施,至 年 月 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 份。

            委托人:(簽章) 監理人:(簽章)

            法定(委托)代表人: (簽章) 法定(委托)代表人:(簽章)

            監理合同范本25

            委托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

            苑社區監理單位(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爆破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爆破安全規程》(GB6722-2003)、公安部關于《爆破作業單位資質條件和管理要求》和《爆破作業項目管理要求》等有關法律法規。為切實加強爆破物品管理,確保爆破施工生產安全,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工程委托的安全監理服務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利共同雙方遵照執行。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礎石方爆破工程

            二、工程地點:______縣板______路與蓮______山路交匯____西北角

            三、爆破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監理范圍:石方控制爆破安全監理工作

            五、監理內容:按照經公安部門認定及專家評審確認的控制爆破等級進行爆破安全監理。

            六、監理期限:自爆破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爆破工程結束。

            七、合同價款與付款結算方式:

            1、監理費用:根據《爆破工程消耗量定額》GYD102-2008,合同簽訂時,暫按合同額的6.0%收取工程爆破安全監理費。如果工程變更、工程量增加、環境因素發生變化,則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增加部分工程量的工程爆破安全監理費。

            2、付款方式:委托合同簽訂時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合同額對應的安全監理費用。

            八、委托單位權利與義務:

            1、負責處理外部協調工作。

            2、支持配合監理單位的工作,對監理單位所作出的指令、批復、通知等有關文件及時簽認。

            3、督促施工單位向現場監理人員提供與本工程相關的各類資料。

            4、負責現場監理人員的辦公生活、交通差旅及出發補助等費用。

            5、及時支付監理費,由于委托方延遲付款時間而導致監理合同中止,責任完全委托方承擔。

            九、監理單位權利與義務:

            1、負責本工程爆破施工的安全監理。

            2、指派一名爆破監理技術人員常駐現場,嚴格按照相關的規程、設計、評審、審批的內容及監理規范的條款實施監理工作。

            3、監督爆破施工單位按審批的施工方案進行施工。若發現施工單位的爆破作業不符合相關規定,可立即要求其改正、整改或停工,并報告委托單位和當地公安機關。

            4、查驗爆破有害效應是否控制在設計范圍內,審驗爆破作業人員資格,制止無資格人員從事爆破作業。監督民用爆破物品領取、清退制度的落實情況。

            5、根據施工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例會,提出并解決施工中相關的問題且做好各種資料的簽證工作。

            6、負責本合同范圍內監理工作的內部資料收集管理和歸檔工作。

            十、其它

            1、本合同簽字蓋章后生效,如有變更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確定。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終止。

            2、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3、本合同一式貳份,委托方、監理方各執一份。

            委托單位(章): 監理單位(章):

            委托單位代表(簽章): 監理單位代表(簽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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